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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讓癱瘓人站起來 中共將好人投入冤獄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勃利縣法輪功學員宮淑蓮今年六十六歲,原來身體不好,為了治病欠了四萬元的外債,也沒治好她的病,就是靠一天算一天了。沒想到在這絕望中,法輪功救了她,她沒花一分錢,只是修煉法輪功,她的病奇蹟般的就好了,而且還能自食其力,養家糊口了。

宮淑蓮本想靠自己的勞動把欠款還上,沒想到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老人就被綁架了,而且中共公檢法把老人判了三年刑,投入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三年冤獄回到家後,房子也沒了,居無定所,給老人精神、經濟到肉體上都造成很大傷害和損失。

下面請聽宮淑蓮老人的自述:

一九九五年黃曆四月初八我老伴走了,他突發腦出血,只一天的時間,好好的一個人就沒了,走時才五十一歲。在一九九四年我大兒媳和兒子已經離婚了,扔下兩個孩子,一個八歲,一個四歲,兒子又下崗無業,我這一家四口人日子可咋過呀?這一下壓力重,不長時間我就不行了,身體也不能動了。

兒子帶我上醫院檢查。這一檢查有:頸椎骨質增生、腦供血不足、嚴重的高血壓等,眩暈的天旋地轉。說住院就住院,住了老多次院了。沒錢兒子借錢給我看病,孩子不能看著你死,為了給我治病,欠了四萬多元的外債。

後來我是癱瘓在床,身體不會動有九個月,醫院已無法醫治了,我就在家苦熬著……

一、喜得大法,從癱瘓在床到站起來賣菜

我親家母、二兒子的丈母娘是學法輪功的。她住在市裏,她讓我去她那兒。當時我二兒子一家也在市裏住。一九九七年冬天的一天,我兒媳婦就來找我了:「媽,你上我那兒去吧,我媽說,煉大法能救了你,你就跟我媽學法吧。」

當時我在床上躺著都不能動,根本不相信。兒媳婦問我去不去?我心想去吧,反正兩個兒子,死在哪家算哪家。沒想到我一下子就能起來了,能走到汽車站點,站點離我家能有一里地(五百米)左右。當時我半年多腳都沒挪動過一步,晃晃悠悠就能走到汽車站,跟兒媳婦坐車去了市裏。

去了當天就跟俺親家母到學法點學法,晚上回到親家母家我就有感覺了,回來就要拉肚子。我就跟俺親家母說:哎呀我這要拉肚。她說:哎呀嫂子,師父馬上就給你淨化身體了。

第二天早晨起早到學法點煉功,煉頭頂抱輪時「唿」一下我就堆(癱軟下去)了,我啥也不知道了。兩邊同修一下子就給我架起來了,要不架我就坐地上了,同修就給我弄到裏屋炕上去了,我就明白了,說:沒事、沒事,你們快去煉吧。這裏屋外屋才幾步,到裏屋我就好了。那咋回事呢?那老同修說我:你身上有附體(當時家裏確實供有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你一煉功,它受不了了,就跑了,它一跑,你一下沒有支的了就堆了。就那以後,我就一天比一天強。

剛到市裏時我帶著藥,吃的藥好幾種,雖然不起啥作用也吃,從得病後一直吃,去的那天晚上學法前我還吃了。第二天我自己就感覺精神了,有精神頭了。親家母問我:嫂子你吃藥嗎?我說不吃了,我好了,我精神好多了,不吃了。

一開始我走路就像不會邁步似的,慢慢的,天天倆人架(攙)著我去學法,學了三、四天我就不用她們架著了,我自己走,比她們走的還快。那個同修跟我親家母說:你看她比咱倆走的都快。

在市裏學法大約十天左右,我上我小妹家,她在市裏開個小飯店,我媽也在她那住。我去了一進屋,小妹就愣了!說:哎呀!你咋好了呢?你甚麼時候來的?你咋來的?她們沒想到我原本都不會動的人,怎麼一下子就好了?我說我學法輪功好了。我小妹就掉眼淚了……。我媽說:真的?我說真的,我真好了,我自己打車來的。她倆都驚奇的了不得。

在市裏我學了兩個星期的法,身體徹底好了,我就回家了。大兒子一看我好了,心裏老高興了。從市裏回來一個多月後,我就能出去賣菜了,那時正好快過年了,是臘月,我一共賣了四個月的菜。以後,我就出來賣水果。

我的孩子還有街坊鄰居看到我修煉法輪功身體神奇般的好了,都到我家學法輪功(江澤民打壓法輪功後,很多都害怕不敢煉了),都是在晚上吃完晚飯後,有十多個人,那時真美好,讓人難忘。

二、被綁架、冤判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勃利縣元明街片警龐偉等經常到我家騷擾,沒收我的身份證至今未還。

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污衊我師父,污衊大法,老百姓不知道怎麼回事,我作為修煉法輪功的受益的人,我有權利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讓人們明白真相。

二零零二年五月的一天,有一對母子娘倆發送真相資料被人發現跟蹤綁架,警察逼迫她倆說出都誰給的資料和誰聯繫,不然就把她兒子勞教,不讓上學了,她們無奈把我說出來了(後來警察還是非法把她娘倆勞教了)。

二零零二年五月七日,元明派出所片警一個姓韓、一個姓孫的,開兩輛車,在縣國保大隊白玉剛的帶領下,一行八、九個人,突然到我經營的水果攤,把我綁架到勃利縣元明派出所,讓我坐鐵椅子,讓我說出認識的法輪功學員,我沒說。然後就對我家非法抄家,把我家翻的底朝天,把我八十多歲的老母親(我身體好了賣菜兩個月後就把母親接來了)嚇得當時就不會動了。他們將所謂的證據:抄我家的一些空白紙,空白不乾膠,就給我誣陷成罪狀,將我押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吃大馇子(玉米粒拋光後破成大塊煮熟的飯)都是酸的,大頭菜湯裏還有大蟲子。

二零零二年五月九日我被勃利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在看守所不讓學法、不讓煉功,整天坐著,在屋吃在屋拉。十多天後,我血壓就高達一百八十,他們讓家裏拿錢給我打針。後來公安局提審了我兩次,讓我說出同修,不說就給我判刑,當時我就有一念,任何人也不說。

二零零二年六月四日經勃利縣檢察院下逮捕我的通知書,給我強加的所謂罪名是:組織利用×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七月八日勃利縣檢察院代理檢察員袁曉春以「勃檢刑訴(2002)99號」向勃利縣法院遞交對我的非法起訴書,藉口是說我書寫法輪功標語「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勃利縣法院以「(2002)勃刑初字第112號」下達對我的所謂刑事判決書,審判長是王昕;代理審判員是韓成國和吳沿濤;書記員是馮海洋。給我非法判刑三年,在勃利看守所關了半年多,送到哈爾濱(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大約是十一月份送走的。送走的時間記不清了,只記得是個大雪天。

當時和我一起被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的還有勃利馬場和七台河的法輪功學員郝玉英、楊孝松、於桂榮,我們都是被勃利法院冤判的。

三、被囚禁在黑龍江女子監獄

到哈爾濱(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讓我們全身脫光一絲不掛進行搜身,所有的物品全搜一遍,連被子都給拆開了,看看有沒有藏東西。去的當天給我量血壓,是一百八十,那也不放我。一開始是在「新收」(集訓監區)呆了能有十天左右,當時的監區隊長是王大隊,我不知道叫甚麼名,在「新收」就是逼著轉化,惡警們逼我放棄修煉,我不會寫字,他們就用寫好的轉化書,逼我簽字。

然後分到三監區,只記得副隊長姓鄭,在這個監區我還是血壓高,不能出工,就在監室裏呆著,在這裏呆了能有一個多月,不到兩個月看我身體實在不行,就把我和楊孝松送到病號監區,量血壓達到二百三十,身體顫抖的很厲害,一開始頭兩個月是身體越來越不好,在病號監區呆了一年半,後來又轉到一監區,監區隊長是崔姓隊長,在一監區要麼就出工,不出工就在監室裏被犯人看著,坐在小塑料凳上被逼著看污衊大法的電視,我不看電視,只有出工。

在監獄,我被逼迫寫完轉化書後我身心壓力很大,對不起大法和師父,我心裏特別難受,好像有個東西壓在胸前,憋的喘不上氣來,能有五、六個月身體都要不行了,我知道我錯了,後來我寫了嚴正聲明交給了三監區鄭大隊長,因為這就沒有減刑,期滿才回來的。

當時女監用刑事犯人監管法輪功學員,五個刑事犯包夾一個法輪功學員,走那跟那,不讓法輪功學員說話,不讓法輪功學員學法煉功。

一個星期才能讓和家裏通一次電話,要打電話的人很多排著隊,在電話裏不讓多說,只能說上幾句話,能說半分鐘,不到一分鐘吧,兒子就為等我這個電話,這一天都不敢離開屋,怕接不著我的電話。

在女監的第二年,我大孫女十七歲了,在佳木斯上學,那年十月一放假,她大老遠到哈爾濱來看我,女監一聽我孫女是看煉法輪功的奶奶,就說不是接見日,沒讓孩子見我,孩子沒見著奶奶,哭著回去了。

在女監吃的很差,每一碗大米粥裏都有五、六粒耗子(老鼠)屎,有一年給我們吃凍大頭菜湯,吃了好幾個月,我們一聞著氣味就夠了,想買點東西吃,但卡裏卻沒錢,不對啊,兒子幾次來看我都給我存錢了,四個月每次存二百元,我和兒子通話,找到獄方才給我存上,能有八百元,要不找,她們就給佔有了。

在監獄我非常惦記老媽和兩個孫女,我被抓被判後,結果老媽一股急火就去世了,我也沒見著我媽媽。

下面是我在黑女監聽到看到的其他大法弟子被迫害情況:

在女監病號區聽說一個同修是山東人(我見過她是個大高個),就要學法、煉功、發正念,被監獄的犯人給綁在床上十天,八天不讓起來,強制在床上拉尿,最後血壓高達二百七十,導致死亡;在病號區還有個叫曲傑的大姐被迫害致死;我親眼見到天天讓她在監舍走廊裏手背在後面大撅腰,進行迫害;在病號區還有個姓李的姐姐,是哈爾濱的人,不喊報告不讓接見,雙手給背在後面鎖在門上進行迫害;在一監區有一個小同修叫湯靖芬,讓她拖地。她說不給他們拖地,我們沒有錯。管教利用犯人將她綁在床上;在病號區還有王曉翠同修七十歲了,因為盤腿發正念,給她押在小號裏,她口喊法輪大法好,把她嘴用膠帶給粘上。我出去倒垃圾看到,九號隊的大法弟子讓穿著單衣服在三九天強行的被拉到外面站立凍著,讓犯人看著。犯人穿著棉衣服捂的嚴嚴實實手腳都凍了,臉都凍起泡。

二零零五年五月八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以「(2005)黑女獄釋字第129號」給我釋放證明書,說我所謂的刑滿,釋放了我。從勃利國保大隊綁架我開始到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非法囚禁我三年零一天。五月九日回到家是兒子租的房子,原來我自己的房子沒了。

四、迫害我造成的後續影響

我家原來是好地點,好房子,地點在城鎮中心,我家房子前後兩座房是一百二十平方米,前面是門市房,三十五平方,既能做買賣,又能出租,後面正房新蓋的沒幾年,八十五平方,之間是三十五平方的院子。我被非法判刑後,沒有了生活來源,兒子也找不著工作,為了還四萬元的欠款,為了撫養兩個未成年的孩子,兒子被迫賣掉了家裏的房子,只賣了八萬元(我鄰居的房子比我家差後來還賣了三十三萬元)。

我兒子賣了房子心情也不好,媽媽在監獄,房子也沒了,為了照顧孩子,也無法找活打工,賣房子的錢,除了還債,就賭博耍錢,我回到家,這八萬元就剩下一千元了。

我在監獄裏失去自由,在家裏兒子和孫女沒有生活出路,有幾天家裏沒啥吃的了,兒子就跟孩子光吃麵條,頓頓吃,吃了一個星期,把孩子都吃噁心了。那時候沒錢買菜,孩子從鄰居家要點醬對付一口。

我回到家也不得安寧,我兒子接回我那天,兒子為我接風在飯店吃飯,縣610(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凌駕於憲法和公檢法之上)就給我兒子打電話找我。由於我總租房,610找不到我,以後還給我兒子打電話,兒子氣的把電話卡換了。

我們在家呆了一年多,為了躲避610的騷擾,沒辦法,二零零七年一開春,我們一家只能遠走它鄉。在外地也不容易,做點買賣,除了房租,也沒多少了,到了二零一一年秋天我才回來,回來還是租房。

我從二零零二年被綁架到回到家這些年,我原來的正常生活都被打亂了,我學法煉功修煉基本就被迫停止了,身心無法改變,從二零一二年開始我的身體就一關接一關的來難了。這幾次過關,我其實都是靠師父幫助才闖過來的,是師父讓我堅強,不然的話,我精神一垮,一崩潰就完了,根本活不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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