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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載青春獄中過 遼寧伏豔女士控告元凶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七日】「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痛苦中度過了十三年半監獄生涯的我回到社會時,已由一個三十歲不到的青年,被迫害成滿頭花白頭髮的中年人,可謂家破人亡:父母分別於二零零八年和二零一一年雙雙去世,丈夫和我離婚後另娶;我沒有房住;沒有工作,只有一個需要扶養的孩子。」這是遼寧大石橋法輪功學員伏豔女士飽受十三年冤獄後對自己當時境況的描述。

一九七二年出生的伏豔在中共的無神論教育下,不信神,但法輪大法在她母親佟書萍身上展現的奇蹟,使她和曾患全身癱瘓的姐姐也相繼走入大法修煉中。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伏豔女士屢遭迫害,雖然飽受摧殘,但是她說:「我是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得法,沒學幾個月江氏就開始了迫害,到二零零一年八月被綁架時,對法輪大法的法理理解不深。之後十三年多的非法關押生涯卻使我越來越看清江氏迫害法輪大法的醜惡嘴臉,越來越堅信法輪大法。」

二零一五年六月,伏豔女士對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以下是她在控告書中講述的遭遇。

一、一家五口被綁架,家產被全部沒收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在北京,我和丈夫張崇華正在籌備開公司。遼寧省大石橋市鋼都派出所片警齊世國伙同北京國家安全局的警察,在大街上將我綁架,綁架時十幾個警察圍著我打。在北京某看守所(他們抓我時蒙住我的頭,所以不知道是甚麼看守所,那裏的被關押人說,是國家安全局看守所)住了一宿,在那裏曾經有七、八個男警察圍著打我,並在我人中穴部位打一種不知名的藥物。兩個警察反剪著我的雙臂,一個警察抓著我的頭髮,強行照相。我說:「你們這種做法,只有日本人對中國人才能做出來,沒想到你們對自己國家的人也能做出來。」他們發出佞笑。臨出門時一個警察用黑布袋罩著我的頭,使勁打我的臉,我的嘴裏被打得全都是血。在那個看守所只住了一宿,就扣了我二百五十元錢,說是扣被褥錢,可是我連被褥都沒看到。鋼都的片警說:「伏豔啊,你昨天晚上住哪了啊,怎麼比住賓館還貴?」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第二天我被大石橋市鋼都派出所的警察從北京帶回,因害怕我不配合「交代」,同時從我的家中綁架了我的母親佟書萍(近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和不修煉法輪功的丈夫張崇華,把他們送進大石橋看守所關押數月。家中只留下了年僅三歲的女兒和快七十歲的婆婆。對租給我房子的房東罰款,因此房東沒收了我所有的家產。

此間,我的另兩位姐姐伏英、伏強也因為修煉法輪大法,同時遭到迫害關押,分別關押在北京朝陽看守所、大石橋拘留所。一家五口同時被關押,這對我年近七十歲的父親是怎麼樣的打擊!對我們的迫害所造成的精神痛苦,是造成他最後身患癌症的重要原因。

二、馬三家灌食迫害,竟然要手續費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七日,因法輪功學員李豔華被迫害致死一事,我被指定:「到鞍山在互聯網上發布」「李豔華被警察打死」的消息,並且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將我非法勞教三年,送進馬三家教養院。同時,李英、路國讚、劉方旭因涉及李豔華被迫害致死真相,同時被教養。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二零零一年十月,我被送到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期間因不配合而絕食,十幾個人每天按著我灌食、輸液,灌食時食管插進去,特別痛苦,拔出來上面全是鮮血。每天一次,十幾天下來,收了我七百多元的灌食手續費、藥費。那裏還強行給我洗腦,強行讓我聽不敬師父不敬法的轉化內容、不讓睡覺,造成我巨大的精神痛苦。強迫我參加奴工勞動。

三、《焦點訪談》公開造假,天理不容

二零零二年三月的一天晚上,馬三家教養院三大隊五小隊的法輪功學員都在做手工活,警察邱大隊長走了進來,坐下來和我們一起看電視,《焦點訪談》開始了,原來這期演的是掩蓋李豔華被迫害致死的內容,裏面還出現了我的兩個靜止的畫面。可是從來沒人採訪過我啊,之後我想明白了:是怕我不配合,從監控中取了我的兩個鏡頭。此次《焦點訪談》的內容,除了人物是真的之外,其它內容完全是違背事實的,法輪功學員李豔華是被南樓派出所惡警迫害致死的,不久的將來真相一定會明白於天下。就這樣杜撰出來的「新聞」,居然能在全國各大新聞媒體大面積轉載,這也絕對是在惡人江澤民當政下,我們國家的悲哀,人類歷史的恥辱!

四、迫害升級,非法批捕判刑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四日,大石橋公安局又把我從馬三家教養院批捕帶回,送入大石橋看守所關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關於李豔華一事控告我上網,在證據嚴重不足的情況下,非法判我八年徒刑(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遼寧省大石橋市法院(2003)大刑初字第15號)。突如其來的打擊,使我的心臟病症狀又出現了,並出現了生命危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一我被送到大石橋市中心醫院住院治療。我對當時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政策已經看透,我再也不相信那時的司法系統能對我們還有甚麼公平公正。三月二十九日,我逃出了他們的看管。

五、再次被抓,強送女監

出走後,我流離失所,身體尚未完全恢復,只能在郭寶勇在鞍山租住的房子內休養。期間特務李志義(化名劉剛)盯著我不放,我們當時善良的以為他又走回大法中來了,沒有防範。一直到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在李志義提供線索下,鞍山公安系統對數十名法輪功學員集體綁架。參與綁架我的有大石橋公安局建一派出所、鞍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其中有兩個惡警對我大打出手,並用穿著皮鞋的腳踩我的頭,致使我渾身多處受傷。他們用手銬緊緊銬我的雙手,致使雙手長時間麻木,近一年才恢復;右手無名指至今不能正常伸直(大石橋看守所有記錄)。當天晚上,我又被送回大石橋看守所。

六、強行送入女子監獄

回大石橋看守所我又開始了絕食,抗議迫害,那裏的陳所長和醫生指使那裏的男犯按著我強行灌食,為了報復我的出逃,他們在給我灌食時,把鼻飼管在我體內來回轉動。我對那個醫生說:「你是知道我的身體情況的,我死了,就是你的事。」第二天,陳所長、看守所的獄醫、兩名犯人坐著車送我去遼寧省女子監獄。當時正值非典流行,我還有低燒。在快到瀋陽時,他們幾個人按著我,強行給我打退燒的藥,強行做各種身體檢查,包括兩名男犯按著我強行做婦科檢查,這是對我嚴重的人身侮辱。當檢查結果出來,有很多項不合格時,他們竟修改了檢查單。經過幾個小時的折騰,他們把我扔到女監門口,就跑了。

七、遼寧省女子監獄的最殘忍灌食手段

當時是非典最嚴重時期,那時整個女監都和外界隔離,原則上說不收入監人員,據說我是遼寧省政法委特批。我被單獨隔離,四個隊長和四個服刑人員輪流看管我,其中一個犯人對我大打出手。我到了那裏繼續絕食,遼寧省女子監獄的灌食手段是最殘忍的:把你的四肢一天二十四小時用豬蹄扣固定(又名水手銬)成大字型,鼻飼管二十四小時插入體內不拔,定時打糊塗粥(玉米麵粥)。我就這樣鼻子裏插著鼻飼管被綁了十幾天。我看見絕食三個月以上的人,鼻子裏插著鼻飼管猶如骷髏一般躺在床上,骨瘦如柴,即便是打開捆綁的四肢也很難恢復正常了。難怪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死那麼多法輪功學員。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二零零三年八月四日,遼寧省大石橋市法院又追到遼寧女監,以「逃脫罪」等給我加刑五年半,這樣,不算兩次在看守所加上教養院一共度過的近兩年時間外,我還要在女監整整呆上十一年半。

八、遼寧省女子監獄的非人生活

二零零三年七月,我在遼寧省女監九大隊二小隊強迫做奴工勞動,一天十幾個小時甚至近二十個小時做紙製品加工,經常受到犯人的辱罵,多次動手打。經常是早晨四、五點出工,晚上十二點之後收工。有時還在車間瞇一會,不讓收工,第二天接著強體力勞動。更有甚者,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底搬到新蓋的遼寧省監獄城後的四十多天裏,每天都被強迫進行二十個小時的紙製品加工(強體力勞動);每天只讓上三趟廁所;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到二零零六年那段日子,那裏的服刑人員過著比雞起得早,比豬吃得差,比驢幹得多的日子。吃的主要以窩頭為主,一星期只給三頓大米飯,其餘皆為窩頭,那幾年的窩頭又硬又黑,難以下咽,一年四季是水煮白菜、甘藍、蘿蔔、茄子等有數的幾樣菜。有條件的家裏送錢,生活能好點,否則每天再疊大紙兜子(一個人最多的每天能疊一千五百個紙兜子),身體都是在極度超負荷的情況下,超時勞動。二零零四年、二零零五年全年出工沒有一天休息。每天早晨五、六點出工,晚上九點收工,夜間還帶手工活回監舍幹。二零零九年之後雖然星期天能休息一天,但是也經常偷偷把人帶到車間去勞動。直到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出監時,對外聲稱的雙休日、早八點出工,晚五點收工也是虛假的。實際上是只休星期天一天,早七點就出工,晚七點才收工。不提供熱水洗澡,一年四季都用涼水洗澡,包括室外溫度是零下二十多度的三九天。二零零八年之前,車間不給熱水,監舍四個人一暖壺水(普通暖壺),有時六個人一壺水(一人一點),我走的時候,監舍是四個人一壺水,車間十個人一壺水,就這樣熱水器還總壞,壞了就停止熱水供應。廁所的蹲坑經常堵塞,沒人管,最嚴重時十六個坑壞了七個,剩下九個坑,近一百五十多個人(一個樓層的人共用一個)早晨上廁所,還著急出工,而車間的廁所不到點不開,開了也限制時間,所以經常是人多得把廁所堵滿了,在那排隊等著。車間裏管活的犯人打罵聲此起彼伏,幹活慢的人過著隨時被打罵的提心吊膽的日子。辦公室每天都能傳來電棍電人的「劈啪」聲,和被電者的喊叫聲。所有的勞動成果被剝奪,而勞動工具(如打膠用的刷子、疊兜子時帶的手套)卻要接見時家裏給帶。生活補助永遠是七元人民幣,我在那裏十一年半,衛生紙由二元一卷,已經漲到三元五角一卷,可是生活補助一直是每人每月七元,有時還不到帳。所有的生活費包括衛生紙、洗衣粉自始至終由家裏存錢購買。過了二零零八年之後,打人罵人的情況能稍有好轉,但那裏的人過的日子也是苦不堪言。這些和電視裏所宣傳的遼寧省女監整潔優雅的環境簡直就是天地之差。那些院子裏的健身器材、籃球架只是擺設,我在那裏關押了十一年半,一共摸過兩次,一次二零零八年的「五一」放假,一次是二零一一年的「十一」放假。其他時間一收工就不允許出門,出樓層都不行。

九、拒絕奴工勞動,紙被禦寒險些喪命

二零零九年八月我開始拒絕奴工勞動。從十一月十一日起,之後的兩個月時間裏被送進小號,小號的搜身是帶有侮辱性的,要你脫得一絲不掛。小號的溫度只有攝氏零度左右,不給我棉褲,棉絮,整日凍得無法入睡,只能靠來回走動取暖。小號裏二米見方,前後兩道門,有一道門直接向著外面。數九嚴寒的晚上,從那扇門向裏吹涼氣,水蒸氣在門上結成水,到了晚上由水結冰,過了一夜就長出白霜。屋裏除了有一捲衛生紙之外,甚麼也沒有,我把手紙纏到腿上再套上薄薄的外褲;用衛生紙縱橫交叉用一小塊一小塊的玉米餅粘住不同的地方,糊了兩天糊成了一床一米見方的紙被,蜷縮在下面度過寒冷的夜晚。每頓只給一塊玉米麵餅,早晨鹹菜,中午和晚上是菜湯,渴了喝生水。不准刷牙洗漱,整日在徹骨的寒冷中煎熬了兩個月。一次我心臟病發作,出現抽搐。小號隊長不管,必須等監區警察去。到了醫院給我拿來點藥,我說不吃,監區的隊長和監獄醫院的大夫就逼著我在「出現任何情況,後果自負」的單子上簽字,然後又把我扔回小號。

二零一零年一月九日我從小號出來後的一年多一直把我放到監舍,不允許我正常出工。(九監區監舍樓的十二號,是關押轉化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場所,從二零零四年到二零一一年七月,無數的法輪功學員在那裏遭受各種酷刑折磨。大連法輪功學員丁振芳在被迫害死之前就長期關押在那裏。)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因為檢查沒地方放我,又送我去小號一次;二零一一年三月又把我送去「矯治中心」嚴管四個月。

我在遼寧女子監獄期間多次被停止家屬接見,最長一次長達一年半,就連在同一個監獄的姐姐伏英十三年來也從沒讓我們見一次面。二零一一年三月我的母親佟書萍就是在長期停止我接見期間,在思念我的痛苦中含恨去世。

我今天寫出的這點痛苦經歷,只是江澤民強加給我和我的家人,十三年來如海洋一般多的苦難的冰山一角……十三年來,我只因堅信真、善、忍,就受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教養、判刑等幾乎所有的國家機器手段的鎮壓;十三年來,只因為我們都堅信真、善、忍,我和我的親姐姐伏英十三年多不准相見;十三年來,只因為我堅信真、善、忍而遭受迫害,所以不能在床前為父母盡孝,以致他們在思念我的悲憤中離世:十三年來,只因為我堅信真、善、忍而遭受迫害,我那相濡以沫的丈夫因怕再受株連,棄我和女兒於不顧,連個面都不敢露;十三年來,只因為我堅信真、善、忍而遭受迫害,我的女兒三歲就離開了媽媽,過著孤兒一樣的孤苦伶仃的生活,沒度過一個有父母陪伴的兒童節,沒有一個爸媽參加的家長會;十三年來,只因為我堅信真、善、忍而遭受迫害,我的親戚、同學、朋友都遠離我,認為只要信仰法輪大法就要蹲監獄。而像我這樣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千千萬萬,更有甚者失去了生命,甚至被活摘了器官。

江澤民,用盡全人類的語言也無法訴盡你對大法、大法修煉者所犯下的罪惡,痛苦罄竹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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