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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酷刑致殘 岳陽市孫平華狀告江澤民遭非法庭審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岳陽城被傾盆大雨籠罩。樓區法院周邊布滿了警察、便衣、及「610」人員等,對過往行人照像、問話、威脅等。原來法院要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孫平華,他因依法控告江澤民而遭到抓捕。孫平華在江氏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遭酷刑致殘。

上午八時許,孫平華的家人及朋友坐在庭外等著,法官入場後只允許四人旁聽。孫平華的其他家人及朋友問法官:既然是公開開庭,為甚麼不允許旁聽?法官道:按理是可以旁聽的……,此時,戴墨鏡的「610」頭目張皆紅上前武斷的不許孫平華的其他家人及朋友旁聽,法警等人干預。一會兒,法官宣布暫不開庭,律師及家人找車去樓區檢察院投訴。行至途中接到法官通知繼續開庭。這時孫平華的其他家人及朋友已離開法庭。(是他們用調虎離山計支開了孫平華的其他家人及朋友)

法庭在沒有原告,沒有證人,只有法官、公訴人和所謂的被告人的情況下開庭,只有四人旁聽。

律師作無罪辯護 要求法官尊重公民權利、直面良知釋放孫平華

律師為孫平華作了無罪辯護。律師說:「本案孫平華的訴江行為是憲法所賦予的權利。訴江行為實質上是公民控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濫權的公民權利。憲法和國家機關公務員法對此有明確的規定。這是公民的一項莊嚴的憲法權利。同樣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以信件郵寄的方式實行控告,這也是同樣在行使一項憲法的權利,即憲法規定的公民有通訊自由和權利。任何人不能非法干涉和侵犯。必須保護孫平華作為人應享有的憲法自由和權利,因為這是人的主體性的要求,是基本人權,不容公權力肆意介入和侵犯。

「孫平華在修煉法輪功的過程中,積極實踐「真、善、忍」的理念,與人為善,待人寬容,沒有任何違法犯罪活動和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對有關法輪功性質的不同認識應通過其他手段而非刑事處罰的途徑解決。孫平華沒有仇視社會,仇視人民的行為,沒有導致法律難以適用的主觀惡性。」

辯護律師一再在法庭調查中要求公訴人出示被告人是怎樣組織和利用了哪個會道門、哪個邪教組織或者利用了甚麼樣的迷信活動,破壞了哪部法律或行政法規的實施。但公訴人無法向法庭出示這方面的證據。

律師辯護說:「本案看似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實際上是一起不尋常的憲法案件,一個關涉公民信仰自由的大案。如果拋開憲法,只在法律法規層面考慮問題,就會出現合憲的行為受到違憲的法律法規的懲治,形成「政府放火不是罪,公民點燈要判刑」的不公正局面。司法正義更無從談起。」

「請合議庭法官尊重公民的憲法權利,承擔起應有的歷史責任,敢於直面現實和自己的良知,踐行司法獨立的原則,做出對本案被告孫平華無罪的公正判決。辯護人也熱切地期待能夠在判決我當事人無罪的判決書上看到合議庭成員光輝的名字。」

孫平華自己辯護要求還其清白、懲治造成他左手致殘的兇手

孫平華本人也為自己辯護道:「我是合法的中國公民,享有憲法賦予的一切權力。我對‘兩高’郵寄的控告狀,充份的體現了我對憲法的尊重和對司法機關的信任。樓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工作人員,以此為由,將我抓捕,並送上法庭,這是打擊報復陷害好人;這是對人權的踐踏和對憲法的藐視;也是對‘依法治國‘的公然挑釁和對抗。……《憲法》中賦予‘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力。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樓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工作人員將我從車間綁架。在岳陽洞氮賓館1108房間,遭到樓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蔣超、唐建明、劉小平等人的刑訊逼供,造成我左手殘廢,整條手臂不能動彈,生活不能自理,給我本人的身心和家人帶來了巨大的痛苦和不便。

「七年來,我一直向多個部門多次控告,均未受理。兇手們也一直逍遙法外。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發起者、指揮者,必須對此負法律責任。「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憲法》和《公務員法》都賦予了「公民對國家工作人員有監督、檢舉、揭發、控告的權力」。我對江澤民的控告是合法的。而且我是實名、實地址控告,所訴內容也是我被迫害的親身經歷,有據可查,真實不虛。

「將我左手致殘的人沒有給我任何的治療,賠償,就連一句‘對不起’也未對我說過。而是把我送到勞教所非法關押。我本著‘真善忍’的原則,從未對他們有任何過激的言語和行為。而是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現在我反成了被告……遭受不白之冤!」

孫平華說:「在幾大醫院確診我左手沒有任何康復希望的情況下,我抱著不能殘廢,不能給家庭、社會帶來負擔的想法,通過修煉法輪功,現已基本康復(但落下了變天手痛的後遺症),生活也能自理了,也能更好的服務社會了。

「我只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從未做過任何危害社會之事和違法之事。在家我是一位好丈夫、好父親;在單位我是一位好員工;在社會我是一位好公民。我深知作為公民應該勇敢、正直、善良;應該捍衛正義,呵護善良。

「我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此,請求法庭捍衛正義,呵護善良,將造成我左手致殘的執法犯法的相關人員繩之以法,還我清白,並將我無罪釋放,彰顯法律的威嚴與公正。」

法官不斷打斷律師及孫平華的辯護,說律師的辯護詞可以交上來,但不要在法庭上說。……孫平華的家人看到此情此景,心情非常悲慘。

孫平華看上去瘦得很厲害,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被綁架前體重有一百六十至一百七十斤,現在最多不超過一百二十斤。他的父親由於犯心臟病還在岳陽縣醫院搶救,還不知道兒子被庭審構陷。同樣,兒子也不知父母為何沒來?……法輪功學員彭小輝在法院對面的馬路上行走,被四個穿便衣的國保人員綁架,至今下落不明。

「610」操控警察綁架、檢察院構陷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岳陽市「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樓區公安國保及派出所警察綁架多名訴江民眾。孫平華當天去上班,剛到楓樹新村社區車庫去開車,就被在此蹲坑的岳陽市「610」、樓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王家河派出所及本社區數人綁架,隨即非法抄家。開始被非法關押在岳陽縣看守所,於十二月初轉到岳陽市看守所。當天被綁架、構陷的岳陽市法輪功學員還有付貴、李潤天、龍兵峰、燕海昌。岳陽市樓區檢察院十二月底下了起訴告知書,企圖非法判刑。

勞教制度被取消後,中共就以非法判刑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於是,庭審就成了公檢法人員作惡的平台,實際上就是公檢法人員利用公權力聯合犯罪。所以,失去了公開公正的庭審就顯得荒誕離奇。中共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時,原告卻一直缺席,也沒有見委託代理人,是因為根本就沒有受害者、沒有原告。

法輪功學員信仰的是「真善忍」,行為處事的原則是「真善忍」,表現出來的言行是無私的、善意的,福益家庭社會。迫害之前,中共各級媒體對法輪功學員的高尚行為和道德風貌做過一些報導,全國人大離退休老幹部對法輪功進行了調查,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所以法輪功學員在社會各階層都是好人,對好人進行舉報抓捕審判,不就是誣告陷害嗎?

公檢法的職責本應是懲惡揚善,維護正義、維護良知、維護社會公正,維護法律尊嚴。但在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邪惡運動中,在謊言欺騙、強權脅迫和利益誘惑下扭曲了眾多人的人性與良知,致使一些政法系統的官員和警察,是非顛倒,幹起了助紂為虐的惡事。在明知法輪功學員是遵紀守法的好人情況下,選擇了與邪惡為伍,置法律於不顧,喪失了基本的道義和良知,違背著自己的職業道德和做人的良心,幹著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罪惡勾當,最後成為江氏集團犧牲品。

各單位責任人一覽表
岳陽市樓區公安局國保:電話:0730-8823173 郵編:414000
大隊長: 劉學農: 13975020007
副大隊長:張東武:13807300177
教導員: 吳皓 15307308808
警察: 張和平
警察: 唐建明: 13908407369
警察: 李奇 13975010091
岳陽市市政法委 值、傳:0730-8889312 郵編:414000
向偉雄 書記
劉孝純 副書記 0730-8889203 13907301549
李健安 副書記 0730-8889052 13974009799
蔣仁凱 副書記 0730-8889516 13607305353
賈建湘 副書記 0730-8889091 13707302928
胡平華 政治部主任 0730- 8889142 13787301719
許雄 副書記 0730-8889013 13807309383
彭興國 辦公室主任 0730-8889622 13707303498
許繼英 機關黨委書記 0730-8889269 13007300266
羅維維 綜治辦副主任 0730-8889742 13907306176
黃雙寶 政治部副主任 0730- 8889310 18707304978
湯露 綜治一室主任 0730- 8889475 13873085960
袁湘偉 執法監督室主任 0730-8889207 13907301236
市維穩辦: 值班傳真:0730-8889164
胡衛 主任 0730-8280592 13307302886
馬文忠 副主任 0730-8889164 8268619 13975002808
周勇 副主任 0730-8889164 8887506 13975009555
市「610」: 辦公室值班 0730-8889141 傳真0730-8889040
李湘濱 主任 0730-8881808 13807301767
張皆紅 副主任 0730-8889041 0730-8856218 13575017899
黃要林 副主任 0730- 8889047 13975038082
李偉華 調研員 0730-8889061 0730-8889696 13907302976
劉紅霞 副調研員 0730-8889042 0730- 8889213 13808400996
傅詠梅 綜合科長 0730-8889040 0730-8840806 13975092806
蘇華(直接責任人) 教育科長 0730- 8889042 8721639 13507309872
張能武 法制培訓中心主任 0730- 8889141 8889375 13908400155
岳陽市樓區 「610」主任:方宇 13908405838
岳陽市樓區檢察院 值班電話: 0730-8302011 郵編:414000
湯堯光 黨組書記 檢察長 0730- 8302001 13907305308
黃利軍 黨組副書記 副檢察長 0730- 8302002 18692111666
劉大明 黨組成員 副檢察長 0730-8302003 13907306966
吳衛平 黨組副書記 0730- 8302004 18907308929
陳 堯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0730-8302005 13873003333
譚 娟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0730- 8302008 13907305730
蘇 昕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0730- 8302009 13807301228
易啟明 黨組成員 0730- 8302007 13873008188
周岳錳 黨組成員、反貪局局長0730- 8302010 13973003366
柳小偉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0730- 8302006 13707308687
王壽明 檢委會專職委員 0730- 8302096 13707303588
葛 綸 檢委會專職委員 13907301805
楊炳林 工會主席 0730- 8302016 13873001268
唐 亮 辦公室主任 0730- 8302088 13908403318
許 丹 辦公室副主任 0730-8302055 13617306688
陳雄黃 辦公室副主任 0730-8302055 13575005066
李大慶 反貪教導員 0730- 8302098 13973005518
胡燄林 反貪局副局長 0730- 8302084 13637306599
易志軍 反貪局副局長 0730- 8302081 13907403088
鐘 成 反貪局副局長 0730-8302082 13786050505
項明亮 反瀆局局長 0730- 8302039 13907306258
徐學忠 反瀆局教導員 0730- 8302039 15873033288
熊立軍 監察室主任兼反瀆局副局長0730- 8302039 13973067888
何英明 重案偵查大隊大隊長 0730-8302036 18707302888
李尉濱 重案偵察大隊教導員 0730- 8302056 15307300688
李 舟 重案偵察大隊副大隊長0730- 8302056 13707302115
易愛平 偵察監督科科長 0730- 8302058 13575001866
彭 濱 偵察監督科副科長 0730- 8302019 13762093389
陳 剛 偵察監督科副科長 0730- 8302019 18975009009
彭利人 公訴一科科長 0730- 8302068 13908405505
瞿 雁 公訴一科副科長 0730-8302060 13507301228
張蓮英 公訴二科科長 0730- 8302020 13507303355
曾銀樹 公訴二科副科長 0730- 8302069 13789006123
高 毅 公訴二科副科長 0730- 8302087 13789000111
郭儒林 民行檢查科科長 0730- 8302026 13975065767
劉洪 監所檢察科科長 0730- 8302086 13975083636
余躍糧 監所監察科副科長 0730-8302025 13786088366
張泗洪 控申監察科科長 0730-8302027 13907305130
栗 登 職務犯罪預防科科長 0730-8302028 13789003335
周山湖 安全督查員 0730-8302028 13637305838
陳建新 法警大隊隊長 0730- 8302031 13907300698
鐘唯博 法警大隊教導員 0730-8302031 13873005858
葉菊如 案件管理辦公室主任 0730-8302059 13575081968
唐中池 人民監督員辦公室主任0730-8302059 13907303128
何燕娟 行裝科科長 0730-8302066 13507305699
孫小岳 行裝科副科長 0730- 8302033 13762007099
劉德軍 車隊長 0730- 8302098 13789006000
岳陽市樓區法院; 值班電話: 0730-8722828 郵編:414000
姜 彬 黨組書記、院長 0730- 8333799 13807305337
賀湘平 黨組副書記 、副院長 0730- 8722818 15807300999
劉亞華 黨組副書記 0730-8712825 13707305298
吳 琳 黨組成員、 副院長 0730- 8722819 13807302188
黃永定 黨組成員、 副院長 0730- 8722816 13873000303
張澤民 副院長 0730- 8722806 13808404622
廖 理 黨組成員、 副院長 0730- 8722826 13907303345
曹 萍 黨組成員 、紀檢組長 0730-8722829 13873008366
聶祖勝 黨組成員 0730-8722808 18873006066 13054082288
劉 力 黨組成員 0730-8652105 13907308682
唐匯錦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黨總支書記 0730-8723625 13873055139
蔡學謙 專職審委會委員 0730-8257361 13907301631
陳松柏 專職審委會委員 0730-8836935 15873066788
黃正生 13317302938
段 成 工會主席 政治部副主任0730- 8722809 15673005888
何國平 政治部副主任 0730- 8729089 13873068993
萬軍 立案庭庭長 8722810(辦)8723058(家)13607302528
彭小紅 立案庭副庭長8722810(辦)3242000(家)13873055388
王益民 刑一庭副庭長8722802(辦)8723280(家)13307303280
許凱鋒 刑一庭副庭長
陳松保 執行庭副庭長8722821(辦)13707308098
周石保 執行庭副庭長8722811(辦)8722896(家)13707307895
法院刑事一庭辦事人員:
許興、黃永定、苗莉、萬軍、胡哲、袁華
岳陽市樓區各派出所負責人電話號碼;
岳陽市樓區城陵磯派出所:730-8567088、730-8592756
鄒愛國 三眼橋派出所長 13873081133
劉金瑞 奇家嶺派出所所長 13637302968
陳隨軍 奇家嶺派出所教導員 13787301779
趙遠軍 湖濱派出所所長 13637308080 0730-8385360
黃建武 郭鎮派出所所長 13207305588 0730-8790789
王生華 郭鎮派出所教導員 18807302858 0730-8792789
劉 勇 洞庭派出所所長 13787301918 0730-8310958
鄭 晗 站前路派出所所長 18673003998
王 鵬 站前路派出所教導員 18673015666
湯君民 王家河派出所所長 13907300226

當日前一篇文章: 新汶礦業集團技術研發部副部長和妻子被誣判十年
當日後一篇文章: 馬曉華、江明被蕪湖市南陵縣法院非法判刑、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