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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一位八旬同修共同提高的經歷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八月有幸開始修煉大法的,今年六十九歲。Y同修八十六歲,與老伴九八年得法,我們在煉功點相識,不久他們搬到我的隔壁成了近鄰,早晨參加晨煉敲敲牆就能互相叫一聲。沒過多久,邪黨對大法的迫害鋪天蓋地,她和老伴被警察騷擾,嚇得不敢煉了。一年後,她老伴得了胃癌,不久去世,她以淚洗面,女兒從外地來照顧她將近一年。這期間我與她交流過幾次,都沒能使她下決心再修。一個年輕同修將手抄的新經文《建議》送給我,並說給Y看看。她看後決定從新回來修煉。

在法上精進,超出人情

Y同修從新修煉,當時怕心還很重,連兒女都不讓知道,在家學法時兒女來了趕緊把書藏起來,都怕兒女看見。她已經73歲了,有大法的力量,可以獨立生活不用女兒陪了。我的原則是:生活中的事,她能幹的了的,我儘量不幫她,因為那是她自己應吃的苦。因為我們都是修煉人,也得為別人的修煉著想,在吃的問題上也別今天我送你點,明天你再送我點,那也會產生對吃的執著,雖然是近鄰,但不能像常人那樣在感情上相處。

「情」是常人中的東西,是修煉人要修去的東西。我們同修一部大法走到一起來了,這是法緣,是聖緣,要珍惜這份緣,但不能陷在情中,那樣會影響我們的修煉。偶爾也有往來,但儘量看淡,不牽扯精力。儘量在法上提高,共同精進。我們經常在一起交流,有時能在一起學法,逐漸她也能發真相資料了。二零零三年我被劫持到洗腦班時,她有時一個人去近距離發正念。下半年我退休了,我們成立了學法小組,可以共同做修煉人的事了。我被非法勞教期間,她還能與其他同修配合做大法的事。

零九年四月我的家庭資料點正常運作了,週刊、真相小冊子我自己提供。Y同修此時已八十歲了,每週還能到居民樓送真相資料1─2次,每次兩個樓口從一樓到六樓一家不落。就近處由她送,我到遠處送。這幾年大部份時間都是我和Y同修一起學法,也有三人、四人的時候,就我倆的時候,每天上午8-11點一起學法,學一講《轉法輪》,再學各地講法。

不能離開整體,不要給自己加「老」 的概念

Y同修八十一歲那年,兒女不放心她一個人在家,尤其東北的冬天她也嫌冷,就每年到外地女兒家呆六、七個月。在師父的加持下,前兩年她接觸到了當地同修,能參加小組學法,能看到週刊,還有少量的真相資料,有個同修還用車帶她出去講真相,她的狀態還很好。

第三個冬天,她女兒搬了家,她和同修接觸不上了,離開了整體環境,看不到週刊,做不了三件事,個人學法也不精進,出現了病業狀態。在兒女說服下,她沒守住心性,吃了藥、打了針,回來後知道孩子騙了她,覺得面子上過不去,認為自己掉下去了,好幾天也不到我家學法。師父沒有放棄她,一天,我在外面見到了她,見她面色灰暗,老了很多,我把她帶到我家,經交談知道了原因。我鼓勵她:師父不會因為你吃了藥、打了針就不管你了,師父會全面看一個弟子的,明天過來學法吧。那時我家有兩個學法小組:大組七、八個人每週學一次,以各地講法為主;小組倆個人,每天上午八─十一點,主要學《轉法輪》。我讓她兩個組都參加,這樣她很快恢復到走時的狀態。每週還能送一個樓口(十八家)真相資料,上六樓時不感覺腿痛,平時總說腿痛。我說:我們延續來的生命是為了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送資料是救人,師父就加持我們。她說這回我可誰家(指兒女家)也不去了,找不到同修,沒有這個環境真不行。

現在她八十六歲了,還能送資料救人。這兩年沒去外地,兒女總不放心,輪班來「照顧」她,其實她自己甚麼都能做,就是腿走不了遠道。有時出現點病業狀態,兒女勸她吃藥,她堅決不吃,說幾天就好,真就能好,兒女心裏也服氣。我經常與她交流:我們是修煉人,不要走常人的思維,不要給自己加「老」 的概念。

她是我的一面鏡子

因為職業的關係,我自覺不自覺就表現出那種好為人師、主觀、自我意識,我說學啥就學啥,我說學到哪就學到哪,不徵求別人意見。Y同修對我就很不滿意,可是她不說出來,有時會表現在臉上,剛開始我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時間長了從她的話裏話外能聽出來對我有意見。我就找自己的執著、應該修去的不好的東西,一點點、一次次,磨煉自己的心性,並找到自己的根本執著:自以為是。

從內心深處認識自己的根本執著,就要下決心修去它。我就向她(或她們)道歉,承認自己的錯誤,並讓她(或她們)今後再發現我的問題及時指出。有時我對Y同修說話的語氣不夠祥和,當我從她的臉上看出她不高興了,我就意識到自己的問題,並注意改正。由於我的所為,Y同修有時就不願和我一起學法了,說還是自己學吧,自己學效果好。過一段時間又說:還是一起學吧,一起學效果好。我就按她的意願分開學或一起學。

Y同修讀法很流利,但有時出現丟字、加字、前後顛倒的現象,給她指出時,由於她自己沒意識到讀錯,就不高興,連續指出兩處錯誤時就急了,甚至說不能讀了,別人讀錯你也沒都給指出來,就看上我了。我知道這是她的「愛面子心」、「不讓人說的心」,這時我需要忍,還要向內找:我還是有對她讀錯的執著,認為她不應該讀錯。第二天交流時,她不記得昨天說過那樣的話,我說那是魔性在控制你,而不是真正的你。她也意識到了。

七.二零以前的幾本大法書我們都保存得很好,需要參照《轉法輪》改字,我認為改字也是修煉過程,她那幾本我決定讓她自己改,我只幫她剪點字。於是,我改完一本就讓她改一本,一坐就是幾個小時,腰酸眼痛。她就不高興了:明天我不來了。我沒有考慮她已是八十多歲的人了,沒有考慮她的承受能力給她安排,而是按著自己的承受能力安排她。我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第二年她從外地女兒家回來再改字,我就讓她自己安排,而她也認識到改字是修煉的一部份,心態也好了,也不覺得累了。

這兩年,她不去兒女家了,但兒女不放心她一人在家,就輪流來「照顧」她,其實她自己甚麼都能做,但還是有一定的依賴心。學法之後有時她也講她的兒女如何如何,抱怨、指責、看不慣,都是用人心看待。她的兒女之間處的事,她有時是哭著對我說,有時是帶著氣憤情緒說。我馬上意識到這裏也有我要修的,不能被她的情緒帶動,不能把自己視為常人。有的是去我們的情的,有的是檢驗我們的心性層次的,都是師父給安排的修煉提高的機會,我把自己和她看成一個整體,她的事就是我的事。與她交流,我就說:這不是給你提高心性的嗎?師父不是要求我們對誰都要好嗎?包括兒女。作為修煉人,我們要用法的標準要求自己,不能用法的標準要求常人。現在整個人類都敗壞了,我們如果沒得大法修煉,和他們能有甚麼區別?無論他們表現出甚麼不盡人意的言行,我們都要理解、包容、慈悲對待,用我們修出的善、慈悲去化解他們之間的矛盾、化解他們與咱們之間的矛盾。出現矛盾我們都要向內找自己有甚麼地方沒做好:有私心、有怨心、有不平衡的心,求名的心,修去它。

有時Y同修能說出「我沒你那麼高境界」這樣的話,但是我不動心,我知道她回家後會對照法去思考的。由於我們經常針對她說出的「家事」在法上交流,而且把我自己置於其中,慢慢她就會在法上去認識、去修了。舉個例子,一次她女兒給她做午飯,要炸醬,事先問她醬放在哪裏了?她說放在一個包裝袋裏。可是當她女兒要把那「醬」往油鍋放的時候,發現是白灰,不是醬。她從我家學完法回家,進門女兒就衝她發火,她不認為自己有錯(記錯了),反而指責女兒這麼點事值得你發火嗎?又指責女兒與女婿發脾氣的事……娘倆爭吵起來。第二天跟我說這件事時還很氣憤。我說:遇到矛盾你還是沒有向內找。她不理解。我說:你沒有站在女兒的角度去想,當時油都開了,往裏放醬卻是白灰,你想那是啥心情?女兒是常人,發脾氣是可以理解的,你不但沒承認自己有錯,而且還指責女兒如何如何,你根本沒做到修煉人的忍,更沒做到向內找,自己記錯了還不認錯。經我這麼一說,用法理衡量,她認識到自己的問題了,說:當時我怎麼就沒這樣想呢?我說:回家跟女兒認個錯,咱們是修煉人,不能認為自己是媽就應該那樣。女兒與女婿發脾氣的事平時與她交流,要善待自己的丈夫。她回家真和女兒道了歉,化解了矛盾,同時提高了心性。

有時我與她交流她不理解的時候,我就說:咱倆是整體,無論咱倆誰出了問題都是整體出了問題,都是修煉人的問題。平時你與兒女是一家人,在修煉的事情上咱倆是一家人。我的認識不一定對,你都要對照法去衡量,要記住師父是怎麼要求我們的,不要記住我是怎麼說的。永遠以法為師,不以人為師。咱倆誰也不能落下誰,一定要跟師父修到最後。我們修好了,能使我們的鄰居有更多人被救度。我鼓勵她:有師有法,怕甚麼,別把自己看老了,硬實點。先把自己的心冷靜下來,咱們是修煉人,在兒女的問題上,站在當事女兒角度為她著想去處理問題。

每當我與她交流之後,我都要檢查自己:我說話是否符合修煉人的心態、是否在法上、是否有證實自己的心、是否有把自己置於旁觀者的心、是否有指導別人解決矛盾的心、是否有瞧不起別人的心,如果有一點點,就要趕緊歸正。我也要在其中修自己,別失去這個修煉機會,別把它看成是解決常人的家庭糾紛。

我體會到:作為修煉人三件事都要做,應盡力而為。但做事代替不了修,要時時、事事、處處都把自己視為修煉人,從內心、從本質上修自己。甚麼事讓自己聽到了、看到了都不是偶然的,都是自己修煉的機會。在修好自己的同時,也要注意身邊同修的狀態,多在法上互相提高,你拉著我,我拽著你,共同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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