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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景縣法院非法庭審解興國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上午,河北省衡水市景縣法院對景縣青蘭鄉唐坡村法輪功學員解興國非法開庭。據悉,當天上午景縣法院門口聚集一百多名警察和便衣。

四月十四日早晨七點五十分,律師依法到景縣看守所會見解興國,看守所以「需要八點半交接班以後才能會見」為由拒接會見,八點半法院來人,見到律師和家屬等著會見,法院人氣勢洶洶地走到窗口前告訴看守所工作人員「先給我提人,再辦別的!」這樣一來律師沒能會見解興國。

景縣法院門口到處都是警察和警車。從一警察獲悉:「明慧網登著解興國甚麼時候開庭,衡水市公安局國保打電話出動一百六十多警察來助陣,青蘭鄉鄉長也被通知到場,只為解興國開庭。」

接近開庭時間,審判長乜鳳凱以「法庭地方有限」為由,違法阻止家屬旁聽,家屬請求說:「家人快一年沒見到人了很掛念,誰都有妻子兒女,請讓我們進去見見家人。阻止家屬旁聽是違法行為,身為國家執法人員不能知法犯法!」

經家屬交涉,乜鳳凱說:「跟劉志華(正廳長)商量了,就三個名額,給二分鐘,你們進就進,不進就開庭!」「誰旁聽誰交身份證,不交身份證不知道是甚麼人。」解興國妻子年歲已大,經受不住如此折騰和百般阻撓,一口氣沒上來,險些摔倒地上。

法庭裏面兩排旁聽席,給家屬剩三個座位,其餘都坐滿警察叫來的人。家屬說,這都誰啊,家屬不認識的人來旁聽,不讓家屬的人進來旁聽,其中一小兵說:「你別說話了,你坐下!」

正式開庭,審判長乜鳳凱問當事人是否行使「迴避權」,當事人農民出身,不懂法律說「不用行使」。律師回答「申請行使迴避權」,法官宣布休庭五分鐘。

五分鐘以後繼續開庭。法庭上,公訴人陳亞靜對光盤和書籍數量偽造證據。律師對其提供的所謂證言和證據都一一駁回;律師有理有據的還原事實和真相的辯護中,審判長乜鳳凱多次無理打斷律師陳述。

律師問當事人:「你為甚麼煉法輪功?」當事人回答:「強身健體,我修煉前關節炎,腿總疼,走路困難,腦供血不足,愛抽煙,喝酒,打麻將,經常和家人打架,修煉後病症都好了,壞毛病也沒有了,十年來沒和家人說過一個髒字,家庭非常和睦……」

最後乜鳳凱說:「當事人,你認罪嗎?」當事人回答:「我沒罪,認甚麼罪?!要求無罪釋放。」

審判長乜鳳凱敲錘「本案庭審就此結束,擇日宣判!」家屬被轟出法庭,叫當事人簽字,當事人以「我沒罪,不簽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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