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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夜
成都市周洪傑敘述12.21遭綁架經歷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二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和城東派出所出動十多名警察,到新都區桂湖八大隊一居民住處,將門撞爛,綁架了五名法輪功學員,期間至少兩名法輪功學員遭到凶殘暴打。

「我發現自己吐出來的是大口大口的血,渾身疼痛,走路都是一瘸一瘸的。」這是法輪功學員周洪傑敘述自己當時被毆打的情況。以下是周洪傑回憶整個綁架過程:

警察搶劫上萬元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八點左右,新都國保和城東派出所出動男男女女約十多名警察,拿著盾牌和撞門工具綁架了我、鄭斌、丁惠、鄧忠素和殘疾人朱燕川(雙腿不能行走,坐輪椅)。他們把一個門撞了三個洞,並洗劫了三樓出租屋所有值錢的東西:大約五台電腦、好的和壞的打印機十多台、二十台光驅及一台刻錄機、多套大法書及師父法像、上萬元現金。隨後,我們被劫持到新都區城東派出所。

警察打人兇狠

警察連夜對我們非法審訊,我勸他們不要參與迫害,否則薄熙來和周永康的今天就是他們的明天。我拒絕回答他們的問話。負責審訊的警察見問不出甚麼來,狠狠的打了我一耳光,惱羞成怒吼叫著威脅:你說不說!你說不說!那警察不斷用裝滿礦泉水的飲料瓶抽我的臉。旁邊一個小警察也不斷踢我的腿。我還是拒絕回答問話。最後他在所有筆錄問話下邊寫我「沉默不語」。最後他把我關進羈押室。

第二天下午,一個頭目樣三十多歲的警察把我帶到一間辦公室要我「交代」,我一言不發。他威脅道:你能忍,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幾分鐘後見我不回答,他就像踢沙袋一樣用皮鞋尖狠狠的踢我全身,踩在我腳背上用皮鞋碾壓我的腳趾。他打累了就叫來一個穿天藍色運動服的打手(叫甚麼孝的)繼續打。

這個打手先是用可伸縮警棍打手臂、大腿、背部及腳背,然後又把一摞打印紙捲成一個筒,不停的使勁擊打我的臉,我的臉被打腫了,血沾在紙上。他們覺得不過癮,認為十指連心是最疼的,那個打手就去找了一塊尺子長的木條反覆打我手指尖、手背,見我一聲不吭,並沒有像他們想像的那麼痛苦,他們罵我「忍功煉的好,像行屍走肉」。後來那個打手被叫走了,不久就傳來丁惠被打的哭喊聲。這時我發現自己吐出來的是大口大口的血,渾身疼痛,走路都是一瘸一瘸的。

租住屋的國安特務

他們見問不出甚麼,就打算送我去看守所。當天晚上,他們用警車把我和鄭斌、丁惠、鄧孃(鄧忠素)送到新都一醫院抽血,體檢。最後鄭斌和丁惠被送往看守所,我和鄧孃因身體不合格被「取保候審」。臨走時,我找城東派出所要我的錢和銀行卡,他們說是新都國保拿了並告訴我了地址。

晚上十二點左右,我回到租住的屋裏。第二天,我打算去要回我的錢。因腿疼行走困難就沒去。下午六點過,兩個國安特務打開我的門。可能是我沒走影響他們繼續蹲坑,因為我發現床邊丟了許多煙頭。他們馬上打了電話叫來警車再次把我綁架,揚言要拖走我和丁惠的電瓶車,後來證實真被搶走了,因為我和丁惠的鑰匙都被他們搶走了。

後來警察把我劫持到城東派出所,因我是廣元人,他們叫廣元那邊來接人,等了一天多沒來人,他們就派兩輛警車把我送到廣元市利州公安局,廣元國保不接。他們就把我扔在利州公安局門口就走了。後來,廣元國保把我送回單位。因為我早被單位非法開除,而且單位瀕臨倒閉,我的住所也被人佔了。我呆了兩天就離開了。

當日前一篇文章: 江蘇省江陰市65歲陳梅芬面臨非法庭審
當日後一篇文章: 山東冠縣610、警察非法入室抄家、騷擾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