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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阿城區七百多人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綜合報導)據不完全統計,自二零一五年五月末開始,截止到二零一六年二月五日,哈爾濱市阿城區法輪功學員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的人數達七百二十人左右,其中有約三百零五人曾經被非法關押,勞教,判刑,送洗腦班,有的是反覆被綁架、非法關押、勞教、判刑。

被告人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瘋狂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對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等滅 絕政策,使無數法輪功學員和家人陷入了痛苦和困境之中,神州大地血雨腥風,悲劇連連。哈爾濱市阿城區法輪功學員先後有五百人左右遭受過綁架、非法關押,直接或間接被迫害離世的法輪功學員共計二百多人。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使中共的官吏越 發貪殘,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底到十二月初,明慧網已收到逾二十萬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遞交給中國最高檢察院、法院、公安部等相關部門的訴訟狀副本。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一)黃鐵波二次被勞教、被非法判刑、遭種種酷刑

下面是黃鐵波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二零零一年初,受「六一零」指使,單位主任王津明、董憲章指使科長張會船、朱某等人把我綁架到所謂的「法制學習班」,其實這是由阿城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合謀辦的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洗腦班。這裏的「幫教」是從各企事業單位、街道等抽調的不明真相的人。他們負責非法監管、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在這裏,被非法拘禁的法輪功學員不論年紀大小都被強迫跑步,做俯臥撐,不停的蹲下再起來,軍訓,看污衊大法的錄像,然後寫「心得體會」等等。董憲章受「六一零」唆使,用欺騙、威脅手段逼迫我放棄信仰,並叫囂:不轉化就勞教。

面對失去工作、坐大牢的威脅,還有年邁的父母每日為我擔驚受怕,在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下,我的身體很快就垮了下來,每天便水十幾次,極度虛弱。就這樣,我歷盡一百多天的煎熬,政法委書記(洗腦班頭目)王鳳春不但不放人,還把我綁架到阿城第二看守所,關押了四個月後,我被「六一零」、阿城公安局不法之徒合謀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十月,我被綁架到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集訓隊,每天從早到晚被強迫做十幾個小時的奴工,我的手被磨爛了,由於金屬製品有毒,變成了紫綠色。吃的是玉米水飯和窩頭,每天只讓吃兩頓飯,還不許喝水。由於衛生條件差,我渾身長滿了蝨子,犯人不許我換衣服,連抓蝨子也要挨打,致使我周身上下被咬的紅腫,鑽心痛癢的感受無法形容。遭折磨三個月後,我被劫持到長林子勞教所。

在一大隊,警察指使犯人包夾整天監視不許說話,不許亂動。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被迫絕食反迫害,遭獄醫馬大夫、那大夫和女性獄醫伙同犯人野蠻灌食。有一次,兇狠的馬大夫用膠管子對我強行灌食,從鼻孔往裏插了四次,插的我鮮血直流,馬大夫自己說鼻子都插歪了。這樣的灌食不是為了挽救生命,而是血淋淋的迫害。那大夫給我強行灌食時從一個鼻孔插入膠管迅速拔出後,又插入另一個鼻孔,反覆抽插,我痛苦的發出淒慘的悶哼聲,眼淚伴著鮮血,也無法使這些兇惡的人停止作惡。我被多次灌食迫害後,不久就被折磨的抬不起頭來,腿腳不會動了,神志不清,出現了生命危險。勞教所怕我死在裏面,想推脫責任,就把我送回了家。幾個月後,四大隊隊長郝威伙同王煜歐等三、四個警察,突然闖進我家,見我還不能行走,但神智已清,就圖謀再次綁架。家人怕我再遭不測,便到醫院開了證明,無奈之下又花幾千元錢請他們吃飯喝酒,警察們還找了幾個三陪女作陪,酒醉後才揚長而去。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二零零三年大年初四晚十點左右,我在樓道裏被阿城市和平派出所兩名手持電棍的警察劫持,他們對我非法搜身,發現法輪功真相資料後,隨即把我綁架。我在阿城看守所被關押一段時間後,就被阿城市公安局伙同「六一零」不法之徒再次勞教三年。在萬家勞教所集訓隊被強迫做了三個月的奴工後,又被劫持到長林子勞教所迫害。剛到五大隊,五大隊大隊長趙爽就迫不及待的逼迫我寫「三書」(悔過書、決裂書、揭批書),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我不配合,就強迫我長時間面壁蹲著,並唆使犯人狠命踢我,見我仍不屈服,就抄起電棍電我,從指間到前胸再到臉上,專電敏感部位。電流所到之處劈劈啪啪的響聲伴著藍光散發出焦糊味。見我還不寫,趙爽就威脅我說:我這幾天沒工夫整你,看你能挺幾個回合,那麼多人沒幾個能挺過一個半回合的,我看你也就能挺一個回合。

此後,趙爽動不動就用酷刑折磨我。有一天,趙爽在「教室」門前把我截住,突然伸出右手捏住我的喉結使勁往上提,我立刻感到喉嚨要斷了,喘不過氣來,差點憋死過去。接下來就給我一頓大嘴巴子,只用右手打一側,扇了不知多少下,我的臉被打的腫的老高,耳朵嗡嗡作響,眼冒金星。還有一次,趙爽喝完酒後,醉醺醺的把我截住,用手按住我的頭使勁往牆上撞了十幾下,後腦勺被磕的噹噹響,頭像炸了一樣。接下來把我弄到操場和其他人坐在一排,趙爽突然在我身後飛起腳來猛踹我的脊背,並不停的踢我的後腰,嘴裏還惡狠狠的咒罵。一天夜裏,趙爽酒後又魔性大發,把所有已就寢的人都折騰起來,他手持電棍逐個電法輪功學員和他認為不服管理的那些人。我的臉被電的火燒火燎的疼,像針扎一樣。

長林子勞教所還經常強迫法輪功學員答卷子,內容都是誹謗法輪功的,不寫就打,就上刑。一次五大隊副隊長強盛國又逼我答卷子,我不寫,他就指使一年輕警察把我關在屋子裏一頓腮拳,又狠命踹我肚子,直到警察累得呼呼直喘才罷手。

由於勞教所飲食、衛生條件極差,加上長時間的超體能奴工勞作,每天睡覺時間被剝奪,還要面對警察、犯人各種形式的迫害,致使受害人精神高度緊張、壓力極大。許多法輪功學員身體極度虛弱,過早老化,年紀不大牙齒就開始脫落,頭髮全白了;有很多學員全身長滿了疥瘡,流膿流血,我渾身也長滿了疥瘡,奇癢無比;有的還出現嚴重病態,甚至喪失生命。二零零五年九月,我被放回家時,阿城「六一零」、和平派出所及糧食二庫各出一人,把我直接劫持到「六一零辦公室」,再度強迫我寫保證書、放棄信仰,最後被我抵制。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晚,我和黃富軍到阿城松峰山鎮發放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誣告,被松峰山派出所警察綁架。在所長王影的教唆下,對我非法刑訊逼供。其中一中年男警察甲用細繩將我雙臂反背捆綁後,用力把我按倒在沙發上,一腳踩在我的頭上,另一警察用力踩在我的腳趾上用力碾壓,我的腳趾被碾成了紫黑色。見我仍不說話,就把我的雙手用手銬反背銬上後,拖到另一房間,按倒在水泥地上仰面朝天,戴著手銬的雙手壓在身下,疼痛難忍,而且越動手銬就越緊。這時一個警察用腳踩住我的頭髮用力碾,另一警察按住我的腿不讓動,我的頭皮被碾的疼痛難忍。折騰了許久,這時警察甲喝的醉醺醺的從外面走進來,見我仍不說話,就用手背用力搧我的臉頰,痛得實在難受,而且邊打邊奚落我。一直折騰到後半夜才停手。

第二天一大早,黃富軍欲走脫,從二樓跳下時,雙腳跟被摔成了粉碎性骨折,送到阿城中醫院,未用藥,未消毒,直接打上石膏。在這種情況下,王影不但不放人,還編造材料把我倆綁架到第二看守所。我倆絕食抵制迫害,遭到野蠻灌食。六天後我被折磨的不能自理,躺在大鋪上,警察把我送到醫院,打完點滴後就劫往哈爾濱公安局七處,在七處門口,一警察對我說:「你倆再絕食就把你倆送進七處和死刑犯關在一起,不通知你們家人,誰也不知道你們在這,死活沒人管。」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放棄絕食,被拉回阿城後,被關進阿城第一看守所不同監號。我再次絕食抗議,又遭野蠻灌食,黑心的獄醫用金屬開口器把我的牙齦搗爛,牙齒撬鬆,用力把膠管插進我的胃裏,另一端在鼻孔處耷拉著,造成呼吸極度困難,不停從鼻孔流出血來,痛苦不堪,警察還指使犯人整天看著我,不讓我拔膠,那真是生不如死。在這期間,王影伙同阿城公安局、「六一零」編造陷害材料後,檢察院對我和黃富軍進行非法批捕,不久黃富軍就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七年冬,在「六一零」授意下,我被阿城法院伙同檢察院非法秘密庭審(不讓通知家人),誣判三年零六個月,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被綁架到黑龍江省呼蘭監獄集訓隊。一進監獄就被逼脫光衣服,腳尖頂牆長時間面壁站立,凍得渾身上下直哆嗦。這時一個手持電棍的警察突然用電棍電擊我的指尖,並厲聲脅迫道:趕快把「五書(保證書、決裂書、悔過書、揭批書、心得體會)」寫了。後來得知他叫胥如野,是中隊長。當天夜裏,胥如野又指使犯人沈剛、何彥把我拖到庫房,逼問寫不寫「五書」。見我不回答,立即就把我摔倒在地。何彥騎在我的背上,將我雙手反背,使勁往頭前方推,致使兩個肩骨像斷了一樣,肌肉像撕裂一樣痛。犯人把我從庫房一邊推到另一邊,拽回來再推過去,一次比一次狠,一次比一次痛。見我仍不開口,兩犯人就氣急敗壞的把我拽起來打耳光,我的臉很快就被打腫。仍不解氣,就狠狠的踢我大腿,疼的我無法站立。這時沈剛拿起擀面杖,擀我左小腿迎面骨,腿骨都被擀平了,過後結了很多痂。胥如野不肯罷休,對我威脅到:「你不寫「五書」就天天逼著你看洗腦的錄像,晚上就面壁,不准你睡覺,讓犯人折磨你,直到你寫為止。」

第二天開始,胥如野就唆使何彥逼迫我面壁直立,從早晨到過半夜,天天如此,動一動就遭毒打。我被折磨得腦袋發脹、麻木、胃痛,兩腿、雙腳都腫了起來,渾身無力,像散了架子一樣難受。白天被折磨夠了,晚上七、八個人擠在一張雙人床上只能睡兩三個小時的覺。每天不准洗臉、刷牙,不准換洗衣服,很多人身上都長滿了疥瘡。一些結核病人也不隔離,很多人都出現咳嗽症狀。即使這樣,警察還強迫所有人編墊子,完不成任務就拳打腳踢,強迫撅著,把冷水潑在水泥地上,強迫在上面碼坐,再打開窗戶凍。有的犯人還被踹到床底下,動不動就用白塑料管子抽打。每天都能聽到劈劈叭叭的抽打聲和痛苦的慘叫聲。我在這樣的環境下被折磨了三個月。

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我又從呼蘭監獄轉入大慶監獄七大隊。在這裏繼續遭受迫害:剝奪人身自由、信仰自由,剝奪隱私權,時常遭打罵,有一次因為擦地慢了被犯人毆打一頓。指導員張春生經常辱罵毆打法輪功學員,時常叫喊:你們法輪功給我打電話(指講真相電話)騷擾我,我就整你們。有一次看到法輪功學員在一起吃飯,他就氣急敗壞地衝進來給攆散了,還罵罵咧咧的。元旦那天兩頓飯,我早上出去吃飯,因為沒穿囚服,剛出樓門,張春生看到了就攆出來叫喊道:「不穿囚服給我滾回來。」並伸手去撕扯我的衣服,嘴裏叫嚷:「今天不把你的衣服扒下來,就把你關小號。」還踹了我兩腳。又用警棍瘋狂地毆打我。就這樣一年多不讓我去食堂吃飯,我是吃其他犯人剩下的飯(花錢買)和去監獄超市高價購買方便麵充飢才度過的……

這麼多年我所遭受的迫害僅是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中的一個,而這一切的罪魁禍首就是江澤民。

(二)張春鬱兩次被勞教,至今傷痕累累、左眼失明

下面是張春鬱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我叫張春鬱,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我有幸修煉了法輪功,修煉不久身心受益,不但折磨我多年的多種疾病如婦科病、皮膚病、靜脈曲張、氣管炎、痔瘡、淋巴結腫大等疾病都好了。最關鍵的是以前我是個爭強好勝的強人,修煉後性格發生很大變化,處事能為別人著想,鄰里和睦,家庭祥和,親友都說我像換個人似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不顧廣大修煉者修煉後身心受益的事實,一意孤行發動了這場長達十六年之久的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從此我的整個家庭便陷入無底的深淵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我因去黑龍江省政府上訪,被阿城區和平派出所扣押三天,又被勒索「罰款」二百元。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又被和平派出所叫去,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六十多天後,由公安局法制科張林勒索五千元錢後放回。在看守所期間曾受非人待遇,用皮鞭、小白龍抽打,寒冬臘月零下二十多度往身上澆涼水,打開後窗凍,上吊環等肉體折磨,打人兇手為:呂奇、楊奇、張文禮、趙本官。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九日,又被強行關進看守所,後因絕食有生命危險,他們把我扔到醫院就跑了。原來體重一百五十多斤的我,出來時不足八十斤。回來後派出所蹲坑,再次想抓我回去,我被迫流離失所近三個月。十二月三十一日我進京上訪被抓,被非法關押,一天半的時間裏不讓吃飯、睡覺,並在外面凍著。

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單位、六一零、派出所、商業局向我保證只要我回來寫保證就不抓,可是取保才半個月又被騙至「洗腦班」強行「洗腦」。六一零人員吳達向我家屬勒索三百元做伙食費,其餘由單位支付。在洗腦班不論男女老少,一律每天跑步、踢正步、做俯臥撐、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然後強迫寫罵法輪功、罵老師的揭批文章。

三月五日我被非法勞教一年,不久發往萬家勞教所迫害。在那裏我經歷了殘酷的迫害。被惡警逼迫蹲「小號」二十多天,被吊、被打、被罵、罰站等。由於小號陰森潮濕,我身上長滿了疥瘡,到處流膿淌水,奇癢難忍,晝夜無法睡眠,回家半年後才得以康復。萬家勞教所為了阻止家屬接見,規定家屬要想接見,必須嘴裏罵法輪功師父、罵大法,腳下踩著大法師父的法像,在謗師謗法的條款上簽字,才讓見面,否則就不讓見面。這樣一來,使很多明白真相的家屬,因此長期見不到親人。也使惡警的惡行因不能及時曝光而更加肆無忌憚。二零零一年的十月,我回到家中。

二零零二年二月的一天,我正在和同學聚會,阿城區勝利派出所的四名惡警,當著同學的面,把我強行綁架到勝利派出所。並用手銬將我銬在暖氣管子上一夜,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不讓吃飯。第二天早上我趁上廁所之機逃脫至大門口,結果被惡警發現,一幫惡警追上我並將我打倒在地,拖到派出所的二樓,一名惡警欲行惡之時,我丈夫趕到了,惡警才住手。隨後勝利派出所的惡警將我綁架到阿城第二看守所關押,不久被阿城區公安局奚景龍簽字非法勞教我三年,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八日再次投入哈爾濱萬家勞教所。

二零零二年正是萬家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最猖獗的時候,男警察直接進入女隊,而且隨意迫害女學員。我去的那一天正好是週四,被稱為「黑色星期四」。剛一進去,惡警就讓我脫光衣服,名為檢查,實則是侮辱人格。進萬家勞教所不久就開始逼寫「三書」,強迫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強制寫污衊法輪功或謾罵大法師父的文章;強迫答卷、宣誓等。而且一個一個過篩子,他們認為不合格,就要重寫,不服從就拉出去酷刑折磨。對於一個在大法中受益的人,這種精神折磨簡直是生不如死。幾乎每天都有人因不宣誓、不罵大法而被拖到禁閉室用刑,禁閉室經常傳出撕心裂肺的慘叫聲。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我有兩次在霍隊長的指使下,遭多名惡警毒打、上大掛,從這屋拽到另一屋。還有一次邪惡隊長郭秋麗領著打手惡警劉白冰和秋陽給我上大掛,將我的雙手倒背,用繩子拴住吊掛在鐵管子上,一掛就是半天,這還不夠,她們還在三九最寒冷的時候,晚上把我吊在走廊裏,那房子是新接的,窗戶上全是冰溜子,不准穿鞋,光腳站著掛,一掛就是一宿。還有一次我被綁架到監控室坐鐵椅子,一坐就是七天八宿,惡警把我雙手反背抬到最高後綁在鐵椅子上,用繩子勒的胳膊幾乎不過血,整夜不讓閤眼,獄警一個半小時換一次崗,專人監控。如發現閉眼,馬上揪著頭髮往後拽,還連踢帶打,一整夜不准方便。我因不背有辱大法的監規,遭受蹲方磚的迫害。強迫每天在一塊地磚上下蹲、不許出磚,兩腳緊貼一起,一動不許動,每晚要蹲三到七個小時。

有兩次我明確表示不放棄信仰,五、六個惡警對我大打出手,致使我兩次昏倒在地,最殘忍的是,在昏迷的狀態下還被長時間上大掛,而且還戴著手銬上大掛,痛苦萬分。半夜時分,惡警將我帶到女警察宿舍上大掛,一個警察看著,其餘警察都睡覺,惡警警告我不許動,動一動就說影響她們睡覺了,她們就開始打我。女惡警劉白冰薅著我的頭髮,將我的頭猛的往鐵櫃上撞,當時我眼冒金花,額頭撞出一雞蛋大的青包,接著惡警劉白冰照我後心又是一拳,當時我就昏倒、鼻口出血,惡警秋陽奸笑著乘機連抓帶撓的抓我的臉,導致臉部抓痕。我被打的鼻青眼腫,眼睛腫的都睜不開了,就在這麼淒慘的情況下,還給我上大掛一宿,肩膀已失去知覺。

這期間勞教所來過所謂幫教團、檢查團,勞教所為掩蓋罪惡,不讓我露面,把我關進儲藏室。儲藏室是勞教所儲藏物品的地方,無人居住。惡警為了不讓人看到被毒打的真相,就在儲藏室放了一把鐵椅子和一張床,派專人看著,我在鐵椅子上,惡人睡在床上。在那裏一關就是半個多月,直到我臉部的傷消失後,又被送到集訓隊迫害。

集訓隊氣氛更加陰森,每天都是男幹警監管,這些男幹警可隨意用刑。命令早晚必背監規,必須抄寫決裂書,否則會拉出任意打罵、用刑。夜晚不許關燈,有總監控,值宿人員在室內來回走動,發現睡覺姿勢不對等,立即報告獄警。一次我看經文被惡人徐鳳平發現並舉報,立即被十來個男女惡警圍住,將我拽到女獄警宿舍(專門給法輪功學員用刑的房間),把我按在鐵椅子上,雙手反背過去後再戴上鐵銬子,兩個兇相十足的男惡警趙余慶和姚福昌一邊站一個,手拿一根大電棍,同時往我的臉上、嘴上、脖子上、手上、凡是露肉的地方上同時猛電,電棍發出劈劈啪啪的響聲,電棍所到之處,皮肉呈潰爛狀,散發出燒焦的味兒。

酷刑演示:上大掛
酷刑演示:上大掛

在如此淒慘的情形下,惡警不但沒住手,反而接著就上大掛、反掛、腳尖沾地掛於鐵窗框上,戴著手銬上大掛,同時還用電棍電著,人被折磨得面目皆非。

經過這次摧殘,我的手腕多處被鐵銬卡破之後化膿出血,爛成大洞,可是迫害還沒有停止。每天惡警趙余慶和姚福昌把所有的電棍充滿電,叫惡人扒去外衣,只剩內衣,然後掀起內衣在後背排著電。這還不夠,一次趙余慶掄圓了胳膊打我嘴巴子,正打在我的左眼處,頓覺眼冒金花,眼珠要掉出來似的疼痛難忍,眼睛又青又腫了很長時間(現左眼已失明)。我的大腿被惡警踢成紅紫色,一片片,「大」字掛長達七天七夜。由於長期不讓睡覺,我一下子暈厥過去,昏倒在地,手銬被拽開,手背上卡出血,就這樣還在鐵椅子上坐一宿,還不讓上廁所,監管我的刑事犯背著惡警,用塑料袋接一次尿。我怕給她找麻煩,就不吃也不喝了。此時我已傷痕累累,慘不忍睹,監管我的刑事犯整天扭著頭,不敢看我。

我幾次被非法關押、兩次無故被勞教,至今傷痕累累,左眼失明。

這場迫害給我及家人造成的精神打擊更是無法言表。我丈夫趙德文被派出所非法扣留,恐嚇(兩次),讓他放棄信仰。我丈夫自己帶著孩子,照顧老岳父,還得上班,全家的重擔都落在他一個人身上,他心裏承受到了極限,我第二次被勞教後他就得了嚴重的心梗,幸虧搶救及時,保住了性命。我的兒子正上高中,心裏也承受很大壓力,學習成績都受到很大影響。我的老父親,整天為我擔驚受怕,致使老人過早離世。

(三)張淑珍在勞教所、監獄受盡折磨

下面是張淑珍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修煉前我是一個體弱多病的人,患有肺氣腫、嚴重的神經官能症、婦科病等等, 修煉法輪功不到一週,奇蹟出現了,兩種頑疾不翼而飛,其它病症隨之消失,真是無病一身輕,輕鬆的承擔全部家務。我丈夫高興的逢人就講這法輪功真是神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下令迫害法輪功以後,我一直在廠公安處「退休辦」宣傳部等專職人員的監督下,經常來家騷擾,問詢,逼迫寫不煉功保證,強制交大法書籍,和煉功用品,整天不得安寧,家人也跟著提心吊膽。

我被迫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七日進京上訪,實指望國家領導人了解事實真相後能給我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到北京後在詢問信訪局的路上,途徑天安門廣場被綁架,到阿城駐京辦事處,當晚被乘飛機趕到北京的阿城公安局河東派出所和繼電器廠公安處一行五人:杜潔明、黃微娜(廠公安處)、姜振富、白永祥(河東所)、劉佳警察(公安局)帶走,這些人首先是給我們姐倆非法搜身,搶走我倆身上帶的四千五百元人民幣,又將我們戴著手銬押回阿城。

當時正值大年三十(下午三點鐘左右),家家都在放鞭炮吃團圓飯,可我的家人:丈夫、兒子、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及從外鄉趕來的弟弟們圍在派出所大門外,凍得瑟瑟發抖,哭著央求所長,讓我們姐倆回家吃頓團圓飯,就這樣眼巴巴的看著自己親人被警車押往看守所,這一押就是七十多天。在這期間受盡凌辱,打罵已是看守所的家常便飯,雙手銬在監欄上,監門上兩三個晝夜,小白龍開鞭(用硬的白塑料管子抽打沒頭沒腦的一頓亂打,我的臉上被抽得青紫色),還有坐鐵椅子,澆冷水,開窗戶凍,打嘴巴子等等,數不勝數,實在無法忍受,我開始絕食抗議,又招來更殘酷的迫害,也就是野蠻灌食,灌的是濃濃的鹽水摻點玉米麵。(參與者:所長李和、副所長張文禮、高司機、高所長、呂齊、楊奇、張偉),尤其我可憐的老父親,由於心疼我們姐倆,急火攻心一病不起,總算熬到我被放回家的當晚,痛苦的離世。釋放時被公安局勒索兩千元錢。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二零零一年的一月二日,我被廠公安處兩名黃姓經警騙到公安處,當天被綁架到派出所,直接押到阿城第一看守所刑拘,十六天後,一月十八日宣布勞教兩年,接著兒子就被開除公安隊伍,就因為媽媽是煉法輪功的,據說是:當時公安局邢政委下令抓我,達到開除我兒子的目的。就這樣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沒有任何公安所說的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竟然被冠以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勞教兩年。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我被綁架到萬家勞教所,在勞教期間,受盡非人的折磨和人格的侮辱,大年初五晚九點因煉功被大隊長張波叫來的男幹警從床上揪著頭髮一頓毒打,拖至走廊,強制背手面壁,按著頭往牆上撞,用電棍電,折磨到半夜才算罷手,專門踢打下身,下身踢打的腫痛一夜沒閤眼。

五月二十四日,因我所在的十二大隊一批被關禁閉室(小號)的大法弟子被強行灌食(手段殘酷野蠻),由所長史英白親自督陣,我們從飯堂回大隊碰上了,上前制止,並與史英白評理,遭致全大隊七十餘名沒轉化的大法弟子被分別押至八個男犯大隊,男犯白天出工我們就綁在床上,銬在床頭或碼坐,在小塑料凳上,限制行動,變著樣的迫害,男犯收工(晚上十點左右才讓我們到管教室所謂休息,就是在小塑料凳子上睡覺,睏急了睡著了就倒在地上(地磚),那時真想伸伸腿睡一會兒,遇到好心的管教會讓睡一會兒,再叫起來,說有監控,遇到不好的就得挨幾腳再回坐到小凳上睡,我們在一大隊被折磨了九天九夜,不許洗漱(因上廁所限時不給時間洗漱),到了第九天晚上我被用束縛帶雙臂反捆吊掛在雙層床頭,示眾四十餘分鐘,迫使其他學員聽從就範,否則與我一樣。第二天早七點左右,又一次被吊起五十分鐘左右,沒達到目的,又把我弄到男犯的車間面壁反省,

晚上在男監舍的管教室坐鐵椅子睡覺,一趙姓警察晚上值班經常大罵我些髒話,有一天竟指著我的鼻子叫罵說:……給我兩天的權利我就禍害死你,信不信?…… 六月天警察晚上看管我們同處一室,有的竟穿著小三角褲頭,四仰八叉在我們面前睡覺,且鼾聲如雷,一副流氓相,再有大玻璃外的男犯大多都光著屁股在監舍走動,偷偷的張望玻璃內的我們等等,受盡侮辱,沒有半點人格、尊嚴可言,在男犯大隊整整呆了二十一天。

期間一次我廠派人來所幫教我,六月天外邊的人都穿著短衫,我竟然拖著一雙大號棉鞋(腳腫的穿不上鞋),一條秋褲,一件絨衣,瘸著腿,眼眶被打得青紫,蓬頭垢面的被警察押著接受幫教,到場的大多是老同事、領導,還有一部份在押學員的家人,我的出現,他們都傻眼了,有的掉下了眼淚,驚訝的說:怎麼把人折磨這個樣兒?領導也無心幫教了,這次幫教就這樣結束了。

同年六月份,萬家勞教所召開所謂的法輪功政策兌現大會,我與本大隊十名大法弟子被五花大綁,各由兩名警察押著前台示眾,並加期一年。八月中旬又被關進禁閉室(小號)(禁閉室三面牆壁,兩米長,一米寬,而且兩米長度處又截去六十個寬,一米長,八十個高的一個鐵籠子,隨時都有關進鐵籠子的危險,嚴重的膿包疥,幾乎遍及全身,刺痛,奇癢無比(附上長疥的照片一張),加之絕食,抗議迫害,幾乎生命垂危,於九月三十日被保外,又被勞教所勒索了六千元錢。

零三年二月初,我和丈夫在家,大約下午三點左右,突然一陣瘋狂的砸門聲,一看是一群警察,嚇壞了丈夫,急切的問我怎麼了,我說:我不一直在你身邊嗎?不敢開門,他們就用鐵鋸拉門鎖,叫喊著開門,打開門。一群警察進屋先控制我和丈夫,一頓亂翻,抄走了部份大法書,把我和丈夫綁架到派出所,後得知丈夫晚上被廠公安處扣押十二小時,之後罰款一千元,我問為甚麼抓我,他們說上級命令,有人舉報你,六一零辦公室的吳達、王曉光等人草草的問了一些不著邊際的話就直接把我押送第一看守所,三月中旬,宣布被勞教三年,這三年裏與上次勞教的迫害有過之而無不及,罰站、罰曬、罰蹲、碼小凳、高壓電棍電、超負荷的奴役,最長時間裏每天長達十七小時的奴役,平時也是十五小時左右,在此無法再列舉了……直到二零零五年六月六日再次釋放。

經過這幾番折騰,家人和我已經筋疲力盡了,欠了一屁股債,和丈夫去哈市打工還債,零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在哈市一小區講遭迫害的真相,被小區保安發現,強行綁架到哈市開發區先鋒派出所,當晚押至哈市第二看守所,三個月後被判四年徒刑,關押在省女子監獄。

到了女監和在第二看守所一樣,首先第一關是人格侮辱,強行轉化,刑罰如同勞教所,三個月後就是超負荷的奴役,每天時間除加班外,十──十二小時左右,除了獄警不斷刁難,還有兩個警察(普教犯人)欺壓,替他們擔勞役等……總之,無以言表,所受迫害真是罄竹難書……。直到二零一二年十一月才又一次回到家,不堪回首。

在這血雨腥風的十多年裏,我已八個春節沒和家人團聚了,真是苦了丈夫、兒子、老母親及所有親人,他們為我承受了太多太多的痛苦,和我一樣遭受這暗無天日的迫害……

(四)孫成遭非法關押、勞教,被迫流離失所,孩子艱難度日

下面是孫成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在修煉法輪功前整天疾病纏身,每天在痛苦中度日苦不堪言,每天打針不算,一天吃藥就得十次,那年我三十三歲,可是對未來已經完全失去了希望。父母背地裏不知為我哭了多少次。自從一九九七年六月,經朋友介紹修煉大法後,我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使我身心受益,疾病不治而癒。父母妻子女兒和我的親屬看到我奇蹟般的康復也走進法輪大法的行列,母親三十二年的類風濕和各種疾病不治而癒,父親的腦萎縮,妻子的婦科病也非常嚴重比我也好不到哪去,可是也都奇蹟般的康復了,過程中沒有看過醫生用過藥。我和我的家人能有今天這一切、受益於法輪大法,我發自內心感謝法輪大法。

在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九日上午又被哈爾濱市阿城區舍利鄉派出所副所長(曹鐵剛)和司機(陳貴領)用一輛小吉普車,把我和妻子還有其他同修總共八人劫持到鄉派出所,不讓吃飯和上廁所,夜晚把我和另外七位女同修關在一個小屋裏,睡在不足三四平方的一樓冰冷水泥地上,第二天下午也就是二十日把我妻子和另外三位同修一同劫持到阿城第二看守所迫害,這次妻子張榮芬被迫害五十七天才釋放,而且釋放時,被當地派出所所長(王宏達)和副所長(曹鐵剛)勒索三千元現金。

二十一日中午我也被劫持到阿城第一看守所迫害,將我押在死囚號,獄警(人送外號王剮子)指使吸毒犯(張濤),現住阿城,還有原石化派出所(胡寬)因強姦犯罪嫌疑人,現住阿城。(王剮子)指使二犯人說,他是法輪功給我好好的修理,他們扒光我的衣服用自來水把我澆的全身麻木幾乎休克,緊接著他們把我按在大鋪上,後腦勺靠牆他們用膝蓋猛擊我的胸口,用拳頭猛擊我的兩腮和喉嚨,最後兩腮幫被打腫,脖子腫多老粗,喉嚨咽不下水,一個多星期不能進食。接著他們把我的頭按向我的膝蓋,這時我幾乎窒息,小便失禁,接著他們毫不手軟的用胳膊肘猛擊我的後心,用後腳跟猛刨我的腎臟用拳頭不停的猛擊我的兩肋和肝區,當時腹內劇烈疼痛不一會肝區腫得多高,當時已經處於半昏迷狀態脖子腫很粗,兩腮肉被打爛不能說話。五官被打得青紫色,逼迫我放棄個人信仰。

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也就是傳統新年,天剛放亮大門還沒等開開,大隊書記孫志學來到我家說:孫成你要有精神準備,要抓你去學習班(就是洗腦班)。孫志學走後孩子還沒有起床,鄉黨委書記趙世貴、派出所所長王宏達、副所長曹鐵剛和政府公職人員與學校一些人等,來到我家 ,學校來的人恐嚇我女兒孫麗娜(那年十三歲)。我和家人向他們講著大法的美好,他們不聽,如狼似虎地把我和妻子、父親、母親一起抓上了警車,家裏剩下幾個弟弟還有弟媳,領著孩子,大人小孩哭聲一片,押到鄉政府後他們利用各種恐嚇、威逼等手段迫使我們放棄信仰。

下午四點鐘左右把我們一家四口和另外五位學員一同劫持到第二看守所、監室的窗戶大敞四開,外面刺骨的寒風夾著雪花,雪花穿過走廊刮到大鋪上,把所有囚室裏的人凍的發抖。我無法想像家裏的親人是怎麼過的這個讓人痛心的世紀新年,用甚麼語言來形容親人受到的精神傷害,給孩子留下的是年夜飯伴著淚水度過那永遠都不能忘記的世紀新年。

在看守所被迫害過程中,我和父親被關押在一起,期間警察二老郭開車的高司機打罵法輪功修煉者如同家常便飯,他們以折磨法輪功修煉者為樂趣。那年我三十六歲,妻子張榮芬三十七歲、父親孫萬才五十九歲、母親何淑雲五十五歲。父親被非法關押十七天,母親二十四天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獄中的同修強烈要求放人,六一零等人看到事情不妙,迫於壓力請示他們的頭目後送醫院搶救,釋放前舍利鄉派出所所長王宏達等人又勒索家人一千元錢沒有出任何票據。

大概同年四月二十幾號把我和妻子一同從看守所又劫持到黑龍江省紡織技校‘洗腦班’,為了達到轉化目的,他們在操場上用各種體罰和精神摧殘的手段進行折磨,讓我的兩個未成年的孩子還有父母以及大法弟子的家屬在遠處看著不讓靠近。

大約在洗腦班關押了三十幾天,我又被劫持到第一看守所繼續關押迫害,一進監號,一個叫樑子的和一個叫高天放(巨源人,是個殺人犯)的對我又用自來水一頓猛澆,隨後又是一頓拳腳相加。六七月份的天氣很熱,十多平方的大鋪關押二三十人,除了幾個獄霸其餘人靠一面躺著全都是立間,碼磚一個擠一個人,透不過氣來。

七月五日把我劫持到萬家勞教所集訓隊,一天三頓飯不足半斤糧艱難度日。七月二十五日又被劫持到長林子勞教所,原本八十多公斤的體重此時只剩下五十多公斤,走路直打晃。長林子所長史昌敬、五隊隊長王凱等人,逼迫大法弟子在操場上跑步,七八月的天氣炎熱無比。在這裏的法輪功修煉者隨時隨地都不知道會發生甚麼樣的迫害,在那裏吃住所有的一切無不反映出迫害的邪惡,十月份我全身長滿疥瘡體無完膚,二十四小時不能入眠,傷口處有的地方爛得深可見骨,獄警和刑事犯不叫法輪功學員洗漱,即使叫洗也是帶火鹼的暖氣水和三九天的自來水,在這期間還遭到長林子醫院姓那的醫生和四五個刑事犯的暴力野蠻灌食,一杯過期奶粉摻進大量濃鹽,當時幾乎窒息而死。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二零零二年正月初一,我的生命一度出現危險,每天都在承受著不同的精神和身體摧殘與迫害。整個過程無法一一細說。我被他們非法勞教了一年,長林子勞教所與阿城政法委書記王鳳春為首六一零頭目和吳達、林鵬、徐啟慧、畢淑芬、馬學等人與舍利鄉政法委共同合謀,整整在長林子勞教所非法超期迫害我一百天沒放。到了四月十三號家人來到長林子接我回家長林子勞教所又勒索家人一千元現金 ,沒有任何收據。

二零零八年的一月二十五號這一天是我的生日,晚上五點多鐘舍利派出所所長張橫副所長杭玉永(勇)、曹立軍、還有開車司機非法侵入我家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進行非法搜查和抄家,他們在我家大門口還綁架了一位來我家的法輪功學員。此時我擺脫糾纏翻牆而走。張橫給埋伏在城北派出所的哈市國保大隊和阿城公安局局長、六一零等人打電話,他們瘋了似的衝向我家向我母親要人。這些人在我家就像土匪似的,把我家搞得一片狼藉,搶走我筆記本電腦一台、台式機電腦一台三百二十打印機一台、mp3三部、電子書一個,人民幣三百多元,還有其它等物品估計損失近兩萬元,晚上九點多鐘他們才離開。

我和妻子被迫流離失所,兩個孩子艱難度日。不久父親因擔心我們的生命安全,精神受到極大的打擊住進醫院,至今身體還未恢復正常。

(五)、孫桂芳遭勞教、判刑迫害

下面是孫桂芳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我叫孫桂芳,六十二歲,是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玉泉鎮第三中學的老師,因身體不好才走入了法輪大法的修煉。第一天學法時,師尊就開始給我淨化身體,第三天後,我嚴重的心臟病、高血壓、睡不著覺等等疾病就不翼而飛了,從九六年三月到現在一身輕。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九日,我和幾個功友到阿城公安局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告訴他們法輪功並不像電視上說的那樣。我們師父讓我們按「真善忍」修煉做好人,接待我的警察崔閣說:你回去吧,我給你往上反映,我剛到家,學校領導打電話讓到學校開會,玉泉公安分局魯超彬把我帶到了分局,晚上被玉泉鎮派出所所長李波綁架到阿城第二看守所,之後又轉到第一看守所,一共關押九十五天,遭受凍、罵、灌食的折磨。一次因煉功,被第二看守所所長馬懷秋用繩子把我手綁在窗欄上,吊了三十六小時,不讓上廁所,吃飯讓犯人喂,等放下來時腿腳失去知覺好幾天。

二零零零年的臘月二十八,我被魯超彬騙到玉泉分局,說是政府給開個會,一會就回來,結果到晚上一共騙了十一位法輪功修煉者。被王躍山給罵了一頓,被送到了阿城看守所拘留。期間多次絕食抗議,遭到惡警姓高的司機毒打。一次灌食有七、八個男犯按在椅子上,用手指粗的管子插入鼻孔到胃裏,不知插了多少次,最後也沒有插進去。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由二看又被綁架到阿城紡織學校內的洗腦班,每天上洗腦課,集訓,三、四個人住在一起,互相不讓說話。一次,因煉功又被送回了二看拘留。同年六月份被政法委、市六一零人員送到了臭名昭著的萬家勞教所勞教一年。

萬家勞教所的迫害手段非常邪惡,讓邪悟者攻擊大法,做強行轉化工作,不轉化的就關在一個屋子裏(禁閉室),整天坐在小凳子上,不讓說話,不讓回頭,從早上坐到晚上。後來因勞教所的潮濕,所有的同修身上都長了疥瘡,有的甚至不能自理,有的爛的像小碗口那麼大的坑。萬家醫院的醫生用小勺刮疥瘡的傷口,慘不忍睹。一次發正念被警察張愛輝從床上拖到走廊裏,被打了一頓後又被拉到辦公室 不知打了多少下耳光。大冬天裏,穿著線衣線褲光著腳站在地上站了一個多小時。整天在那種高壓下,恐怖中,幾乎承受到了極限。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家被玉泉分局、小嶺、亞溝、阿城國保大隊聯合綁架。七月份被判刑並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判刑兩年,從五月份判決書下了之後被開除了工職。在女監開始在十一大隊,警察指使叫孫雪娟的犯人整天強行逼迫看污衊大法的電視,強行轉化,手段惡劣,後來強迫參加勞動。

以上控告人所述的事實,被控告人江澤民是犯罪的真正指揮者、組織者,是首犯、主犯、教唆犯、犯罪方法傳授犯,江澤民違犯 了《憲法》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條;《刑法》第二十六、二百三十 四、二百三十五、二百三十六、二百三十七、二百三十八、二百三十九;二百四十三、二百四十四、二百四十五、二百四十六、二百四十七、二百四十八、二百四十 九、二百五十、二百五十一、二百五十一、二百五十三、二百五十四、二百五十五;二百五十七;二百六十三;二百六十七、二百六十八、二百六十九、二百七十; 二百七十四、二百七十五;三百零五;三百零七;三百零八;三百八十二、三百八十三;三百八十五、三百八十六;三百九十七;三百九十九條;中國政府簽署的 《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第六、第七相關條款等多項規定,構成數十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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