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盤錦市法輪功學員王雪飛不久前被劫持到瀋陽市東陵監獄。家屬幾經周折,各地尋找,最後在遼寧省瀋陽市監獄管理局才打聽到消息。 家屬要求會見,可東陵監獄劉姓獄警(警號:2112356)不讓見,還一再逼問家屬是不是煉法輪功的,說煉法輪功的不讓見,要求會見,就得寫保證不煉了。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上午,盤錦市國保支隊、公安局刑警支隊、派出所警察綁架王雪飛。不法人員企圖用搶劫的鑰匙開王雪飛的門,當時王雪飛的妻子在家,看見家門鎖在動,很害怕,問他們是甚麼人?大白天就開別人家的門?突然就從旁邊出來一個穿著警服的人說,「我們是警察。」王雪飛妻子說你有搜查證沒有?工作證有嗎?他甚麼也拿不出來,就使勁開門。王雪飛的妻子在屋裏害怕,就哭了起來,一邊哭一邊大聲喊:救命啊!有人非法入室搶劫了!並用手在屋裏抵住門不讓他們打開。大約下午四點左右,從北涼台上從消防車雲梯裏往他家裏進來兩個穿警服的小伙子,他們把門弄開,把王雪飛的妻子推到屋裏,坐在沙發上,一邊一個警察,不讓她動,這時也進來一夥警察,抄家搶劫。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盤錦市雙台子區法院對王雪飛非法庭審,兩位律師為他做無罪辯護。律師逐條駁回檢方的指控,當場指出公訴人和國保警察的許多違法行為。律師質問公訴人:「檢察院當初因證據不足,兩次返回王雪飛的案捲到國保補充偵查,可在每一次都沒有新證據補充上的情況下,你還建議法院重判他,咱們都身為法律界人士,你竟幹出這麼荒唐的事來?!」公訴人無言以對。 在明知法輪功學員被冤枉的情況下,主審法官蓋世賢仍然昧著良心聽從政法委、六一零的指使,在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對王雪飛非法判刑三年。 王雪飛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標準時時處處嚴格要求自己,變的更加善良。王雪飛以開出租車為業,乘客落到車上的東西手機,錢等,不管多遠都無條件的給送還;在家裏,對父母、妻子、弟妹都愛護,關心;朋友有甚麼事情都很熱情的幫助,從不計報酬。性格變的更加開朗,身體健康。 王雪飛曾經多次遭受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王雪飛到北京上訪,被遼寧阜新派出所警察綁架回阜新,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後非法關押到阜新看守所一個多月,並勒索二千元錢。二零零二年十月,王雪飛在盤錦雙台區一個小樹林裏煉功,被三個警察綁架,非法拘留二個多月,並被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王雪飛在盤錦市教養院,被用鎬把和膠皮棒毒打多次。二零零三年七月被非法轉到本溪市教養院,遭多種方式折磨:多次被關小號;雙腿被盤上把頭摁在雙腿上再用繩子捆在一起長達一小時;多次被搧臉,幾十個嘴巴。還被上「抻床」酷刑迫害:把衣服扒光,把兩腿劈到極限,兩胳膊成一字形,按在兩床中間的角鐵上,中間床縫用磚擠上,每擠一次磚對人體的傷害都是極大,四肢分別用手銬銬住,手銬勒進了肉裏,銬(綁)在床的四個角上拉緊,全身不能動,大小便全在「抻床」上,二十四小時如此,一次抻床酷刑七天。被上抻床放下來之後,身體軟組織嚴重損傷,表面看不出來,全是內傷,行走困難,用不上力氣,睡覺無法翻身,渾身疼痛,徹夜難眠。 二零零七年底到二零零八年初,王雪飛被盤錦市興隆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盤錦市拘留所一個多月,過完年才回到家中。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王雪飛再次被綁架,警察非法闖入家中,搶劫電腦主機一台、IP4500打印機一台、佳能打印機一台、切紙機一台、刻錄光盤二十盒、現金共五千元、等等私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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