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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趙程耀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濟南市青年趙程耀歷經長達27個月的非法關押、多次開庭,濟南市天橋區法院無視律師有理有力的無罪辯護,非法判趙程耀三年半。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晚十點鐘,濟南市大橋鎮派出所一夥惡警闖入家中把趙程耀與他母親程淑香綁架。程淑香被劫持到濟南市洗腦班迫害;趙程耀被劫持到濟南市看守所迫害。

天橋區檢察院曾經以「證據不足」將構陷他的案子兩次退檢。按照法律規定,如果公安方面無法再補充新的所謂「證據」,就只有放人。但是不法警察卻一直關押趙程耀不放。

在天橋區「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公安國保的操控下,天橋區法院於2015年4月24日上午9點對趙程耀非法開庭。法官王勇就迴避權詢問趙程耀時,趙程耀要求審判長、陪審員、法官和公訴人員等迴避,因他們是無神論者,之後,王勇問趙程耀的兩名做無罪辯護的代理律師,律師當即指出,公訴人、審判長、審判員、陪審員都是共產黨員,也就是無神論者,而被告的法輪功學員是有神論者,信仰上面有衝突,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8條和31條的有關規定,公訴人員和審判人員都應該迴避。面對有理有據的提議,法官王勇宣布休庭。

半小時之後,王勇一夥人又重新落座,王勇稱要4月27日再開庭。因兩位律師異口同聲說:因工作忙,沒有時間到庭。法官說:你們律師不來,照樣開庭。兩位律師對法官等人員的執法犯法行為很氣憤,正告他們,如果我們律師不到就開庭,我們就控告你們的違法行為。

在非法開庭中,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天橋區公安國保副隊長袁玉強(50多歲、中等個)、「610」人員馬寧等人,一直坐在旁聽席上。

趙程耀的母親程淑香退休前是濟南宏濟堂製藥有限公司(原濟南中藥廠)的質檢科主任,一九九七年七月修煉法輪功後,明白了做一個真正好人的深刻道理,在工作和生活中,時時處處嚴格按照法輪功「真善忍」的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思想精神和身體上,都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多年纏身並難以治癒的疾病,如過敏性鼻炎、咽炎、中耳炎、胃炎等都全部消失,切身真正感受到了多年未曾有的無病一身輕,身體健康,心情開朗。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團伙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程淑香女士曾經遭受綁架迫害十多次,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八日被黃台派出所惡警抓捕,後被非法勞教二年,在漿水泉女子勞教所長期遭受奴役迫害、三十八天不讓睡覺,受盡了非人的折磨。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被北園派出所惡警抓捕,被非法關押於山東省女子監獄四年。

程淑香女士在對江澤民的控告書中說:「二零零二年勞教期間,我被單位開除,時年四十歲。我的丈夫因為我修煉法輪功受牽連,給他精神上極大的打擊,天天下班回家,躺在床上鬱悶消極。我的兒子當時十二歲,無奈只好學著做飯,給他爸爸吃,在學校裏,情緒抑鬱低落,在老師和同學面前抬不起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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