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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鎮雄縣教師被非法判刑 已上訴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明慧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昭通市中級法院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對鎮雄縣法輪功學員趙祖荔非法判刑三年,汪顯樹被非法判有期徒刑五年,趙祖荔已經上訴。

一、趙祖荔案件基本情況

趙祖荔,女,四十九歲,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雄華希望小學教師。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在鎮雄縣大灣鎮趕集回家的車上,被大灣派出所輔警劉敏和大灣鎮古鎮社區副支書魏勛德抓走,隨後被長期非法關押在鎮雄縣看守所,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一審判決下達時,非法關押時間已經超過一年零四個月。

一同被綁架的有法輪功學員汪顯樹和王建英。汪顯樹在看守所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現在家監視居住。王建英次日早晨在鎮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順利走脫,被批准逮捕並網上通緝,至今流離失所。

二、構陷無罪之人,中共公檢法部門煞費心機

在沒有法律明確定性法輪功為邪教,也沒有明文禁止修煉法輪功的情況下,趙祖荔即使去散發法輪功資料,也是合法的,何況沒有確鑿證據證實趙祖荔發放了法輪功資料,發放了多少法輪功資料。在地方政法委定調要求「必須判」的情況下,中共法院不惜知法犯法,採取一系列的違法措施。

1、由司法局出面,施壓讓趙祖荔的律師退出

案件剛到鎮雄縣檢察院,趙祖荔的丈夫吳仕齊就聘請了鎮雄縣南廣律師事務所律師前往會見趙祖荔,被鎮雄縣看守所拒絕會見。隨後鎮雄縣司法局長找律師面談,要求律師退出代理。

案件達到昭通市中級法院後,吳仕齊再次聘請了雲南意衡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文做趙祖荔的辯護律師,趙文依法閱卷並會見了趙祖荔,但隨後事務所得到昭通市司法局的緊急電話,要求趙文律師退出,否則後果自負。趙文律師儘管已經完成了閱卷工作並依法會見了當事人一次,事務所也要求寧可全額退還代理費也不得代理此案。

由於昭通、鎮雄縣兩級政法委、司法局的干預,趙祖荔無法聘請到本地律師代理案件。時任鎮雄縣610辦公室主任劉自昌(現在依然上班,據稱已退職,現由副主任楊忠屹主持工作)對此解釋說:「法律有法律的規定,他們有他們的紀律(指律師)。」

2、誘供要求趙祖荔配合庭審

因為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趙祖荔發放了法輪功資料,趙祖荔本人在公安、檢察院問話時也都堅持零口供,很難判案。原鎮雄縣政法委副書記、「610辦公室」主任劉自昌、現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楊忠屹多次違規進入看守所,與趙祖荔面談,表示只要趙祖荔不同法官頂嘴,認罪認錯,配合法官庭審,可以有罪不判,免於處罰,保住工作。

3、秘密開庭走過場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在非法關押一年零二十一天後,昭通市中級法院在鎮雄縣法院秘密開庭,趙祖荔丈夫吳仕齊在開庭中途才獲知消息趕往旁聽,成為旁聽席上的唯一一人。

庭審在非常滑稽的氣氛中進行。比如,公訴人指控三人在大灣街上發放了154份法輪功資料,卻不出示實物證據,而是出具一張照了一堆資料的相片,讓趙祖荔「辨認」;定案依據主要是證人,卻不讓證人出庭作證,只是簡單的宣讀證詞。不讓被告人自辯,同案汪顯樹剛說自己修煉的目的是強身健體,就被台上的法官冷笑打斷,說:「看來你還沒有坐夠,要多判你幾年才行。」判決顯示汪顯樹確實比趙祖荔多判兩年。

4、超期關押上報推責任

趙祖荔這個案件本身就是一個錯案,一個冤案,但是在地方政法委「必須判」的要求下,昭通市中級法院明知趙祖荔無罪也不敢下判決。從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昭通市檢察院把案件移送到昭通市中級法院到判決下達時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審理時間超過了七個月,嚴重超期羈押。

在此期間,趙祖荔丈夫吳仕齊多次打電話到昭通市中級法院刑一庭催促,被告知案件上報到雲南省高級法院,所以時間延誤。

5、企圖延誤上訴時間

昭通市中級法院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下達判決後,趙祖荔丈夫吳仕齊多次打電話詢問案件辦理情況,被告知「尚未判決,等待上級法院批覆」。另一方面,卻瞞著家屬到鎮雄縣看守所將判決書給趙祖荔簽字,以此阻止家屬為趙祖荔上訴。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吳仕齊在獲知趙祖荔「已經得到判決書幾天了」的情況下,歷盡艱辛終於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日寄出了由趙祖荔簽名、蓋章的上訴狀。為防止昭通市法院不履行法律程序不上報上訴狀,在給昭通市中級法院原主辦法官鄭祖勤郵寄上訴狀的同時,也給雲南省高級法院立案庭郵寄了上訴狀。

三、鎮雄縣610辦公室一直阻止吳仕齊介入妻子趙祖荔冤案

吳仕齊,男,現年四十一歲,原為鎮雄縣廣播電視局職工,二零零零年三月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拘留二十天,二零零二年三月被非法勞教三年,後被調離新聞單位到鎮雄縣林業局工作。長期受中共邪黨刁難、打壓,工作近二十年了,至今仍是初級職稱。

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當天,鎮雄縣公安局在非法抓捕趙祖荔的同時,也派人前往抄家。當時吳仕齊和十二歲的女兒在家,鎮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王倫甫、劉陽、王潤蓮等在未著裝、未依法出示證件的情況下,帶領臨時抽調的數十人強行進入吳仕齊家,當著未成年孩子的面,反銬吳仕齊雙手,抄走大量與法輪功無關的私人物品(判決書認定有九張圖片、貼畫、歌譜有法輪功字樣),隨後將吳仕齊帶回國保大隊,在鐵椅子上銬著手腳坐了一天一夜,隨後取保候審,以孩子無人照顧要送孤兒院威脅吳仕齊在取保候審決定書上簽字。

在趙祖荔一審過程中,吳仕齊申請作為趙祖荔的辯護人,被法院拒絕,理由是吳仕齊處於取保候審狀態。如今吳仕齊的取保候審已經超期解除,吳仕齊在郵寄上訴狀時,再次郵寄了趙祖荔授權其作為辯護人的授權委託書。

在趙祖荔案件超期關押期間,吳仕齊在催促昭通中院的同時,也多次向鎮雄縣610辦公室反映情況。現主持工作的鎮雄縣「610辦公室」副主任楊忠屹警告吳仕齊,不要管趙祖荔的案子,要上訴要申訴讓趙祖荔自己去做,不要參與,否則後果自負。

吳仕齊無法聘請到本地律師為妻子做辯護,也沒有經濟能力去外面聘請知名律師,希望昆明有正義律師能夠介入此案,維護趙祖荔的合法權益。

四、在本案中參與配合迫害趙祖荔的部份人員情況

1、雲南意衡律師事務所律師趙金在庭審中,趙金作為官方指定的辯護人出現,配合構陷趙祖荔。在庭審現場明知是冤案的情況下,「辯護」稱趙祖荔的行為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並多次配合法院欺騙家屬,失去了作為律師起碼的做人底線和道義良知。

趙金的通信地址:雲南省昭通市昭陽區團結路2號附1號4樓(昭通大酒店對面) 郵編:657000
電話:08702235825 15687006667

2、魏勛德,大灣鎮古鎮社區副支書。報警並親自協助將三名大法弟子抓到派出所並進行指證。他在證言中說「三人被抓後,大家都拍手稱快,並希望公安機關從嚴查處,都說法輪功太害人了」。
魏勛德的通信地址: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大灣鎮古鎮社區 郵編:657200

3、劉敏,大灣鎮派出所輔警,親手抓捕三名大法弟子並進行指證。

劉敏的通信地址: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大灣鎮大灣派出所 郵編:657200

3、吳道忠。主動去攤位上把法輪功資料全收起來交給派出所,證言顯示收到的資料有《九評共產黨》、《永恆》、《慧聲》、《晨曦》、《為甚麼勸你退黨》、《天賜洪福》、《明慧週報》、《風雨天地行》、《新唐人電視台新聞採編》等共計154份。

4、其他證人陳旭林、李道貴、葉明永、吳道瓊、謝和虎證實有人向其發放法輪功資料,其中,吳道瓊、謝和虎「辨認出」發放資料的是三名大法弟子,證人周禹指認汪顯樹給他發放了法輪功資料。
以上人員的通信地址: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大灣鎮大灣街上 郵編:657200

5、參與庭審的昭通市法院人員情況

審判長:鄭祖勤 審判員:王磊 余帥 書記員:孫榮融
電話:0870-2835732
通信地址:雲南省昭通市昭陽區海樓路317號昭通市中級法院刑一庭 郵編:657000

6、參與庭審的昭通市檢察院人員情況
代理檢察員:鄧飛騰、郝旭
通信地址:昭通昭陽區珠泉路155號昭通市檢察院公訴科 郵編:65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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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後一篇文章: 浙江省瑞安市法輪功學員十六年遭迫害綜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