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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說:她不爭名利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我因為不按單位的要求寫與法輪功決裂的保證書,又指出央視的「天安門自焚事件」是一個漏洞百出的騙局,被縣局單位從縣城辦公室管理人事檔案的崗位調到鄉鎮下屬單位專門打掃衛生和做飯。

當時,縣局單位那個主要領導想追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政策在政績上立功,連續兩年對我的年終考核評為不稱職,又親自在全局大會上宣布對我停職檢查、把我從行政編制劃為事業、每月只發基本生活費和停發所有補貼等的處罰決定。那位領導還在大會上要求單位所有人在大是大非問題上要站穩立場,不許同情我。

見我三天兩頭就被縣公安局「610」和單位「轉化領導小組」找去「轉化」談話,不明真相的同事們大多與我保持一定距離,有的幸災樂禍,在背後對我奚落和嘲笑。

一、破除邪黨造假、誣陷的謊言

我被派到下屬單位工作,除了那裏的女領導和管後勤財務的女同事我比較熟悉,其他同事都比較陌生。報到那天,我歸正了一下有點沉重的心情,在心中堅定了一個信念:既然要我去那個地方,那麼,無論遇到甚麼樣的壓力和無論別人用甚麼樣的眼光看我,我就是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證實法輪功是好的,法輪功修煉人都是和邪黨造假宣傳完全不同的好人。就這一想,我發現內心充滿了強大的正念。迎著同事們各種各樣的目光,我從容的報到、並大方的和大家點頭打招呼。

按縣局單位的規定,我在下屬單位的工作分為兩塊:一是打掃辦公樓內所有辦公室和所有樓梯走道的衛生;二是買菜做飯,搞好這裏九個在職人員每天中午和下午的兩頓集體伙食。

那位我熟悉的女財務被安排每天和我一起買菜或糧油。我們曾有緣同在一個辦公室相處了一年多,她對我的為人比較了解。所以每遇到有同事向她交賬或是領票證,她就會放手讓我一個人去採買伙食所需要的東西,並在事後爽快的對我的每一筆支出報銷。用她的話說就是:「我放心你的為人。」

在我自己採買物品的過程中,我始終在用錢上非常透明的記錄下每一筆哪怕是小小的支出,結賬時毫不含糊的退清楚該退單位的每一毛錢。如果遇上當時沒有錢找零,我也會在兌換後馬上退還給財務陳,決不貪佔單位一分錢。而對我自己經常掏三元兩元花在買蔥蒜等佐料方面的錢我卻從來不計較,更不會記在賬本上報銷。

在從事做單位伙食和打掃衛生的一年多時間裏,我用一個法輪功修煉人自束其心的坦蕩行為,向周圍人澄清了邪黨媒體所宣傳的一個又一個誣蔑法輪功的謊言。

二、任勞任怨、體諒他人 展修煉人的風貌

初去下屬單位上班的時候,老式的辦公樓沒有衛生間,晚上打著電筒下樓並轉彎抹角的去辦公樓後面的衛生間上廁所,是女同胞們最苦惱和最心有餘悸的事情。如果在冬天的夜晚想上廁所、或遇晚上拉肚子,那更是痛苦加上無奈了,因為女士們誰都不願鑽出溫暖的被窩陪人在黑暗的寒風中上廁所;再則,自己也難以啟齒麻煩別人。而往往在這樣的時候,我都會站在修煉人為他人著想的角度主動起身陪同,就算在大腹便便的懷孕期間也不例外,這讓女同胞們都非常的感動。

都說集體伙食不好做,眾口難調。當初我做集體伙食時沒有經驗,就在每天買菜回來時徵詢大家準備咋吃這些菜的意見,煲湯和炒菜每天輪換,儘量滿足大家的口味。每天一下班,同事們就能按時吃上熱呼呼的飯菜,飯後大傢伙休息,我就洗碗刷筷,收拾和整理凌亂的廚房。冬天在同事們起床前我就先生好爐子,燒好大家洗漱的熱水;夏天我就早早的拖洗走道、樓梯和辦公室,讓大家在走出悶熱的寢室就感到地面自來水的清涼。

為不影響同事們的工作,每天我打掃辦公室和樓梯走道衛生的時間都選在大家起床之前。在所有女同事上班後就整理我們的集體寢室。不定期的還用自己買來的清潔靈沖洗廁所和用鋼絲球擦洗男、女廁所便池的污垢。

每年年終,下屬單位都要以「個私協」的名義支出部份會員費購買一些諸如口缸和圍裙之類的慰問品,發給管轄區內的一些經營者。因為有剩餘,同事們都會把這些東西往家拿或送給親戚朋友,我卻從來不把這樣的東西帶回家。每年,下屬單位都要組織全部人員外出旅遊,費用歷來都採用單位支付百分之八十,自己補貼百分之二十。這樣的旅遊我幾乎不參加,因為我知道這些旅費補貼都來自農村做小本生意經營者的管理費。一個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的法輪功修煉人,怎麼能拿著這樣的錢在旅遊中問心無愧的消費呢?

下屬單位每年的年終獎都與完成縣局對個體、企業管理費徵收任務指標的多少相掛鉤。第一年,因下屬單位沒有很好的完成任務,九個工作人員平均只有五百元的年終獎金。因當時有同事為利益指出我既被停發福利就不能享受大家的獎金。至此,在下屬單位工作的四個半年頭裏,我沒有拿到每月四百元基本生活費以外的任何一分錢。在下屬單位工作第一年臨近過年的時候,考慮到我一年來在工作上勤勤懇懇的優秀表現,兩個分局長在經過商量後,決定以「個私協」搞活動支出經費的方式將五百元獎金補發給我。五百元的補貼,對當時每月只有四百元基本生活費入不敷出、丈夫無業沒有穩定收入、小女兒又即將出生的我來說是多大的需求啊!但在簽字領錢後我的心卻始終不踏實,第二天我主動找到女領導要求退錢。對她的驚訝和不解我解釋道,五百元錢如果作為我正當的獎金收入發給我沒錯,但以「個私協」經費支出的名義我要拿了就錯了,因為我做了假而沒做到真,這與我真善忍的信仰相違背,所以這個錢我不能要,這是我信仰的戒律。

三、同事明白了修煉大法教人做好人

二零零三年二月我即將臨產,就在我休假前單位寢室只有我和女領導的某晚,在與我聊天的過程中,女領導告訴我兩個我不知道的秘密。

一是二零零一年中旬,單位搞機改實行的是雙向選擇(就是科室負責人和員工雙方都有選擇對方的意向)。因我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被縣局單位停職,還有就是那個單位主要領導不許同情我的警告,讓縣局幾個科室和下屬單位的負責人們都不敢要我,是她把我要到了這個地方。為這事,她當時也遭到好幾個同事的責怪,怪她不僅自己找麻煩,還把麻煩帶給了大家。而她則告訴他們「婷姐是個很不錯的人,相處久了大家就知道了。」她說,一年多的相處,現在單位所有人不僅認可我懷孕大肚仍任勞任怨的工作表現,還對我頑強堅韌的性格和坦誠善良的為人處事很佩服。

其次就是,縣局「轉化小組」及「610」的人三天兩頭打電話要求她24小時都對我盯梢,還要求隨時向他們彙報我的一言一行。每次接到這樣的電話,她都告訴他們我正常上班和表現很好。頓了頓她又對我說,其實我每晚在半夜的打坐煉功她都看見了,只是從來都裝著不知道而已。

「無論誰遇到工作或家庭的矛盾,你總是從因果講到緣份,開導別人學會惜緣和退讓,要心善才會萬事順。你對工作負責,對利益不爭,你實實在在的行為讓我們看到你所做的一切都是真實不虛的,不是表面做作。所以,我個人對你的人和所做的事都非常的敬佩。」女分局長最後說。

我對女領導對我的理解和評價表示感謝,同時告訴她,我的一切所為都受益於法輪功的真善忍。中共建政以來發動了像「鎮反」、「文革」和「六四」等的政治運動,受害者都是善良的中國民眾。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祛病健身效果好,傳出七年就有來自黨政軍高層和普通民眾等上億人修煉,江澤民妒嫉心起,利用手中權力發動了這場猶如文革再現的對法輪功修煉人滅絕人性的迫害,又策劃了一場破綻百出的「天安門自焚」世紀偽案以欺騙民眾,抹黑法輪功,那晚,我分析了天安門自焚案的疑點和告訴她法輪功洪傳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的許多真相。

這位女領導是位很有善根和正義感的人,自此以後,無論在任何場所遇到有人按邪黨的宣傳污衊法輪功,她都會用我的行為來駁斥對方。和我身邊許多同事一樣,在我的勸說下,這位女領導後來也退出了邪黨組織。

二零零八年底,我調回縣局單位從事日常消費投訴的調解工作。身在窗口部門工作,我更注重修煉人「懷大志而拘小節」[1],時時記住把大法弟子的風貌體現在工作和生活環境的方方面面。

凡來辦公室諮詢投訴的人,我在請他們坐下後都要倒上一杯水。為此,我自己經常掏錢買公用水杯或手紙。每天除打掃所在辦公室的衛生和室外走廊外,還自己買來大拖把,對辦公樓一至五樓前門和後門兩邊樓梯做到一週拖洗一次。

由於我在任何崗位都能認真負責的完成好工作任務,曾幾度被下屬單位和縣局辦公室提名為年度先進個人,雖然每次都在意料中落選,我總是樂呵呵的不在乎,在利益上從來不與人爭高低。

不揣走單位的一本信箋,不拿企業或個人送來的慰問品,不接受投訴人請吃飯的感謝,不佔單位的辦公用品為自己的私人物品,不計較出差後差旅費的報銷……

每每遇到單位的其他同事開玩笑,說我的表現怎麼也該評個州先進或者省先進,同一個辦公室的兩位老大哥就會以善意的口吻一唱一和的打趣道:她這個人心態好,不爭名利這些東西!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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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後一篇文章: 八十四歲老人:師父為我淨化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