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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丹東地區公檢法惡人惡行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丹東市公安局長楊耀威

楊耀威

楊耀威,男,五十三歲(1962年生)。二零一二年四月任丹東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同年十月至今任丹東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

楊耀威當上公安局長以後,為撈取名利,助紂為虐,配合中共政法委、「610」,操控整個丹東公安系統瘋狂迫害法輪功。對全市上萬名法輪功學員非法監視監控,綁架、抄家、拘留、判刑。

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二年中,中共丹東邪黨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四人;非法判刑九人;非法起訴判刑十一人;非法勞教八人;非法刑事拘留十人;綁架十二人(當日或次日放回十人,走脫二人);非法騷擾迫害二十五人。法輪功學員的親人因迫害離世一人。非法抄家搶劫法輪功學員的各種耗材、機器設備、貨物、車輛、現金和各種物品以及非法罰款、勒索等,折合人民幣四十多萬元(銀行卡、辦公網卡除外)。詳見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七日發表的《2012年遼寧丹東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一文。

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三年一年中,丹東市仍有四十六位(四十九人次)法輪功學員與家屬被迫害,其中十六人被非法判刑,十五人入獄(其中倆人是未修煉的法輪功學員的親人),十四人被非法拘留,七人遭綁架當日或次日放回,另有三人被非法關押,非法搶劫法輪功學員私人財產。詳見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發表的《2013年遼寧省丹東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一文。

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一四年至今,丹東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九人;正被非法起訴的有五人;被非法拘留的有八人;被迫害致死一人;被當地公安局、派出所、社區、居委非法上門逼迫簽字與「四包一」監視迫害的不計其數。多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殘、致重病、直至奄奄一息,在關押部門拒絕不收的情況下,被他們以各種非法手段強行將法輪功學員投進監獄。詳見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發表的《上半年遼寧丹東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一文。

遼寧省丹東市政法委、「610」,操縱丹東市國保大隊、丹東市公安局合作區分局、東港市公安局及下屬派出所等多個相關部門,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晚至十九日凌晨,綁架東港市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其中十四人被構陷,東港市檢察院非法起訴他們的案子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送到東港市法院,東港市法院不依法辦案,而是所有關於此案的事情全部請示政法委,提前立「規矩」阻撓律師和家屬的辯護,並威脅辯護人如果不按所謂的「規矩」辯護,就趕出法庭甚至關押。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至十五日,遼寧丹東地區東港市法院對十一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庭上一直有政法委人員在場,操控法院人員具體辦案,指使法官不允許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就連律師當庭依法指出法院的違法行為,都被法官以「污衊法庭」為由,立即趕出法庭!

丹東東港市公安局長張振喜

張振喜

張振喜,男,五十多歲,二零零八年前任丹東市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二零零八年前後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任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隊長;二零一二年六月至今任東港市公安局長、黨組書記。張振喜接任惡人王尚慶公安局長職務後,為撈取名利,對中共邪黨非法迫害法輪功唯命是從,把槍口對準「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作為他們打擊的重點對像。僅在二零一二年六月在東港市任職至今,張振喜操控指揮整個公安系統,與國安不法之徒狼狽為奸,非法監控監視、抓捕、抄家、綁架法輪功學員。自他任職以來,東港市至少有二十人遭綁架迫害。其中十幾人被非法關押拘留;至少有七人被非法判刑。在任丹東國保支隊隊長期間,被他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不計其數。

丹東東港市檢察院檢察長王穎蘭

王穎蘭,女,五十多歲。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任東港市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至今。王穎蘭在其任職期間,為撈取名利,昧著良心,與東港市公安局合謀構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指使谷青春、馬光遠、曲紅玲等人,先後將至少十八法輪功學員非法起訴判刑入獄,還有三名法輪功學員沒修煉的親屬也被非法構陷判刑入獄。

丹東東港市法院院長郭志輝

郭志輝,男,四十六歲,前任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法警支隊政委、審判委員會委員,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今任東港市法院院長。郭志輝任職後,急於撈取名利,僅在一年多的時間裏就將至少七名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送進監獄。據不完全了解,在郭志輝任法院院長至今,東港市先後有周公請、孫桂清、孫桂玲、滕秀玲、郭運蘭、祝延波、譚薄白等至少七名法輪功學員和法輪功學員沒修煉的親屬孫小四、孫小五,合計九人誣判入獄。滕秀玲和郭運蘭均在身體高危狀態下,被送進瀋陽女子監獄迫害。

丹東振興區法院院長翟振寬

翟振寬,男,今年五十歲。在二零零二年十月開始,翟振寬任東港市法院副院長;後任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委會委員;二零一二年十月任丹東振興區法院院長。翟振寬無視做人的道德和法律的尊嚴,在丹東市「610」的操控下,利用手中的權力,昧著良心迫害法輪功學員。

自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今,翟振寬為討好中共惡黨,凸顯自己的政績,操控指揮其手下法官陶佔華等人,棄律師的無罪辯護與規勸於不顧,與丹東國保支隊、振興區公安分局、合作區公安分局、振興區檢察院狼狽為奸,以合謀偽造的事實和強加的罪名,先後將劉品彤、張迎紅、張靜、錢桂紅、艾立龍、劉雪文、韓春龍、陳新野、周慶雲、秦丹平、董玉環、孫忠仁范玉芹、王蛾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已知姓名的)非法判刑三至八年投進監獄。其中,丹東振興區周慶雲被迫害致腦血栓四肢不靈;瀋陽韓春龍被迫害嚴重致殘、致重病,二人都是身體出現高危狀態、生命危急的時候被他們送往監獄,而監獄因二人病重不收、將其退回的情況下,他們與丹東看守所、丹東國保支隊合謀,不擇手段的連續幾次將二人強行送進監獄。

丹東振興區檢察院檢察長王學平

王學平,男,五十多歲,一九九九年前至二零零二年十月任東港市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丹東振興區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今任振興區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僅在東港法院任職期間,就非法判刑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一人被迫害致死。在丹東振興區法院、檢察院任職期間,利用職權迫害法輪功學員更是驚人數字。僅從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今,翟振寬為討好中共惡黨,凸顯自己的政績,操控指揮其手下法官陶佔華等人,棄律師的無罪辯護與規勸於不顧,與丹東國保支隊、振興區公安分局、合作區公安分局、振興區檢察院狼狽為奸,以合謀偽造的事實和強加的罪名,先後將劉品彤、張迎紅、張靜、錢桂紅、艾立龍、劉雪文、韓春龍、陳新野、周慶雲、秦丹平、。董玉環、孫忠仁、范玉芹、王蛾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已知姓名的)非法判刑三至八年投進監獄。

丹東元寶區法院院長寧偉

寧偉,男,四十九歲。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任東港法院刑事庭庭長;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任東港法院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院長;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今任丹東元寶區法院院長。

據不完全了解,在寧偉任東港法院刑事庭長與法院主管副院長期間,東港市遭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二十七人;二零一二年十月被中共邪黨提拔為丹東市元寶區法院院長以後,寧偉更加賣力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一四年二月,先後有郭慶(3年)、高文媛(3年)、李麗華(3年)、張琳(2年)、李慧(3年)、劉斌、劉洋等至少十一人被非法判刑。

至少有十一名法輪功學員被丹東元寶區法院非法判刑入獄。法輪功學員張琳被非法判刑三年,她的孩子才剛剛三歲。

丹東市元寶區檢察院檢察長姜緯宇

姜緯宇,男,四十一歲,二零一二年十月任丹東市元寶區檢察院檢察長,前任丹東市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處處長、檢委會委員。姜緯宇為撈取名利,一上台就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二零一三年八月將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構陷起訴。二零一四年初,又將至少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構陷起訴。目前又將法輪功學員劉斌非法起訴到元寶區法院。據不完全了解,在姜緯宇任元寶區檢察院檢察長以來,被他構陷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十人。法輪功學員張琳被非法判刑三年,她的孩子才剛剛三歲。

鳳城市檢察院檢察長邢永明

邢永明,男,五十多歲。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任東港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其中二零零四年後主管迫害法輪功),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丹東振安區檢察院檢察長;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至今任鳳城市檢察院檢察長。任職至今,在東港、鳳城、振安區三地區有數十名法輪功學員被其非法構陷判刑入獄。二零一四年將法輪功學員金彪盧俊非法構陷迫害入獄目前正在非法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白洪香和李星。

鳳城市法院院長、黨組書記鞠傳傑

鞠傳傑,男,現年四十九歲。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今任鳳城市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前任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監督庭庭長。在他任職七年中,鳳城市至少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他們是劉銀鳳、吳娟、孫忠琴、梁運成、曲善林、焦林、冷冬梅、范曉勝、高廣俊、赫平、王書清、劉成軍、戴玉芝、王麗。曲善林已被迫害致死。二零一四年將法輪功學員金彪盧俊非法構陷迫害入獄目前正在非法構陷迫害白洪香和李星。

寬甸縣法院院長常有斌

常有斌,男,今年五十二歲,原任丹東振興區法院副院長,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任寬甸縣法院院長。常有斌從一九九九年以後,在振興區法院任副院長多年,振興區幾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入獄。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已被海內外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依法起訴,配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惡首排著隊進監獄,以上人員下場如何不言而喻。可悲的是至今還不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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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後一篇文章: 湖南省長沙市訴狀中揭露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