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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酷刑折磨、妻子被害死 福建中學教師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十六年來,福建省浦城縣法輪功學員彭漢武老師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子被迫害致死。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他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快件郵寄《刑事控告書》起訴元凶江澤民。

現年六十歲的彭漢武,是浦城縣濠村中學教師,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在過去十六年中遭受到看守所、勞教所慘烈的酷刑折磨,他的妻子卜麗萍在勞教期間,被注射不明藥物,失憶,並在一次追捕、洗腦迫害中,不堪重負而離世。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彭漢武老師在他的《刑事控告書》說:「(在浦城縣教師進修學校)刑警隊的打手張炳良、池閩華對我施暴,他們就拿來鐵絲穿在橫樑上,鐵絲的兩頭各打一個活結,套在一根近兩米長的木棍上。我的雙手各銬一副手銬,手銬的另一端分別掛在橫木上鐵絲活結的外側;鐵絲活結往木棍的兩頭拉開,我整個身體幾乎被懸空,活結往木棍中部靠攏,我便勉強可以站住。這樣,整整折磨了我八天八夜,我雙手、雙腳浮腫、麻木,全身衣服濕透,人幾乎休克,才把我放下來。」

本文只是摘取彭漢武老師遭受酷刑迫害的部份。

一、無端遭暴打

二零零一年六月五日上午,我因給建甌縣一位法輪功學員(當時他已被綁架)聯繫,被浦城縣警察綁架。在建甌縣公安局,整整三天三夜,黃敏鋒、高翔,先是強迫我「定型」(固定姿勢),後是拳打腳踢、皮帶抽,往死裏打,黃敏鋒一拳打到我的太陽穴上,我的頭又撞到牆上,幾乎把我打昏過去。

林學院畢業剛分配當警察的小青年高翔,竟然毫無人性的毆打一個與他無冤無仇、且與他父親年齡相仿、與人為善的老者,他對我拳腳相加,幾次把我踢倒在地。他們硬逼我承認:揭露「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真相光碟是我送到南平市各縣區的,我拒不配合。幾天下來,我全身青一塊紫一塊。

第四天,我被押回原地,送到浦城縣看守所刑事拘留,當我脫下衣服洗澡時,那些刑事犯看到我遍體鱗傷時,便關切的問:「你是為甚麼進來的?是誰把你打成這樣?怎麼能這樣打人呢?」我平靜地說:「我是修煉法輪功的,因打一個扣機而被抓,是被南平市警察打的。」「這哪有人性,這是執法犯法!你告他們去!」刑事犯們氣憤的說。

其中一個刑事犯拿出一瓶珍藏的雲南白藥,關切的說:「這瓶雲南白藥送給你用,你把這其中的小藥丸服下,以緩解傷痛,恢復健康。」我說:「不用了,謝謝你的好意,我們修煉人通過煉功,很快就會恢復健康的。」結果不到半月,我就康復了,刑事犯們親眼所見,紛紛表示出去後要跟我學煉法輪功。就這樣,我被無辜關押了二十二天後,取保候審,回到家中。

二、無罪而遭酷刑逼供

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晚八時許,浦城縣公安局副局長繆義平親率國保大隊及十數名警察闖到我家,他們為搶我手中的U盤,周志輝等幾個警察把我按倒在地,用腳踩我的頭臉部,把我右手大拇指扳成瘀血。

當晚我被綁架到浦城縣教師進修學校迫害,從刑警隊調來兩名打手張炳良、池閩華,對我施暴,拳腳相加,張炳良雙手抓住我前胸衣服用力將我往牆上撞,撞得我眼冒金星,池閩華則整個人躍起,雙腳踹我的腹部,使我疼痛難忍。

酷刑演示:拳打腳踢
酷刑演示:拳打腳踢

他們硬逼我承認:揭露浦城縣公安迫害大法弟子事實真相的文章是我上傳明慧網的;揭露「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真相光碟是我刻錄的;揭露迫害真相的小冊子是我製作的。我拒不配合。

他們就拿來鐵絲穿在橫樑上,鐵絲的兩頭各打一個活結,套在一根近兩米長的木棍上,用兩副手銬銬住我雙手,手銬的另一端分別掛在橫木上(鐵絲活結的外側);鐵絲活結往木棍的兩頭拉開,我整個身體幾乎被懸空,活結往木棍中部靠攏,我便勉強可以站住。

國保大隊長鄭明富(現場指揮迫害我)還聲言要晾乾我,六月的大夏天,不給我喝水,使我嘴唇裂開血口,且每天只給吃一小碗食物(飯、菜、湯合一起),整整折磨了我八天八夜,使我雙手、雙腳浮腫、麻木,全身衣服濕透,人幾乎休克,才把我放下來。

鄭明富還不肯罷休,還繼續把我一隻手銬在椅子背上兩天兩夜,直到把我關進看守所,並說要判我六年徒刑,終因證據不足,而「取保候審」。

三、勞教所殘酷的折磨

1.福建省儒江戒毒所

二零零六年八月,我被非法關押在福建省儒江戒毒所。在戒毒所,警察試圖「轉化」我,每天讓我看污衊大法的錄像;要我寫看後的感受;經常找我談話至深夜,有時到凌晨三點。我拒不配合,他們就把我關在小號裏,叫兩個包夾(吸毒犯)看著我,不准我出號房門一步,整天強迫我坐在小塑料凳上。

這年五月,我被迫害的不能坐、不能站、不能走了,此前,我雙腳曾多次腫過,而這次非同尋常,既紅又腫,直達臀部,且累及雙手,連十個指頭都是麻木的,問題相當的嚴重。這時,警察反要求兩個包夾架著我到大廳上走,並要我到醫務室檢查,試圖送我到建生醫院(專門給犯人或勞教人員治病的)「治療」,進一步加大對我的迫害,我拒不配合,且痛斥警察:我能行走的時候,你們把我關在號房裏,不准我越雷池一步;而當我無力行走時,你們卻又要我多運動,你們到底想幹甚麼,究竟要把我迫害到甚麼程度才肯罷休?!

2.福州市勞教所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儒江戒毒所的法輪功學員全部被戴上手銬,被全副武裝的警察秘密的押送到福州市水頭勞教所關押。這裏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設施齊全,手段也更加殘忍,隨意對法輪功學員毒打、電擊、關禁閉。法輪功學員一到就全部被搜身,同時扣押所有法輪功學員隨身攜帶的生活必需品,且美其名曰:「統一保管」。給法輪功學員的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福建省三明市沙縣大法弟子樂聲柱(這位大法弟子後來被迫害死了)被綁架到福州市勞教所,入所時,因拒絕抽血,高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遭警察電擊、膠帶封口和關封閉隊一個月的迫害等。為反迫害、聲援同修,二月二十五日,我們全體大法弟子舉行第二次集體絕食,要求:派法輪功學員探視新入所的樂聲柱,取消封閉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入所迫害。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晚餐,法輪功學員舉行第三次集體絕食,要求:保護公民的通信自由,發還紙筆及生活必需品。絕食進行到第四天,警察開始野蠻的灌食,並對我進行半個月的嚴管迫害,由四個刑事犯(搶劫、盜竊、詐騙等)看管我,嚴管隊的警察陳某還指使四個刑事犯不讓我睡覺,剝奪我的休息權。有一次我被迫害的暈過去了,他們找來勞教所的醫務人員進行簡單處理後,醫務人員說:絕食中的人,體質本來就差,你再不讓他休息,能不出問題嗎?半個月後,我回到「專管隊」,警察把我單獨關押在一個號房,讓最兇惡的刑事犯看管我,並給我加期一個月。

二零零八年九月九日,我非法勞教期滿回到家中。

四、經濟上截斷

我回家後,到單位上班,單位每月只給我九百元生活費,恢復工作還需寫「四書」,待上級領導考查。幾個月後,宣傳部、教育局領導逼寫「四書」否則恢復工作很難辦,遭我嚴詞拒絕。法輪功教人向善,修的是真善忍,沒有錯。我信仰法輪功,誠心向善,處處為他人著想,做個好人中的好人,這是單位同事有目共睹的,我錯在哪裏?憲法不是保護公民的信仰自由嗎?

十幾年來,我工資從來沒晉過級,反被剋扣和降級,我的中級職稱九七年就評下來了,到二零一零年年底才被聘任。在正常情況下,我每月工資當是五千元左右,可我現在才兩千多元。這都是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直接造成的惡果。

五、妻子卜麗萍被迫害致死

我妻子卜麗萍是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前,她身患多種疾病,是有名的「藥罐子」,修煉後,她按真善忍來要求自己,不斷的修煉心性、道德,不久這些疾病都不翼而飛了。九九年七月,江氏發動迫害大法後,十一月,她和同修一起去北京上訪,返回後被浦城公安局非法治安拘留十四天。

二零零零年五月五日,卜麗萍無辜又被關進看守所,刑事拘留三十天,說是防止她再去北京上訪。二零零六年一月七日,卜麗萍因講真相發放真相傳單而遭惡人舉報被綁架,接著被非法勞教兩年,超期關押四十一天。

在福建女子勞教所,卜麗萍受盡了種種酷刑迫害。為抗議非法關押、反迫害,她絕食長達二百五十六天。警察野蠻灌食,使用開口器、鼻飼,常常每灌一次食,地上就一灘血。

警察還把她雙手、雙腳分別戴上手銬和腳鐐鎖在鐵床架的四個柱子上,使她處於極度痛苦中,還在她的陰道裏塞進不明藥物,使她實在太難於承受了(她曾說一定要把這一罪惡曝光於天下,只可惜她願未了,身先亡),看她不行了,再送建生醫院迫害。

卜麗萍幾次被送進建生醫院搶救,在建生醫院,她不配合,警察就銬住她的手腳,固定在床上,她還被注射不明藥物,使她精神恍惚,失去記憶。因此,她勞教期滿回家時,甚麼都記不住,在勞教所被迫害的情形,她全想不起來了。也不知她當初回家時是怎麼挺過來的,因為我比她遲六個多月回家。

我回家後,一直精心調養她的身體,她記憶稍有恢復。由於被迫害的太嚴重,她的身體非常虛弱。就是這樣,浦城縣「六一零」仍沒放鬆對她的迫害,二零一二年五月,濠村鄉綜治辦受縣「六一零」指使,試圖再次綁架她進洗腦班迫害,為反洗腦班迫害,她逃到山裏躲了一天兩夜,身體本來就虛弱,再加上沒吃沒喝,在返回的路上,她就摔倒了。而此時的我卻在遭受洗腦迫害,因「六一零」綁架不到她,就到單位把我綁架走了。等我從洗腦班回來,她的身體就更糟了,此後她身體每況愈下,這年十二月十七日,她終於撒手人寰,離我遠去了。

江澤民的迫害、滅絕政策,害得我家破人亡,使我精神上、肉體上、經濟上蒙受了難於估量的損失。我家所遭受的迫害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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