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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善之心化飛鴻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 誰在害衡水百姓

  • 糾正冤案、錯案 讓冤獄中的法輪功學員早日回家

  • 及時糾正錯誤做出經得起歷史、時間檢驗的判決

  • 致南昌二十中領導及全體師生員工的公開信

  • 誰在害衡水百姓

    ──給衡水百姓的一封信

    衡水市有個非法組織「610」(「610」非法組織是江澤民於1999年6月10日糾集的,凌駕於一切政府權力之上,和當年文革時期的「文革小組」一樣的邪惡組織),頭子是冀立健(棗強縣唐林鄉冀吉利村人)。十幾年來,他們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在害我們衡水百姓:一個是指使人,暗中抓捕、迫害修「真、善、忍」的衡水法輪功修煉者;另一個是讓一些衡水百姓錯失了解真相、逃離災難的自救機會。我們在此向衡水百姓們呼籲:要擦亮眼睛,看清是非,站在正義一邊,遠離惡人和災難!

    十幾年來,冀立健一夥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抓捕、勞教、判刑,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

    ──法輪功學員柳連義,景縣梁集鄉孫鎮南街村人,1999年11月在景縣看守所慘遭折磨致死,成為衡水市第一個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劉秋生,阜城縣崔廟鄉清東村人,2002年2月22日被毒打致死,年僅45歲。

    ──張之泉,衡水師範學校講師、漫畫家,2001年3月19日晚被綁架,當年秋天被非法判重刑七年,關押在河北省第四監獄。

    ──李振中,衡水市黨校講師,1999年7月28日深夜被非法關進衡水市看守所,9月6日被衡水市桃城區檢察院非法批捕,2000年1月被非法判刑4年,開除公職。

    ──康燕祥,衡水市科技局幹部,2001年9月,從單位被綁架到洗腦班強行洗腦,遭惡徒毆打、灌食,胃管一直不給取下,造成食管、鼻孔發炎、劇痛;被捆在病床上強行輸液二十多小時,一度生活不能自理。後逃出魔窟,流離失所。2004年1月2日晚,被衡水市公安局非法抓捕,2005年3月被非法判刑4年,開除公職。

    ──孫良勝,衡水市第二中學教師,2004年1月2日和康燕祥一起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

    ──彭景濤,衡水市石油公司退休職工,2004年5月18日晚,在家中被「六一零」惡徒翟啟明及人民路派出所警察綁架;9月,被桃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到唐山監獄迫害,根本不通知家人。

    ──薛建茹,衡水市酒廠退休職工,2007年6月18日晚,衡水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副支隊長左鐵漢帶領六名惡警騙開薛的家門,強行抄家,並綁架了薛建茹,非法判刑三年。

    ──張秋雲,衡水市紅旗商廈職工,2008年7月26日晨,衡水市公安局國保四大隊大隊長楊樹山帶領四名惡警,闖入家門綁架張秋雲,對她進行酷刑逼供,坐老虎凳,上背銬;在看守所,惡警讓張秋雲戴著手銬做苦工,手腕都被磨爛了;2009年2月19日,被桃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張紅麗,阜城縣人,2011年7月29日,被衡水市610綁架到衡水市洗腦班一個月,親屬被勒索3萬元人民幣後被放回;2011年8月中旬,張紅麗的丈夫王世紅也被衡水610綁架並勒索六萬元人民幣,九月上旬被放回。兩個月內被勒索近十萬元鉅款,給這個平民家庭造成了極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

    在剛剛過去的2015年,他們又非法抓捕了李芮響、 董華新、劉申新、龐立濤、王永昌、趙小梅、毛雅寧、劉千里、等人,這些人包括銀行行長、領導幹部、機關公務員等。

    據不完全統計,1999年以來,衡水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已經達百人左右,更多的人被判刑、勞教、羈押、罰款、流離失所,眾多家庭妻離子散。誰沒有父母兄弟、親朋好友?將心比心,如果這些迫害攤在我們身上,又會做何感想?

    更重要的是,冀立健他們通過抓捕法輪功學員、造謠誹謗法輪功,阻擋法輪功學員向衡水百姓講真相,剝奪百姓得救的機會。因為江澤民和中共惡黨迫害善良的法輪功人員,違背天理,為天不容,必將面臨著天譴和毀滅的災難。如果百姓不明白這個真相,聽信了他們的謠言,就會仇恨法輪功修煉者,敵視「真善忍」這一普世價值,背離善良的本性和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就會從思想上認同江澤民及其中共惡黨,將受他們毀滅的牽連,失去得救的唯一機會;尤其是中共的黨團隊成員,首當其衝,必受其害。就如同文革時參與砸廟、毀壞佛像、批鬥人的人,後來的結果都是悲慘的。

    我們知道,法輪功以「真、善、忍」為指導,教人向善做好人,提升道德標準,現在已傳遍世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獲得各界褒獎、支持議案及信函等3000多項。更何況,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從1999年7月22日民政部通告、公安部的通告,到全國人大的決定,再到兩高司法解釋和《法制晚報》公開的14種邪教名單,都沒有法輪功;對法輪功的污衊,僅僅來自於江澤民個人1999年10月25日答法國《費加羅報》記者問,以及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的文章。一個惡人的蓄意污衊和一張報紙的誹謗,開啟了公然踐踏法律的16年多的鎮壓。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君不見,瘋狂迫害法輪功的邪惡610頭子李東生、政法委頭子周永康、河北惡官周本順、活摘人體器官的劊子手薄熙來、王立軍等都

    已遭惡報,並禍及全家;首惡江澤民也已被20多萬人起訴。在衡水,迫害法輪功的原公安局長邱國勝、劉廣英,一死、一階下囚。原政法委書記王寶軍已被抓。饒陽縣610頭目崔少輕,疾病滿身,說哭就哭,說笑就笑,疼起來哭天喊地,像瘋了一樣。

    迫害善良,還會殃及家人。原副市長趙明磊,1999年其母腦血栓,2004年喝農藥死亡,內弟媳於2001年12月突發心臟病死亡,第二天圓墳時,內弟暴死墳上,期間,其妻胳膊摔斷,2006年趙明磊癌症死亡。

    一些不明真相的百姓,跟隨他們污衊法輪功、迫害法輪功學員,也同樣遭到惡報。深州市唐奉鄉楊書田,聽信中共謠言,仇視法輪功,撕毀真相資料,2001年多次舉報法輪功學員,使數名法輪功學員被抓,2003年10月患癌症,經4個月的痛苦折磨於2004年舊曆2月初一死亡。

    棗強縣康馬鄉電工危紅河,辱罵法輪功學員,給他講真相時不但不聽反而罵得更兇,他說:我就不信罵大法遭報應,我就罵,怎麼不報應我?!一個月後觸電死亡。

    馬樹方,60多歲,故城縣建國鎮馬寺村人,經常謾罵大法和法輪功學員。2003年12月的一天早晨,幾個村民圍看電線桿上的法輪功標語「敬大法保平安,害大法命運完」,馬樹方撿起一根棉花柴棍用勁戳大法標語,沒出一個月本來身板硬實的他一夜之間得暴病死亡,其他人議論紛紛……如今,衡水610冀立健一夥人仍在昧著良心逆天而行,如果不懸崖勒馬,也將面臨著同樣的下場。

    聖人說:君子不立危牆之下。趨利避害,是每個人的本能選擇;明辨是非,遠離惡人和災難,是衡水百姓的明智之舉。面對這些惡人遭惡報的事實,我們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610」非法組織和冀立健一夥人的醜惡嘴臉和抓人、害人違法亂紀的流氓行徑,看清中共篡政以來有意破壞中華傳統文化、打擊宗教信仰百姓、挑動群眾鬥群眾、宣傳「畝產十萬斤」、「汶川地震是謠言」、「法輪功圍攻中南海」欺騙百姓等慣用手段,看清中共幾十年不變的貪污腐化、魚肉百姓、欺壓善良的邪惡本性和天滅中共的必然趨勢,一定要保持頭腦清醒,理性思考。目前,全世界已經有2億多人聲明退出中共黨團隊邪惡組織,超20萬人實名控訴江澤民並將訴訟狀遞交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審判江澤民指日可待,天滅中共指日可待。

    人在做,天在看,只要站到善良和正義的一邊,遠離惡人、遠離惡黨,退出黨團隊組織,做出正確的選擇,就能順應天意,得到上天的保祐,得到平安和幸福,逃離災難。

    預祝您幸福安康!也請轉告您的家人、親人和朋友,和您一樣能夠了解真相、善惡分明、遠離迫害、遠離壞人、遠離災難!

    衡水大法弟子


    糾正冤案、錯案 讓冤獄中的法輪功學員早日回家

    ──給四川省瀘州市公檢法司人員及領導的一封信

    瀘州市公檢法司各級領導,各位涉及法輪功案的國保、公安、檢察官、法官等相關人員:

    世間的大事正在你身邊發生,請千萬不要忽視。了解真相非常重要,因為與你的未來緊密相關。與你談談心裏話,探討一些真相,或許可以幫助你解開心鎖,有助你看清形勢,把握時機,選擇好未來。

    2015年5月以來,起訴江澤民(簡稱訴江)的大潮全球興起。向最高檢察院、法院實名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與其家屬、民眾多達二十萬;多國政要積極表態支持訴江,各國民眾簽名聲援,亞太地區聯名起訴江澤民的已有百萬,每日還在增長。歷史的潮流勢不可擋,善惡必報的天理展現人間,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正在以可恥的失敗而告終。如果有人還對江澤民及江澤民發動的迫害法輪功運動抱有幻想,或心存僥倖,一直不肯放棄對法輪功的迫害,那麼,此時是不是應該猛醒了?

    為確保司法的公正,案件的處理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司法行使的職能對得起國家和人民,對得起社會,近年來當局不斷推行司法新政,實行「重大決策終身追責制」,司法人員「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等等。全國百姓期待著新政的實施給中國社會帶來良性的變化,期待著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十幾年來堆積如山的冤案、錯案得以澄清、昭雪,正義得到伸張,善良得到呵護,讓被破壞了的法制得以恢復,健全。2016年開始了,人們都感到新的一年裏世間會有更大的變化。不知你們在新一年的規劃中,有沒有重視如何糾正瀘州市迫害法輪功的冤案、錯案?就近兩年瀘州地區的冤案、錯案就有九起之多。

    一、易群仁被冤判四年。易群仁,四十八歲,瀘縣奇峰鎮大江村村民。2013年11月1日,瀘縣國保人員、奇峰派出所糾集大江村村委十幾人,闖進易群仁家,搶走電腦、打印機、手機、大法書籍等私人財物,把在山頭上幹活的易群仁抓走,關進瀘州納溪看守所。2014年6月24日,瀘縣法院對易群仁非法庭審,2014年11月4日,瀘縣法院對關押了長達一年的易群仁宣布判刑四年。

    2015年3月16日瀘州中級法院在瀘州納溪看守所內對易群仁二審開庭,辯護律師指出,一審程序違法,事實不清,逼供取證,證據無效,適用法律不當等等,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瀘州中院指示一審法庭「與相關部門溝通後下判」嚴重違法,要求撤銷判決。

    易群仁向二審法庭再次陳述辦案人員逼供利誘的違法行為,中級法院沒有糾正錯誤,堅持原判。2015年7月,易群仁已被劫持到成都龍泉女子監獄。

    二、唐明海被冤判四年。唐明海老太太66歲,瀘縣德勝人。因向他人散發一張真相光盤,曾被小區吃低保的人抓住,送龍頭關派出所。過後,2014年4月23日,瀘州市江陽區龍頭關派出所警察與江陽區,國保將唐明海綁架關進納溪看守所,還哄騙說「學習十來天就出來了」。

    2014年11月7日下午,瀘州江陽區法院在納溪看守所內對唐明海秘密庭審,而後非法判刑四年。2015年3月11日上午,瀘州中級法院對唐明海老太太開庭二審,法庭沒有聽取律師公正的無罪辯護意見,堅持原判。

    唐明海修煉法輪功前一身病,經常處於昏倒狀態。精神抑鬱,常常發呆,整天不說話。生活的磨難,身體的病痛,使她的生命沒有了活著的快樂,天天處於沒有希望的痛苦中。修法輪功後,她的身體逐漸恢復健康,性格變得開朗,尋求到了生命的真實意義。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唐明海曾遭到一年的非法勞教迫害。非法勞教竟成了法院量刑判刑加重迫害的籌碼。

    三、趙榮桂被冤判四年。趙榮桂五十多歲,曾是一名軍人。在液壓附件廠下崗失業後含辛茹苦打工謀生,養家、撫養孩子。儘管生活艱難,她仍然堅持以「真善忍」原則做人,工作敬業,善待病員,到哪裏都是有口皆碑的好醫生。

    2014年4月22日晚,趙榮桂在家中被綁架,10月31日被江陽區法院秘密庭審,12月得知被非法判刑四年。趙榮桂的一審情況不明,上訴情況、二審情況更無人知曉。2015年6月,看守所通知趙榮桂的家人會見,才得知趙榮桂將被劫持到女子監獄。

    四、楊太英,四十多歲,納溪農機局公務員,單位裏多年的先進工作者。修煉法輪功後在財務工作上不貪不佔,嚴格要求自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她曾被非法勞教兩次,又被判刑四年半。

    2013年6月26日楊太英在家中被綁架,2014年5月16日被江陽區法院一審後非法判刑四年半;2014年11月7日二審,中級法院沒有聽取一審、二審律師的辯護意見,維持冤判。

    五、李延鈞博士,西南石油大學副教授,國家級十一五規劃教材《油藏地質學》主編,主持並完成省部級科研一項;完成主研國、部級科研共兩項;研傑青基金項目一項。李延鈞是受人尊敬、愛戴的好老師,多年從事教學為國家培養出許多人才,同時還承擔科研項目的研究開發,是德才兼備的主流社會的精英。

    2013年6月26日,李延鈞出差到瀘州被綁架,2014年5月16日,與楊太英一起被江陽區法院一審,而後被非法判刑四年,2014年11月7日二審,律師無罪辯護,中級法院仍然維持冤判。

    六、楊太珍,納溪居民,六十多歲,街坊鄰居有目共睹的賢妻良母。2014年9月21日,納溪區「610」夥同當地公安綁架了楊太珍。2015年3月11日上午,納溪法院在看守所內對其庭審,而後非法判刑四年。已知於2015年4月15日,楊太珍被劫持到了成都龍泉女子監獄三監區。楊太珍曾被非法勞教兩次,現在又被非法判刑落入冤獄。

    七、高賢英七十四歲,江陽區藍田鎮居民;羅玲蓉,六十多歲,納溪棉花坡農民。2014年5月23日晚,二人被瀘州茜草派出所綁架。2015年1月6日,瀘州江陽區法院在納溪看守所內對高賢英、羅玲蓉非法庭審,2015年6月下達判決:高賢英被冤判三年半,羅玲蓉被判三年。

    2015年9月18日,瀘州中級法院在瀘州納溪看守所內對羅玲蓉二審,律師無罪辯護,中院仍維持冤判。

    八、敘永法院誣判王滿群。王滿群六十八歲,敘永縣糖業煙酒公司退休職工,門市出納員。修大法後各種疾病好了,道德在修煉中昇華。她戒掉了打牌的癮好,工作更加認真負責,來往賬目一清二楚,備受單位領導、職工稱讚。

    2014年9月16日,王滿群因告訴人真相被敘永國保特務非法抓捕,關押在瀘州納溪看守所。關押近3個月後,2015年1月7日,敘永縣法院對王滿群非法庭審。約半年後,得知王滿群被敘永法院誣判三年零六個月。這是王滿群被敘永法院的二次非法判刑(第一次是2006年)。

    毋庸置疑,以上案件,僅是近兩年發生在瀘州地區的幾起冤案、錯案。凡是迫害法輪功的案件,都是以「邪教」罪名栽贓構陷所製造出來的冤案、錯案。

    首先,國家的所有法律法規中沒有將法輪功定性為邪教的法律條文,也沒有法輪功是違法的明文規定;而且國務院、公安部2000年、2005年發布文件認定的邪教十四種也沒有法輪功。該文件2014年6月由中央電視台再次公布,沒做任何修改。由此而論,法輪功不是「邪教」,與刑法第三百條出現的「邪教」字樣沒有關係。那麼是誰把「邪教」罪名強加於法輪功的呢?是江澤民。

    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對法國《費加羅報》記者信口雌黃誣蔑法輪功是邪教,然後利用手中的權力綁架全國媒體跟風鼓譟,一夜間把法輪功炒成了「邪教」。這個問題的實質在於:江澤民對法輪功修煉群體強加罪名是違法違憲的;私自編造罪名,並動用龐大的國家機

    器來發動一場邪惡的迫害運動,是違法違憲的;司法機構以江澤民編造的、沒有法律意義的「邪教」罪名對法輪功學員的各種迫害,同樣是違法違憲的。這場迫害自始至終都在違法犯罪,所以才引發了今天這聲勢浩大的訴江大潮。 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綁架司法系統參與迫害,各級公檢法部門在「610」(專門為江澤民監督、組織、實施迫害的非法組織)的操控下,對法輪功學員抄家、抓捕、關押、勞教、判刑,一律採取故意錯用刑法第三百條,強加「邪教」、「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的虛假罪名來栽贓構陷。枉法裁判、破壞法制、製造冤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冤案、錯案就是在司法以法律欺詐行騙的黑箱操作下炮製出來的。司法在執法的幌子下,用各種違法手段製造冤獄確實很容易,也很能矇蔽世人,欺騙社會。但是,中國大陸法律界人士早已經把這司法的騙局揭穿了。

    如,唐明海的辯護律師向二審法庭質疑:國家哪條法律把法輪功規定為邪教?唐明海究竟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這些問題一審法官都沒有搞清楚就判刑。二審的檢察官、法官應該責無旁貸的把這個責任承擔起來,把這個最根本的問題交代清楚。

    易群仁的律師向二審法庭指出:中央關於「全面推行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裏面提到,公正執法,司法公正這個生命線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意義 。一審程序違法影響司法公正。國家三令五申「依法辦案」,「辦案質量終身負責」,而瀘州中級法院指令一審法院「與相關部門
    溝通後下判」,干預司法獨立,違反憲法、法院組織法及刑事訴訟法,這是要負責的。他對所有法庭人員說,判決是有人「內定」的,但字是你們簽的,責任該由你們承擔。

    公檢法司機構對法輪功學員以「邪教」定罪處罰,十七年來的迫害,冤案叢生,積重難返。瀘州地區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迫害的據不完全統計至少有四十人以上。有的被多次勞教又被判刑,還有的被非法判刑兩次。

    多位律師在為瀘州市法輪功學員的辯護中,從中國憲法、刑法;人權、信仰;國際法等多層面的闡述,講清楚了法輪功學員信仰無罪,講真相無罪,法輪功不是「邪教」,法輪功學員也沒有破壞任何一條法律的實施,要求立即釋放當事人。

    涉及法輪功冤案、錯案的公檢法司各級領導、國保、公安、檢察官、法官等相關人員,迫害法輪功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違法犯罪運動,這一點你們一定要認識清楚。更重要的是: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而你們卻是這場迫害的真正受害者。

    如,江澤民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迫使你們去打擊善良,違背職業道德,出賣做人的良知。法輪功學員修煉「真善忍」, 追求道德高尚,身體健康,處處為他人著想。從被冤判的法輪功學員看,他們誰不是好人?正因為他們善良、慈悲、正義,才會捨生忘死的告訴人們真相,挽救被謊言毒害的世人。這樣的好人,應該坐牢嗎?

    江澤民仇恨這樣的好人,並以「邪教」治罪,你們追隨江澤民迫害好人,沿用他那個栽贓的罪名來幫助他打擊法輪功,將那麼多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判刑投進了冤獄。

    或許你們認為把法輪功學員投進監獄勞改就算了事,可由於你們的行為對他們有甚麼樣的後果,或許你們沒有想過。監獄裏對法輪功學員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強迫轉化的精神虐殺、身心被毀滅性的摧殘,那萬分痛苦的承受,你們無法想像。2015年5月,李延鈞的家屬到五馬坪監獄探視,見李延鈞博士被折磨的皮包骨,幾乎脫了像。牙齒焦黑,出現中毒現象。

    古藺張自琴被判刑兩次歷時七年,遭到幾十種酷刑折磨,還被監獄醫院大量抽血,九死一生。她說,我沒想到還能從監獄這個人間地獄中活著回來。古藺的李正靈、熊秀友被監獄酷刑折磨慘死獄中。

    近兩年被非法判刑的那幾位法輪功學員,大部份被投進了黑暗的勞改營,據悉已被非法判刑的羅玲蓉還在瀘州納溪看守所關押。羅玲蓉這些年被迫害遭遇也很慘。她修煉法輪功一身的病都好了,因依法上訪被劫持回瀘州關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九個月後仍不准回家,又被繼續關進洗腦班非法拘禁。在洗腦班被關小間禁閉兩年,失去人身自由,吃腐肉、喝殘湯剩水,生活受盡虐待。

    2003年6月,納溪區棉花坡政府的郭書記、派出所李富全、曾二,村上的王富秀等,帶了二十多個人去威逼羅玲蓉的丈夫拿錢贖人,其丈夫借了三百元錢他們嫌少,硬逼著他再去借,否則要抱走他家的電視機,還大罵他是反革命家屬,揚言要把他抓進監獄關起。羅玲蓉的丈夫嚇得不敢回家,到處躲藏。

    2003年8月,上訪離家後,在看守所、洗腦班被非法關押了近三年的羅玲蓉回到了她那破敗不堪的家:房屋破了、垮了,壩子、屋子荒草叢生,準備用來修房子的鋼條被人偷走了,家中稍值錢的東西也沒有了……滿目淒涼,好不叫人心酸。

    2015年羅玲蓉被江陽區法院、瀘州中級法院誣判三年。她的丈夫幾度病危,孩子們要工作、養家,要照顧老人,生活面臨困難,一家人都盼望著還在納溪看守所關押的羅玲蓉早日回家,而她隨時都會被劫持到勞改營,等待她的又將是甚麼樣的苦難呢?

    江澤民手持雙刃劍作惡,迫害法輪功的同時也迫害為他參與迫害的人。江澤民綁架司法系統層層參與迫害修煉法輪功的好人,讓執法機構違法,讓執法部門犯罪,不僅使中國的法制更加黑暗,江澤民也把為他效力參與迫害的人都變得和他一樣有罪。如,江澤民推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 「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體滅絕性的迫害政策,對法輪功學員違法抄家,罰款、關押、非法拘禁洗腦迫害;非法勞教、判刑;酷刑折磨,甚至喪盡天良的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賣錢……這十幾年來積攢的罪業深重無邊,其罪大之惡極,令天理不容,令人神共憤。要清算起來,這其中就有你們無法償還的那一份。因為你們有迫害的事實,有違法的迫害行為,江澤民已經迫使你們沾染了罪惡。他迫害法輪功也迫害了你。

    由於配合迫害的人也在造孽,所以江澤民又能輕而易舉的把追隨他的人都變成隨他一同被埋葬的犧牲品、陪葬品。

    2005年4月,《公務員法》新增第九章第54條:「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關於「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 與 「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這個極其嚴肅的、嚴峻的新政舉措,中共新華網的報導特別引述了浙江省公安廳廳長劉力偉的一段話:「對於造成冤假錯案的責任人,無論在職還是退休,無論是否離開公安系統,都要追究到底!」

    官網上發布的官文說:每個法官、檢察官、警察都要明白,從你能夠完整行使權力、真正獨立辦案那一天開始,你就註定了要為自己的權力行為承擔終身責任,你將不能用所謂「時代的侷限」、「政策的限制」、「領導的干預」等似是而非的理由,來為自己辦理的冤假錯案做辯護,為自己犯下的過錯推脫罪責。就權力而言你將是完全的自由人,但就責任而言你將承受前所未有的重負,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

    由此看來,人間法律利劍高懸,法網恢恢,因迫害法輪功造成的冤案、錯案,已經成為追隨迫害的人終身都擺脫不了的夢魘。當法律與天懲兌現時,那永無止境的良心懺悔,或各種惡報加身,都是難以想像的痛苦。這都是江澤民的罪,是江澤民給司法界造成的不幸,他作惡還拉人當墊背的、陪葬的。

    法輪功學員從一開始就看到了參與迫害的人所處的危險,和將來的可悲結局。因為迫害法輪功的所作所為,是在用公職、公權力體現江澤民的個人意志,是在為江澤民的極端殘忍、極端狂妄的洩私憤而賣命。而追隨迫害的人,已經夥同江澤民違法犯罪卻又渾然不知。當迫害結束,清算開始,一切都將會隨著歷史而過去,該擺放甚麼位置、該受到甚麼樣的懲罰都是自己行為的因果。但是我們的師父無量的慈悲,要大法弟子講真相救度一切眾生,讓所有的眾生、善良尚存的生命都度過被宇宙歷史淘汰的劫難,進入美好的新紀元。其中也包括你們。

    大法弟子從師尊的教誨中明悟,直接參與迫害的人,是被江澤民矇蔽最深、被江澤民所害最深的人,是最值得同情,最應該受到關注、關懷的人,是不能放棄的、必須要救度的人。

    從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那一天起,你們就被江澤民綁在了同一條賊船上。從你們的善良的本性來說,從你們匡扶人間正義的職業道德來說,相信你們是不會迫害修法輪功的好人的。在江澤民的淫威下,在紅色高壓恐怖下,你們隨波逐流,助紂為虐,也有身不由己的難言之隱。大法弟子給你們講真相,千辛萬苦,無怨無悔。被抓了,放出來還給你們講真相;判了,回來還給你們講真相。總是真誠的希望你們了解真相,看清這場迫害的邪惡本質,迷途知返,停止迫害。將來人人都沒有厄運而得福報,全家平安幸福多好啊。這是大法師尊慈悲眾生,珍惜生命,珍惜你們。

    杜鵑啼血,呼喚聲聲。法輪功學員用生命、血與淚,喚醒著你們,已期待了十七個春秋。

    目前,控告江澤民的歷史大潮席捲全球,結束迫害,清算江澤民的歷史時刻已經到來。這是上蒼再次給予還在參與迫害的人一次選擇善惡的機會。你們也有權控告江澤民,參與到訴江的洪流中,揭露迫害,洗清自己。這正是你們擺脫江澤民的操控、解脫罪責(被江澤民脅迫所造成的罪責)的一次天賜良機。為自己做主,為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吧。

    目前瀘州市對法輪功的迫害還在發生。2015年12月25日早上,梁文德被南城派出所綁架,至今還在關押中。梁文德,原工商局幹部,因堅定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開除了公職;被非法洗腦數次;非法勞教兩次,非法判刑四年半,遭嚴重迫害。

    大約2015年12月15日,古藺縣法輪功學員廖挺到成都市看守所給其哥哥廖聖送衣物,被看守所警察綁架,現關押在古藺看守所。

    瀘州地區多處出現派出所、國保警察非法追查、騷擾依法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的合江小學教師劉小林、夏成貴夫婦被停課,被抄家,劉小林被非法關押,夏成貴被迫流離失所。

    還有些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還在冤獄中煎熬,羅玲蓉隨時面臨被劫持下監。

    江澤民已經是囚籠裏的罪人了,為甚麼還要為一個即將被繩之以法的罪人賣命呢?對法輪功的迫害不能再繼續下去了。立即釋放梁文德、廖挺回家,保護好訴江公民的人身安全與合法權利,是你們當前應該做的。糾正迫害法輪功的冤案、錯案,撤銷冤判,努力解救冤獄中的法輪功學員回家,讓還在看守所的羅玲蓉儘快回家,是當務之急。

    請你們千萬不要錯過這歷史的機緣,立即停止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為他人好,為社會負責,也是為自己負責。

    一片熱心腸,一席肺腑之言,希望能有助你思考,有助你在歷史的關頭作出明智的選擇。

    最後祝大家新的一年裏全家平安,幸福、吉祥。

    真誠為了你好的法輪功學員

    2016年1月


    及時糾正錯誤做出經得起歷史、時間檢驗的判決

    ──給涼山州中級法院、西昌市法院的公開信

    涼山州中級法院、西昌市法院的各位法官:你們好!

    2015年12月24日張翼、廖安才、郭兵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三人均被非法判刑三年,並且被非法處以罰金一萬元。據悉,張翼、廖安才、郭兵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有涼山州中級法院參與。目前,三位法輪功學員均已上訴。與此案相關的州、市法院下一步怎樣做?這是你們自己需要做出的選擇。

    但能否及時糾正錯誤,能否做出經得起歷史、時間檢驗的判決,就是能否對自己負責。將來,對法輪功學員冤判的責任不會有任何上級或「指使者」來為你們承擔責任,所有參與者、執行者、落名者最後都得自己去面對罪責。請靜心看看此信,真實的資訊有利於你們做出正確選擇。

    一、當前,各地已有越來越多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正面案例

    我們先來看幾則外地關於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後無罪釋放的消息:

    1、廣東河源市法輪功學員吳紅衛在庭審後獲釋

    2015年11月27日,廣東河源市源城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吳紅衛一案。中國著名律師、東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出庭為吳紅衛做了無罪辯護。

    張讚寧律師在法庭上當庭指控:「真正在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是江澤民。江澤民才是真正的大罪犯!」法庭立即爆發鼓掌聲,但法庭不允許鼓掌。張讚寧律師同時指出:「610辦公室」是江澤民為了鎮壓法輪功而非法設立的組織,應該依法撤銷。法庭旁聽民眾忍不住又熱烈鼓掌。張讚寧律師在法庭上指出:根據事實和現行法律,本辯護人認為,被告人吳紅衛無罪。理由是:起訴書指控吳紅衛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有違罪刑法定原則;本案根本不存在有任何社會危害性;中國法律並未規定法輪功組織是邪教組織等。

    張讚寧律師認為,即使今天宣判吳紅衛有罪,但歷史終將宣告吳紅衛無罪。希望河源市源城區法院,排除一切干擾,做出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公正判決。

    2015年12月12日,張讚寧律師接廣東河源警方電話通知,吳紅衛已被解除拘禁。

    看來河源市源城區法院及與吳江衛一案相關的人員,做出了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公正判決,直白點說,就是做出了對自己切身利益負責的合法判決,不被迫害善良的江澤民集團利用和當槍使,使自己不在即將到來的對江澤民犯罪集團的大清算中成為陪綁。

    2、重慶市法輪功學員余業顗女士獲釋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重慶市第五中院對法輪功學員余業顗女士改原判三年為半年。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余業顗被法庭釋放,從重慶市第一看守所回家。

    3、甘肅武威涼州區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甘肅武威涼州區趙宗成、徐金彪、吳加廟、雷鵬和、吳蘭芳、何存梅、苔梅花、白群英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平安回家。他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歷時十三個月。相關部門曾在之前宣稱要非法判刑,如今不再堅持錯誤做法。

    ……限於篇幅,我們僅舉了三個實例,現在,儘管不少的地方還在盲目的執行江澤民的迫害政策,還在枉判法輪功學員,但上述正面的案例已越來越多,這樣的事實在一兩年前是不可想像的,這說明全國各地很多人看到了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集團即將覆滅的下場,看清、看懂了當前的形勢,所以不再受江氏集團的脅迫,不再與之為伍,依法無罪釋放了法輪功學員。

    二、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是荒唐的違法行為,必將承擔罪責

    2015年12月24日西昌市法院對張翼、廖安才、郭兵非法判刑,在判決書中,明顯錯用《刑法》三百條第一款針對法輪功學員,甚至以以前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勞教制度已被中國現政權取締)的事情作為非法量刑的依據。

    法輪功學員修心向善做好人,沒有錯,更無罪,而且信仰自由是天賦人權,即使按照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輪功也是完全合法的。而跟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卻真正是在犯罪,這一點,很多公檢法人員在聽了律師的辯護詞後,在了解了真相後都是心知肚明的。張翼、郭兵、廖安才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僅僅在遠離市區的農家山莊,靜靜地讀法輪功書籍,行使憲法賦予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就被國安警察興師動眾的綁架。國安警察在1月28日抄家時,有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問國安警察:他們在遠離鬧市的山莊做了甚麼壞事?危害了誰?犯了甚麼法?國安警察根本無言以對。

    判決書中,更為荒唐的是三人都被非法判罰金一萬元,我們知道在我國《刑法》中,罰金主要適用於經濟犯罪、財產犯罪、其他故意犯罪。對無罪的法輪功學員處以罰金,原因從何而來?站得住腳嗎?相比貪腐遍地的中共各級官員,我們來看看法輪功學員是些甚麼樣的人:比如張翼,是涼山州公路局的註冊造價工程師,煉法輪功後主動退還修煉前施工方老闆贈送的金戒指等禮物,告訴他們:我現在學法輪功了,不能佔別人的便宜。老闆們非常吃驚,其中一人感歎:「我在本地建築界幹了二十多年,從來沒有遇到你這種人。這些事涼山州公路局的很多人都知道,大家都可以去問問涼山州公路局,張翼的領導和同事,她修煉法輪功後可曾貪佔過公家的一分錢沒有?

    真相是:法輪大法是以真、善、忍為根本指導,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佛家修煉大法。對法輪功的誣蔑來自於人權惡棍江澤民個人1999年10月25日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說法輪功是×教組織,以及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報》發表特約評論員《法輪功就是×教》的誹謗文章。而在中共所有的涉及法輪功的公開文件中,從1999年7月22日民政部通告,到公安部的通告,再到全國人大的決定,以及之後兩高司法解釋,均沒有定性法輪功是×教。

    2013年8月13日《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中政委[2013]27號),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這是明確的告訴公檢法司人員,將要進行的清算不是只對高層的清算,而且還包括最基層的具體工作人員在內的所有人員都在清算範圍之內,任何人都必須對自己的行為終身負責。

    三、看清形勢:對江澤民犯罪集團的羅網正在收緊,清算其罪惡為時不遠

    1、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底起至今,超過二十萬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遞交了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訴訟狀,且人數還在逐日增加。海內外聲援中國民眾控告江澤民的刑事舉報聯署行動更是氣勢高漲。自二零一五年七月發起迄今,亞洲和北美均超百萬人簽名響應。僅韓國一地就超過三十八萬人。與此同時,歐洲、美國、加拿大、澳洲、烏克蘭、日本、韓國、香港、台灣等世界各國和地區的政要紛紛響應,在全球形成了一股聲援中國民眾控告江澤民的浪潮。

    2、二零一五年八月一日,澳洲悉尼舉辦了「全球控江研討會」。中國問題研究學者、哲學博士凌曉暉先生引用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生效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中「危害人類罪」的定義,把江澤民對法輪功所犯的罪行定義為「危害人類罪」。他表示:這一條就足以將其送上絞刑架;

    八月十日,十名瑞士政要聯名致信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敦促他推動控告江澤民這一重大訴訟;

    在世界人權日之際,歐洲議會一些資深議員手舉「法辦江澤民!」的橫幅,敦促中國最高檢察院起訴江澤民,將江澤民繩之以法,結束這場曠日持久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

    在最近舉行的同中國領導人的會議上,加拿大新任總理特魯多已向中國國家主席提出中國人權問題,尤其提出了法輪功(在中國受迫害)的問題。江澤民對法輪功長達十六年的不計後果的迫害,嚴重破壞了中國的法制、經濟、生態、道德,使中華民族陷於危機之中。習近平於今年六月在高層生活會上提出,中國目前存在六大危機,並在不同場合直言不諱指出亡黨危機的存在。而江澤民則是導致所有危機的總禍根。江賊不除,國無寧日。

    歷史巨變在眼前,現在全世界「法辦江澤民」呼聲一浪高過一浪,習近平都在極力與江澤民罪行切割,怎麼會為江罪行買單呢?明智的人早為此事退避三舍了。而今年七一,沒有轟轟烈烈的慶祝活動,卻推出了新官上任「向憲法宣誓」的制度,宣誓詞沒有「忠於黨」,而是「忠於祖國,忠於人民」這實在是震驚世界,更值得所有把自己和江澤民、黨自我捆綁的人深思啊!

    對法輪大法弟子的迫害就是對良善的打壓,對正義的撻伐,是對人類文明、道德的挑戰,必將面臨正義的審判和天理的惡報懲罰。所有參與迫害的法官、檢察官、警察應該清醒了。你有選擇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導權,你有選擇良知、善念、正義的權利。希望涼山州、西昌市相關公檢法人員能夠秉持良知、認清形勢,公正執法,依法無罪釋放張翼、廖安才、郭兵,切莫再做江澤民的幫凶和陪葬,為自己負責,及時糾正錯誤做出經得起歷史、時間檢驗的公正判決。

    真心為你們好的法輪功學員
    2016年1月


    致南昌二十中領導及全體師生員工的公開信

    校領導、老師、同學:

    你們好!你們辛苦了! 至此新年之際,給你們拜個年,祝你們新年快樂!吉祥安康!

    看看這封公開信好嗎?這封信能讓你們深入了解法輪功的真相,從而使你們積福生德、躲過災禍,給自己選定一個美好的未來!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於1992年5月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根本指導,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他教人修心向善,要求修煉者從做好人做起,努力按照「真善忍」標準提升道德水平。修煉法輪功不但能祛病健身,還能使社會道德回升,使人變得誠實,善良,寬容,健康。1998年下半年,以喬石為代表的部份全國人大離退休老幹部對法輪功進行了數月的調查,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目前,法輪大法已弘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深受世界人民的愛戴和尊敬。法輪功書籍被譯成40多種語言,在全球出版發行,並可在網上免費下載。

    然而,1999年7月20日開始,惡魔江澤民出於個人妒嫉,以莫須有的罪名,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迄今,迫害已經延續了16年。面對迫害,法輪功學員以大善和勇氣進行了16年的講清善惡真相的行動;2015年5月開始,中國大陸掀起訴江大潮。據明慧網報導,從5月底到12月上旬,已超過二十二萬多名,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中國最高檢察機關控告、起訴江澤民。常人亦都在紛紛舉報迫害元凶江澤民,僅亞洲地區就有一百多萬民眾向最高檢、最高法舉報江澤民。

    面對訴江大潮,教育系統的官員與教師、學生們應如何選擇?是選擇順天意而行,迅速與江澤民邪惡集團切割,站在正義一邊,為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提供法律支持和安全幫助;還是選擇上逆天意,下違民心,繼續受江氏流氓集團的矇蔽和操控,站在邪惡一邊與其為伍,阻撓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這是光明與黑暗、善良與邪惡的不同選擇。近期中共「六一零」人員、警察及相關人員以核實「訴江」為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迫害,是站在了哪一邊,是選擇了甚麼?

    貴校的英語高級教師謝春媚老師亦因向北京最高檢、最高法,實名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而遭到南昌市「六一零」副主任劉志斌及警察抄家,劉志斌當著貴校兩位領導的面揚言:要謝老師回家寫材料 ,不讓她上班,交代是誰指使她寫「控江狀」的,否則就判她三年。

    由於謝老師不配合邪惡,拒絕寫材料,離家出走。「六一零」劉志斌派人四處尋找,意欲實施綁架,致使謝老師被迫流離失所。這樣的好人遭受迫害,真讓人痛心!

    我真誠提醒貴校領導、老師和同學們:從善棄惡,守住良知道德,為了你們及家人未來的平安幸福不要助紂為虐,不要配合中共「六一零」作惡,給自己貼上江澤民犯罪集團的標籤:否則這種違法、違憲、違背天意和良知的犯罪行為,將面臨天譴和人間法律的制裁。對於每個人來說,生命是極其寶貴的。在大劫難來臨之際,了解大法真相才是真正得救的希望,請你們認真了解以下真相。 謝老師從小體弱多病,患有貧血症、眩暈症、胃病等。結婚生小孩後,又落下了風濕性關節炎、失眠症等,上課無力站立,經常坐在凳子上講課。日久天長,她身心疲憊、感到又苦又累。 一九九七年暑期,她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功,從那以後,走上了一條強身健體、修身養性之路。修煉十八年來,她沒有報銷過一分錢的醫藥費,為國家節省了一大筆資金。在家裏,她是賢妻良母,凡事與丈夫商量、從不爭吵。盡心盡力照看、教育好兒子。她孝敬公婆,時常為他們 買可口的食物,節假日把二老接到自家中盡心照顧,讓他們盡享天倫之樂。在單位,她兢兢業業、不爭名奪利,對領導分派的活兒總是認真地完成。在擔任班主任期間,把學生當成自己的孩子一樣教育。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江氏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謝老師先後被綁架五次、非法勞教四年多,遭受了地獄般的身心摧殘和折磨;恩愛的丈夫因承受不住中共「六一零」的恐嚇、高壓,被迫與她離婚,溫馨的家庭被拆散。十六年的苦難歲月裏,她始終保持著大法修煉人的大善大忍與祥和慈悲。家中的房產、存摺分文未取、全部給了丈夫和兒子。丈夫的再婚妻子發自內心地感激她;單位辦理「醫保卡」,她主動放棄,煉法輪功十八年來沒有報銷過一分錢的醫藥費,為國家節省了大筆的費用,同時也見證了法輪功超常的祛病健身功效。

    然而,就是這樣一位優秀教師卻在南昌市「六一零」的操控下,曾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被劫持、關押於南昌縣黃馬鄉鳳凰溝的洗腦班,遭到強制洗腦迫害,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目前又再一次被迫害致流離失所在外,有班不能上、有家不能歸,飽受四處躲避、擔驚受怕之苦!謝老師所受到的非法迫害和不公平的對待,只是全國無數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一個縮影。

    廣大法輪功學員與謝老師堅持大法信仰、控告江澤民,該不該受到干擾與迫害,請看看以下道理分析:

    一、從法律的角度看

    (一)干擾訴江是違法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的「破壞法律實施罪」。

    2015年3月1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其中第3條:公安機關領導幹部及其他內部人員不得有干預、插手案件辦理的行為。你們配合市「六一零」人員對「訴江」原告的迫害 ,違背《規定》。

    (二)根據《憲法》《刑事訴訟法》:控告人受法律保護。

    訴江是法輪功學員在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利:1、《憲法》第4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2、《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檢察院或者法院報案或者舉報。」3、最高法院推出並於五月一日起實施《關於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強調「有案必立、有訴必理」,要求「發現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擾依法立案等違法行為,對有關責任人員和主管領導,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所以法輪功學員稟賦公民權利,依據「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法規,訴江完全合法。

    (三)根據《憲法》,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的,信仰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

    1、從1999 年7 月22 日民政部通告,到公安部的通告,再到全國人大的決定,以及之後兩高司法解釋,均沒有定性法輪功是×教。到目前為止認定和明確的14 種邪教組織中沒有法輪功。中共沒有合法性,更沒有資格給任何信仰定性。但是即使根據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規,修煉法輪功也是合法的,迫害法輪功才是違法犯罪。

    2、《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煉法輪功違法,「法無明文不為罪」是基本的法制原則。

    3、《憲法》第五條規定:「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四)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踐踏人權及信仰自由的反人類罪行。

    《刑法》第251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江澤民制定邪惡政策:「對法輪功不講法律。打死白打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對法輪功要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從1999年7月20日起,這場旨在消滅信仰「真善忍」億萬民眾的迫害,通過恐嚇、施壓、跟蹤、抄家、抓捕、獵殺,使神州大地陷入一片紅色恐怖之中。 十六年來,中共綁架、勞教、判刑法輪功學員並普遍施行酷刑:暴力強迫放棄信仰、許多人被折磨致死、致瘋、致殘,至少有6.5萬名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致死。無數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二、從國家政治治理的角度看

    (一)法庭上的風向在逐漸向正義轉變

    中國著名律師、東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律師,2015年11月27日為廣東省河源市源城區原中共廣東省河源市源城區組織部幹部、法輪功學員吳紅衛,在源城區法院做無罪辯護時,當庭指出:江澤民破壞法制,非法設立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 張律師指稱:江澤民及其非法設立的610辦公室破壞了中國憲法第36條的實施,非法剝奪了公民的信仰自由。張律師還說:「中國法律、就是《立法法》規定,制定刑法、制定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必須全國人大立法。但是江澤民卻對法國《費加羅報》講法輪功是邪教,他沒這個權力,所以我說江澤民才是破壞了法律實施。」「真正在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是江澤民。江澤民才是真正的大罪犯!」同時指出: 『610辦公室』是江澤民為了鎮壓法輪功而非法設立的組織,應該依法撤銷。整個庭審中旁聽民眾三次爆發熱烈鼓掌。12月12日,張讚寧律師接廣東河源警方電話通知,吳紅衛已被解除拘禁(已被釋放回家)。張讚寧律師說:「在過去像我這樣在法庭上講的話,很可能會受到他們的打壓,但是(這次)我並沒有受到太明顯的打壓。」

    三、從道德良知的角度看

    被中共利用做傷天害理的事,欺壓善良民眾的警察及相關人員,其實是真正的受害者:

    2006年1月1日施行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54條明確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中共發動的無數次政治運動,都是被利用的人成為替罪羊,例如:文革剛結束時,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了;積極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793名警察、公檢法系統17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

    1992年2月,柏林牆倒塌兩年後,一位東德衛兵因為開槍殺死了一名偷越柏林牆的青年接受審判。主審法官說: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選擇,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抬高一釐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的抵抗與良知的自救。 一九八九年「六四」時,中央調38軍去鎮壓學生,38軍軍長徐勤先將軍,拒不執行命令,寧可坐牢都不做殺害學生的傷天害理之事,守住了立身之本:道德良知。

    四、從佛法天理、因果報應的角度看

    (一)法輪功是正法大道

    把法輪功誣蔑成×教,無異於毀滅人類的道德標準,完全違背道德良知:法輪功教人向善、使人健康、福益社會,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

    (二)善惡有報是宇宙運行的法則

    誹謗佛法、迫害修煉人是人類最嚴重的犯罪,必遭天譴: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鎮壓法輪功,導演「天安門自焚」等騙局欺騙世人,煽動仇恨,叫囂「三個月消滅法輪功」,還專門成立迫害法輪功的「610」──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的類似於納粹蓋世太保的非法組織,脅迫司法人員和政府人員參與對法輪功的迫害,製造了無數的冤假錯案,破壞了中國法制,摧毀了中國人的道德根基。作為迫害元凶,江澤民違反了中國的《憲法》、《刑法》,也違反了《國際法》,罪名多達數十種,幹的壞事罄竹難書,人神共憤。而這些被抓、被關、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哪一個是吃喝嫖賭、坑矇拐騙、殺人放火,以至給社會和國家帶來危害的人呢?沒有,一個都沒有。 中共與江澤民相互勾結,傾一國之力殘酷迫害法輪功,善惡報應就頻現人間:江澤民的主要同伙:薄熙來、王立軍、周永康、李東生、徐才厚、郭伯雄、蘇榮、周本順等被捕,表面上是貪腐等原因,其根本原因都是迫害法輪功遭到了天理報應。

    在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邪惡運動中,在謊言欺騙,強權脅迫和利益誘惑下扭曲了眾多人的人性與良知。致使一些政法系統的官員和警察,選擇了與邪惡為伍。這些人置法律於不顧,喪失了基本的道義和良知,深陷迫害法輪功的犯罪泥潭不能自拔,最後落得個被江氏集團拋棄,成了他們的替罪羊。有的被利用頂罪判刑入獄,有的因承受不住其脅迫的壓力選擇自殺。目前明慧網記載了100517個遭天理報應的事例。如:原天津市政法委副書記李寶金被判死緩。在向李寶金調查原天津市政協主席,政法委書記宋平順時,卻發現李寶金在獄中被殺人滅口。宋平順被發現在其辦公室內死亡。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祁曉林2013年1月8日晚,自縊身亡。原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吳永文2013年1月15日被中紀委調查。原汕尾市政法委書記陳增新2013年1月16日,被雙開,並移送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原中共中央「六一零」辦公室主任,正部級中共中央委員,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李東生,於2013年12月20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審查起訴。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2015年7月20日被判處無期徒刑。原中央政法委秘書長,河北省委書記周本順2015年7月24日被雙規調查,同日其妻子、兒子被帶走協助調查。 原最高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奚曉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15年7月12日被中紀委雙規,接受組織調查。江西的蘇榮、姚木根、丁鑫發、許曉剛、余小平或判刑、或自殺,惡報觸目驚心。

    (三)惡有惡報的天理已經指向迫害元凶江澤民

    全球公審江澤民,這是天理所定,民心所向:中共四中全會提出的「依法治國」、「以憲執政」、「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直指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周永康已被捕,其後台江澤民法網難逃。

    訴江,上承天意,下合民心,是歷史的必然:干擾訴江是善與惡的較量,較量中正義必將戰勝邪惡。前人民大學政治系主任冷傑甫表示:「我支持控訴江澤民的罪行,必須清算其六筆賬。前趙紫陽政治秘書鮑彤說:「對法輪功的迫害,我認為這是二十一世紀人類的一個恥辱。」他說:「(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矛頭不僅僅是(指向)法輪功,受害者也不僅僅是法輪功,他所打擊的實際上是全體中國人、全體公民。」

    (四)從古至今,迫害修煉人、迫害神佛者都沒有好下場

    中國歷史上有4個「滅佛」的皇帝,或暴死、或被殺,無一善終;古羅馬皇帝尼祿迫害基督徒,其結果是導致古羅馬帝國在四次大瘟疫的天譴中滅亡了;那麼江澤民流氓集團與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結果會是甚麼呢?

    (五)貴州平塘縣掌布鄉藏字石蘊含天機

    2002年6月,在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發現了2.7億歲的「藏字石」,五百年前崩裂的巨石斷面內驚現六個排列整齊的大字「中國共產黨亡」(網上可以百度查找)。億年古石崩裂,突現「中國共產黨亡」,非同小可,絕非偶然。中共惡貫滿盈,壞事幹盡,天真要滅中共了。

    (六)勸人「三退」是在救人

    當今中共統治下的中國,道德淪喪,官場腐敗,環境惡化,十惡俱全,天災人禍不斷,地震、瘟疫流行。中外歷史上的許多先知都預言了即將在中國發生的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天要滅中共以及天滅中共時其追隨者將被一同誅滅的可怕慘景!……所以凡是曾經入過黨、團、隊等組織的人都要主動聲明退出來,有行為的表示才能除掉這麼大的毒誓,才能在天滅中共的時候保命、保平安! 勸您「三退」是在挽救你們的生命,請珍惜這保命的萬古機緣吧!十六年來,法輪功學員承受殘酷的迫害,只為告訴你們天機真言:「天要滅中共,『三退』保平安!」這就是你們可以得救的秘訣!截至2016年1月2日聲明「三退」人數已超過二億二千三百多萬。

    最後,真誠希望二十中的領導及全體師生員工站在正義的一邊,明真相,得福報,善待法輪功,支持和保護大法學員謝春媚老師,這樣,你們及你們的家人就會得到上天的護佑而擁有美好的未來!

    盼你們得救的法輪功學員

    2016年元月

    當日前一篇文章: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大陸各地簡訊及交流
    當日後一篇文章: 明慧地方期刊(朝陽市、廣州市、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