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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害妻離子散 吉林樺甸付仁江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明慧通訊員報導)吉林省樺甸市蘇密溝鄉農民付仁江於2015年7月19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他多次遭綁架、關押、酷刑折磨,兩次被非法勞教,最後妻離子散。

以下是現年51歲的付仁江先生陳述的事實:

我是1997年喜得大法。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後,我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做好人。道德品行得到很大的提高。鄰居們和我的妻子鬧矛盾、打仗、鄰里種地多佔我的地、還有沒來由的指著鼻子罵我的,我一笑了之,都能看淡。按照師父說的做:遇到矛盾向內找自己哪不對。做事先考慮別人,做一個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好人。真的發自內心做到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然而,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群體的殘酷迫害。我是法輪功受益者,我為了讓更多的人知道法輪功真相,還我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我要站出來說句公道話。因為,電視、媒體報導的都是假的,歪曲事實。我想把大法如何好的真實情況,告訴政府部門,大法對國家、對百姓有百利無一害。可是,投告無門,各個部門都被江澤民矇騙的人把持著。無奈,我在天安門廣場打了橫幅,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當場被警察綁架。在天安門派出所,警察問我姓名、地址,我不想連累當地政府,就不說。他們把我按倒在地,用膠皮棍子狠狠抽打我的腰部腿部,成紫黑色,一個多月,睡覺翻身都困難。還用書捲起來,抽我的臉、耳朵,抽的都紫了。還往臉上洒水、吐吐沫。不讓睡覺有兩天兩夜。後來,將我送到燕山看守所。警察讓犯人拿川椒往我眼睛裏揉搓,辣得我眼淚直流,鑽心的痛,真是無法忍受。後來,把我送回樺甸看守所,刑警隊兩個警察,刑訊逼供,追問我認識誰,都與誰來往。我說:別人我不知道,就我自己。警察把我的兩手腕子銬在一起,90度大哈腰,不允許動一點。大冬天,把我鞋脫掉,光著腳站在水泥地上。另一警察穿著皮鞋踩我的雙腳十指,他使勁的踩。疼得鑽心。幾個小時的折磨,痛苦難熬。我的承受力以經達到了極限。

2001年,我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吉林歡喜嶺勞教所裏,每天坐板不讓動,誰動誰挨打。有時還坐在角鐵上。只准睡兩小時覺。折磨我,逼我放棄信仰「真、善、忍」。還讓我們上外面場地跑步,跑的滿頭大汗時,讓站在外面吹冷風,吹得耳朵像針扎般的痛。警察想盡辦法摧殘法輪功學員的意志。

2003年春天,當地派出所突然闖入我家,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強行綁架於我,把我妻子推一邊,把我70多歲的母親推倒在地。把我從家裏強行帶走。不管妻子和老母親的哭喊。為逼我放棄信仰,拘留15天。

2005年冬天,又一次被綁架到樺甸勝利派出所。吉林市來兩個警察,把我倒背雙手銬上坐鐵老虎凳。搶我的錢,買來辣根往鼻子裏灌。嗆得從嘴裏往外噴芥末油。上不來氣。幾乎窒息。每次都這樣迫害折磨幾個小時。

這次我被非法勞教3年。老母親因驚嚇過度和精神打擊太大,在痛苦中含恨離世。在勞教所裏我因不放棄信仰,我一直反覆承受著精神與肉體上的殘酷迫害。

我被非法勞教3年時,妻子承受不住精神的打擊,有了外遇。當我回家時,看到妻子與別人生的10個月大的女孩,我內心很平靜。因為我修煉了法輪大法,做事先想別人,妻子在家也不容易。這一切的發生,都是這場迫害造成的。我沒有怪妻子,原諒了她,我們共同扶養孩子。令親朋、鄰里見證了法輪功學員的寬容、善良的洪大胸懷。

2010年4月,我在常山給人們講法輪大法真相,被常山派出所警察綁架。送到樺甸看守所。被非法判刑3年半。在四平公主嶺監獄,為逼我放棄信仰,坐小板凳7、8個月。後來下到四監區被強制勞動。由於精神壓力太大,造成肚子痛兩天兩夜,滿頭是汗。不讓休息。這裏黑暗,不被外人所知。你不倒下就得幹活。第三天晚上,真的不行了,走路都費勁,被送醫院。大夫說:「肚子裏,全是膿,今晚不來就沒救了」警察強制讓我簽字,做手術。腸子全拿出來洗了,打著氧氣過來了。十天米水不進,從鼻子下的胃管,小肚子有個排血水的袋子。半個月才敢讓我出院。就是這樣還沒放鬆對我的精神迫害,逼我放棄信仰。出院4、5天,我走路還不穩,就逼著我幹活。

由於多年的多次的迫害,特別這後3年,妻子、女兒沒有生活來源,精神壓力又大,這母女倆的境遇是非常艱難的。為了生存,她帶著女兒走了。和睦溫馨的家庭,就這樣在這場殘酷的迫害中破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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