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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勞教所酷刑折磨 山東農婦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明慧通訊員報導)山東省乳山市乳山寨鎮農婦郭志花,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導致她被綁架、勞教,遭受酷刑折磨。

以下是現年五十一歲的郭志花女士陳述的事實:

一九九六年六月三日,我聽鄰居說法輪功祛病有奇效,我就開始煉功了。修煉前,我患有嚴重的腦神經衰弱、婦科病、坐骨神經痛、脖子長瘤子等多種疾病。雖經醫療,但未能根治。我病魔纏身,情緒煩躁,整天罵丈夫、打罵孩子出氣。自從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疾病不翼而飛,身體完全康復。原來不能幹的家務活、農活,也都能幹了。脾氣也變的溫順隨和了,家庭也和睦了。我和全家人在大法中受益頗深,村裏人也從我身上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乳山寨鎮派出所警察和村治安人員仇祝祿到我家多次騷擾,強行搜走了我的《法輪功》寶書。

二零零二年五月份,乳山寨鎮派出所警察把我綁架到派出所,指供我村某某的法輪功資料是我給的,這是無中生有,我根本就不知道這件事情。警察給我戴上手銬,把我銬在鐵籠子裏一整夜。第二天又把我綁架到乳山市公安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還抄了我的家。

二零零四年九月,「610」警察楊格松和宋向軍把我綁架到乳山寨派出所一天,並從我家抄去錄音機一台、大法書和資料若干。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610」警察楊格松和宋向軍把我從家中直接綁架到山東省淄博市王村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所檢查身體時,說我婦科病很嚴重,勞教所不能收。乳山警察一定要勞教所收,勞教所索要一千元錢。乳山警察說收下給你們二百元錢,乳山警察叫我打二百元錢的欠條,回去向我家人要錢。

勞教所收下我後,強迫我「轉化」,不讓睡覺,不讓洗刷、天天逼著看污衊法輪大法和師父的電視。在高壓的迫害下,我違心的順應了她們。過了一段時間,我越想越對不起師父,心裏很難受,我就開始講大法真相。警察把我拖出去,雙手上拉,吊銬在窗上三天三夜,大小便都排在褲襠裏。

還有一天,五、六個警察抓著我四肢把我連拖帶拉,弄到醫務室,扔在地上。姓周的警察開始罵我,罵的特別難聽。她們又強行把我綁在床上,手被銬在床上,腳被綁在床上,全身不能動,就這樣銬在「死人床」上一天一宿,我的腰痛的就像要裂開似的。第二天又把我雙手左右分開拉直銬在床頭上,蹲不能蹲,坐也不能坐,連續這樣銬我二十多天,不讓睡覺,不讓去廁所,不讓洗刷,大小便、吃飯都在屋裏。天天給我打不明藥物,警察藉口說我病了,其實我根本沒病。他們明知違法,做賊心虛,用報紙擋著窗,怕被人看見迫害我的情形。她們把我折磨得死去活來,每天生活在痛苦之中,還得聽她們潑婦般的謾罵。我被她們折磨的實在承受不住了,只好違心的按警察的要求做了,她們才把我帶回班裏。

二零零六年,我心臟出現問題,每分鐘跳一百六十多次;脖子上長了一個瘤子,我渾身無力,生活不能自理,幾次都差點死了過去。她們把我送去醫院,還把我銬在病床上。回來後還逼我幹奴工。我不能幹。兩個警察把我按在床上,用身體壓我,拽著我的頭髮按著打。我被她們折磨的起不了身,只能躺著。

我在勞教所裏被迫害的住了兩次院。

從勞教所回家後,乳山寨鎮派出所警察多次到家裏來騷擾,生活不得安寧,我們全家人生活在極度的恐懼之中。丈夫和兒子不敢斥責警察,就把怨氣發在我身上,逼我放棄修煉法輪功,這種精神上的痛苦不亞於對肉體上的折磨。

二零一五年四月七日,我們四個人共乘一輛麵包車去城北鎮石頭圈村,車停在路邊,因為距乳山市公安局看守所比較近,巡警便過去搜查我們,僅僅因為在車上搜出幾個法輪功的護身符,就以參與法輪功活動為由,把我們綁架到乳山市國保大隊,非法審問了一天後,就把我們關進乳山市公安局看守所。我當晚暈了過去,警察強迫我吃不明的藥物,吃藥後我全身發麻,痛苦至極。當天非法抄家時,搶去了我家的電腦、打印機、刻錄機等私人物品,並從身上搜去u盤、護身符和一百多元錢等。非法拘留我十七天,逼交罰款一千元,才釋放我回家。

我所受到的迫害,都是江澤民一手推行迫害法輪功的政策造成的,其下令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體滅絕政策,致十六年來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廣泛遭受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死。江澤民對這場禍國殃民的迫害有著不可逃脫的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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