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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召縣李金霞一家遭迫害流浪至今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我叫李金霞,家住河南省南召縣小店鄉李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苗小鵬領人突然到我家查抄,把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等資料抄走。後來苗小鵬又把我在南召縣看守所關了一個多月。最後訛我二千元錢把我放回。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我丈夫陳建在從南陽回來的路上,南陽國保大隊的人把班車截住,一個一個的問「法輪功好不好?」由於我丈夫說「法輪大法好」,他們就把我丈夫劫持到南陽看守所。四十五天時,南召縣國保大隊的苗小鵬等又把我丈夫劫持到南召城郊派出所。住了一夜後,第二天早上,有一個警察問我丈夫「你還煉不煉法輪功?」我丈夫說「煉」。這樣他們又把我丈夫劫持到南召縣看守所。

在看守所裏,警察天明到天黑的讓我丈夫做奴工,沒事找事叫犯人隨意打罵。大概又關我丈夫四十多天。訛我二千元把人放出。

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我們全家到天安門廣場打橫幅,喊「法輪大法好」「還師父清白」,我被當場劫持到天安門廣場派出所,後又轉到懷柔看守所。

在懷柔看守所,我不報姓名、地址。惡警們專門用電棍往脖子、手心敏感處電,搧耳光、往身上潑冷水。我仍不報姓名地址。後來他們又指著我說「你有病,應該打針。」我說:「我沒病,我不打針。」他們就上來三個人把我按倒,強行打了一針。打過後,我迷迷糊糊,頭、全身像脹的很大。這時他們再問我姓名地址,我仍然沒說。

夜間他們把所有不報姓名地址的同修全部裝在車上運走。由於迷迷糊糊,只知道走了一夜,車外是冰天雪地。第二天到達一個周圍是山,中間是一片平地的地方。那裏已有很多警察在等著。大家下車後,由警察分配後帶走。

我被分到一個看守所後(不知道名稱)。就開始絕食,他們用電棍電,往身上潑冷水逼我吃飯,我不吃他們就往鼻孔插一根管子強迫灌食。

有一次他們說我帶頭煉功、喊「法輪大法好」,就把我和另外一個同修吊在室外的架子上,手往上吊起,腳剛能著地。當時天冷的吐口水隨時都能成冰,再加上多天絕食,另外一個同修不長時間就暈過去了。他們只好把我倆放下來。(說是將另一個同修送去搶救,但從此再沒見過這個同修。)

臘月二十幾快過年了,他們說「誰吃飯就叫誰回家」。有些人開始吃飯,但只要一吃飯這個同修就再也不見了,也不知道是真回去了還是弄哪去了。

我一直不吃飯,一天,他們用車把不吃飯的人全部拉到野外,說「下車吧」,我們下了車,他們就把我們扔下,開著車走了。

冰天雪地的,又是絕食二十多天的人,往哪走呀。我走到大路邊,希望能有車過來。可是沒錢咋坐車呀!這時我隨意手往衣兜裏一插,兜裏竟有一百元錢,天哪,幾次脫掉衣服檢查、棉襖都要用剪刀剪開看看,兜裏咋能有錢呢?這是師父對徒兒的看護啊!

丈夫不見我回來,後來又第二次帶著兩個孩子到天安門廣場,每人打開一個橫幅,高喊著「法輪大法好」「還師父清白」。警察把他們拉到天安門廣場派出所,後又轉到東城區看守所。東城區看守所看有兩個小孩,就把他們放了。

到家不幾天,南召縣國保大隊苗小鵬、黃偉到我家讓我丈夫跟他們走,我丈夫說:「孩子還沒放學,他們還小,吃飯咋辦?」黃偉說:「一會就回來啦。」

到國保大隊辦公室,他們把我丈夫的雙手銬起來,然後兩腿彎再從兩臂間掏出,用一根鐵棍從腿彎處穿過,吊在兩個辦公桌的中間(他們叫穿心槓),疼痛麻木痛苦萬分,我丈夫從心裏喊著「師父救我」,這時黃偉走過來,讓我丈夫罵師父,我丈夫說「不罵」,他就像瘋了一樣往我丈夫頭上臉上亂打,直到把他累的蹲到牆角直喘氣。

當天夜裏,他們把我丈夫綁架進南召縣看守所,做奴工,從天不亮幹到天黑,幹得慢一點就讓犯人不是打就是罵,從一月一直到六月才讓回家。

兩個小孩不會做飯。惡人們抄家時只要是能吃的包括水果方便麵都拿走了。小孩又沒有錢,餓急了就吃點生玉米籽,喝點涼水過日子。

二零零六年我家租房在外面住,資料點就在我家,國保大隊長領人到我家,把電腦、打印機、切割機等物品全部抄走,就連我家用的電磁爐等生活用品也洗劫一空。

我丈夫被綁架到南召縣看守所,他們一個星期不讓我丈夫睡覺,把他弄到一個賓館輪流看著,後來又在看守所做奴工一個多月。最後他們訛我八千元讓村委會接走,關到村支書家交錢後放走。

由於迫害和經常騷擾,我們只好把房賣了,在外流浪至今。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的這場運動,是江澤民一手發起的,它是這場迫害的元凶,在它的指揮推動下,我家每個人都從精神上,經濟上,肉體上受到了滅絕式的殘酷迫害,把這個罪魁禍首繩之以法,送上歷史的審判台,是天理,是人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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