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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金拒色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獻縣史某,忘記他的名字了,他為人不拘小節,磊落有直氣,看不上那些品德行為卑劣的人。

一次從賭場回家,見村民夫婦子女抱在一起痛哭。村民的鄰居說:「他欠有權勢人家的錢,賣妻償還。夫婦恩愛,孩子又未離母乳,媽媽就要離開,所以一家人這麼悲傷。」史問:「欠了多少錢?」說:「三十兩銀子。」「賣妻多少錢?」說:「五十兩,賣給人做妾。」史某問:「能贖嗎?」說:「債券還沒寫,買主還未付錢,怎麼不能贖!」史某立刻取出賭贏的七十兩銀子給那對夫婦,說:「三十兩還債,另外四十兩謀生,不要再賣老婆了。」村民夫婦特別感激史某,殺雞款待史某。正喝得痛快時,丈夫抱孩子出,用目光示意妻子,讓她薦枕以報答史某。婦點頭,語氣略微親近。史某正色說:「史某半世做強盜,半世做捕役,殺人都不眨眼。但如果危急中污人家婦女這種事,則實在做不出來。」吃完喝完,轉身就走,沒再跟村婦說一句話。

半個月後,史某家住的村子晚上著火了。當時秋收剛完,家家戶戶屋上屋下,柴草都滿,而且房子都是茅草做的屋頂高粱稈圍的籬笆,立刻四面都是烈燄,估計出不去了,史某與妻子孩子閉目等死。恍惚間聽到房子上面遠遠傳來呼聲:「東嶽有急牒,史某一家人都除名。」然後聽到轟然一聲,後牆壁塌了一半。史某左手拉著妻子,右手抱著孩子,一躍而出,好像有人幫助似的輕捷。大火熄滅後,得知一村人中,燒死了九成。鄰里都合掌說:「前一陣兒還偷偷笑你癡傻,沒想到你七十兩銀子贖回了三條命。」

我認為此事能夠被上天保祐,捐助銀子之功十中有四成,拒色之功十中有六成。

(《閱微草堂筆記》)

當日前一篇文章: 轉變觀念
當日後一篇文章: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