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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非法勞教 石家莊楊淼起訴惡首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楊淼,係石家莊高級技校職工,今年四十歲,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曾三次被非法勞教共計約五年,一次非法洗腦,遭受了難以想像的酷刑折磨和身心摧殘。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楊淼向北京最高檢察院公訴廳用特快專遞郵寄了對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

以下是楊淼在訴狀中陳述的控告事實和理由:

我叫楊淼,今年四十歲,未婚。平時與父親住在一起(哥、嫂上班都比較忙,只是有空回來看看),在十七歲時母親因車禍突然離世,給我造成了難以想像的心靈創傷,從此之後思想變得極端。一九九六年,二十一歲的我開始修煉法輪功,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法理像一盞明燈照亮我的心靈,李洪志老師講的話像涓涓流水撫平了我內心的傷痛,我變得樂觀、開朗,遇事找自己,不再怨天尤人,同事和家人也看到了法輪功帶給我的變化。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執意發動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電視、報紙瘋狂造謠,黑雲壓頂,因為堅持信仰,十六年來我遭受了難以想像的身心摧殘和迫害。

二零零零年,因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在石家莊駐京辦事處被關押,因不配合駐京辦人員,被反綁到後院水泥柱子上近一天,後被建設大街派出所和單位(石家莊市高級技校)接回。

二零零一年,我張貼「法輪大法好」標語和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世人報告給警察,石家莊五七路派出所警察將我劫持,之後送往石家莊第二看守所關押,在看守所絕食抗議,共絕食七天,被警察和在押犯人十幾人強制灌食兩次,遭到在押人員的打罵和人身侮辱。三十天後,被五七路派出所送石家莊勞教所二大隊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裏警察為了讓我放棄信仰,使用電棍電、熬夜、上繩、綁到椅子腿上(站不起來只能蹲著)等酷刑。主要責任人:原二大隊大隊長趙志謙(已遭報身亡)、田長盛、宋靜(已死)、孫三平、袁書謙等。從勞教所出後,由於家人受中共邪黨的謊言迷惑,我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一年底,我去衡水找一位在勞教所認識的同修,她的家人受中共邪黨謊言的蠱惑將我惡意舉報的同時大打出手,後被衡水市景縣溫城鎮溫城鄉派出所非法抓捕,遭約兩個多小時酷刑逼供,搧耳光、電棍電、用高音分貝喇叭強震耳朵,致使我的嘴唇被電糊、臉、耳都紅腫,同時搶去身上僅有的四十多元錢。他們見我甚麼都不說晚十一點送至景縣公安局,罰坐鐵椅子一天。第二天下午,景縣公安局從同修那得知我的情況,通知當地派出所和單位將我接回。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底,在流離失所期間,被石家莊躍進路派出所非法闖入租住房內強行綁架,並被蒙上黑頭套,之後被躍進路派出所酷刑逼供,雙手被反綁到一根木棍上架著,雙腳被警察抬起「盪秋千」約半小時左右,後被反手吊銬在鐵籠子裏,致使雙手手腕肉皮翻出,雙肩的臂筋傷殘近一年的時間。大約二、三天後將我移送所屬地派出所-石家莊高營派出所,並被關在鐵籠子裏兩天。後將我送石家莊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約三十天。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背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背銬

三十天後,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石家莊高營派出所將我劫持到石家莊勞教所五大隊非法勞教三年,期間被強制「熬鷹」五天五夜,邪悟人員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灌輸邪惡理論,並受警察指使在我的食物中下藥。主要責任人:趙雲龍(石家莊勞教所所長)、邸曼莉、王清林、齊宏宏、魯紅果等。二零零四年底,我走出勞教所與父親團聚。

與父親短短相聚不到四年,二零零八年,中共邪黨以所謂「奧運」之名,在石家莊實行全面大抓捕,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我單位剛剛放假,石家莊高營派出所劉書記、610主任陳某和孫幹事,讓我單位保衛處處長高勇、辦公室主任閻朝輝上門說派出所要見我,讓我去單位等著。到單位後,我趁機走脫,被高勇、閻朝輝「打的」追上,拉著自行車不讓我走,這時高營派出所警察來到一起將我截住。在給父親買完藥後,我強行被帶到單位非法拘禁一夜,第二天,高營派出所所長許金堂帶領七、八個人到我家當場填寫所謂「搜查證」,而且搜查的理由竟荒唐到「就是因為你煉法輪功就搜查」被我撕掉後,他們強行抄家,搶走新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兩台,和大量師父的書、《明慧週刊》等,家裏被翻的亂七八糟、一片狼藉,致使我本來身體就不好的父親(患有高血壓、一側肢體活動不便)受到驚嚇,更加害怕、擔憂。抄家後,他們將我帶到高營派出所非法審問,我拒不配合,照像、簽字、按手印一律不做,並將他們寫的所謂「證據」撕掉。高營派出所氣急敗壞,於當晚十一半強行將我劫持到河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在河北省女子勞教所因我們一屋法輪功修煉者絕食抗議「監控」(犯人)對我們的無理迫害,勞教所警察認定我是組織者,於兩週後,不惜開車長途跋涉將我與李慧轉到了唐山開平女子勞教所(河北省第一勞教所),使年邁的父親和哥、嫂與我相隔千里根本無法相見,造成父親常常以淚洗面,身體每況愈下。

在開平女子勞教所一年半的時間裏,我與鄭寶華(因殘酷迫害,回家後離世)、白鳳玉、劉曉君、劉淑格、侯芳、王蘭鳳六位同修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各種各樣的酷刑折磨和人身侮辱。我曾被罰站、逞大字型綁在床上;因為不穿勞教服被強行扒光衣服只剩胸罩和內褲近九個月的時間;曾九天九夜不許上廁所,後出現便血症狀;在最冷的屋子裏挨凍近三個月;被強行搜身;挨綁、挨餓;因為絕食抗議被強行灌食,差點窒息等等。主要責任人:閻紅麗、王洪利、王文平、路海存、楊海鳳、賈鳳梅、王玉芬、劉麗英、丁小光等。

由於殘酷迫害,我一直處於嚴重高血壓狀態,開平勞教所怕承擔責任,想給我辦理「保外就醫」,將表格寄回石家莊,我七十多歲的父親為我的事情,六次找到石家莊高營派出所,派出所故意推諉,今天說公章不在,明天又說拿章的人出去學習了。終於見到了所長,說是要開兩會了,不敢作主,讓父親找長安分局的國保大隊蓋章。父親跑到國保大隊又被無理打發,致使父親總是高興而去沮喪而回,十幾次的奔波始終無任何結果。

二零一零年一月初,我終於走出河北省第一勞教所的大門回到家中,與父親團聚。父親由於長年的形影孤單、害怕、擔憂和勞累,身體行動不便,每天自己還要出去買菜、做飯,經常自己在家對著空屋淚流不止。回家時,父親剛剛住院回家(哥、嫂幫著照顧),內心中總算有了一些的寬慰和高興。

誰知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一日,我上班才兩個多的時間,正在學校工作時,石家莊高營鎮工會主席、鎮610的陳主任、孫幹事,脅迫學校保衛處高勇、張飛再次將我強行綁架到河北省洗腦班非法關押,聲稱是石家莊市610點名,致使父親被嚇得雙手哆嗦不止。在河北省洗腦班,我被非法關押兩個月,父親十分擔心我,拖著有病的身體,幾乎每星期看我一次。在關押期間我三次絕食抗議,第一次五天;第二次五天;第三次約二十天左右,期間被灌食三次,因身體極度虛弱被接回。洗腦班主要責任人:袁書謙、劉俊玲、魯慧英、楊月坤。

回到家後,父親因為這次事情再加上常年的驚嚇、害怕,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三年連續三年復發腦血栓、腦出血,二零一三年後,父親便全身癱瘓,意識不清,長年臥床下著胃管只能靠流食來維持生命至今。

以上是我和家人十六年來所遭受和經歷的身心迫害,這一切都是江澤民一手迫害法輪功造成的,那些參與迫害的警察和其他人員,他們很多迫於壓力和無奈,他們中有很多人良知未泯,他們本身是被江澤民所利用,在此,我不把他們作為被控告人。只是呈請最高檢察院依照中國憲法和刑法,對江澤民犯下的嚴重罪行予以追究,結束這場已經持續了十六年的殘酷迫害,將其繩之以法,讓正義得以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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