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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害一度命危 原青州國稅局公務員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原山東省濰坊青州市國稅局公務員南振欣女士,五十三歲,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剝奪了她一家作為一個公民應有的生存權。

江澤民出於妒忌,濫用手中的權力,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於一九九九年七月發起了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迫害,在其「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眾多法輪功學員被抓、被打、被拘留、被勞教、被判刑、甚至被折磨致死。十六年來,控告人曾被綁架、非法抄家近十次(抄走物品現金一宗)、拘留四次、判刑一次(本人被判三年,丈夫袁和訓被判八年)、勞教一次(拒收)。非法三次以上送洗腦班,其中一次遭受嚴酷的非人折磨,幾近失去生命。被非法開除公職(我倆都是機關公務員,雙雙被開除公職),不發一分錢,沒有一分地,剝奪了作為一個公民應有的生存權。

根據國際人權法、憲法和刑法規定,江澤民已犯下了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危害人類罪以及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搶劫罪、綁架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誹謗罪、侮辱罪、虐待被監管人罪、濫用職權罪等。

因此控告人依法向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提出控告,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以下是南振欣女士本人的陳述:

一九九七年,我幸運的走入大法修煉。開始學了一個月,全身的病症(如失眠、鼻炎、口乾等)竟一掃而光。通過閱讀大法書籍,明白了大法是教人做好人的,開始用真善忍規範自己,放下爭名爭利的思想,逐漸擯棄在俗世紅塵中被污染的部份,用大法法理約束自己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向先他後我,無私無我的境界靠攏。工作中做到清正廉潔,秉公辦事,勤勤懇懇,在局機關連年被評優秀公務員或先進工作者。遇事為他人著想,和家人、同事、鄰居和睦相處。

孩子修煉前,經常感冒,感冒就發燒,每次都得打針和住院,我們還得經常請假,修煉後身體不再感冒發燒了,再也沒吃一片藥,我們也不用常和醫院打交道了,不但節省了醫療費,還節省了我們的時間,使我們更有時間和精力投入工作了。我們全家都修煉,真切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美好,幸福的沐浴在大法中。

然而,江澤民掀起的這場對善良人的無端鎮壓,使我家和無數法輪功學員家庭一樣陷入被迫害的巨難中。

一、進京上訪被綁架、拘留

江澤民利用報紙電視誹謗大法。澄清事實,是每個大法弟子義不容辭的責任。二零零零年九月,丈夫去同修家被雲河派出所和國保大隊綁架、非法抄家和拘留,我和孩子踏上去北京證實法的征程,在天安門被警察抓捕,被單位接回,後被公安局拘留半月。

二零零一年年初,我們當地約十名法輪功學員在火柴廠宿舍交流時,被610、國保大隊還有車站派出所等人破門而入被綁架到車站派出所,又轉東關派出所,後被送洗腦班。身上帶的一千五百元錢在車站派出所被搜走,未開任何收據。當時有的學員遭受電擊迫害,有的被非法勞教。

二、流離失所,被綁架判刑三年,丈夫被判刑八年

二零零一年春天,為避開邪惡騷擾和抓捕,我一家三口被迫流離他鄉。歷經幾個月的漂泊後在濰坊住下來。

二零零二年十月,濰坊公安局集中警力抓捕法輪功學員,我們全家及數名同修被綁架,我們被非法關押於濰城西關派出所。十二歲的女兒也在其中,她戴著手銬,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一夜沒閤眼。後來一位有善心的警察給孩子墊了個棉墊子。青州公安拉我們回青州的路上,惡警李某當著孩子的面,折磨孩子的爸爸,惡警李某把手銬卡進孩子爸的肉裏,疼痛難忍,我和孩子勸他別這樣幹,他非但不聽,還朝我和孩子發兇。

那天晚上我們一家三口分別被關押在三處,我們大人被關入青州看守所,年幼的孩子落在警察手裏,被關入當地以邪惡聞名的洗腦班,後來聽說劉榮友等人採用散布歪理邪說、剝奪睡眠、恐嚇、瞪眼、捲紙喇叭在耳朵上歇斯底里的吼叫等方式逼迫她放棄修煉。被洗腦一個月,勒索一千多元才罷休。(這段經歷我不願回憶,心如刀割,流著淚訴述)。

我和丈夫在看守所最放心不下的也是年幼的孩子。她從洗腦班出來後,在親戚家輪流居住,寄人籬下。年幼的她,眼見父親被折磨的一幕幕,父母被關在大牢裏到底被怎麼?她掛念著父母,天天盼爸媽歸來,一天,傳來爸爸被判八年,媽媽被判三年的消息,她幼小的心靈再一次受到重創。清晨,舅媽看她怎麼還沒起床上學,掀開被子一看,枕頭枕巾全被淚水濕透,舅媽和她又抱頭痛哭。舅媽說:孩子你就哭吧,哭出來也許好受些……

三、在洗腦班遭迫害幾近失去生命,孩子上學無人照管

二零一四年,我被610關入洗腦班,洗腦班頭目劉榮友採取熬夜,打頭、拿邪的方式殘酷折磨,每天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連續十幾天後,看精神恍惚,無反抗能力時,糾集一夥人用拳掌砍頭,在身上亂掐亂摸,特別是敏感部位,反覆掐、捏,腫脹後,用指甲犁,折磨的生不如死。

多少個深夜裏,劉糾集幾個人對我下毒手,一次次被折磨的昏死過去。折磨一個多月後已經不成人樣,臉腫的找不著鼻子,面目皆非。怎麼回的家我也不知道,聽說被人架著、拖著回的家,親戚守候了一天才醒過來,他們請來了醫生,醫生看到憤恨的說「簡直是草菅人命!」

第二天親人用車拉著到了本市婦幼保健醫院,醫生看到我脫下衣服露出下腹部嚴重腫脹潰爛的地方,嚇得驚叫一聲跑開了,和另一個醫生過來說我們這裏治不了,你們還是去大醫院吧。來到人民醫院,醫生檢查後說交一萬元押金住院。

丈夫被長期監禁,我失去了工作,沒有錢,我說服親人不住院。他們又把我拉到一個有名的中醫那裏用特製的膏藥和多種方式齊下治療。當時醫生看到傷勢,十分嚴重和危急,說:世上怎麼還有這麼狠的人。

這就是江氏集團所謂的「春風化雨」般的轉化法輪功學員。至今我身上還留有兩處傷疤。在我前後有兩位同修被用這種方式折磨致死。

四、北京奧運前被綁架、勞教

二零零八年七月北京奧運會前夕,周永康親自來濰坊下密令,青州公安國保在濰坊統一部署下,集中抓捕法輪功學員。我在走出家門的路上被青州國保一夥便衣綁架,搶走我身上的鑰匙,開門抄家,電腦、打印機、手機等物品被搶走。

丈夫也被同一天綁架,我倆被關押於青州看守所。女兒放學回家,看到家中一片狼藉,知道父母又遭綁架,趴在床上嚎啕大哭,鄰居看到孩子又要過無依無靠的日子,流下同情的淚。

我在看守所因拒背監規被一女警戴上腳鐐近二十天,一個月被送勞教所,因血壓高拒收。家中抽屜一千多元現金被搶走,幾個月後我們才要回。

五、持續不斷的迫害

二零一二年四月,本市兩個真相資料點被青州國保和城裏派出所跟蹤破壞,電腦、打印機等設備及現金,被邪惡搶劫一空,四名同修被抓,我也在其中。我在送看守所時因血壓高被拒收,進一步迫害的陰謀未得逞。丈夫在一企業幹活,不明不白被綁架勞教一年。邪黨惡徒搶走鑰匙把家中電腦、手機等個人物品掠走,現金八百元被竊走無下落。

二零一三年九月,城裏派出所和青州國保聯合密謀綁架我到青州公安局,送濰坊看守所拒收。

二零一四年小年中午,國保大隊又到家門騷擾,我們不開門,他們就吼叫和強行開鎖。我婆母正在我家養病,被驚嚇的病情加重,五天後離世。

十六年來遭受的迫害,一時寫不完,這裏不一一訴說了。自迫害以來,我們失去了正常的生活環境:一次次被綁架,一次次被抄家,一次次被騷擾;親人為我們擔驚受怕,身心也受到很大傷害。我父母在我流離失所和被關押期間,因思念女兒,就到處找,附近田間小道和村落,常有他們二位老人攙扶的身影,人們問:你們幹甚麼去呀,二老說:找女兒…。還聽人說母親常常坐在家門口的石頭上,翹望著村頭小路,期盼女兒的到來,一次次的期望,一次次的失望,眼淚伴隨著老人度過了多少個不眠之夜……

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認的普世權利,也是中國憲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權利!江澤民利用手中權力,公然編造謊言,誹謗法輪功和法輪功師父,迫害善良的法輪功修煉群體,其行為觸犯了國際法、憲法、刑法的有關規定,構成了多種嚴重犯罪。

從我及家人的被迫害中看出犯罪嫌疑人江澤民違反國際人權法,犯下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危害人類罪;違反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權、第三十五條侵犯公民言論自由權、第三十七條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權,違反第三十八條侵犯公民的人格尊嚴,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違反第三十九條,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江澤民還觸犯《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
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
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
第二百三十九條:綁架罪
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
第二百四十八條:虐待被監管人罪
第二百五十一條: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

江澤民一手挑起、煽動、策劃、組織和實施的這場對法輪功修煉群體的滅絕性迫害,不僅是對信仰「真善忍」這群善良人的迫害,也是對其家人和親朋的巨大的精神傷害。這場迫害中被指使參與這場迫害的政府及公檢法等人員也是受害者,自覺不自覺的給自己造下了罪業。因此,結束這場迫害就是結束對全中國人的迫害,讓正義回歸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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