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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金州區不法警察綁架訴江母女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近日,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不法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蘇政秋母女的家進行綁架、抄家,只因蘇政秋母女依法控告迫害她們的元凶江澤民。

蘇政秋的丈夫夏元新目前仍陷冤獄。2013年8月24日夏元新被大連市金州區光明派出所綁架,後被非法判刑7年,現被關押在瀋陽市東陵監獄。

2015年7月23日,夏元新的女兒夏晶上午9點要去上班,剛開門,就有兩個不明身份的男子闖進來。夏晶問:「你們是誰?」回答說是:公安局的。但沒出示任何證件。夏元新的妻子蘇政秋在房間裏聞聲出來後,夏晶和蘇政秋就被按到沙發上。夏晶說:「你們這麼做是非法的,誰讓你們來的?」身著綠色上衣的男子拿著搜查證就晃了一下。

夏晶說:「你拿著搜查證只能代表哪個單位的,而不代表你是合法的。」

其中一名身著白色上衣的男子就把夏晶考上手銬,並說有人檢舉你們。身著綠色上衣的男子說:「執行中央的命令。」

隨後又進來三個男的,兩個女的,其中一個叫邊疆的拿著攝像機在房間裏亂照。並說:「你們告國家領導人。」搶走大法書籍還有師父法像,還有一台主機電腦和顯示屏,師父講法光盤,兩本神韻光盤等私人物品。

在這過程中蘇政秋問你們都叫甚麼名,沒有一個回答,也沒有一個亮出證件。

蘇政秋、夏晶一直在給他們講真相,「夏元新就因修煉法輪功祛病健身,卻因江澤民的一個違法命令,被冤判7年。2014年6月公安部重申的14項邪教中根本沒有法輪功。從國家憲法到刑法沒有一條法律說明法輪功是違法的。我們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如今卻難團圓都是江澤民一手造成的,今年5月1日國家出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依法治國、依憲治國,我們依照憲法賦予我們的權利依法只控告江澤民,因為你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控告他也是為了你們解脫,不用再執行他的違法命令。2013年出台的《公務員法》第56條辦案責任終身制,你們要為自己受理的案件終身負責的。我們寫的控告書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已經收到簽收回執了,就等著立案了,2015年6月30日公安部出台公安機關不得干涉案件受理情況,上級命令你們來的意思可能是核實一下我們是否是實名控告,你們曲解了他們的意思。而且法律規定控告人的安全是受法律保護的,你們這樣做是涉嫌報復陷害。現在國家老虎蒼蠅一起打,表面是反腐,實際都是跟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人有關。」

他們不聽,就把蘇政秋、夏晶非法帶到大連市金州區光明派出所。一直到下午大約兩點被非法詢問。蘇政秋、夏晶不配合他們的非法行為。蘇政秋因心臟病復發被送到醫院。夏晶被強行關進籠子裏。

當天蘇政秋、夏晶被放回家。

邊疆電話:13591198129。

當日前一篇文章: 法律調查:610犯罪集團十六年罪行錄(7)
當日後一篇文章: 遼寧凌源國保警察騷擾、綁架「訴江」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