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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綿陽市王懷富在拘留所遭酷刑折磨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按:四川省綿陽市魏城糧站退休職工王懷富二零一五年六月再次遭到非法抓捕和酷刑迫害。

王懷富自述: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二點多鐘,綿陽市經開區城南公安分局、松埡派出所、塘訊派出所參與綁架我。城南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陳偉帶領民警孫煜然、李思太等六、七個公安人員非法闖入我家,抄家、搶劫,並把我綁架到塘訊鎮派出所非法審訊,後又轉到城南公安分局,再關押到綿陽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時間是六月二十五日至七月十日)

六月二十六日上午十點左右,拘留所民警劉波叫我和同監室的田琪到他辦公室填入所詢問登記錄。當時,我就給他講法輪功真相。在旁的民警蔡凡就開始罵我師父。我說:你不要罵我師父,他畢竟六十多歲了,又沒惹你,你罵他幹甚麼?無故罵人是有罪的。

蔡凡跑過來,一下把我按倒地上,用手銬把我左手反到背後,將手銬卡子按到底,立即我的手鑽心的痛。他又將我的右手反到背後,也將手銬卡子按到底,劇痛難忍。他叫我站起來,我無法起身。他就抓著我的手臂往起提,鑽心的劇痛使我無法站立。他就用膝蓋在我背後一頂,只覺得腰椎「喀」的一聲,腰部立即劇痛起來。我只好半蹲半跪靠著牆大聲呻吟。約十分鐘後才解開手銬。兩手腫的像麵包一樣,手腕上留下深深的血紅印,兩手失去了知覺。腰椎劇痛的無法站立,攀扶著物體才能移動。身上多處傷痕,生活起居不能自理。蔡凡施暴時民警劉波、楊劍軍和被拘人員田琪在場。

我遭到蔡凡酷刑的第七天,即七月三日,我按照拘留所規定,依法要求約見拘留所所長反映此事。當日值班民警張永武和劉波、蔡凡互相包庇、袒護,以種種藉口刁難,阻止我見所長。然後,劉波把我叫出監室宣布所謂的紀律,包括不准講真相等。當時我無法站立,劉波叫我坐在地上。他的話說完後,我無法起來,便叫他拉我一下,他不拉,在場的民警都不拉我,蔡凡在旁露出猙獰的奸笑。

我忍受著疼痛熬到第十四天,即七月九日半夜一點時,解不出小便,到早晨六點鐘,小腹脹起一個大包,劇痛難忍。經多次報告值班民警,六點三十分鐘,兩個民警才開車把我送到綿陽市人民醫院進行各種檢查後,用尿管導出小便,醫療費四百元。

拘留所怕承擔責任,當即電話通知城南公安分局,分局民警孫煜然開車把我妻子接上並叫她帶上五百元錢。到拘留所後我妻子交了四百元醫藥費後把我接回家,才提前一天釋放了我。

我帶著導尿管和傷痛的身軀回到家。現在左手背仍然一直劇烈疼痛,沒有知覺;右手臂疼痛,不能活動,走路、生活、起居困難,生活不能自理。

我被非法關押後,公安局也不告知家人我被關押在哪裏。家人到處找我,不知我的去向。他們找到看守所,那裏的民警幫忙查了說:「沒在我們這裏,你們去旁邊拘留所看看。」當家人們到拘留所時,還是有善良的警察,他們查到我的消息說:「人在這裏,拘留十五天」。當時有民警還說:「這些人真是吃多了沒事幹,人家都這樣大歲數了,睜隻眼閉隻眼嘛。」當時我的家人聽了這話還不知道我遭到酷刑。明真相的警察還是很多,善良的警察也多,他們已經為自己選擇了美好的未來。

我今年六十八的老人只因做個好人,卻遭到綁架關押,甚至遭到蔡凡酷刑迫害。

現在全中國、全世界遭受迫害的法輪功修煉人都在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起訴、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並將其繩之以法。在此,我奉勸蔡凡停止迫害好人,了解法輪功遭迫害的真相,為你自己和你的家人留下一個未來。

當日前一篇文章: 依法參加庭審 四川彭州市蔡道鳳遭610辱罵和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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