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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的飯店老闆屢遭迫害 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河北三河市原個體飯店老闆張德利先生,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等部門郵寄控告狀,狀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張德利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全國人大、河北省高院、省人大、廊坊市中院、廊坊人大、三河市檢察院、三河法院等部門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郵局回執
張德利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全國人大、河北省高院、省人大、廊坊市中院、廊坊人大、三河市檢察院、三河法院等部門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郵局回執

張德利是三河燕郊的個體飯店老闆,由於飯菜經濟實惠,沒有假貨,待客熱情、實在,在燕郊地面生意紅火,小有名氣,那個年代他的個人資產就達一百多萬元。

修煉法輪功以後,張德利遵照師父在《轉法輪》中的教導,說真話,積德行善,忍難忍之事。一次秦皇島某銀行一行四人去北京辦事,回來在他的飯店吃飯,公文包落下開車走了,服務員撿到後交給了他。

幾小時後,四人風風火火回到飯店,問看見一個公文包沒有?他說:是撿到一個,不知裏面有甚麼。行長說:「我們準備去美國洽談業務,裏面有兩張去美國的飛機票和兩張銀行卡,有三千多元現金和一些文件。你們撿到了,就太好了!三千元現金我們不要了,作為酬謝。飛機票和銀行卡要丟了,我這個行長就別幹了,而且美國那邊的業務也就黃了。」張德利當眾打開包查看,和他說的一點不差,馬上還給了行長,不要他一分錢。四人都感到非常驚訝,張德利說:「我是修法輪大法的,是李洪志師父教我這樣做的。」對方再三表示感謝,並說法輪大法真好。最後拿出兩百元錢要請客,被張德利婉拒。

有時候,飯店會遇到地痞找碴鬧事,喝酒時挑三揀四,刁難服務員,對服務員耍流氓等等。他都用大法修出來的大忍之心,不與他們爭吵,善待對方,化解了一次次有驚無險的惡性事件。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為達個人目的、下了鎮壓法輪功的命令之後,當地警察經常來他的飯店騷擾,有時他拒絕開門,警察就用石子砸玻璃門窗。常來的客人,由於瀰漫全國的紅色恐怖氣氛,怕自己招惹上是非,加上受媒體謊言的欺騙,很多人就不敢來飯店吃飯了,生意漸漸蕭條下來,張德利不得已關掉了飯店,經濟上蒙受了巨大的損失。

張德利不僅飯店被迫關門,本人和親屬亦多次受到江澤民犯罪集團的殘酷迫害。

他在訴狀中指出:由於江澤民成立了六一零組織殘酷迫害法輪功,十六年來,我被非法抄家三次,多次非法拘留,兩次非法關押在洗腦班,多次非法關押在燕郊開發區電影院,多次遭受酷刑迫害:戴手銬、腳鐐、電擊、上繩、暴打、關鐵籠子、強行輸液、不讓睡覺、不讓大小便、罰跪、奴役等,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母親、岳母、妻子間接被迫害致死。

張德利在訴狀中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江澤民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酷刑罪。

因此,我申請各級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還李洪志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還人間正道,早日實現真、善、忍這普世價值!

附張德利自述被迫害的主要事實:

1.二零零零年春,我去天安門證實法,被田曙光等人劫持到三河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在看守所吃的是摻沙子和老鼠屎的窩頭,喝的是飄著蟑螂和蒼蠅的菜葉湯。每天用毛巾擦地板幾十次。剛一進去用自來水洗涼水澡,健康的年輕小伙子也經不住十盆涼水的沖洗。一盆水可以一下子從頭沖到腳下,也可以細水長流十幾分鐘。被衝的人張著嘴喊「啊!」旁邊一犯人拿著一杯水,冷不防潑到口中,把人嗆的喘不過氣來,如果正往腹中吸氣,會把水吸入肺裏,極易置人於死地,要咳嗽很長時間才能緩過勁來。涼水澡每次進看守所必洗。不讓大小便,讓人憋著,實在憋不住時,讓人屁股向上撅著,這種酷刑是非常殘忍的,比暴打一頓還難受,在三河看守所我就是這樣被迫害的。

2.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燕郊開發區在行宮幼兒園辦洗腦班,我和妻子、岳母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洗腦班先後綁架二十多人,早六點起床跑步、練軍姿(體罰)然後上課(實行洗腦、精神摧殘)省裏、廊坊來人視察、錄像,揚言如果這期轉化率高,接著辦第二期。結果在一個月後,大法弟子集體絕食,四天後全部無條件釋放,洗腦班自行解體。

3.二零零一年四月,軍事博物館搞崇尚科學、反對迷信、誣陷大法的展覽。我去北京軍博大門前煉功證實法,被劫持到燕郊公安分局。楊福文等三、四個警察用多根電棍電我;在一個多小時內,上繩兩次,繩子都勒進肉裏去,肩、臀呈青紫色;嘴巴,拳頭,窩心腳無數;逼我跪下,我不配合,兩個警察就用力按我肩並踹我後腿,強行讓我跪下;鼻子、前胸、大腿筆直的貼在牆面上挨打。後被劫持到三河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受到的迫害比上次有增無減。

4.二零零三年三月,去看一位同修,三河市燕郊開發區公安分局局長咎慶才親自指揮,李連弟動用幾輛警車,十幾個警力,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進行抄家、綁架,我從房上跳下來,當時腰椎摔斷,這樣的情況下警察還是強行把我劫持到三河看守所。我平躺在地板上,上半身一點不能動,不吃不喝躺五天,警察怕出人命,把我送回家。正是「兩會」期間,他們派八個人三班倒,日夜在我家監視我。我向他們弘法,講述我修大法後給我全家帶來的好處和我做好人好事的經歷。我沒去醫院,沒吃藥,就靠學法,靠牆打坐幾天後就能下地走動了,見證了大法的神奇。

5.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日,當地公安預謀已久的綁架事件在燕郊發生了。這次共綁架了九名大法弟子,我是其中一個,被非法抄家,家電和一些設備被搶劫,我二兒子質問警察為甚麼抄家,警察以「妨礙公務」把我二兒子非法拘留一個月,受盡痛苦的折磨和迫害。

這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我絕食抗議反迫害,到了第六天,警察和大夫強行給我輸液,我不配合。警察叫來六個犯人,一人勒著我的脖子,四人拽手腳,一人騎在我身上。因為不配合藥液都輸到血管外,胳膊腫的很粗,幾天後兩隻胳膊的針眼像篩子底一樣,血管塌陷了找不到了,他們又在我的腳背上輸液,幾天後腳上也都是針眼,再換到手上。這種殘酷迫害持續二十五天,比一般酷刑還要痛苦。

後又把我送到廊坊洗腦班迫害,在洗腦班期間,惡人可能在飲食中下了藥,因為我老是迷迷糊糊的,頭大如斗,旋天旋地主意識不清。主任韓志光、副主任趙麗華、科長陳斌強迫我看一些誣陷大法的光盤。猶大郭玲負責轉化我,對我的精神和肉體的迫害達到了極限,精神就要崩潰了,一個月後不但沒放我回家,又把我押回看守所,我知道上當受騙了。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強迫我為他們做花圈,一天幹十幾個小時活,完不成還要加班受罰。

二零零七年四月五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劫持到冀東監獄迫害。在冀東監獄由於我不配合隊長和教導員的指使,我被轉三個支隊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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