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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進勞教所惡警毆打姜秀珍致肋骨折斷、骨盆破裂
文/法輪功學員姜秀珍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我是黑龍江雙城法輪功學員姜秀珍,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雙城幾十名大法弟子被黑龍江省公安廳警察綁架,我也被綁架。

在雙城刑警隊,我們個個被提審,不報姓名的都被送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不斷有人來提審,還強行給我們抽血二次,每次都抽很多,誰不抽就讓犯人按住強抽。關押三十八天後,我們被劫持到哈爾濱前進勞教所。

進了前進勞教所這個黑窩就跟進了地獄一般。第一步就是背監規然後一個接一個被叫出去用電棍電、拳打腳踢、用涼水往身上澆等各種手段強行轉化,隊長劉暢還用電棍電我脖子,用手背打我臉。第二步是隊長王敏把一切權力都交給了牢頭王芳(盜竊犯),她在背後操控利用王芳迫害大法弟子,用各種手段找麻煩,如強迫寫日記,不寫不行,如果寫真話就給撕了讓你重寫,得按照她們要求的瞎編才合格,看不上誰找個藉口就打你。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電擊、棒打、踩踢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電擊、棒打、踩踢

奴工勞動有定額,歲數大的、手幹活慢的完不成任務就要拿到監室(不准別人幫助),在睡覺的床上幹到半夜或整夜,不讓休息睡覺。家裏送衣服,如果有吃的她們就說扔了或沒收了,然後就進了她們的肚子裏了。二零一三年家裏給我送鞋,裏面裝了兩個小腸就被她們沒收,進了王敏的肚子裏,然後還給我加期兩天。

二零一二年,隊長王敏利用牢頭和四個組長,每天監控法輪功學員,不准說話、不許走動,熱水器只供她們幾個人用,大法弟子洗臉、洗腳,洗衣服只能用涼水,洗衣服她們可以在池子裏洗,法輪功學員不分歲數大小一律在地上蹲著洗。七十多人住一個大屋,晚上衛生間不讓用,大家在一個便桶裏大小便,弄的滿屋子臭氣。後來牢頭崔戀戀解教前說,王敏經常背後給她下命令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份,「610」要來檢查,每個警察都找法輪功學員「談話」,問來「610」了能不能配合說污衊之詞,說自己不煉了等等。一天晚上獄警李曉宇把我叫出去問:「610」來了能不能配合?」我說:「不配合!」她說: 「如果不配合就不讓你家送錢、送衣服,甚麼都不讓你家送。」我說:「無所謂!」她說:「那你就等著吧。」當晚八點半進監室睡覺時,隊長王敏把我叫到辦公室,說:「聽說你不配合?還和李曉宇叫號?」李曉宇說:「你不是說就不配合!看你能咋地?」我說:「我沒說呀!」王敏叫李曉宇走後,就給電棍衝上了電,罰我把手背過去在地上蹲著,蹲了一會兒我就開始吐,因為我又吐又喘,她們就沒有電我,十點多才讓我回監室睡覺。

第二天早晨又把我叫出去,當時在場的還有李曉宇,王敏讓我向李曉宇道歉,我沒有道歉。然後王敏就用拳頭打我臉,把我打倒了,我起來她還打、再打倒下之後用穿著大皮鞋的腳狠踢我的肋骨,當時我用手一捂,發現肋骨活動,我知道肋骨斷了。王敏讓我回車間,由於我出門走的慢,王敏就拽著我說:「到醫院讓劉大夫給你檢查看,你還裝不裝?」

在醫院的走廊等劉大夫開門的時候,王敏就用拳頭在我臉上猛打,打倒之後就用穿大皮鞋腳狠狠地踢我後腰,結果造成我骨盆破裂,左手小指根部骨折。但我還能走,因為是大法的力量,是師父在加持我。

就這樣她們也不放過我。王敏還讓組長潘豔欣看著我幹活,裝活的袋子都是法輪功學員幫我拽過來的,每次掃雪都讓我出去陪著挨凍。其中讓我陪著挨凍的獄警有王敏、劉暢、叢志秀、許薇、張薇、李曉宇。

有一天往庫裏搬桌子,隊長張豔麗讓我搬,我說我搬不了,張豔麗說:「不行!怎麼搬不了?都多長時間了?(指隊長王敏打我的時間)我說:「骨頭壞了!」然後張豔麗就給王敏打電話說:「姜秀珍說她骨頭壞了。」王敏就讓張豔麗領我去衛生所檢查,當時王院長、張院長都在,王院長說:「怎麼了?」張豔麗說:「她說王敏給骨頭踢壞了!」王院長說:「那看不了!」然後又說:「透視看一下吧!我的眼睛不太好怕看不太清楚。」透視完了王院長說:「反正骨頭沒折。」後來家裏親人知道了此事找勞教所所長理論,所長盧某非常蠻橫拍桌子說沒有此事。家人說:既然沒有此事那就所外檢查,他們就是不讓。

二零一三年新年前幾天,張院長來問我怎麼回事?甚麼症狀?我就把身體出現的症狀都告訴了他,二零一三年新年後二月十九日張豔麗把我叫出去上了麵包車,當時去的有張波、院長張某、李曉宇、張豔麗、開車的是科長馬某。一直把我拉到新發醫院,進了骨科辦公室。一位老大夫問我怎麼了?我說照相看一看肋骨、骨盆、手是不是骨頭壞了,照完相讓我在大廳裏等著,不讓我在大夫辦公室等。我知道他們在耍花招,他們把片子拿到手和大夫嘀咕半天才讓我進去,然後張波說:讓大夫告訴你,大夫只說了一句話沒事兒,根本就沒有正面回答我。我說不可能。張豔麗說那有甚麼不可能的。其他人誰也沒有說一句話。在一次接見中家人去辦公室看到了照相片子和病歷,拿起來剛要看就被他們搶去。

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家人去哈爾濱司法局反映情況。後來聽說司法局的人到勞教所去了一趟,勞教所找牡丹江市放牛溝村在前進勞教所的三個勞教人員白秀娟、張翠紅、潘豔欣作假證說沒有打我。

因為家人到勞教所跟他們講理,到司法局反映情況,王敏更是處處刁難我,告訴新牢頭張珍不許我買生活用品和食品,到菜園裏摘回來的菜大夥分就是不能給我,讓牢頭逼我倒便桶,牢頭說這是王敏下的命令。我只能讓自己的親嫂子替自己倒便桶。

以上所寫只是被迫害的冰山一角,由於篇幅有限很多細節沒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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