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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讓胡路區法院對程金芝、李俊英第三次庭審(圖)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程金芝、李俊英再次非法庭審。

早在二零一五年三月,只因為信仰法輪功做好人,讓胡路區法院曾對法輪功學員程金芝、李俊英分別冤判七年半和七年。五月八日,程金芝、李俊英向大慶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七月下旬,中級法院以「部份事實不清、證據不充份」駁回讓區法院的一審判決。

誰知讓區檢察院不但不糾正其錯誤,反而肆意構陷,對程金芝、李俊英編造、濫加所謂的罪證數量,致使讓區法院不但不放人,反而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再次對程金芝、李俊英非法庭審。

十一月十六日,當程金芝出現在法庭時,親友們頓時驚呆了:僅僅在一年的時間裏,昔日裏神采奕奕的程金芝,因為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而變得面容憔悴、頭髮花白,並且行走都有些蹣跚了。這令親友們很痛心,於是有人鼓掌表示跟她打招呼,表達對她的關切。審判員施宏濱因旁聽席有掌聲而大聲宣布休庭,並叫法警驅逐當事人親友和一百多個旁聽者。非法庭審就這樣休庭了。

十一月三十日中午十二點半,讓胡路區法院再次對程金芝、李俊英非法庭審。這次庭審雖然還在大法庭裏,可是所有的旁聽者都被攆出法庭。能容納近百人的旁聽席上,只留了兩位當事人的七個家屬和親友。

圖一:警車剛到法院後門

圖一:警車剛到法院後門

圖二:倆位大法弟子(穿紅拖鞋)下警車、進法院

圖二:倆位大法弟子(穿紅拖鞋)下警車、進法院

圖三:進入法院

圖三:進入法院

圖四:等待的法院警車

圖四:等待的法院警車

圖五:(右側) 兩位大法弟子出法院、上警車

圖五:(右側) 兩位大法弟子出法院、上警車

剛一開庭,審判員施宏濱就接連訊問程金芝幾個問題。程金芝未回答,一再追問施宏濱:我的律師呢?施說,你的律師沒來。程金芝說:我請了兩位律師,一個都沒到場,因此我不接受庭審。施卻說,你的律師沒來,法庭已經通知他們了,是他們自己不來的。

由於程金芝已被關押在看守所一年多了,但那裏環境、條件都很差,加上自己長期心情壓抑,使其身體狀況很差。她曾多次向看守所警察申請去醫院檢查身體,卻沒有人理睬。致使其身體狀況每況愈下。在法庭上,程金芝面容憔悴、行走都蹣跚了。

對於檢方指控的罪名,程金芝予以否定。並當庭說:法輪功教我們做好人,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對別人有益,是為別人好,我沒有罪!

在非法庭審的最後,程金芝自我陳述說:信仰法輪功是受《憲法》保護的,公民有信仰和言論自由。而且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種邪教中,根本就沒有法輪功。並且說:我不承認你們給我定的罪,我要上告。

李俊英在自我陳述中也說自己無罪,並講述了學大法使自己身心受益的事。李俊英的辯護律師從法律角度的五個方面為她做了無罪辯護。

最後,公訴人孫學才非法指控程金芝、李俊英有「前科」(以前曾因堅持修煉法輪功遭受過牢獄迫害),並說這次物證「數量巨大、情節嚴重」。建議法院對她倆判七年。其實所謂的物證──講真相資料,不管有多少,也屬言論自由,向世人澄清真相,不是犯罪;而藉此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相關責任單位才是真正在犯罪。

大約下午兩點鐘,非法庭審結束了。施宏濱讓程金芝、李俊英的家屬等候他們的合議結果。

案由回訪: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大慶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馮海波、與讓胡路區龍崗公安分局警察勾結,在讓胡路區陽光嘉城A區,綁架了法輪功學員程金芝、及去她家串門的李俊英,非法關進大慶市看守所。

半個多月後,程金芝因患子宮脫落被龍崗公安分局辦理「取保候審」。回家後,她原以為能好好的休養身體,照顧將要生小孩坐月子的兒媳婦。

然而令人痛心的是,僅僅在十天之後,龍崗分局警察再次將其劫回大慶市看守所。原來,龍崗分局警察肆意羅織罪名、拼湊材料,把以前對程金芝、李俊英的牢獄迫害構陷成所謂的「前科」,上報檢察院加重迫害。導致讓胡路區法院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對她倆分別冤判七年半、七年。

二零一五年五月八日,程金芝、李俊英向大慶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七月下旬,中級法院以「部份事實不清、證據不充份」駁回讓區法院一審判決。讓區法院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再次對程金芝、李俊英非法庭審。

程金芝女士,今年五十三歲,原是大慶市工商銀行奔騰辦事處會計師。在修煉法輪功之前,她曾重病纏身,患有頭痛、類風濕。雙腿患‘運動神經元’頑症,關節疼痛難忍,導致重度肌無力,經常痛的蜷縮在床上。家人們四處求醫都無濟於事。由於常年被病痛折磨,她一直脾氣暴躁,活得生不如死。一九九七年,她學煉起法輪功,很快就出現了奇蹟:折磨她多年的疾病都神奇的好了,而且她人也變得和善了。每天高高興興上班,在工作中兢兢業業,成了同事們眼裏有口皆碑的好人。

然而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卻打破了她原本寧靜的生活,驟然間痛苦和壓力接踵而來。僅僅因為信仰法輪功,程金芝多次被當地公安人員綁架關押,並在大慶市看守所連續遭酷刑折磨:坐鐵椅子一星期、眼睛被抹芥末油。被折磨休克後,警察再送去醫院「搶救」。她被折磨得直不起腰,不能行走,只能躺著。

在被關押十個月後,家人被龍南公安分局警察勒索現金幾萬元,之後她被判刑四年,關進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她從監獄出來時被迫害的雙腿癱軟,不能走路。回家後,通過學法煉功身體很快恢復正常,再次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

李俊英女士,今年五十五歲,大慶油田公司採油一廠工程技術大隊退休職工。修煉法輪功之前,李俊英身體多種疾病纏身,患有心臟病、乙型肝炎、胃潰瘍,渾身沒有不疼的地方。並且久治不癒,身體日見瘦弱,走路有氣無力,親朋好友都擔心她活不了多久。

可就在一九九八年,李俊英有幸修煉了法輪大法,多種疾病都神奇的好了。她變得對丈夫體貼備至, 使家庭氣氛更加溫馨。她女兒曾為母親的修為而驕傲,鄰居、朋友都很喜歡和她相處。然而自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李俊英女士曾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並被跟蹤、蹲坑等手段監視,心靈受到很大的傷害。

法輪大法是以「真、善、忍」為標準的佛家高德大法,深受全世界各族裔人民的敬仰,全世界至少有一百多個國家的上億人修煉。而唯獨在中國,江澤民利用中共這個邪惡的政權肆意打壓、迫害法輪功,製造了這場震驚中外、長達十六年之久的人類浩劫。善惡有報是天理。當初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黨徒紛紛落馬入獄,各級公檢法人員在這種情況下,更應該看清形勢,懸崖勒馬。

附: 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檢察院電話

法院院長: 李卓琳,5994066,13359596123
副院長: 劉登斌,5977880,13359596006 魏文斌,5997575,13359596118 (主管刑事案件)
張書琦,5977552,13359596011
紀檢組長: 張旭光,5990640,13359596013

刑庭庭長施宏濱
刑庭庭長施宏濱

手機:13359596012(此案法官)
大慶市讓胡路區檢察院公訴科
科長:孫學才 13359590317(此案公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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