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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蛟河法院暗箱操作 楊永梅被非法判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蛟河市法輪功學員楊永梅,日前遭蛟河市法院非法判刑兩年。法院沒有通知律師,律師去會見楊永梅時才得知此情況。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下午,法輪功學員楊永梅、王輝在對民眾講法輪功真相過程中,被民主派出所警察李龍、劉志林等綁架,楊永梅身上攜帶的590元現金被搶。當天晚上十一點,楊永梅、王輝被劫持到蛟河市拘留所非法關押。但是警察直到四月二十日也沒有通知家屬。

在拘留所期間,楊永梅、王輝一直絕食抵制迫害。四月二十三日,警察把她倆拉去市醫院檢查身體。王輝於四月二十五日被釋放。四月二十七日上午,楊永梅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十五天後,楊永梅的老母親沒見到女兒回來,於五月四日到民主派出所打聽女兒下落,片警說楊永梅由治安拘留被轉為刑事拘留,已經移交公安局了,不歸派出所管了。

家人為楊永梅請了律師。從二零一五年五月至十月份,辯護律師多次去蛟河市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提交代理手續委託書等,卻一次次地被拒門外。有一次正巧在法院見到主管此案的庭長孫兆強,律師說明來意,結果孫兆強立刻推辭有急事,讓找另一具體辦案人,卻不告知姓名。辯護律師只好找到具體辦案的科室,結果科室的人又讓他去找門衛的保安,就這樣被推了出來。

辯護律師也幾次去蛟河檢察院,結果檢察院拒絕律師提交手續,不敢接,也不告知真實辦案人姓名,完全違背司法程序。蛟河市法院懼怕正義律師上庭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到了這種地步。

楊永梅被吉林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六個月後,被非法判刑兩年,法院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律師十月二十九日去會見楊永梅時才得知情況。這時距離楊永梅被判刑已經過去兩個月了。楊永梅現仍被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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