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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遭勞教迫害 河北省保定市田剛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近日,河北省保定市蓮池區法輪功學員田剛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今年55歲的田剛曾於2011年5月被警察非法抓捕,毒打折磨,之後被非法勞教。此前於2005年他就曾被劫持到保定勞教所迫害。

以下是田剛自述修煉法輪功受益的事實:

我有幸於1996年在原單位華北電力大學圖書館看到了《法輪功》一書,以後又到保定市濱河公園接觸到了法輪功的修煉群體。煉功不到半年便使自己從小就有的風濕性關節炎、風濕性心臟病、嚴重的失眠、習慣性便秘、膽結石等疾病不治而癒,真正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喜悅,同時心胸也變得格外開朗,對家庭更加負責,對工作更加敬業,深切體會到了作為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根本,從好人做起,努力修心向善,最後達到祛病強身,道德回升,不僅對個人就是對國家和社會也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以下是田剛自述遭迫害事實:

2011年5月3日下午,為了讓更多的世人明白法輪功真相,我與同修一起到河北易縣山區散發資料,不幸被坡倉派出所綁架。傍晚被押送到易縣公安局時,當時的公安局長伸手就給了我一嘴巴,並對下面的人說:「好好修理修理他」。被關入看守所以後,三個警察和一個犯罪嫌疑人扒光我的衣服,輪番毒打,並讓我下跪,我至死不從,他們四個人便把我摁倒在地上。其中一個反擰著我的胳膊踩著我的頭,另一個站在我的腿上用穿了警用的皮鞋使勁地又跺又踩,打累以後另兩個又把我從地上拖起,一個拿著皮帶反覆抽打,一個拳腳相加,一邊侮辱著大法師父,一邊用煙頭燙著我的臉和身上……當他們打了一個多小時實在打不動時,就給我戴上手銬紮上腳鐐拖進監室,然後其中一個又指揮著已經入睡了的12個犯罪嫌疑人從炕上爬起來輪番對我大打出手……第二天早飯過後,說是提審把我叫到辦公室,一個說「這小子昨晚就不老實」,一個被稱為副所長的二話不說上來就打,這時,我感到雖說我們修煉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但也不能縱容這些惡人無休止的對大法與法輪功學員犯罪,該是制止他們的時候了。這時我乘著他們使勁反擰雙臂的一剎那縱身旋轉,一頭朝水泥地上撞去,(請法輪功學員在任何屈辱困苦的情況下,都要和平理性的反迫害,不要採取類似過激的方式,這種做法不符合大法法理。)當我癱在地上的時候,其中一個問,要不要拿 「太師椅」 ,另一個說:「算了」。當被押回監室後,我問牢頭,他們說的「太師椅」是甚麼,牢頭說:「看來你是第一次進來吧,那就是上電刑的鐵椅子」,我驚訝的問:「現在的社會還有這個?」他說:「幸虧你豁出命去了,不然的話他們很有可能給你上電刑。去北京上訪的一些東北法輪功被轉送到這裏以後,因為不配合,有的被灌辣椒水,有的被坐老虎凳,可慘了!」

酷刑演示:野蠻毆打
酷刑演示:野蠻毆打

第二天,當地派出所在把我接回去的路上吃了頓飯,當洗手面對鏡子時我頓時驚呆了,紫黑色的眼眶和已經腫的變了形的臉活脫脫的像只大熊貓,那腿上和身上的傷就更不用說了。回到保定,和平裏派出所的人便直接將我送往看守所,並說:「拘留不會超過35天」,可是一關就是整整大半年一直到上凍,後又送往勞教所繼續實行轉化迫害……

在此之前我就曾被非法勞教。2005年8月,我正帶著清潔工在華電圖書館擦玻璃以迎接暑假開學,這時保衛處政保科長李釗帶著一個穿著便衣的人叫去問話,隨後又被帶到北市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作筆錄,這時進來一個矮個子圓臉的保定610頭目,他怒氣沖沖的對手下的人說:「還不把他銬起來還讓他這樣舒舒服服的坐著!」話音剛落,幾個人不由分說把我摁倒在地銬了起來,這時他又命令道:「去,拿墩布,讓他跪墩布把!」 這次那幾個人沒動,我平靜的對這個頭目說:「有事說事,為甚麼非要採用這種非法的手段?」聽我說他非法,他惱羞成怒氣急敗壞地對那幾個人說:「去,給他們單位打電話,砸了他的飯碗,我就不信共產黨整治不了法輪功,他不下跪就勞教他!」說完,揚長而去。隨後,他們便把我銬在暖氣片上。第二天,他們填了一個「因擾亂社會治安,勞教一年」的單子,便把我關押進了看守所。第三天,他們把我送入勞教所。

保定勞教所二大隊是專門用來迫害法輪功的黑窩,剛一進去因不配合,教導員劉慶勇先是用大功率的電棍電擊一通,然後又把我銬在暖氣管的下水管上,不能站也不能蹲只能坐在水泥地上,一銬就是一個半月。為了表示對無理打壓的抗議我開始絕食,勞教所衛生院一個姓杜的警醫對我採用了極其野蠻的灌食方法:他用腳踩著我的頭,順手拿過一根骯髒不堪的橡皮膠管,對著我的鼻孔噌的一下使勁捅了進去。我早就聽說很多法輪功學員如馮國光、張義芹、馬佔梅等,就是被這個姓杜的利用這種辦法故意插進肺中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劉永旺也是因此遭受了極大的痛苦才從死亡線上掙扎出來。因我學過醫又早有提防,就在那一瞬間順勢一咽把膠管咽到胃裏才沒讓他得逞。灌完食後他覺得沒達到目的,便把膠管胡亂的纏在我的頭上,隨手拿起醫用鐵鉗子在我的鼻樑上耳朵上亂夾起來,當看到夾破了的嘴唇開始流血時,獸性的他便亢奮起來,他咬著牙卯足了全身力氣使勁夾著鐵鉗子,鮮血頓時染紅了地面…當時,二大隊的大隊長張佔強就在一旁觀看。被指派看管我的包夾是砸警車進去的,當目睹了這一切第二天嘴上就起了燎泡,他驚恐的對我說:「太可怕了,要不是親眼看見,就是打死我也不相信江澤民、共產黨對法輪功會這麼狠!」

2006年的2月,華電圖書館館長孔慶勤和辦公室主任劉華到勞教所給我送來了華電的紅頭文件《關於解除田剛勞動合同的決定》,我對孔館長說:「這個文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一條款,但是被勞教在共產黨的制度裏還屬於人民內部矛盾,只有被法院判了刑入了監獄的才算是追究刑事責任。610的一句話怎麼能置法律於不顧,而學校還要推波助瀾,助紂為虐!」孔館長無奈地說:「我們也沒有辦法,只有出去後再上訴吧」。

兩次遭受勞教迫害的經歷,使我見證了許許多多法輪功學員被殘酷迫害的事實,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除了工人、農民、商人、老師,甚至還有公安人員、法庭庭長、空軍飛行員……

秦皇島的一名年輕法輪功學員(姓名已不記得了)胖胖的很是可愛,當被叫去問話後始終沒有回來,一個星期後中午吃飯時所有的人都不准下樓去食堂,這時外面來了很多警察,經多方打聽才知道:是家裏來人了,但看到的只是骨灰盒。大家都很納悶,就是把人打死了還應該有個屍體?這時外面已經有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傳聞,為了不讓活摘成為現實,大家輪流進行著慢性絕食(警察讓包夾監視著每個人的吃飯),絕食三個月以後的我已經是皮包骨了,雖然當時承受了一些,但總算活著回來了。

解除勞教回家以後,當地的派出所和居委會每到他們認為的敏感日就會上門騷擾,其實他們各基層也都承受著來自高層的壓力,他們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卻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在助紂為虐。但我們只把江澤民作為控告對像,是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其實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控告江澤民也是在為他們鳴冤,江澤民才是這場迫害使眾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禍首!

所以,在這裏我要懇請最高人民檢察院,為了聲張正義,懲惡揚善,順天意,合民意,追究首惡江澤民的刑事責任,把江澤民繩之以法,押上正義的審判台,還法輪大法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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