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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冤案、主持公道的唐代司法官
文/唐時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唐代載初元年(公元690年),徐有功擔任司刑丞的官職。當時,酷吏周興、來俊臣陷害無辜,動用極刑。公卿震驚恐懼,沒有誰敢講主持正義的話。徐有功卻獨自心存公平寬恕。奉詔被抓到大理寺審訊的,徐有功都複查、放出,前後救活了數十、上百家人。他經常在殿上辯論案件的是非曲直,主政者厲色質問他,左右的臣子無不膽顫心驚,徐有功神色不變,不屈不撓,更加激切地力爭。

例如:博州刺史、琅邪王李衝,派遣僕人收取利息,認識了顏余慶,僕人自己買弓箭回去了。李衝被以謀反罪處死,顏余慶被誣告和李衝一起謀反。徐有功拿出永昌年間的赦令,在殿上力爭,顏余慶得免死。當時,在殿上的朝臣、衛士幾百人,都縮起脖子,不敢呼吸,只有徐有功鎮定安詳,屹立不屈。

又例如:有個叫「韓紀孝」的人,接受了造反的徐敬業授予的偽官,在徐敬業失敗前已經死去。判官派顧仲琰籍沒其家,聖旨已經批准。徐有功覆議說:「法律規定,謀反者斬。身亡則沒有斬的法律,沒有斬的法律就不得株連。」聖旨改成赦免。如此獲寬宥的有數十、上百家。

侍郎(官名)任知古、尚書(官名)裴行本等七人,被構陷,面臨死刑。主政者對公卿說:「古人以殺止殺,我如今以恩止殺。各位為任知古等人求情,我賜他們再生,各自都授予官職。」來俊臣、張知默卻違抗聖旨,請求用重法處死。徐有功反駁說:「來俊臣違背明主的再生之賜,損害了聖人的恩信之道。臣子事奉君主一定要順應君主的美意。」裴行本竟因此免死。

道州刺史李仁褒兄弟,被唐奉一構陷,被判死刑。徐有功為他倆辯護,未能成功,反而被周興參奏:「兩漢的法律,附下瞞上的腰斬,當面欺君的人也斬。斷章取義破壞法律的人殺。徐有功故意出脫謀反的囚犯,罪當不赦。應治他的罪。」徐有功被罷官,但當他再次被啟用時,仍為他人力爭、申冤。

潤州刺史竇孝諶的妻子──龐氏被僕人誣告,說她夜裏詛咒。給事中(職務名)薛季昶誣判龐氏死罪。徐有功獨自申明龐氏無罪。薛季昶反而誣陷說徐有功是龐氏的同黨,說他援救叛逆,判決徐有功斬首棄市。徐有功正在辦公,令史流著淚把判決告訴他。徐有功聽後,說:「難道只是我一個人會死,而眾人永遠不死嗎?」從容地走了。主政者看了處決徐有功的奏章,問徐有功:「你斷案,重罪輕罰的為甚麼這麼多?」徐有功答:「重罪輕罰是臣下的小過;好生,是聖上的大德。願陛下弘揚好生的大德,則天下幸甚。」主政者默然。於是,龐氏減刑免死,徐有功付出了罷官為平民的代價。徐有功的善行得到了善報。後來,竇孝諶的兒子──竇希瑊等人,請求把自身的官爵,讓給徐有功的兒子──徐子惀,來報舊恩。

不久,徐有功又被起用、升官。徐有功對親近的人說:「如今身為司法官,人命所懸,一定不能順從上級的旨意和詭辭,以求苟活。」故而,他前後做獄官,因為諫阻枉殺,而三次差點被問死罪,但他執志不渝,酷吏因此勢稍衰。有人說:「若獄官都是這樣,用不上刑法的日子怎麼會遠呢?」

(《舊唐書》《新唐書》)

當日前一篇文章: 死刑犯得到重生的希望
當日後一篇文章: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大陸綜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