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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崔會芳反迫害 佳木斯百姓簽名控告江澤民(圖)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省報導)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退休警察崔會芳女士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被綁架,因身份特殊被當局構陷為「非法持有國家秘密文件」,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近日,崔會芳的親朋好友以徵簽的方式,在民眾中講述了崔會芳的經歷和法輪功真相。很多人為了聲援崔會芳反迫害,在控告江澤民的訴狀上簽字、按手印(見下圖)。

崔會芳,現年五十二歲,二零一五年一月退休前是佳木斯市勞教所(勞教制度解體後,改為強制隔離戒毒所)警察。崔會芳在佳木斯市勞教所工作期間,曾經親眼目睹和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了解真相後開始誠意閱讀法輪功書籍,並受益於法輪功。崔女士不僅目睹也親身體驗了法輪功的超常、神奇與美好,自己也走上了返本歸真的修煉之路,成為了真正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崔會芳到建三江前進農場現場聲援「建三江案」中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建三江當局雖對外宣稱「公開庭審」,實則惶恐不安,調用大批警力並動用許多其他人員,圍堵恐嚇當地民眾,設卡堵截,大肆劫持前往辯護的律師和準備旁聽的民眾,崔慧芳也被劫持到建三江前進農場公安分局並登記了身份證。崔會芳回到家後遭國安特務、國保警察的跟蹤監控。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中午,佳木斯市公安局伙同前進公安分局、前進派出所將在家中午休的崔會芳劫持到看守所非法拘禁,抄走計算機、大法書籍、光盤等私人物品。警察在崔會芳的計算機中發現有三份佳木斯勞教所當時警察們共同「學習」的所謂「文件」,就以此為藉口,以「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文件」為由,對她非法批捕。崔女士被非法拘禁在佳木斯看守所至今已八個月之久。佳木斯前進檢察院於九月一日將崔會芳的卷宗移交到佳木斯市前進區法院。這是又一起綁架誣陷迫害案。

原定於十月十四日對「崔會芳案」的庭審,在辯護律師和家屬對前進區法院的非法安檢抵制後,前進區法院通知庭審延期。十五日黎雄兵律師書面要求法院取消開庭,重新鑑定那三份所謂的「秘密」文件。十九日前進區法院給兩位辯護律師郵寄了開庭通知,定於十月二十三日開庭。十月二十一日下午,前進區法院案件承辦人葛莉電話通知崔案的兩位辯護律師,因涉案文件需重新鑑定,二十三日的庭審再次延期,法院另行通知。

所謂的三份「機密「文件是:《關於轉發省委防範和處理×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抓緊對「全能教」滋事人員開展教育爭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勞教(戒毒)通〔2013〕12號);《省勞教(戒毒)局組織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做好全系統教育轉化工作》(黑龍江省勞教局(戒毒局)簡報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九期);《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積極應對新情況,全力做好教育轉化工作》(黑龍江省勞教(戒毒)局簡報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第十四期)。

崔會芳的辯護律師表示,此三份文件,繫二零一三年黑龍江省的勞教工作會議與工作簡報;文件主發和抄送了省屬各勞教所、各司法局以及黑龍江法制報等司法和新聞單位;從內容和原則精神看,繫宣傳、組織和動員相關部門、人員乃至社會力量,文件的接觸、知曉和掌握並不限於特定人員;而且勞教制度已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廢止,涉及勞教相關的國家事項,依法當不再屬於國家機密。

觀察人士表示,黑龍江省勞教(戒毒)局的簡報成為「機密級國家秘密」文件,完全是個笑話。如果說簡報內面有所謂「機密級國家秘密」,那也只能說黑龍江省勞教(戒毒)局在洩露「國家秘密」。此外,所謂「省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即 「610辦公室」, 是個踐踏法律與人權的機構,是江澤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類似於納粹蓋世太保、「文革小組」,十多年來操控公檢法司以及政府各機構血腥迫害法輪功學員。

當日前一篇文章: 黑龍江省五常市蘭洪英自述遭迫害經歷
當日後一篇文章: 遭「背輪胎」酷刑 湖北宜昌市護士控告首惡江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