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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嵩明縣610頭目趙雲松犯罪事實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610辦公室主任趙雲松,男,1962年生,嵩明縣西山村人。

自1999年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當時任610辦公室副頭目的趙雲松就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當地法輪功學員多次跟他講真相勸善,他依然置若罔聞。特別是原610辦公室頭目楊佳霖2009年退休後,趙雲松作成為對嵩明縣法輪功的迫害的直接推手和責任人,所有的迫害案例,趙雲松都是直接責任人。

據不完全統計,嵩明全縣遭受嚴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就有三十多名。

所謂的「610辦公室」是中共江澤民一夥於1999年6月10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類似納粹蓋世太保。

脅迫全縣各大局機關和鄉鎮更多人參與迫害

趙雲松不但自己長期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更為惡劣的是利用610這一踐踏法律的機構,脅迫全縣各大局、機關、社區更多人員參與迫害,強制讓各單位基層派人長期監視法輪功學員,直到現在還在利用職權執法犯法。

2014年6月,趙雲松又到各單位(現已知到過嵩明縣投資促進局和水務局),脅迫各單位領導及有關人員非法竊取法輪功學員的個人信息,非法濫用職權,要求各單位、村社派人伙同國保警察在全縣範圍派便衣協警蹲坑,企圖加害法輪功學員。

在全縣範圍內,包括縣城、鄉村和偏遠山村,到處寫上邪惡的標語,誣陷法輪功,毒害世人。法輪功學員將邪惡標語塗去,寫上「法輪大法好」的標語,又被其令人塗掉,重寫上邪惡標語煽動仇恨。

2005年底,趙雲鬆緊跟原主任楊佳霖伙同王永福等惡警一起在嵩明縣水利局辦洗腦班,對水利局的法輪功學員姚樹華、畢金梅、鄧美芬進行強制洗腦。

2013年7月21日,小街鎮邪黨副書記劉建敏,想利用舉報法輪功學員發真相資料邀功請賞,導致嵩明縣政法委、公安局、610聯合召開迫害法輪功的會議,7月22日以公安局副局長孟加存、610辦公室頭目趙雲松、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李國雄為首的非法之徒召集全縣各鄉鎮派出所所長及相關迫害法輪功的人員開黑會,把迫害法輪功的黑手延伸至村、社治保主任,在全縣範圍內,到處寫上邪惡的標語毒害世人。

帶惡警綁架、非法勞教、判刑法輪功學員

2000年1月15日,趙雲松帶人綁架劉明忠、吳國友、郭伶,非法關押在嵩明縣看守所。同年,五華公安分局非法抓捕於有明、吳國友、郭伶三人,因郭伶身體殘疾,勞教所拒收回家。於有明、吳國友被送祿豐大坪壩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2002年7月23日,參與嵩明公安局、盤龍公安局、官渡公安局、昆明市公安局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抓捕,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劉明忠、楊建雲、計梅仙、計梅英、於國仙、蘇紹巧、吳永巧、楊正蘭、郭伶9人。2002年7月24日至25日,嵩明縣610、白邑鄉政府及派出所人員,綁架6名法輪功學員,並在嵩明法院判了重刑,其中:

計梅仙,女,40多歲,白邑鄉南營村村民,被冤判4年重刑,關雲南省女子監獄。
吳永巧,女,30多歲,白邑鄉化龍村村民,被冤判3年重刑,關雲南省女子監獄。
余國仙,女,40多歲,白邑鄉蘇海村村民,被冤判3年重刑,關雲南省女子監獄。
李應啟,男,20多歲,白邑鄉中所村村民,被冤判3年重刑,關雲南省第一監獄。
劉明中,男,20多歲,白邑鄉化龍村村民,被冤判3年重刑,關雲南省第一監獄。
計梅英、蘇紹巧、楊正蘭被非法枉判3年,緩刑1年。

法輪功學員劉明忠被綁架時,妻子生下孩子才30多天,他家大孩子也才3歲,70多歲的父親視力不好並有風濕性腳痛,行動不便,有一個哥是精神病人。劉明忠在獄中遭迫害,從三樓墜下,損壞了雙臂成為殘疾人。2005年7月釋放時,當地派出所拒絕去接,八隊獄警4人將劉明忠送嵩明縣610駐地辦理移交手續,縣610頭目楊佳霖拒收不簽字,下班610人員走完,獄警蘇飛等人將劉明忠從車上抱下放在縣委大院內,開車逃了,對他不管不顧。直到天黑時,劉明忠的親戚知道後才把他送回老家。

2004年7月25日,法輪功學員顧秀芬(女,40多歲,家住昆明市齒輪廠,嵩明縣白邑人),只因為告訴別人要做好人,不要幹壞事,要善待法輪大法,就被縣610伙同嵩明縣國保大隊綁架,非法關押在嵩明縣看守所。2005年1月被非法抓捕、勞教三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2005年12月,趙雲松參與對十四冶一井司的法輪功學員李建英和唐貴琴進行非法抄家、綁架。後李建英被非法枉判四年,遭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的殘酷迫害。唐貴琴被非法枉判三年緩刑四年。另一名十四冶的法輪功學員李汝存被送昆明洗腦班迫害。

2006年1月5日,趙雲松伙同國保大隊李國雄、王勇富等將洗腦班上不寫所謂「三書」的畢金梅從辦公室綁架至大板橋女子勞教所。姚樹華被綁架至大坪壩勞教所。

2009年3月14日,嵩明縣610操控的國保大隊惡警王永福伙同滇源鎮派出所惡警又對嵩明白邑化龍村法輪功學員吳國有非法進行抄家並將其綁架,給他戴上了腳鐐手銬,非法關在嵩明縣看守所進行迫害,隨後又被邪惡第二次非法勞教三年。

2009年4 月 1日,趙雲松伙同國保大隊李國雄等人綁架嵩明縣籽種站法輪功學員李世珍(李秀)、嵩明縣機械廠職工楊光珍。李世珍被冤判三年,在雲南省女二監遭受迫害。

2012年3月4日晚,趙雲松伙同國保大隊李國雄帶領國保惡警胡文彪等將年近七旬法輪功學員張桂芳劫持至昆明市看守所,後非法勞教一年半,關押於大板橋勞教所迫害。

2012年11月30日,法輪功學員姚慧仙向世人免費發送神韻晚會光碟的,被蹲坑的惡警李國雄和楊永健綁架到公安局。趙雲松參與非法審訊迫害。

2013年8月23日下午,嵩明縣法輪功學員許鳳芳和許鳳梅姐妹被嵩陽鎮西山居委會黨總支書記賀炳文及居委會另三名成員惡意構陷,伙同嵩明縣政法委、610、國保和楊橋派出所執法犯法,綁架關押姐妹倆在楊橋派出所,8月24日上午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和真相小冊子等私人物品。

2014年3月2日,嵩明縣法輪功學員李汝存在楊林街發真相資料時,被楊林派出所兩名便衣跟蹤,非法抄家,並對家屬施加壓力。

害人終害己,善惡必報!迫害法輪功學員,不僅違反中國的法律,也違反國際人權法。在此,正告趙雲松,不要在邪惡垂死掙扎的末日還繼續犯罪,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610頭目李東生、薄熙來、王立軍、徐才厚等因迫害法輪功已遭惡報入獄,這些還不足以警醒你嗎? 你作為610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證無一漏網,你唯一的出路是,立即停止迫害,收集迫害證據,保護法輪功學員,將功贖罪,為你自己、妻子女兒留一點希望;否則你將給自己和家人帶來可怕的後果。

610辦公室頭目:趙雲松 (1999年610副主任2009年任主任 ) 0871-67920588 13888249867 1962年生,嵩明縣西山村人
聶樹蘭 13529170100 (管理著嵩明縣所有法輪功學員迫害情況檔案)
張才 2010年調入610辦
趙永清 2014年6月任610副主任

政法委書記:
李正德辦公室電話:0871-679190676 13708465472 0871-67915032(宅)
嵩明縣嵩陽鎮政法委副書記 劉建敏 電話:18908857684
嵩明縣公安局副局長 保明倉 辦公室電話:0871-67916662電話:18987167599
嵩明縣國保大隊大隊長 李清峰 辦公室電話:0871-67913405 13708416011 18987167523
嵩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 王紹華0871-67913405 電話:18987167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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