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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七旬女教師朱亞明被綁架庭審經過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九點三十分,雲南昆明市盤龍區法院對七十歲的退休女教師、法輪功學員朱亞明女士非法開庭。朱亞明女士從法律的各個角度為自己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講了大法真相,她的發言被幾次打斷。

十點三十分左右,審判長宣布休庭,讓其他人員全部退出,朱亞明留下看筆錄,審判長自己也出去了,過了一小會兒又進來告訴朱亞明簽字後可以回家了,保持手機暢通,等合議庭通知。

朱亞明女士是一位退休教師,於二零零三年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修煉前,失眠、胃也不好,不能吃酸冷,膽囊也有問題,還有腎結石、咽炎。修煉法輪大法後 這些疾病不翼而飛,整個人輕鬆愉快。

許多親人朋友聽到、看到朱亞明女士身心的變化,都相信法輪大法好! 她的丈夫患肺氣腫常年吃藥,動不動就住醫院,自從明白了大法真相後,每天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現在已基本不吃藥了,血糖也從十三點降到了六點五,精神很好,飯量也增加了。

朱亞明女士的小叔子二零零七年患了肝癌晚期,瘦得只剩一付骨頭架子,站立都不可能,醫生也拒絕治療,他只看了一本真相資料,每天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 好」,就又能走路又能下樓了,還能騎自行車去買菜,生活也能自理了,半年後去醫院複查,肝部陰影只有核桃大小了,醫生也感到吃驚,認為不可思議。

就是這樣一位善良老太太,由於修煉這麼好的功法,兩次遭中共警察綁架,甚至被庭審。

兩次遭警察綁架,被非法起訴

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朱亞明女士在五華區紅雲小區內發放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資料時,遭不明真相的保安惡告、被紅雲派出所警察綁架。紅雲派出所女警從朱亞明女士身上搜到公交卡,上網查出了家庭住址, 隨後警察馬斌和一個王姓警察對朱亞明女士進行了非法審訊,後與紅雲派出所的警察其中有個女的共七、八 個人到朱亞明女士家用她的鑰匙私自開門後闖進家, 非法抄家。這時才派人回所補辦搜查證(朱亞明女士也沒見到),非法抄走了大法經文四十多本,真相資料七十多份(包括當時收走的六十多份),神韻光盤四十多碟,其它光盤四十多碟,還有電腦主機。當晚不法警察們用四個小手提袋搜走了所有書、光碟、資料,電腦主機;同時打電話把朱亞明女士的兒子叫回,一起劫持到紅雲派出所,又一次王姓警察和另一個警察非法審訊,登記了所有的書和資料,逼著簽了字,按了手印。朱亞明女士向他們要收繳清單,他們不給,還罵她:你是不是還要出去做?朱亞明女士當晚回家。六月七日,他們又把朱亞明女士和她的兒子找到紅雲派出所非法照像、簽字,按手印後敲詐了她兒子九千元所謂「取保候審」。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晚,朱亞明女士在盤龍區北京路延長線龍雅苑小區附近發放真相資料時,被蹲坑的七、八個便衣、二十歲左右的男女青年圍住,他們打電話叫來了龍頭街派出所便衣警察,逼著朱亞明女士在發放的資料旁照了像,之後又把朱亞明女士綁架到龍頭街派出所,同時又叫來了她的兒子,一個和姓警察(盤龍610 的一直威脅朱亞明)、王姓警察、劉姓警察,還有一個女警,這四人非法審訊朱亞明女士, 她的兒子也遭到非法審訊,之後被逼著簽字、按手印、照像,當晚被帶回家非法抄家,也是沒有任何證件,抄走mp3電子書一部、mp4一部、兩個SD內存卡、大法寶書二十多本,《明慧週刊》和《正見週刊》各三十多本,當晚朱亞明女士沒有被帶走。

第二天(一月十一日),朱亞明女士和兒子被非法傳喚到盤龍分局,又分別被非法審訊,還錄音錄像逼簽名按手印(不開扣押清單),以監視居住放回家,電話、手機同時被非法監聽。中共不法警察們的行為給朱亞明女士的老伴和兒子造成了傷害,他們還敲詐朱亞明女士的兒子錢款(具體數目待查),給她的兒子經濟造成困難。

六月四日,昆明市盤龍區檢察院以「利用×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非法起訴朱亞明女士。法輪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奉行「假惡鬥」的中共 是真正的邪教。

六月二十日,昆明市盤龍區法院通知六月三十日上午在四樓七法庭對朱亞明女士非法開庭,公訴人的名字叫陶秀娟,就是盤龍區檢察院的。

義正詞嚴的無罪辯護

六月三十日早上九點,朱亞明女士及家屬剛到盤龍法院,就看到院子裏來了一車全副武裝的武警,全都是荷槍實彈,一部份在院內,一部份上到了四樓法庭;挎包、手機都不准帶進法庭;進去旁聽的人要登記身份證,電腦掃描。

也不知道一名修真善忍的七十歲老太太會對他們構成甚麼傷害,搞的如臨大敵一般。朱亞明女士被安排在被審席,左、右各坐一個持槍武警,門外還有五、六個持槍武警把守。庭上有審判長李慧群,一位陪審員,一位審判員,兩位書記員,側邊兩位公訴員(盤龍區檢察院的,女的叫陶秀娟)。朱亞明的五位親人坐在後邊。

九點三十分,審判長宣布開庭。公訴人宣讀了他們編造出來的所謂「罪證」,聲稱她神色慌張……正在發放資料,被巡邏車中的民警抓獲(其實是保安惡告,沒巡邏車能在小區內行駛),又誇大其詞地形容光碟200張,400餘冊書籍,900份小冊子……經昆明市610辦公室檢測……

對此,朱亞明女士首先駁斥,她指出:法輪功不是邪教組織,本案不存在利用邪教組織的問題,6月2日<法制晚報>針對此教及其它中共定性的14個邪教列表及6月4日《春城晚報》轉載之中列舉的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7個邪教組織,以及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7個邪教組織都沒有法輪功。我修煉法輪功完全是為了祛病健身,做一個一心為別人著想的好人,我修煉前有多種疾病:神經衰弱,胃炎,腸炎,腎結石,膽囊炎,咽炎等,修煉不長時間全好了,到現在十多年了再沒吃過一粒藥,修真善忍處處為別人著想,倆人發生矛盾,不去責怪別人,而是找自己的不足,所以法輪功不是邪教!

朱亞明女士說:「我兩次發放的真相資料,加起來不超過100份,光碟不超過100張,師父的書一套也只有40多本,兩次被你們非法搶走的也不超過100本,其它資料如明慧,正見等週刊及大法書是我自己看,不會對社會有任何影響,電子書,MP4更是我自己看的不影響別人,你們羅列的數字不符合事實,是誇大造假。」

審判長打斷:書籤,卡片,護身符都分別算一份;公訴人:同名的書看不了那麼多。朱亞明告知:《明慧週刊》,《正見週刊》,是週刊一週一本可以看完!

朱亞明女士質問公訴人,不知具體破壞了那條法律?公訴人回答:不是具體破壞那條法律,而是指法律秩序。朱亞明女士駁斥道:我指出我不存在故意破壞法律實施,公訴人認為,第一次不存在,第二次再犯,即是故意,我認為我是信仰問題,憲法是允許的,中國的法律是允許的,不犯法!人人有發表意見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不論口頭的,書寫的,印刷的,採取藝術形式的等,《憲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條都保障了公民的這種自由!

朱亞明女士也宣講了江澤民為了迫害法輪功在天安門造假自焚,王進東衣服燒壞,頭髮卻好好的,兩腿間的塑料瓶也完好無損,世人都知道塑料瓶溫度高點會變形,何況是火燒!他的盤腿是散盤,兩手結印也不對,劉思影喉管割斷四天就能講,能唱!講到此,被審判長強行阻止,不讓再講下去!

朱亞明女士最後強調:我修煉法輪功屬於信仰問題,信仰合法,無罪!

參與迫害朱亞明女士的機構有:

紅雲派出所 電話:0871-65813951 65816499

五華公安分局、盤龍分局: 張雲 盤龍公安分局,電話:63387951.63387900.63387892

盤龍「610辦公室」:「610辦公室」是中共為了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機構,類似納粹德國的蓋世太保特務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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