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首頁
按欄目瀏覽
按日瀏覽
2014上半年:非法審判與無罪辯護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綜合報導)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河北景縣法院為了開庭審判葛秀麗,衡水市居然派來二十名特警,景縣出動八十名警察、武警中隊及便衣對景縣法院實施高級別戒嚴,製造高壓恐怖氣氛:

在景縣法院門口戒嚴的警察及警車

在景縣法院門口戒嚴的警察及警車

甚至景縣政法委、公安局、法院等大小領導,縣各鄉、鎮負責政法工作人員、縣派出所相關人員、縣部份村支書、村長均到庭審現場戒備:

景縣公安局和610人員、地方各級人員在景縣法院如臨大敵

景縣公安局和610人員、地方各級人員在景縣法院如臨大敵

可是,按高級別嚴陣對待的主角葛秀麗根本不是中共位高權重的貪污腐化分子,也不是甚麼暴恐分子,只是河北省衡水市景縣劉集鄉向莊村的一名普通農婦。葛秀麗因為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被衡水及景縣二十餘名警察開著四輛車綁架,然後由景縣檢察院以「破壞法律實施罪」起訴到景縣法院。鄉親們實在看不過眼,紛紛伸出援手,有八百九十七位鄉親簽名,呼籲無罪釋放修煉法輪功的葛秀麗回家:

八百九十七人簽名呼籲立即釋放葛秀麗
八百九十七人簽名呼籲立即釋放葛秀麗

自中共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以來,正邪在法律層面的較量一直存在。到今天,中共610犯罪組織看到了自己因為迫害法輪功正在面臨從一切中雷霆而來的報應和清算,在絕望與心驚膽顫中,索性把「法袍」脫下,赤裸裸地拿著刀槍為自己壯膽,一邊破壞法律實施,一邊又以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罪」末日瘋狂地通過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

當日,家人為葛秀麗聘請的兩位辯護律師,要在法庭上為葛秀麗仗義執言,作無罪辯護!

景縣法院當日原準備開庭的一切其它案件都被延後,景縣法院大部份工作人員被安排到非法審判葛秀麗的法庭充當「群眾」佔座位,剩下的都在辦公室「待命」。審判長乜鳳凱通過各種藉口和手段阻止了葛秀麗的一位辯護律師入場,只從到場的所有親屬中挑選了葛秀麗的丈夫、兒子等五人到庭旁聽。但是,葛秀麗的另一名律師成功進入法庭,並當庭為葛秀麗作了「修煉法輪功無罪、講真相無罪、迫害法輪功違法」的無罪辯護。面對於法於理無庸置疑的無罪辯護,法院、公訴方在理屈詞窮中宣布休庭。但最後,仍昧著良心非法判葛秀麗八年。

為了非法審判一位善良農婦,當局在景縣法院現場動用特警等專政機器製造高壓和恐怖氣氛,無非是為它自己非法迫害法輪功的心虛和末日恐慌而壯膽。類似河北景縣法院這樣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的情形決非個案,遍布全國。

據我們的不完全統計,二零一四年上半年(自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一日),明慧網共披露了全國不少於312個處於法院階段的迫害法輪功案件,在247個縣區級法院、25個中級法院被受理、非法審判或判決,共涉及576名法輪功學員,覆蓋全國28個省直轄市、138個地級市、250個縣區(詳見附表1:2014上半年處於法院階段的迫害法輪功案件)。

遼寧省以54個案件、116名學員進入法院程序被非法審判在全國排第一,最為瘋狂,其次四川省以25個案件44名學員的數量排第二:

超過576名法輪功學員被全國約247個縣區級法院非法審判,其中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法院、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法院、山東省秦皇島市海港區法院、遼寧省大連市中山區法院、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法院涉及法輪功學員人數較多:

312個迫害案件576名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167個案件338人在2014年上半年處於法院審理階段,另外143個案件236名學員在上半年被非法判決:

被非法判決學員中,平均刑期約為4年4個月。

面對法院迫害信仰人權、剝奪正常辯護程序、粗暴違反法律的非法判決,約150名學員不服,提起上訴,上訴比例高達63%:

明慧網還披露了33個迫害案件約68名學員在今年上半年被移送監獄進一步迫害。

或許有人認為是國家不讓煉法輪功,國家把法輪功定為「×教」了。但是查遍中國所有的法律,沒有一條明文禁止修煉法輪功或者修煉法輪功違法的;也沒有一條法律給法輪功定性,所有與「邪教」有關的法律條文,都沒提法輪功一個字。相反,《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所以,按照中國現行法律,迫害法輪功就是違法的,迫害法輪功就是真正在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因此,為維護法律的尊嚴,為信仰自由,眾多被迫害法輪功學員及家屬毅然聘請正義律師進行無罪辯護:修煉法輪功無罪、講真相無罪、迫害法輪功違法。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代表不了國家。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十點,大連開發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葉樹輝、李淑芬夫婦進行非法庭審。兩位正義律師為他們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葉樹輝的律師在最後辯護中指出:我們在庭審中認真聽取、查看了有關的陳述和證據,了解到(法輪功)這種信仰群體對於道德有很高的追求,讓我們對他們心生敬意。信仰本身就是靈魂深處的自由,沒有信仰自由的國家不可能有言論自由。物證書證只能證明葉樹輝家中收藏有關信仰的東西,僅僅在公民家中發現了信仰的東西,就拿來加以想像,是對法律不負責任的態度。律師說:應該無罪釋放葉樹輝。

六月二十四日,大連西崗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語絲(女)老師非法開庭,王語絲為自己辯護說:「寫文章沒有罪,信仰沒有罪」。王語絲的兩位辯護律師從法律、道義良知多個角度對當事人做了無罪辯護,指出:修煉法輪功沒有違反國家任何法律,公安部公布的14種邪教沒有法輪功,用《刑法》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對法輪功學員量刑是張冠李戴,法輪功學員被判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最後,律師鄭重向法庭提請:「立即無條件的釋放法輪功學員王語絲,以彰顯法律的尊嚴」。

根據我們統計,二零一四年上半年,在312個進入法院程序的迫害案件中,明慧網共披露了147個迫害案件的家屬為學員聘請了無罪辯護律師,比例高達47%:

在上圖45個有具體列明聘請無罪辯護律師數量案件中,聘請2位無罪辯護律師的案件最多。45個迫害案件共聘請了139位無罪辯護律師。以這45個案件作為樣本,推算102個「有聘請,但數量不詳」案件聘請的無罪辯護律師數量為206位(人次)律師。也就是說,二零一四年上半年,先後有不少於345位(人次)正義律師為147個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件在法院階段進行了無罪辯護(下圖):

另外,二零一四年上半年,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進行無罪辯護的足跡遍布全國26個省直轄市、92個地級市、137個區縣。按省直轄市來看,無罪辯護律師出現在迫害最嚴重的遼寧省的人數最多,其次為河北、四川、吉林、廣東等地(下圖)。也就是說,在法庭上為法輪功進行無罪辯護的正義行為不是某個地區的個別現象,而是遍布全國的良知覺醒與法律公義:

以省為單位,以「被非法審判案件數」為自變量(X軸),「聘請無罪辯護律師案件數」為因變量(Y軸),建立直線回歸方程,結果顯示,越是非法審判越多的地方,越是更多的正義之舉,越是更多無罪辯護律師的足跡和仗義執言。彰顯了法律公義正在迅速崛起,普世價值的潮流正在勢不可擋地到來(下圖):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四川省綿陽市中級法院在十一庭,非法庭審被關押一年半之久的綿陽市法輪功學員母志太、湯明、李雙全、馬子生、馬明莉、任碧英、戴長全。法庭上,法輪功學員為自己作了充滿正氣的無罪陳述,四位北京律師也為他們作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

母志太為自己作無罪陳述時說道:「法輪功是正法,教人做道德高尚的人,中國的法律沒有哪條說法輪功是邪教,我無罪,應當立即釋放。」

李雙全在為自己作無罪陳述時說道:「法輪功是正法,法輪功弘傳到世界一百多個國家,並受到各國政府和人民的歡迎。我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應無罪釋放。」

律師在辯護時說:借用《刑法》第三百條給被告定罪量刑才是真正的破壞法律實施。法輪功信仰者破壞了哪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破壞到甚麼程度?影響多大?危害性多大?沒有……。從一九九九年法輪功遭到迫害後,到現在十四年了。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審理了多少刑事犯罪案:殺人、放火、搶劫、貪污腐敗等等,沒有修煉法輪功的。相反,那些犯罪的恰恰是各級領導,迫害法輪功的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也落馬了。最後,律師眼含淚水對堂上法官及堂下公訴人及眾人發出肺腑之言: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附表1:2014上半年處於法院階段的迫害法輪功案件
下載(29KB)

當日前一篇文章: 澳洲國會山集會 譴責中共活摘器官
當日後一篇文章: 中共酷刑:手銬成為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