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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經彎路才重視「以法為師」
文/中國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我相信,只要是一個真正的法輪大法修煉者,他都知道以法為師的重要性。但是,在實修當中,有多少修煉人能夠時時刻刻做到以法為師呢?我雖然修煉了十多年了,然而,在如何走好走正自己的修煉道路上,我也是走得起起伏伏,很不平穩。在這裏,我想談一談自己的一些經驗和教訓:

二零零零年夏天的時候,我身邊的很多同修都認為我們應該統一行動去參加集體活動,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把法正過來。由於自己在修煉以前就喜歡做一些轟轟烈烈的事情,因此,當我聽到這種觀點後,就很興奮,也表示願意積極參與。後來,我因為去參加集體活動而被中共邪黨人員非法拘留十五天。回家後,通過學法才認識到自己的偏激習慣被邪惡鑽了空子!

沒多久,因為自己的人心太重,我又無故被中共邪黨人員非法拘留。在拘留所裏面,由於自己沒有向內找,不能用心學法,天天盼望著出來,卻沒有用正念去否定舊勢力和中共邪黨的迫害,結果,我的拘留期限過了,我不但沒有獲得自由,反而還被非法勞教。

在勞教所裏,由於自己常人的觀念太多,不能站在法上認識法,學人不學法,沒有真正做到以法為師,因此,當我看到有很多同修都轉化了,我也跟著轉化;從而給自己的修煉道路留下了一個很大的污點,走了一段彎路,真是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

轉化之後,為了可以早點離開勞教所回家,我看到很多已經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去做所謂的「轉化」工作,我也跟著去做。因為勞教所有一個特別為已經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而制定的減期獎勵政策,只要獲得減期,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就可以早點離開那裏回家。這就是我隨大流、照搬別人的做法而導致的結果。其後果是,我不但為自己增加了不少業力,而且,我還害了同修,真是害人害己啊!

當我歷經種種刻骨銘心的魔難從新修煉大法後,我才真正體悟到「以法為師」的重要性。

有一次,我在本市的一個公眾場所和一些以前在某個勞教所裏面認識的那些曾經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見面交流。當時,他們對我說,你應該要繼續堅持轉化這條道路,不能「出爾反爾」;你應該看一看第十講,不然的話,你不知道更高層次的法就無法堅定立場,而更高層次的法只有少數人才能得的,云云,都是邪悟者的那一套。

我馬上表示我不能接受他們的觀點。我說:「我認為,轉化的基點就是錯誤的。你們想一想,我們原來的修煉道路本來就是正確的,為甚麼現在要我們走上反面呢?不管大法的內涵有多高深,我覺得大法的內涵應該是體現在每個字或者每句話的背後或者裏面,而不應該是體現在每個字或者每句話的對立面。如果是這樣去從對立面理解大法的話,那麼,豈不是我們都要去做壞人壞事?」

我接著說:「另外,師父從來沒有說過有第十講,那都是那些亂法的人搞出來的東西,你們不要盲目相信和接觸,更不要到處傳播」。

這時候,他們又搬出在勞教所裏面弄出來的那一套邪悟理論來對付我。我就和他們辯論了一番。後來,誰也說服不了誰,我只有勸說他們,希望他們不要再去做同修的「轉化」工作,不要再去傳播那些邪悟的理論誤導別人,不要再去干擾、迫害同修。他們還是聽不進去。最後,我只好對他們明確表態:請你們以後再也不要來找我了,我是絕對不會相信你們那一套理論的。說完,我就快步離開了他們。

幾經彎路,我明白了「學人不學法」的害處。我現在認為,對於真正的修煉人來說,由於每個大法弟子所在的層次不同,修煉道路的不同,悟性的不同,根基的不同,生命來源的不同,對大法的理解的不同,就算是在同一個層次,也可能在對待一些具體問題方面有不同的認識和做法,不可能千篇一律,也不可能全盤照搬。經過這麼多年的風風雨雨,使我懂得了:無論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我們大法弟子都要真正做到以法為師。唯有以法為師才能走正我們的修煉道路,才能做好三件事,才能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這是我個人現階段的一點認識,不當之處,請各位同修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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