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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血管上有三個字母──DNA
文/印證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記得我被非法關押在某女子監獄期間,被抽過血,我看到在發給我的一個抽血試管上面寫有三個字母──DNA,至今記憶深刻。當時,我只知道,DNA和遺傳基因有關係,是用於親子鑑定的,為甚麼要給我們測DNA?覺得非常奇怪,這個疑問一直存在我心中。

直到近期我和一位做醫生的法輪功學員一起查了相關資料,當我看到資料上寫著:器官移植前首先要檢測DNA,聯想到明慧網上對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導,我甚麼都明白了:原來中共對所有被非法勞教、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抽血檢驗、檢測DNA都與活摘器官有關!抽血檢驗信息、DNA檢測結果都進入檔案備案,以待需要活摘器官時,隨時提供信息。

正如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八日刊登的文章「為甚麼要強制檢驗他們的DNA?」結尾所寫到的:「以前公眾的認識是,中共是對被非法關押且不報姓名的法輪功學員活摘器官。而中共這麼多年一直堅持採集法輪功學員的血樣,唯一的解釋是要伺機對那些被非法拘禁過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器官摘取。為甚麼有些法輪功學員突然失蹤了?這背後隱藏著多少不為人知的罪惡啊!」

當我向世人包括親朋好友談到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時,有的人不相信,當我講述了我上述的親身經歷時,他們無言的點頭認可了。

當日前一篇文章: 我在北京女子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當日後一篇文章: 我家的故事:九旬老母摔了七跤也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