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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公安廳駱健的犯罪事實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寧夏報導)駱健(駱建),男,今年四十五、六歲。駱健原來是寧夏公安廳經偵總隊的人員,因其主管領導在辦理一起經濟案件時犯罪被判刑,駱健牽涉其中,後被發配到寧夏同心縣公安局任掛職副局長,負責處理少數民族糾紛。兩年後再次調回公安廳國保總隊,分管處理宗教教派事宜。

駱健每遇公安廳迫害法輪功學員人手不夠時就積極參與。二零一一年,駱健如願以償,到了人人避之不及的「反×教處」(中共邪教迫害公民信仰自由的打手組織),接替了陳偉。這個處就他一個光桿司令,沒有處長,駱健做夢都想通過迫害法輪功學員當上這個處長,因此不遺餘力地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近年發生在寧夏的迫害案例中,駱健要麼明火執仗、要麼暗箱操作,比陳偉、比寧夏610王滿等更為瘋狂。從二零零八年至今,對法輪功學員從綁架、抄家、關押、審訊、批捕、非法開庭、轉至監獄羈押到轉化迫害、出獄、監視居住、跟蹤、監聽都有駱健的影子。駱健對法輪功學員監視跟蹤、赤膊上陣、酷刑折磨、誣陷恐嚇、威逼利誘,給公檢法施加壓力、打氣鼓勁、獎勵誘惑,各種伎倆無所不用其極。這六年有數十名法輪功學員遭各種方式的迫害,其中:欒凝、馬智武、丁乾、尤海軍、馬雄德、鄭鳳英、羅新平、莫惠萍、孫建鋒、張曉東、張鳳娥、張小春、陳淑琴、李晉寧、岳欽等近二十人被非法判刑,且多人是駱健直接參與迫害的。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至七月一日,「北京奧運火炬」開始在寧夏中衛市、吳忠市、銀川市傳遞,當地中共惡黨徒猶如驚弓之鳥,對法輪功學員監視、騷擾、跟蹤、綁架。在此前後,有的惡警直接到法輪功學員家,有的是到單位,有的是利用居委會,個別惡警還強行進入法輪功學員家中強搶物品。一些法輪功學員家周圍晝夜有十幾人換班盯梢、守候;有的學員家的樓道被公安惡警裝上了監控器;有的只要出門,盯梢的人就跟上了,走哪跟哪。據悉,這些參與盯梢的人,有一些是公安廳、610人員指使居委會的人在轄區找的,每人每天可領到三十元錢的報酬,其中還有一些是中學生。那時駱健調回公安廳國保總隊不久,喧賓奪主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據悉,駱健經常一個人開著車在法輪功學員家附近悄悄監視跟蹤。

已知駱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情況:

一、對欒凝、盧伯華等六人的迫害

法輪功學員欒凝(原寧夏勞人廳副處長)、盧伯華(原寧夏武警部隊指導員,因去北京上訪被張萬年下令非法勞教三年)因遭受迫害失去了工作。二零零八年三月,倆人和一個常人朋友合開了一家保潔公司,維持生存。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九日一大早,欒凝剛走出家門,駱健為首的一夥便衣警察未出示任何證件上去將他按倒在地,強行從他的身上搶走鑰匙衝進欒凝家中,搶劫了電腦、打印機及大法書和真相資料等,隨後將欒凝關押到了銀川市看守所。

其實,銀川市公安局及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三個分局是在當日同時分別到欒凝、盧伯華家中、欒凝的朋友樊某某單位、保潔公司共綁架了六人,全部關押到了銀川市看守所。盧伯華在看守所因拒絕做奴工,遭受兩次關禁閉、上「老虎椅」折磨了十二天等方式的殘酷迫害。 據悉,此次群體迫害案例是寧夏610王滿、公安廳陳偉、駱健等耗時幾個月對欒凝等人採取跟蹤、蹲坑、竊聽電話後實施的。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為了給欒凝和盧伯華羅織罪名、「搜集證據」,公安人員對其他四人進行逼供,並分別非法刑事拘留了二、三十天。這種「先抓人再編造證據」、非法拘禁無辜人員、脅迫逼供、甚至採取威逼、誘騙欒凝、盧伯華家人作證的流氓手段,是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常用的手法之一。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下午三點,寧夏銀川市西夏區法院對欒凝非法開庭,當日,寧夏各市縣公安局、辦事處、居委會對轄區的法輪功學員逐個跟蹤、上門騷擾、制止出門;寧夏政法委、610、公安廳人員風聲鶴唳、如臨大敵,操控大批公安人員、警車將法院圍了個裏三層外三層;只給了五個旁聽證,不讓其他人入內;十點左右,國保大隊王建國、謝金良、陳建華、戴春華、陳少華等惡警伙同西花園居委會的將金鳳區一民宅包圍後強行撬鎖,綁架拘禁了六位法輪功學員,直到晚間才釋放。駱健是不會放過這個「立功」的機會的,但那時法輪功學員都不認識他所以沒有曝光。

後來,保潔公司關張,盧伯華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欒凝被誣判四年[1]。

二、對李金花、辛林原等人的迫害: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中午,駱建伙同銀川市610的王滿、王世元、西夏分局國保大隊的陳建華、李蘭,西花園派出所所長張中、西花園居委會主任王紅梅等到法輪功學員李金花租住的小區要強行抄家。李金花問這伙人要幹甚麼,駱健過去對她說:我們要抄你家!李金花堅決不配合。正在這時,李金花的女兒放學回來了,李金花從身上掏了些零花錢給女兒,讓女兒出去吃飯。她女兒走了不遠,王滿追過去,抓住她女兒的手腕把零花錢搶過去,將上面寫有「法輪大法好」的幾張搶走。還把她女兒的手腕捏出一道紫印子。

緊接著駱健逼迫李金花開門,李金花堅決不開,並據理力爭:我只是煉法輪功做好人,又沒犯法,你們這樣三番五次的無故騷擾、迫害我,我在這租房子帶著孩子上學,你們憑甚麼?駱健就給開鎖的人打電話,打完後又把李金花往樓上拽,接著強行從兜裏搶走鑰匙打開門。這一幫人,擠進三十多平米的小房子開始搶劫。非法搜了一番後,駱健又打電話叫來幾個人。一個進屋後拿著攝像機亂拍亂照,另外的幾個又到處亂翻了一通,包括陽台。

駱健指揮這些人綁架李金花,她坐在門口抓著門死死不放,其他人消極應付。駱健見狀又打電話叫來防暴大隊四個當兵的。這四人來了強行給李金花打上背銬,抬到車上綁架到西夏區公安分局,銬在鐵椅子上。當天下午,王世元、陳建華等將李金花綁架到銀川市看守所。當日,銀川市法輪功學員辛林原也在回家路上被駱健等十幾個人跟蹤綁架到看守所。

李金花、辛林原關押看守所期間,駱健、王世元、王滿、陳建華多次輪番到看守所非法提審。一次駱健提審李金花時威脅:從你家搜出的傳單數量不夠勞教,我可以說你是屢教不改,照樣可以勞教你三年。 李金花此次被非法關押了二十六天。非法關押期間,李金花七、八十歲的父母、女兒、哥哥、法輪功學員隆竹雲等親友前去要人,看守所不但不放人,還給駱健、王世元等人誣告了。

八月十五日晚上,銀川市公安局王世元、張安忠、王建國等三人強行闖入隆竹雲家,將隆竹雲推倒在地。其後湧入多名警察、便衣,其中就有駱健。駱健進去後態度蠻橫強硬,沒有出示任何手續,就命令其他人將隆竹雲帶走。又跟蹤蹲坑抓捕李金花的哥哥李仕林(法輪功學員),還到其他法輪功學員家騷擾[2]。隆竹雲此後被非法拘留了十天。

三、對莫惠萍、羅新平的迫害

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六日,莫惠萍和羅新萍在吳忠市被綁架關押。據悉,倆人關押在看守所期間,駱健曾到吳忠市看守所(後來和青銅峽市看守所合併)操控實施迫害。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寧夏吳忠市利通區法院非法對莫惠萍開庭。開庭前,駱健、銀川市610的王滿、吳忠市「610」的趙斌(利通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馬明朗(吳忠市國保大隊長)等進行了精心的策劃和布控。法院公示的開庭時間是早上九點,但莫惠萍親友和律師從銀川市開車提前趕往吳忠市時,610安排車輛在後面沿途偷偷跟蹤;很多便衣提前分布在法院周圍停放的車裏、公交站台、街面、馬路旁邊、隱蔽的地方監視法輪功學員,偷偷攝像、拍照;駱健、王滿、馬明朗當天就在法院門口指揮;莫惠萍親友的一輛車到法院後又開到一住宅小區停放時,便衣尾隨跟蹤到小區內進行監視;莫惠萍親友中當天到法院門口和附近的大部份被偷偷拍照和攝像。

當莫惠萍親友打算進入法庭旁聽時,門口執勤的人員用各種方式刁難阻擋,所以絕大部份沒能如願參加旁聽。除在法院外面安排大量便衣之外,當莫惠萍的幾個親友按時進入法庭時,法庭內早已坐了四、五十個旁聽「群眾」在等待「公開」開庭。這些人的座位是提前精心安排好的,預留給莫惠萍親友的座位是在中間的包圍圈裏。莫惠萍二審時,公安、610如法炮製,再次組織大量「旁聽群眾」到法庭內旁聽。

此後,莫惠萍[3]、羅新平[4]均在非法二審開庭後被誣判四年。近期羅新平在寧夏銀川女子監獄正遭「轉化」迫害。

四、對丁乾、尤海軍的迫害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丁乾(發棟)在中衛市中寧縣朋友尤海軍家做客時,中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劉勇帶人伙同中衛市公安局的多名警察,將兩人綁架並非法抄家,隨後兩人被關押至中寧縣看守所。十月中旬中寧縣檢察院將兩人非法批捕;十一月,檢察院因該案證據不足退回公安局,要求「補充偵查」。十二月初,公安局王金成、劉勇等第二次將該案提交檢察院;十二月下旬,檢察院再次將該案退回公安局。

因中寧國保大隊大隊長劉勇涉嫌偽造丁乾的簽名和筆錄,丁乾的家人寫信控告劉勇,丁乾家人和律師要求做第三方公正的筆跡鑑定,並要求公安局提供「傳喚」丁乾的錄像。

二零一四年二月,丁乾的律師和家人聽到丁乾的筆跡「鑑定報告」出來了,律師到中寧檢察院調閱補充的卷宗和筆跡鑑定報告。結果發現所謂的「鑑定報告」中稱是丁乾的筆跡,但這個報告是寧夏公安廳做的,是「內部鑑定」,根本無公正性可言。駱健得知丁乾家人控告劉勇和要求做筆跡鑑定的消息後,親自到中寧縣看守所提審丁乾,對丁乾威逼利誘,暗示丁乾可以找回家的「辦法」,丁乾未予理睬。

丁乾、尤海軍遭迫害的案子兩次被中寧縣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偵,中寧縣國保大隊偽造證據第三次提交到檢察院。在此期間聽說檢察院相關人員受到來自上級的壓力,不得不草草將案件交到法院。檢察院前後截然不同的態度,是由寧夏政法委、公安廳、610在背後操縱的,而證據鑑定就是由寧夏公安廳做的,這其中也離不開駱健的黑手。此後丁乾、尤海軍歷經兩次開庭後,被分別誣判三年、三年半[4]。

五、對陳宗寶夫婦、馬延生夫婦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五月六日,寧夏法輪功學員陳宗寶、李蘭鳳夫婦、馬延生、張銀霞夫婦等四人到江蘇省連雲港市走親戚,連雲港市610人員伙同新浦區610、國保大隊的警察綁架,親戚家被非法抄家。隨後陳寶忠、張銀霞辦了「取保候審」。李蘭鳳、馬延生被劫持到連雲港市看守所。

李蘭鳳、馬延生關押在連雲港市看守所期間,駱健遠赴連雲港將兩人劫持到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看守所,並非法扣押了李蘭鳳的寶馬越野車和三十萬元左右的現金及銀行卡等物品。不久,李蘭鳳、馬延生「取保候審」回家。駱健又操控大武口區國保大隊李黎等對倆人實施監控、多次到家中騷擾,企圖通過監視居住 「釣人」,抓捕其他法輪功學員[6]。

因消息閉塞,駱健參與迫害的情況有許多尚未曝光。但從上述駱健參與迫害的情節就知道其有多麼邪惡和瘋狂了。

駱健為了當官投機鑽營迫害修佛的人,罪孽深重。 一位法輪功學員曾用「日中而昃」、「物極必反」提醒駱健中共行將覆滅的結局,他表示明白這個道理,但仍堅持認為:在那一天到來之前,該幹甚麼還幹甚麼。多名法輪功學員曾給其講真相、講因果報應,他仍然癡迷不悟。究竟他是不相信善惡有報的天理呢,還是擺脫不了「一條道走到黑」的宿命就不得而知了[7]。

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柳宗元的《柳河東集》中,有一篇寓言小品,講的是小爬蟲蝜蝂(fùbǎn)的故事。蝜蝂是一種善於背負東西且喜歡往高處爬行的小蟲,背部粗糙不平,東西堆上去不會散落。蝜蝂爬行時每遇到東西就抓取過來放在背上,背著爬行,越背越重,即使疲憊到極點也不停止。有人可憐它,幫它拿掉背上的東西。蝜蝂又像早先一樣抓取東西放在背上。這種小蟲又喜歡往高處爬,用盡了力氣也不肯停下來,直到爬不動了從高處掉下來摔死在地上。後來人們就用蝜蝂比喻那些貪得無厭、一錯再錯往絕路上走,最終自取滅亡愚蠢的人。駱健就是小蟲蝜蝂式的人物,他不聽勸阻始終要沿著錯誤的軌跡往上爬。

俗話說:爬得越高,摔得越重。駱健最大的主子周永康、李東生爬的夠高了吧,現在都摔到監獄裏去了;駱健能爬到哪去,結局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

註﹕請參閱明慧網以下文章:
[1]《原寧夏人事廳廉潔幹部欒凝遭受的迫害》
[2]《銀川市李金花家人打橫幅到看守所要人》
[3]《寧夏法院非法開庭 610操控公檢法作惡》
[4]《寧夏法院二審枉法誣判羅新平》
[5]《寧夏中衛市二審開庭 610公檢法製造恐怖》
[6]《寧夏法輪功學員李蘭鳳、馬延生被迫害現況》
[7]《寧夏銀川監獄的罪惡(1)》

當日前一篇文章: 蘇州警察綁架七旬老人
當日後一篇文章: 淮南十五年迫害情況綜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