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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悟中看到的長期賠錢與經營問題(2)
文/洪願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編者按:本文是作者在自己的狀態中所見,僅供同修參考,請同修以法為師。

(接前文

3、掙錢先為自己享受,這是開始就違約,毀了自己的財運。

師父講過:「世上的人,有許多大公司的老闆,我告訴大家,他前世發了願要賺錢給大法用的。他們現在迷失了,他們不但沒給大法用,還用到邪惡那裏去了。」[1]

我在自身的層次中看到:這樣的大公司老闆,常人有,同修也有,但在同修中是極少數。這樣的同修,迷失的較多,有的兌現了部份誓約,有的生意時好時壞,有的已經負債累累了。

我理解:不能認為這段法只在講別人,而不對照自己。內涵也是講給所有大法弟子的。

其實,不同階層的同修,在這方面使命不同。這裏只以做生意的同修為例。不管生意是大是小,不管處在甚麼階層,不少大法弟子沒掙錢的時候表現挺好,真掙錢的時候,心就變了,各種慾望都上來了,為自家享受的,或者領著同修美吃美喝的,這都傷財。一次這樣就被舊勢力因素記住了,第一念是為私為我的,道德底線掉下去了,所以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他們總安慰自己:「我還沒錢呢,這點錢還得投資下一步用呢,以後再掙更多錢再贊助,現在先躋身高點的階層,好有更多的掙錢機會」──實質是各種魔對他思想干擾的結果,就阻擋干擾他,就斷他的財,就開始不斷賠錢了。有同修雖然能掙些錢,但是步履維艱,他不知道他的財運被自己的私心毀了,舊勢力因素不斷干擾,把他拖在生意場上,沒時間學法,引導他有點錢就自家享受,在違約的路上推得越來越遠,要徹底毀了他。

這樣的有個別同修也能給大法項目資助一點表示一下,還不如精進的工薪階層貢獻多,老闆這樣是踐約還是違約?有人乾脆一毛不拔,有人甚至專門剋扣大法弟子的錢,為甚麼變化這麼大?實際是那些魔要那麼做,擺布他,生意一再受挫。

栽了大跟頭,如果能悟到能做好,生意馬上就有起色,因為邪惡就不敢那麼擋住財路了。修的越好,生意越好。可掙錢了有人舊病復發,還有人又犯了男女關係問題(淫最傷財),生意急轉直下。有人一再不悟,已經債台高築,有的人苦苦支撐也掙不來多少錢,都是貪心和私慾,把自己命裏的富貴擋住了,有的已經敗光了。

說嚴重一點這是打著大法旗號給自己掙錢,在利用、盜用、揮霍大法資源,至少是佔用了大法的人力資源。舊勢力因素認為他不配完成使命,就斷他的財。不悟不改,發正念不佔理,發也沒用。

也有的同修,開始就做得舊勢力無可挑剔。他們掙錢了先定下制度,多少用於後續發展,多少來分,多少留下用於正法所需──在一時用不上的時候,我看他們先把錢存上不動,以待機遇。但是這錢是不能挪用的,因為實質上這錢已經不屬於任何個人了。如果動這錢投資,舊勢力給的干擾很大,容易賠掉,那就造大業了。除非有絕對把握的,但是用這錢掙的錢,也同樣不屬於個人。

4、經營上違反了大法的要求。

師父講:「向銀行貸款發展媒體,這個我不主張。因為大法弟子,你叫他做媒體、寫文章,就是在第一線上都能做。叫你去經營點甚麼、找點廣告都很難,因為你們和常人社會接觸已經不是那麼太習慣了。所以你說你一旦貸了款之後拿甚麼還呢?廣告都拉不來,媒體的廣告拉不來你還要貸款?說你要還的話,你就得從廣告的收入中還、從報紙的盈利中還。我不主張你們貸款,千萬不要欠債。大家不要欠債。」[2]

上面的講法不搞經營的也能理解字面的意思,沒有掙錢的行當,擔不了貸款的高息,去貸款都不行,欠債也不行。如果真有掙錢的行當,不得已臨時拆借一下救急,也無所謂,但是沒有掙錢的營生,就決不能這麼做。

師父還給我展現了這樣的景象:大陸幾個借高利貸的同修,同修攔都攔不住,最後陷入困境了。賠錢上百萬、上千萬的都有。

大陸借高利貸是非法的,儘管常人不少這麼做,但是大法沒叫你這麼做。有的已經造成惡劣影響了。當地同修需要和別人解釋清楚,這與大法無關,大法不允許這麼做,出了問題不能給大法抹黑。

我還看到有的同修誘使別的同修借高利貸,從中漁利,還有的同修「打保票」保證不賠,甚至做承諾,還有的同修借錢心底裏就沒想還……看似偶然把錢賠光了,其實舊勢力因素抓住這些,迫害不遺餘力。

參與其中的同修都是有責任的。有人業力很大,這樣的也不能再沾同修的經營了──而他們就喜歡往同修的經營上湊,出點子、吹噓經驗、在經營上悟法理……其實他們的話裏黑乎乎的在傳播業力,在傳播經歷迫害的因素,這也是在考驗同修,能否用大法衡量?是否給他市場?

當然還有同修炒股賠了大錢,也是違反大法要求的教訓。

不按大法的要求做,不是在證實大法,是在證實自己。所以這樣做的同修,舊勢力的因素就沒完沒了干擾他,誘使他栽大跟頭醒悟。

5、集體發正念清除干擾,讓自己生意掙錢。

這樣的結果,往往是不斷賠錢。為甚麼?

首先,就是發正念表面動作齊,心不齊,因為對這種為掙錢而發正念的做法,很多人心裏有異議。而且一般都是打著「掙錢給大法用」的旗號,這就更清除不了干擾。就算是心齊也不行,念頭在個人掙錢上,念不正,想用超常的辦法掙錢。

生意受挫,是個人修煉要過的關,得向內找。是不是有的承諾沒做到?是不是佔了不該得的好處?是不是蒙過別人給別人造成損失了?是不是知道錯了不彌補……只有悟到自己錯在哪裏了,改正做好,關才能過去。否則多少人來發正念都沒用,還耽誤大家,讓大家走彎路。

悟到、做到提高之後,自己發正念清除干擾也容易,但是基點也別落在掙錢上。如果發正念為了清除整體上的經濟迫害可能效果好些。一念之差,效果可能就不一樣。

(待續)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四》〈二零零三年亞特蘭大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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