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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難中找到幸福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三十多歲的我已是走路抬不起腿,總是到家就往床上一躺,中藥、西藥、針灸、按摩整天伴隨著我。精神上的折磨也到了即將崩潰的邊緣。那時母親最擔心的是怕我精神出問題。

幸運的是一九九六年五月二日那天,一個偶然的機會,我抱著好奇的心看了法輪功師父講法錄像,師父的講法一下子把我吸引住了,我感到講的都是科學道理,而且我人生中不解的問題、疑惑都明白了。九講法看完,我就下決心一定要修煉法輪功了。我按照師父講的「修在先,煉在後」[1]的法理,不斷的修自己在人中那不正的人心,不爭名,不爭利,努力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加上五套簡單易學的功法,幾個月的時間,我發現我身體上那些病態一個個都沒了,就連平時愛喝水的毛病也不知不覺消失了,嚴重暈車的毛病也沒了。

四十多歲的我又穿上了十多年不敢穿的裙子,原來無論冬天還是夏天只要一洗澡就腰痛的我,現在夏天洗澡正洗著沒熱水了,冷水也一樣洗完。空調、電扇、風吹、日曬、雨淋都不會對我有任何不良影響。伺候老人,看管外孫,走路逛街,上樓爬山都不示弱。外孫女今年七歲了,是我一手帶大的。我常給孩子們說,我要不修大法,別說給你們看孩子,我要是活著,你們都得伺候我。也許活不到今天,是大法給了我新生。

記得九九年的三月十一日下午一點多,我騎自行車到單位上班,當時街上沒人,快到單位時,突然一輛摩托車從後面直衝我過來,一下子把我撞倒在地,後又撞在牆上停住了,那人喝酒喝多了。我坐起來,兩手是血,心跳的厲害,但起不來,隨後那人單位有幾個人過來了,開車要把我送往醫院,我說不用,我沒事。緩了一會兒,我站起來說,你們走吧,他們不走,摩托司機走到我跟前看著我流血的手,我告訴他,我是煉法輪功的,沒有事,更不會給你找麻煩。那司機單位的人又找到我單位要帶我去上藥,我告訴他,我們法輪功的師父讓我們在哪都要做個好人,煉法輪功的人都會這樣做,不會給人家找麻煩,你放心吧,我不用上藥,肯定沒事。我雖然渾身痛,特別是腿痛了一晚上,可我第二天的植樹節和同事們一同騎自行車到十幾里外的地方去植樹,很快就沒事了。

還有一次,是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因到朋友家躲避中共警察的迫害,晚上十點多我騎自行車正往家走,後面一輛摩托車疾駛而來,緊靠右邊行駛的我一下被撞的摔倒摩托車前面,那人摔倒在一邊的麥地邊上。當時我一骨碌就爬起來了,一看自行車不知哪去了,腳上一隻鞋也沒了。因天很黑,我彎著腰在公路中間找到一隻鞋和車筐,又在距我五、六米遠的公路對面往前方向找到了自行車。

藉著來往的車燈,我看到肇事人是個青年小伙子,我告訴他,法輪大法讓我們在哪兒都要做一個好人,師父讓我們做事先考慮別人,我沒事,也不會給他找麻煩的。又告訴他電視上報導的關於法輪功的事全是栽贓,沒有一樣是真的。他告訴我他在附近一個工廠上班,並告訴我他家住址和姓名。我說我就走了。我一推車,自行車車轂轤不轉,我蹲在那,手撫摸著自行車,心想我有師父管,自行車不應該是這樣。站起身再一推,車走了,我騎上自行車回家了。

回家後,我給丈夫說了剛才被撞的事,我說,不是修大法,我今天可能就沒命了。早上起來,丈夫圍著自行車轉了又轉,看了又看,自行車除了車尾燈被撞沒了,其它地方一點痕跡都沒有,我的鞋、衣服、身體哪也沒事,丈夫笑了,真是奇蹟。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大圓滿法》

當日前一篇文章: 「大姐,我也要煉法輪功」
當日後一篇文章: 巨伯感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