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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徐遂江與蘆松林被非法庭審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河南省長葛市法院對禹州市法輪功學員徐遂江與蘆松林非法庭審。北京來的兩位律師為他們做了充份的無罪辯護,要求依法判決當事人無罪並予以釋放。

庭審結束後,人們都在議論紛紛,大家都說不聽不知道,一聽才知道法輪功原來不犯法呀,這麼多年迫害人家法輪功原來根本沒有法律依據啊……

徐遂江和蘆松林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在長葛市後河鎮西樊樓村向人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長葛市後河鄉派出所綁架。當天傍晚七點左右,長葛市公安局開三輛警車帶多名警察闖入徐遂江、蘆松林兩家,搶走電腦、Mp3 /Mp5播放器、碟機、大法書籍、師父法像、以及真相光盤、真相資料及其它物品。

在石固被拘留十五天後,徐遂江、盧松林被長葛國保大隊送入長葛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構陷。長葛警察無視法律、捏造事實、羅織罪名,一個月後對這兩位法輪功學員非法批捕。八月份,長葛市檢察院非法起訴。

蘆松林和徐遂江都是禹州市無梁鎮無梁村人,修煉法輪功多年,嚴格按照真善忍做人,身心受益。特別蘆松林是村裏的上門女婿,他妻子因為其它原因常年不在家,蘆松林除了自己一個人打工掙錢照看家外,每天還要伺候年老的丈母娘,親自端吃端喝,悉心照顧,毫無怨言,是全村人公認的大好人。

這麼好的人就因為為了讓更多的人受益,向人講述法輪功的真相,就要面臨被判刑,村民和親友們聽說後都自發的來到長葛法院,想親眼看看北京的律師是怎樣為法輪功辯護的。

本來定於上午九點開始的庭審被拖延到了十點半才開始。他們見來的人很多就如臨大敵一般把等在門口的人往外攆,兩家只允許十八個人進去旁聽,進去的人要一個個的安檢,連關機的手機都必須放在外面,而且身份證被一個個的登記後才能進,否則不能入內。

讓人不能理解的是,連徐遂江的小兒子也沒能進去見父親一面,原因是十八個人夠了。大家都以為只有十八個座位呢,誰知道裏面還有好幾排座位空著沒人坐!根據法律規定第一次庭審是公審,任何人都可以進去旁聽。真不知道長葛法院為甚麼這麼害怕人聽?是因為誣判好人害怕嗎?

庭審之初,北京來的張傳利律師和韓志廣律師分別向法庭建議去掉兩位當事人的械具以體現審判文明,兩次均遭到法官趙明輝的拒絕。

法庭上,兩位律師就公訴人提出的所謂罪證一一的進行了論證和駁斥。律師說首先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那麼就有傳播信仰的自由。公訴人提出的所謂證據不是當事人犯罪的證據恰恰相反是無罪的證據。因為從內容上來看:《天賜洪福》等不過是教人向善、讓人得福報的內容;而「中國共產黨亡」的門票是貴州平塘縣地質公園的門票,這是當地政府正式發行的門票,既然發行門票不違法,當然散發這種門票就更不違法。至於神韻晚會的光盤那只是一些歌舞娛樂的節目,當然不是罪證。張律師特別指出關於神韻晚會,同為河南人的中國著名的曲作家、音樂家徐沛東先生在近幾年的全國人大政協會議上頂著巨大的壓力在提交的報告中指出:神韻晚會的藝術價值極高,弘揚的是中國的傳統文化,並呼籲讓神韻會回大陸演出。這麼好晚會光碟怎麼就成了罪證呢?

關於小冊子中涉及到的《九評共產黨》的內容,張傳利律師說:這不過是抨擊時政,批評執政黨而已,其目的是為了敦促當局反省歷史,從中吸取經驗和教訓,真正做到依法執政,謹慎地行使手中的權力。我國憲法第四十一條明文規定:「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九評》正是法輪功學員在行使這種權利。韓志廣律師更指出:《九評》牽扯到對執政黨的評價問題,根據中國的法律規定對執政黨的評價無論是否屬實,評價的對與錯都屬於民事法律的範疇,而不是刑事法律的範疇。關鍵看裏面的內容是否屬實,如果內容屬實就不違法,比如《九評》中對三年自然災害和抗日戰爭的描述等就基本屬實。

法官要求律師提供證明當事人無罪的證據時,兩位律師提交了二零零零年國家公安部三十九號文「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的通告」,指出上面列舉了十四種邪教組織,裏面沒有法輪功。第二份證據是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山東招遠全能神事件後全國各大權威媒體上發表的「我國已明確認定的十四種邪教組織」的文章,裏面也沒有法輪功。(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並沒有資格評判甚麼是邪教。但即使根據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規,迫害法輪功也是違法的。)

法官詢問公訴人對辯護人提交的證據有無異議,公訴人認真看後說沒有異議。兩位律師對公訴人實事求是的態度表示讚賞,並說既然沒有異議,說明三點:第一法輪功在中國並不是邪教,法無明文不為罪;第二法輪功學員製作和宣傳法輪功的行為都不違法;第三公訴方指控當事人「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名不成立,應當無罪釋放。

兩位律師在最後陳述中分別從犯罪構成四要件:主觀、客觀、客體和社會危害四方面進行了論述。一、兩位當事人習煉法輪功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強身健體和淨化人心,並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而不是為了破壞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因此他主觀上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的故意。

二、兩位當事人客觀上也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法輪功是一種信仰,而信仰屬於意識形態範疇,是思想領域的事。而人的思想是不能構成犯罪的,只有人的行為才能構成犯罪。因此不管一個人信仰甚麼,只要他在客觀上沒有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就不能對信仰者定罪量刑。張律師特別指出:我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我的當事人信仰並修煉法輪功是憲法所規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具體體現,是憲法賦予我的當事人的權利,任何個人或國家權力機關都沒有權力干涉我的當事人信仰自由。司法機關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來打壓、迫害、構陷法輪功學員已經構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的「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應該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從犯罪構成的客觀來看:首先截至目前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文獻證明法輪功是邪教(當然中共這個邪教並沒有資格規定誰是邪教,但即使根據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規,迫害法輪功也是違法的。),因此當事人沒有「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的證據。另外,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當事人破壞了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韓律師特別指出:破壞法律實施不能等同於違犯法律,破壞法律實施需要有強大的人脈和深厚的資源才能致使法律法規的不能實施,例如前任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在重慶建立獨立王國,讓共和國的法律在重慶得不到有效的實施而成為被踐踏的對像,而他具備了破壞法律實施的資格和能力。我的當事人僅僅是一位善良守法的農民,即使他想破壞法律實施,恐怕他還沒有這個能力吧?

四、從社會危害性來看。兩位當事人僅僅是持有和散發了一些法輪功的資料而已。其行為沒有導致任何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的損失或傷害,也沒有擾亂公共秩序,更沒有損害公共利益等,可以說沒有絲毫的社會危害性。他們只是普通的法輪功修煉者,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並希望讓不明真相的人明真相、得福報,其用意和出發點是好的。而且當事人所採用的手段也是和平的方式,和街頭散發小廣告的行為沒甚麼區別,是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的。

最後兩位律師一致認為長葛市法院指控法輪功學員徐遂江和蘆松林觸犯刑法第三百條,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不成立,應當依法判決當事人無罪並予以釋放!

庭審到下午一點四十分結束,整個過程持續三個小時。庭審基本是在較為平和的氛圍中進行的,法官趙明輝的態度也比較平和。另外,律師注意到公訴人董景陽是代理檢察官。

相關電話
法官: 趙明輝 0374-6110589 13849852255
檢察官: 黃麗華15237489555
代理檢察官: 董景陽 13839043755
長葛市國保大隊
趙坤岺 13938900877
楊書燦 13839009286
長葛市政法委
張海成 0374-6189368 13903996556
高紅增 0374-6189959 13782311399
李鋒之 0374-6189959 13598985878
長葛市法院
張軍 0374-6110569 13937450958
李文軒 0374-6110556 13903746866
孟軍營 0374-6110576 13503896769
孫根全 0374-6110586 13903745559
郭小兵 0374-6110506 13937498835
馮福民 0374-6110529 13837407099
陳聰生 0374-6110517 13733633799
王新升 0374-6110585 13503747696
陳根堂 0374-6110500 13837419111
薛彩琴 0374-6110568 13938799199
李春紅
長葛市檢察院
王柯 0374-6891001 15993690999
汪偉宏 0374-6891003 15037456999
曲松華 0374-6891575 15136843333
陳愛民 0374-6891005 15936336688
劉根海 0374-6891007 15939956088
付天鵬 0374-6891016 15936388666
劉朝娟 0374-6891017 13569901619
王鴻喜 0374-6891009 13937496776
陳立 0374-6891008 13733736369
趙建中 0374-6891088 13937425369
武君貴 0374-6891671 15937466666
長葛市公安局
劉延召 13903742828
苗仲凱(前許昌市國保隊長) 13603741792
李寶鋼 13903746158
吳學武 13849851666
時永貴 15939928886
譚建軍 13937445588
栗紅軍 13903996819
李新軍 13903746812
張鳳霞 13707609088
仝景瑞 13903745666
王金峰 13703746666
劉書偉 13839015828
岳永生 15939923789
長葛市司法局
張同嶺 0374-2723669 15893758886
喬春生 0374-2729256 13782369306
胡新洪 0374-2728902 13608480399
司林軍 0374-2728669 13839000308
杜娟 0374-2728909 13608433331
李會彬 0374-2729968 13937456652
汪豔豔 0374-2728908 13503740622
長葛市委
王文傑 書記 0374-6189901
史本林 副書記、市長 0374-6189801
黨根錦 副書記 0374-6189802 13938909866
周漢濤 常委 紀委書記 0374-6189807 13783748666
劉萬民 常委 辦公室主任 0374-6189805 13903997858
李潔 人武部政委 0374-6133579 15993652666
劉勝利 常委 常務市長 0374-6189902 13839004666
仲素玲 常委 組織部長 0374-6189806 13938917696
楊智欽 常委 宣傳部長 0374-6189811 15290956666
王建業 常委 政法委書記 0374-6189808 15038978881
韓宏濤 常委 統戰部長 0374-6189809 13569902299
長葛市人大
趙付軒 主任 0374-6189567 13938900666
王福太 副主任 0374-6189976 13569971666
時寶玉 副主任 0374-2727658 13903746798
楊峰 副主任 0374-6189985 13700896509
梁佰嶺 副主任 0374-6105829 13700896699
袁蘭章 副主任 0374-2727607 13903746000
喬秋生 副主任 0374-6165309 1390399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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