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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肅對待身邊的每一件事情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我地A同修在被邪惡迫害後,最近談了幾件自己對待集資和使用大法資金的問題,痛心的講了幾件事:

大概是在二零零六年前後,一位同修跟A同修談起了大法的一個項目需要錢,由於在法理上不是很清晰,A同修趕緊拿了自己手頭的一千元錢給了同修,沒能用大法來衡量是否應該這樣做。過了六年,看到師父的講法時才明白過來。

再就是一位同修跟她借錢,是個人所用,看著同修的焦急,她就將自己的工資和同修給的用於做資料救人的錢借給了同修。雖然同修三天後還給了她,但這是同修們的錢,自己是沒有權利隨便挪用的。

還有一件事就是有同修請她幫助推銷積壓的商品,她也沒有多想,就在同修中推銷商品。結果在救度眾生的關鍵時刻,搭進了很多同修的人力、物力。

這樣的幾件事以後,她曾經被綁架、無故的摔跟頭、失憶、學法被干擾等等,在這次被綁架後,她認真的反思自己、向內找,知道是自己在集資、使用大法資源上做錯了,沒有嚴肅的對待身邊的每一件事情。

聽了A同修的話,我反思自己,也曾經有幾次因為買東西錢沒有帶足,就挪用了同修做真相的錢,雖然回家後馬上還上,但在修煉上也是很不嚴肅的。大法的資金不應該隨便挪用。我們是大法弟子,在師父面前、在宇宙的眾神面前,我們就是要嚴格要求自己,在使用大法資金的時候要做正,像個大法弟子的樣,對得起師父的慈悲救度、對得起眾生的期盼。

當日前一篇文章: 和同修配合 在做生意中講真相
當日後一篇文章: 明慧週報:大陸版(第四六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