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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什邡市周玉寶被冤判三年 家人不得見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四川省什邡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周玉寶非法開庭,誣判其三年。周玉寶已上訴到德陽市中級法院,什邡法院已提交案捲到刑二庭的法官羅為民手中,現在,周玉寶仍被非法關押在什邡市看守所,並且不讓家屬會見。

周玉寶,什邡市退休工人,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在公園乘涼,遭國保警察毆打綁架。什邡市六一零和國保警察綁架周玉寶當天,多次毆打周玉寶,以致看守所的陳姓所長怕出事擔責任,要求給周玉寶做頭顱CT檢查並拍攝傷情照片。此後,中共不法人員操控公安局、檢察院、法院聯合阻撓家屬請律師介入案件,驅趕、威逼、劫持家屬,最終於十二月六日,騙過家屬、同事等,非法開庭,冤判周玉寶三年徒刑。

公檢法相互推諉 阻律師介入

九月十七日,法院通知家屬會在九月內開庭,家屬在請律師過程中得知,當地司法局不准律師受理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家屬要求出庭辯護,被公檢法相互推諉。

九月二十四日,家屬和正義律師到法院辦理手續,法院人員拒絕,並在當天下午通知律師延期開庭。並在隨後幾天以各種方式阻撓律師閱卷和會見周玉寶。律師不得已而用特快專遞送達手續的方式完成介入程序,但法院人員仍然加以百般刁難。

九月二十八日,什邡市六一零與國保人員從法院大門口綁架周玉寶的妻子陳茹到郊外「喝茶」,以退休金、孩子的工作、老人的安全來威脅家屬辭退律師。

家屬多次要求檢察院和法院調查並追究六一零與國保人員綁架周妻與綁架毆打周玉寶的行為,檢察院與法院人員都拋開監督責任,要求家屬拿出證據。

謊騙家屬、律師 非法開庭審判

什邡市法院原在告示上寫著: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上午在法院第一法庭非法開庭。什邡市法院參與此案的審判員李開宣,在開庭前一天下午六點,才打電話告訴周玉寶的家屬,稱案子是要搞巡迴法庭,要在異地開庭,並說具體地點還沒定,叫家屬六日上午八點坐法院的車去。

十二月六日上午,李開宣才告訴家屬是在鎣華鎮開庭,並只讓辯護律師乘法院的車前往。親屬們深感憤怒。當家屬立即租車趕到鎣華鎮法庭時,已經開庭幾十分鐘了。由於時間趕不及,部份親屬和同事沒能到庭旁聽。

周玉寶遭刑訊逼供 法庭拒絕出示審訊錄像

周玉寶在法庭上揭露自己遭刑訊逼供,多次被國保警察毆打頭部。律師也出示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在周玉寶被綁架當日,由什邡市人民醫院出具的周玉寶的頭顱CT檢查報告單,作為周玉寶受到刑訊逼供的旁證,並要求公訴方出示訊問過程的全程同步錄音錄像。

主審法官唐新和隨即宣布休庭十分鐘。十分鐘後,唐新和拒絕出示審訊錄音錄像,竟稱:訊問過程的全程同步錄音錄像時間長,不能在庭上播放。

律師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指出依據憲法,周玉寶修煉法輪功是行使合法公民的正當權利,要求法庭依法判決周玉寶無罪。

但法官唐新和在休庭結束後宣稱:中國是中共一黨專政,是共產黨的天下,誰要到外面去宣傳法輪功,就是犯法。遂非法判處周玉寶三年徒刑。

據悉當天上午,鎣華鎮法庭外面圍滿了人,都在說:現在是甚麼世道,好人被整。

本次被非法判刑已經是周玉寶第三次被迫害,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三日,周玉寶夫婦被綁架並抄家,周的妻子被誣判三年,周被非法拘留一個月;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周被綁架抄家並拘留十五天;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周玉寶被綁架抄家並迫害至現在。

當日前一篇文章: 四川德陽市法院秘判善良農婦 判決書滿紙荒唐
當日後一篇文章: 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廣東茂名惡人惡報警示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