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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宋洪水夫婦被開庭 律師做無罪辯護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七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河北省石家莊市新華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宋洪水和李惠雲夫婦非法開庭,兩位律師為他們做了令人震撼的無罪辯護。

河北科技大學法輪功學員宋洪水,男,50歲左右,先後兩次被綁架到「河北省會法制教育培訓中心」(劫持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黑監獄)遭受迫害。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宋洪水在軍械學院派發真相資料時,被石家莊市寧安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非法組織的惡人隨後到他家裏抄家,並綁架了他的妻子李惠雲博士和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目前,宋洪水和李惠雲夫婦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河北省石家莊市新華區法院對該區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宋洪水和李惠雲非法開庭。兩位法輪功學員已被非法關押迫害十六個月,這是第二次非法開庭。當日,家屬聘請保定兩位正義律師為其做辯護,當庭,律師義正詞嚴,依照國家憲法據理為法輪功學員做了無罪辯護,場面十分震撼。

上午9點30分,所謂的庭審開始了,幾個人把宋洪水夫婦帶入法庭,宋洪水夫婦面對非法庭審迫害,不畏懼一年多的關押迫害,當庭理直氣壯的問法官:這裏是不是人民法庭?法官回答:是。如果是,站在這裏的不應該是我。

正義律師指出了石家莊市執法者所有違法事實,正義凜然的問法官:看守所只能按規定關押3個月,現已經十六個月為甚麼不放人?

現場鴉雀無聲,法官無言以對,低頭稱是。

法院把從宋洪水家非法抄走的私人物品當成甚麼犯罪證據,一會4個、一會72個,一會1320個,最後又成了2500個,聲稱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上面還有李永強和馮××的署名。

律師強烈反駁:讓法官拿出法律條文,證實宋洪水和李惠雲利用的哪個邪教,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

李惠雲親身證實這個虛假證據,兩個簽字人當時根本不在現場。還有理有據的訴說了自己至今在看守所遭受到的折磨。

正義律師反問法官:這是怎麼回事?這又是嚴重違法。

法官們都推卸責任,還說你為甚麼不反映?李惠雲說沒有機會。審判長告訴李惠雲:我給你提供一個信息,那裏有檢察院專門住在那裏的監督機構,你可以讓你的律師幫你反映。

二位律師繼續強調在堅持第一次開庭時原辯護觀點的前提下,對石家莊國保大隊和派出所的補充材料一一反駁:還指出執法程序違法,警察不著裝,沒有出示工作證、拘留證、搜查證,非法抓人、抄家。

法官說是國保大隊。正義律師馬上反駁:國保大隊更沒有資格去幹這些事,一不是正式機構,二沒有身份證件,國家有這個專門機構,它不是幹這個的,更是嚴重違法。這事是誰幹的?我們一定追究法律責任。

再有,請問法官:這些東西為甚麼第一次開庭不提供?時隔幾個月再拿出來違法,應該追究法律責任。還有,第一次庭審一問一答材料為甚麼不給我的當事人一份?如果再過幾個月你們還要拿出甚麼所謂的證據?這一條嚴重違法,這是最起碼的法律,你們不懂嗎?並指出法輪功學員無罪,是迫害者在犯罪。

兩位正義律師一連串的責問,問的在場的人都啞口無言。公、檢、法人員心知肚明,他們在配合非法的「六一零」組織,配合中共違背天理,違背中國《憲法》。最後,正義律師憤怒的把資料摔在桌子上,大聲宣告:你們在拿著國家的法律開玩笑。這是一件事,如果是一條人命你們一筆下去,這個命就沒了。

宋洪水夫婦正念十足的再一次慷慨陳述法輪大法好,修煉法輪功無罪,並大膽的向法官、檢察官及旁聽人員講真相。中國《憲法》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憲法》35條宣布了「公民有出版自由」,宗教信徒有權出版有關他們的信仰內容的材料而不受審查、批准和禁止;而且現今所有的法律沒有哪一條把法輪功定為邪教;法輪功修煉真、善、忍,這對社會只有百利而無一害;所有法輪功人員在行為和思想上沒有危害社會,沒有傷害他人和他人的利益,沒有違法犯罪,相反,是鎮壓他們、迫害他們的團體和個人在違法犯罪。

宋洪水夫婦的言辭震撼了人心,震懾了邪惡,再加上正義律師的無罪辯護,對旁聽的人員起到了講真相的作用。

相關單位和責任人:
一、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0311-87794348,0311-87782024(值班室)
郵政編碼:050051,河北省石家莊市新華區北焦街23號
二、石家莊橋西公安分局的南長街派出所指導員孫書海,手機13933107556
三、石家莊市寧安路派出所:新華區九中街3號
值班電話:0311-87043130
所長:趙智強13932155100
教導員:劉永強13785182900
副所長:王立新
副所長:李增力
警察:
任選軍 13722792211
劉福忠 13833453776
鞏萬祥 13653217738
安桂友 13785183590
董振國、郭佔龍、孫文志、董書平、邵澤龍、閆順國、宋雲翔、馬曉蒼、鮑維麗、穆麗麗
四、新華區人民政府地址:石家莊市泰華街93號,郵編050051,辦公室0311-87053517。
(參與迫害)劉浩傑,石家莊新華區委副書記,610副主任辦公電話0311-87837066,手機13603110760
劉浩傑親屬:妻子:李紅豔,在石家莊市18中教高三化學,手機13315459353(地址:合作路438號),
五、石家莊新華公安分局地址:石家莊市聯盟路689號(水上公園北門對面)。
康雲良,局長,辦公0311-85188001,手機13803361000 ,宅86129182
崔少波,政委,辦公0311-85188002,手機13785182099 ,宅85874288
馬友林,副書記,手機13933088858,宅電 86037739
周志剛,副局長,辦公0311-85188005,手機 13703398963,宅86054550
曹文平,副局長,辦公0311-85188006,手機 13903218065,宅87899088
曾治章,副局長,辦公0311-85188008,手機 13930167196,宅88607960
熊學挺,副局長,辦公0311-85188007
鄭風剛,副局長,辦公0311-85188003
全衛強,副局長,辦公0311-85188133
何 侃,副局長,辦公0311-85188093
楊銀鷹,黨委委員,紀檢書記,辦公0311-85188033
尤大衛,黨委委員,督察室主任,辦公0311-85188038
史鐵松,黨委委員,巡防大隊長,辦公0311-85188088
趙鴻波,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辦公0311-85188026
王鐵塔,黨委委員,指揮中心主任  0311-85188019
三、新華分局國保大隊:
鄧 方,大隊長,後期調來
王雲飛,大隊長,0311-85188078
王永新,教導員,0311-85188082
聶 澄,副大隊長,0311-85188081
朱曉光,副大隊長,0311-85188085
呂銀海,警察,0311-85188083
宋俊奎,警察,0311-85188085
翟石峰,警察,0311-85188079
薛天祿,警察,0311-85188085
郭世賢,警察,0311-85188080
陳 利,警察,0311-85188079
趙 偉,警察,0311-85188083
張 宇,警察,0311-85188079
崔連元,警察,0311-85188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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