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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內找 去掉名利情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一、放下「名」,不再邋遢

前段時間,鄰縣同修約好配合我所在地區的同修發放真相資料,因到時可能來不及回去,我就說是否到我家住一宿。同修說:「你家被子發霉長毛了麼?」我聽了覺得很難受,自尊心受到很大刺激,在同修眼裏,我可能邋遢到了極點。

但「相由心生」的法理很快打進腦子,回過頭來看看這些年的修煉狀態,在形像這方面的的確確做的太差勁了。衣服、被子甚麼都是撿別人的,心想反正是舊的,馬虎點吧,省些心看書學法才好。

同修這句話點醒了我,回家把家裏所有衣物、被褥洗的洗、曬的曬,整理收拾乾淨,然後上省城買了幾套新衣褲鞋等,趕緊去掉這個隱藏在自己空間近十年多的不好的物質、馬虎心、懶惰心等等,心裏輕鬆了好多。

當我穿戴整齊面對面發真相資料給眾生時,發現力度比原來大了,障礙少了。

二、修去「利」

二零零七年我出獄回家,一無所有。以前租的房屋也沒有了,在父母家住了三、四天,趕快又租了一個離兒子學校近的房屋。因兒子面臨高考還有三個多月,他說想上大學,他父親說讓他當兵去,但他還是想上大學。以前開店鋪時還存了些積蓄,給他上學還夠用。我們母子倆有一間臨街店鋪,我遭受迫害的幾年時間裏,兒子就在我父母家落腳。他父親娶了後母,不敢讓兒子去他的新家,只是瞞著後妻給兒子些錢物等。兒子的生活費由出租店鋪的租金來維持,每月兩百來塊錢。

我出獄後,母親說:「要結帳了。你在牢裏這些年,二百塊錢伙食費不夠,人家隔壁帶個學生是四百五十元錢一個月,你那個店鋪我要收回來抵你兒子的費用。」當時我聽懵了,萬箭穿心啊!這店鋪當初在八十年代末只不過是父母搭建的一個茅棚,九十年代中期我花了二萬七千元錢買下。我說你給我一萬元錢把它贖回去,別人那時二萬多買的房子,現在升值十多萬了。我兒子有了對像,現在結婚要錢用,你看著辦吧。母親說她沒有一分錢。

當時我心裏氣得半死不活的。但修煉人的意識還沒消失。師父說:「在修煉中,在具體對待矛盾的時候,別人對你不好的時候,可能有兩種情況存在:一個是你可能生前有過對人家不好,你自己心裏頭不平衡,怎麼對我這樣?那麼你以前怎麼對人家那樣?你說你那個時候不知道,這一輩子不管那輩子事,那可不行。還有一個問題,在矛盾當中,牽扯一個業力轉化的問題,所以我們在具體對待的時候,應該高姿態,不能像常人一樣。」(《轉法輪》)咬咬牙還給她吧,連同父母簽的合同也全部給大哥大嫂。這件「店鋪事件」由當初的強制性讓出,到現在心漸漸放下的過程,實實在在是個剜心透骨的過程。

三、斷掉「欲」

在兒子三、四歲的時候,我就與丈夫離婚了,也差不多二十年吧。其間不少親友也勸過我再婚,心裏可憐兒子,一直未嫁。有時想到孤兒寡母真是可憐,時不時總會淚如雨下。找個男人吧有依靠,想是這麼想,但現實還是得面對。特別是二零零四年參與資料點運作,對一個常人合伙人產生了「色慾」之心,每天神魂顛倒,還自以為是:雖然有「色心」,但沒有「色」膽,但那次分手時犯下了「酒戒」,沒有做到修煉人應該做到的標準。不久就招致邪惡瘋狂迫害摧殘,差點失去人體。

有了那次血的教訓,後來這些年和異性交往中慢慢能平衡感情方面的事了,知道對同修間的仰慕心、顯示心、依賴心、妒嫉心等等各種心都得去掉。還有要注意修口,決不能讓中共邪類及另外空間的黑手爛鬼鑽自己有漏的空子,無論與舊勢力有過甚麼簽約全部作廢。堅決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正如師父說的:「魔難也好、邪惡的迫害也好,不管怎樣你們走過來了,真的走過來了。」(《二十年講法》)

以上是現階段所悟,層次有限,不符合法的地方請慈悲指正。

謝謝師父!
謝謝同修!
合十!

當日前一篇文章: 從言行和思想中根除對色慾的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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