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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軍零八年操控錦州綁架案 三人被迫害致死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山東萊州市五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曲成業,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在萊州市沙河鎮家中被遼寧錦州市公安局跨省綁架,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被遼寧盤錦監獄迫害致死。當天有近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至此,在錦州公安局原局長王立軍操控的大綁架迫害下,三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曲成業
曲成業

與曲成業同一天被錦州市公安局綁架、同一天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黃成被盤錦監獄、錦州公安局太和公安分局惡警用十指插針等酷刑折磨致性命垂危,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離世。

被迫害致死的萊州市法輪功學員張立田,於二零零八年四月被遼寧省錦州市公安局反×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隊和太和分局惡警劫持到錦州,非法關在第一看守所,二零零八年八月被非法判刑五年,十月份被劫持到錦州監獄二十監區迫害,於十一月十七日被二 十監區監區長程軍、副監區長張寶志與犯人毒打致死。

張立田
張立田

一、王立軍操控錦州公安局大綁架、逼供

在錦州公安局原局長王立軍親自部署下,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清晨,錦州市古塔、凌河、太和三個區的公安分局惡警,在同一時間內綁架市內近三十名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抄家,洗劫大量物品,搶走現金十幾萬元。當天早六點左右,錦州市女兒河紡織廠居委會主任鞠久春夥同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錦州市女兒河派出所警察等二十多人到黃成家中將他強行綁架,其中有個太和分局警察叫高寶。

與此同時,遼寧錦州市公安局跨省作惡,夥同山東省萊州國保大隊三十多個警察翻牆入室綁架、搶劫,在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六點,綁架了在萊州市沙河鎮金沙批發市場門市房的法輪功學員曲成業,然後在他店裏掠走五台臭氧機、一台電腦、鑰匙、光盤等,另外存摺及現金共計一萬元等也被掠走,被掠奪的東西沒有清單。

當天曲成業被強制兩手一直背扣著(一隻胳膊從肩膀上擰下來與另一支交叉銬著,是一種非常痛苦的姿勢),從山東綁架到錦州的太河區刑警隊,從第二天的七點到下午四點,沒有給他飯吃,也沒有給水喝,給他套上頭套,固定在鐵椅子上,胳膊和腿都動彈不得,鐵椅子的夾子卡在肉裏疼痛難忍,逼迫他說出所謂的違法事實,說出一點兒給他鬆開一點兒,他的所謂「犯罪事實」就是用這種手段拼湊出來了。事後家屬質問太河區公安分局的代勇是怎樣酷刑折磨曲成業時,他竟然對家屬說我們沒動曲成業一個手指頭,家屬說可是你們在折磨他!代勇無言以對。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法輪功學員黃成生前敘述他當時被綁架迫害經歷說:「我被他們綁架到太和公安分局,他們把我銬到鐵椅子上之後就走了,一天不給我吃飯。天色剛黑,太和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戴勇等四個人就開始迫害我,他們將鐵椅子倒過來,將我大頭朝下折騰,又用搖電話的方式(即手腕纏電線,一搖就通電)連續電了我三個小時,一直迫害到晚上十二點左右,才將我從鐵椅子上放下。當時我的雙手全部骨折了,左腳大筋裸露出來。他們看我無法走路,就由兩個人強行架著我送往錦州市第一看守所。看守所的警察看我傷得太重拒收,他們又把我帶到錦州市公安醫院,醫院大夫看看我然後對他們說:照相儀器壞了,做不了檢查。一名警察說:他是法輪功,糊弄糊弄得了。我被大夫簡單處理後再次送看守所又遭拒收,他們私下溝通後,看守所將我留下。」

黃成說:「在看守所裏,在我不能吃飯、不能自理的情況下,太和公安分局警察還把我銬到死刑犯的鐵環上好幾天。戴勇經常在後半夜兩、三點鐘非法提審我,把我銬到鐵椅子上,一口水也不讓喝,一宿不讓睡覺。戴勇說:『把你們都整死了算了,整死算白死。』」

隨後不久,法輪功學員張立田,二零零八年四月在原籍山東省萊州市,被遼寧省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隊和太和分局劫持到錦州,非法關在第一看守所。

二、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至八月七日,錦州太和區法院非法庭審曲成業、黃成、劉鳳梅等法輪功學員,來自北京的八位著名維權律師為其做無罪辯護,曲成業、黃成等四位法輪功學員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黃成在法庭上陳訴: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六點到晚上二十四點,長達十八個小時非法拘禁的過程中,辦案人員給被告黃成套上兩個頭套,不斷地使用電棒電擊本案被告頭部,造成一側耳朵穿孔。

八位律師深入的分析了卷宗之後,指出這個案子從立案開始,就是漏洞百出,不能自圓其說,用刑訊逼供取得的所謂「口供」用來當成證據,把根本毫無關係的四名法輪功學員聯繫起來,拼湊了一個所謂的「犯罪事實」,這個案子實際上不是「偵破」的,而是做出來的。而曲成業本人,本來在山東做買賣,到過錦州兩次,都是生意上的往來,和其餘的三名法輪功學員根本都不認識,卻被用來說成和錦州的法輪功學員有聯繫,四位法輪功學員都是無罪的。旁聽的老百姓明白真相後,也表示法輪功學員是無罪的。審判長為了拖延時間,把本來兩天可以結束的審判拖延了四天。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錦州市邪黨太和區法院非法和議公布了八月四日至八月十三日對四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結果,劉鳳梅被重判十三年;張秀蘭、黃成、和曲成業三人均被重判六年。當天在法庭上,所謂「法官」梁賀祥宣讀完非法判決結果後,劉鳳梅、張秀蘭、黃成和曲成業都提出了上訴。當劉鳳梅等法輪功學員要被帶出法庭時,劉大聲對參與迫害的法官、檢察官說:「中國人不要殺中國人,請放下屠刀!」太和法院法警隊長潘洪仲在眾目睽睽之下,竟然舉起拳頭向劉的胸部猛擊。

曲成業、黃成等紛紛表示不服非法判決,要上訴討回一個公道。然而二審開庭的日期始終也沒有公開,家屬請的律師到法院要求二審公開審理,並問何時開庭,法院搪塞說我們正在向上反映這個情況,你們回去等消息吧。可在第二天家屬到法院去問時,審判長卻說不開庭了,沒宣判呢,宣判結果後通知你。可見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根本就不講甚麼法律程序,不講甚麼人權。後來審判長通知家屬,維持原判。

與此同時,錦州太和區法院二零零八年八月秘密對法輪功學員張立田非法開庭審判,非法審判是在看守所進行的,並非法判他五年。可笑的是,在張立田的判決書上寫著孫敬超是人民陪審員,蕭丹是書記員,而在劉鳳梅等四名學員的判決書上,此二人調換了職位,即蕭丹是人民陪審員,孫敬超是書記員。

曲成業在申訴中說:「申訴人是在山東住地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上六點被無辜抓捕抄家的,在沒有任何執法程序與手續的情況下,抓捕抄家同時進行。順手拿走商店裏的一萬多元銀行存款卡(至今也未歸還)和六台家用臭氧機。從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六點鐘申訴人被刑偵人員用手銬銬住,兩手反背後押到錦州市太和區公安分局刑訊室,中途還要坐船過海。在刑訊室裏,安排了四個彪形大漢對付我,將我固定在鐵製的椅子上。兩手兩腳分別被四個帶齒的輪子卡住,一坐上就疼痛鑽心,吃飯、喝水、大便、小便都被禁止,從抓捕到審訊結束被折磨了兩天一夜,用這種手段編造出來的口供漏洞百出,時間、地點、物證、人證、旁證都對不上號。這樣拼湊的一宗刑事案件,卻能被檢察院受理起訴,還能被法庭審理作為判刑六年的依據。而申訴人向法庭提供的事情經過,證據確鑿,刑偵人員都全部查清,法庭就是不理睬。另外在整個案件從刑偵到開庭結束都沒有涉及到電視插播問題,可在(2008)太刑初字第一百二十八號判決書裏卻出現兩次插播情節,這不是欲加之罪嗎?一審判決後,我提出了上訴,我的律師也多次找到錦州市中級法院,要求二審公開審理此案,而錦州市中級法院無視基本事實,不開庭審理就直接下達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裁定書。」「單憑申訴人這樣一個年近六十歲的老人和一個掃大街維持生活的中年婦女(劉鳳梅)就能製作衛星發射器,能叫人相信嗎?這不是視辦案為兒戲嗎?」

三、張立田、黃成、曲成業先後被迫害致死

張立田二零零八年十月份被劫持到錦州監獄二十監區迫害。十一月十八日,張立田在山東省萊州市的家人接到當地派出所的電話,聲稱張於十七日死於突發性心臟病。張立田年僅三十六歲,女兒當時才九歲。張的家人表示,張立田沒有心臟病。

據知情人士證實,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號上午九點,錦州監獄二十監區監區長程軍、副監區長張寶志將已絕食一天的張立田叫到二樓犯人休息的一間小屋裏,又叫來犯人李勇和劉裴岩,對二人授意後,接著四個人一起動手,對張立田進行毒打,暴打了三、四次。當天中午吃飯的時候,被關押在監獄的人員沒有看到張立田下來吃飯,他們感到很奇怪,以為張被關進小號了。打手劉裴岩出來後還向大家炫耀:「法輪功(指張立田)被我打服了!張立田跟我說,他賬上還有二百多元錢,他想買方便麵吃,行不行?」

過了一會兒,李勇和劉裴岩將張立田拖到樓外,凍他,再打他。大約一點多鐘,,七監區全體犯人去教學樓考試,他們路過二十監區時,正遇到張立田被打的情景。據七監區一個犯人證實:他親眼看見在二十監區正門西角那個電線桿下面,李勇和劉裴岩,還有一個他不知道姓名的犯人正在打一個人(後來知道叫張立田),他看到那個被打的人已經不省人事了,頭已垂下;劉裴岩用腳踢張立田,說:『你裝甚麼死?』張立田沒有回應。接下來,他不認識的那個犯人背起張立田就走。

當天下午二點多鐘,張立田最後一次被毒打後,偎在牆角一動不動了。惡警程軍、張寶志又指使李勇、劉裴岩「看著」張立田,他們還談笑說:「法輪功(指張立田)咋的了?耍賴不起來啦?」他們兩個上前一拽,發現人已經死了,瞪著雙眼。

等七監區的犯人兩點半左右考試回來,路過監獄醫院時,看見二十監區監區長程軍正在訓斥那三個打人的犯人。後來知道張立田被打死了。

黃成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黃成被劫持到盤錦監獄時已經是傷勢嚴重,獄方開始拒收,太和公安分局的惡警戴勇說:「死都不怪你,死了找我。」二零零九年三月末,盤錦監獄開始強行轉化(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管教科的楊冠軍、管教科科長胡小東、李峰(科長)、於×(中隊長)、犯人孟祥林、王碩(毒犯)等幾人用八根高壓電棍同時電擊黃成,把他的渾身上下電得沒有好地方。中共的這些惡警們,繼續把黃成的頭戴上頭套,然後吊起來,三天三夜不讓吃飯、不讓喝水。最後把他放下來時,大隊長管鳳春又把黃成衣服扒光,銬在鐵椅子上,用電棍一會一電,還逼迫黃成罵人,他親自「示範」給黃成聽,一罵三個小時,全是非常低級下流的不堪入耳的髒話。在此期間,管鳳春指使孟祥林等犯人將黃成雙手銬在牆上,將他每個手指尖插進一根醫用的大針頭,整整插了十根!針是從指甲與肉之間扎進去的,血從另一端流出,有的針從指甲縫扎進去又從另一指節背穿出,血就從針頭流出,有的針扎進針尖被堵塞拔出後出血。直到黃成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離世時,他的指甲蓋內仍留有疤痕……

酷刑演示:在指尖插針
酷刑演示:在指尖插針
黃成指甲蓋內留下的疤痕
黃成指甲蓋內留下的疤痕

曲成業被非法關押在盤錦監獄期間,身體多次出現嚴重危險症狀,腦梗塞,血壓高達二百四十,家人幾次探視,要求回家休養,盤錦監獄都無理拒絕。二零一一年十二月,曲成業的身體被迫害的已很嚴重,會見親人時被人攙扶著出來,腦梗塞兩腿連走動都已無力,嘴歪斜。家人強烈要求接回家,盤錦監獄六大隊大隊長李、管教邱國華(音)口口聲聲絕對保證曲成業生命安全,拒絕家人合法要求。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一天之內,監獄二次通知家屬,第一次稱「病危」,第二次稱「搶救無效」死亡。家屬無奈火化了遺體,捧著骨灰回來。曲成業骨灰回到家鄉萊州安葬時,雨雪交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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