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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上尉武警耿德新自述遭九年冤獄經歷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四日】四川省越西縣法輪功學員耿德新原在武警四川總隊攀枝花市支隊服現役,警銜為上尉,因堅持信仰,被強行「復員」回鄉。二零零二年在流離失所期間被綁架,遭刑訊逼供,之後被非法判刑九年,在四川德陽監獄、沐川縣五馬坪監獄備受折磨。以下是耿德新的自述:

堅持信仰,上尉武警被迫「復員」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的時候,我還在武警四川總隊攀枝花市支隊服現役,任司令部副營職參謀,上尉警銜。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大法,不放棄修煉,被非法關禁閉十五天,年底以「復員」的形式回老家越西縣河東鄉。同時被關禁閉復員回鄉的還有陳忠濤,正連職中隊長,中尉警銜,湖北武漢人。當時的支隊長是唐德宣,政委是劉周曉,參謀長是陳仕平,政治處主任是徐子君,後勤處處長是徐明福,這些人現在已經轉業到地方單位。

二零零零年準備進京上訪,遭關押虐待

二零零零年三月,我準備進京上訪,被越西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羅京等人抓走。先是被帶到越西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夜,後又被關到拘留所三天(關吸毒人員的地方)。之後再被非法關進看守所三個多月,此看守所當時完全沒有人權可言,喝的是自來水,洗衣、洗澡、沖廁所都是同樣的水,沒有牙刷牙膏,吃的菜多數是爛菜葉。由於長時間睡在濕地上,導致我的小腿肌肉萎縮,放回家時,看守所還強迫家人交兩千元擔保金,過後曾多次利用警察的嘴揚言要沒收這筆錢。那時縣公安局主管迫害的是副局長陳剛(現已退休),縣委書記是胡昆(現已調走)。

二零零二年被綁架,刑訊逼供,被非法判刑九年

二零零一年,我被逼迫流離失所。二零零二年九月六日,被攀枝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便衣特務在火車上綁架,當晚被關到攀枝花市米易縣看守所,遭毒打並銬上背銬呆了一夜。第二天被轉到攀枝花市鹽邊縣看守所,因不配合「提審」,被攀枝花市國保支隊副隊長張×暴打,後絕食抗議,第五天時被暴力灌食,行惡者用老虎鉗把我的嘴撬開灌入流食。

酷刑演示:大背銬
酷刑演示:大背銬

第二天,攀枝花市東區國保大隊女大隊長田萍和兩個大漢到看守所給我戴上腳鐐手銬,就像對待黑社會人員一樣蒙上黑布頭罩,把我秘密弄到位於攀枝花市東區五十四(地名)一個叫「沁園山莊」的地方刑訊逼供,在同一地點遭遇暴力折磨的還有法輪功學員龔文友、龔官雷、陳玉、吳四海等人。當時我隨身攜帶的七千多元儲蓄卡和手機等物品被搶走。

在鹽邊縣看守所被關三個月後,我又被轉到市彎腰樹看守所,轉所時,我妹妹、妹夫為我送的三百元生活費,看守所既不退錢,也不轉帳。惡警秦剛等人搶劫了這筆錢,當時看守所值班的是一個年齡較大的警察。

到市彎腰樹看守所呆了八、九個月,仁和區檢察院受「610」人員操縱,妄加罪名對六名法輪功學員提出公訴,並內定了辯護律師。仁和區法院強加罪名強判我們六人合計五十年又六個月的酷刑,其中何遠超九年六個月,我和羅曉星各九年,龔文友、陳京西各八年,龔官雷七年。

在四川德陽監獄遭迫害

二零零三年九、十月間,我們六人被送到四川德陽監獄二監區(入監隊),監區長叫曾國富,教導員叫陳平。由於我們不認罪,不背誦監規,不唱囚歌等,遭受了各種形式的體罰折磨:如長時間的面壁站立、長時間跑步……我們拒絕跑步,獄警崔維剛等人便指使惡犯邱崇軍等犯人架住我們的手臂拖著跑。

在德陽監獄,獄警指派刑事犯人對我們進行二十四小時包夾監控,不准我們煉功,不准這樣,不准那樣,負責包夾我的犯人叫高幫貴(已刑滿出獄)。在那裏,我遭受過惡犯邱崇軍,楊龍凱、文科的無理辱罵和暴力對待(這三人已刑滿出獄)。

在那個黑窩裏,法輪功學員羅曉星、幹勁、陳京西、徐天富、胥斌等人都遭受了不同的程度的迫害。

在四川樂山地區沐川縣五馬坪監獄備受折磨

在德陽監獄呆了兩個多月,警察把我和何遠超、胥斌、龔文友四人秘密轉到了四川樂山地區沐川縣五馬坪監獄繼續迫害。

到五馬坪監獄入監隊時,正值寒冬,呆了二十多天就下隊了。我被下到十七隊,何遠超到八中隊,龔文友到十二隊,胥斌到十中隊,同時下隊的還有其他三名同修,時間是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七隊的中隊長叫李躍弟,十七隊安排兩個犯人包夾我,一個叫趙志強,一個叫張勇軍(這兩人現已刑滿出獄),他們接受的指令是不要我煉功,十七隊的管教叫楊希林(此人現已調離五馬坪監獄),妄圖轉化我。我一方面對他勸善,告訴他真實情況,一方面表明:在任何環境中,我都是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後來此人被調到四監區,專門幹迫害、轉化法輪功學員的事。同在十七隊的另一個法輪功學員叫劉倫,樂山人,二零零四年底被弄到四監區轉化班洗腦迫害。

二零零五年初,十七隊撤隊,我被轉到四中隊,中隊長叫陳國順,副中隊長叫鮮聰,管教叫陳松。同在四中隊的另一同修叫張玉祥,成都彭州人,在那裏我和張玉祥一同抵制迫害,至八月初,四中隊撤隊,我們又被轉到十五隊(六監區)。同時轉到十五隊的還有同修何遠超、龔增雲、胥斌、湯健等九人。在那裏,我們整體抵制迫害,全部拒絕參加奴役勞動。獄警說:勞動光榮,我說:這不是勞動,是「勞改」,是非法關押。一個月後,我和何遠超、龔、胥、湯等人又被轉到茶科所(一監區)。

在茶科所,我們繼續用不同形式講真相,抵制迫害。這期間,發生過羅陽生因為晚上煉功,被幾個犯人受獄警羅國華指使毒打的事。茶科所的所長叫夏紹玖,茶科所負責迫害、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獄警是李文龍和羅國華。在茶科所呆了一年多的時間,至二零零七年七月,那兒因監房出現不安全因素而撤銷,一監區合併衛生所,在衛生所(新一監區)呆至九月初。當時監獄搞了個強制轉化的計劃,由於一監區硬件設施等不足,我被轉到四監區,同修何遠超被轉到七監區,留在那裏的有胥斌、劉天厚、朱永富、羅陽生、張玉祥五人,住院部那邊還有朱學智、劉學明等幾人。後來聽說劉天厚被迫害致死,離開了人世(劉天厚是涼山州會理縣人)。幾年來,在衛生所被迫害致死的還有張興財等人,張興財是攀枝花市仁和區紅格鎮人。

劉天厚
劉天厚

二零零七年九月初,我被轉到四監區,監區長叫肖彬,副監區長叫高虎(後在二零零八年改為教導員),還有兩個副監區長,一個叫邱雲南,一個叫周隆全。二零零四年冬天,五馬坪監獄在四監區舉辦了為期兩月的轉化班,迫害了幾十名法輪功學員,採用不同手段、不同形式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二零零五年又繼續辦轉化班。那時的教育科長叫彭××,副科長叫駱××,獄政科長叫袁××,主管迫害的副監獄長叫田義。也是二零零四年四監區接管了入監隊。在不同時間被非法判刑入監的法輪功學員在入監隊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有個叫楊智的法輪功學員曾八天八夜被禁止睡覺,有個叫羅慶森的老年法輪功學員,因不配合邪惡,冬天穿得很薄,被強迫坐在冰天雪地裏凍,

夏天卻被強迫在烈日下曝曬。還有的法輪功學員遭毒打、電棍電擊等。

四監區有個集訓隊,又叫小間,是獄中之獄,五馬坪監獄目前共七個監區,集訓隊設在四監區。那裏地理位置怪異,陰氣森林,小間地面鋪的是石板,牆壁是由石條堆砌而成。地面石板在烈日下聚熱後如同燒熱的鐵板,法輪功學員朱召傑的腳就被石板燙傷過;石板冬天奇冷,如同冰塊。那裏是名符其實的死地、惡地。小間裏邊死過很多人,至今陰魂不散。據長刑期的犯人講:邪黨的監獄不講人權,沒有起碼的人生存的基本保障。小間死的人多數是被打死、餓死、凍死的,尤其是以前三監區挖煤的犯人被送到集訓隊折磨死的每年都有。

我被轉到四監區,由於不配合邪惡的安排,被關到小間,在我之前有個叫宿剛的法輪功學員在小間呆過四十五天。宿剛是峨眉人,他因抵制副監獄長田義被「處理」集訓,他一直用絕食的方式抵制迫害,八月的「秋老虎」天氣,石板被曬的滾燙,白天被強迫坐在石板上或被銬在鐵窗上,每天只准睡四個小時左右,一直是從鼻孔插胃管灌食。小間負責的獄警叫何清泉,後調到二監區。職能犯人有兩個,一個叫李仙橋,一個叫付兵(此二人已刑滿出獄)。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我被關到小間後,被獄警高虎安排犯人李仙橋(外號李大嘴)、付兵和入監隊的新犯組長一起強行扒掉衣服,逼迫我穿囚服,過後擔心我會同宿剛一樣絕食,便偽善地關心我,讓我和新犯組的犯人住在一起,吃飯則和李、付二犯一起吃,平時就叫李、付二犯輪流和我嘮家常。

過幾天,看我情緒比較穩定就開始刁難我,耍流氓手段對付我,當然這都是高虎授意的。同時,獄警高虎、鐘世斌則時不時的找我談話(鐘世斌以前在轉化班上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龔文友,二零一一年底已遭惡報身亡)。另外還叫被轉化了的楊祖祥、王明東做我的「工作」(他們是被迫違心的參與),叫我不要呆在小間,小間日子不好過,到車間去參加奴役勞動,比較寬鬆等等。

在我答應參加奴役勞動後,邪惡又得寸進尺,高虎又要我寫「三書」,被我嚴詞拒絕。在小間呆了一個多月後,有過兩次用絕食的方式抵制迫害,每次四、五天時間。後來我答應獄頭肖彬背一條規範,打報告詞和在勞動評分表上簽字。當時我想,讓獄警明白真相需要一個過程,而且他們是被邪惡因素操控的,也是被迫害的對像,為了清理邪惡,救度他們及這些犯人,我想自己承受一點也無所謂。其實我想的太簡單了,在我之前就有獄內外的許多法輪功學員用不同方式給其講過真相,可是他們一直與邪惡為伍,維持著那個邪惡的環境。

我到車間勞動後,明確表示不接受下達的奴役勞動任務,只幹些打雜的事。到車間後,高虎安排張吉等幾個犯人包夾我,防止我晚上煉功。

二零零八年的某一天,我因拒絕穿囚服,被高虎弄到小間嚴管十三天,當時出動了入監隊在崗位的幾乎全部獄警。那時我拒絕在評分表上簽字,拒絕打報告詞,拒絕背誦「規範」,只是參加出工。由於我不配合嚴管,獄警高虎和王一軍(副教導員)安排了四個犯人前後左右按住我在石板上盤坐;我不吃嚴管隊的飯,只喝自己購買的奶粉,獄警楊希林伙同高虎便耍流氓叫犯人張吉等人按住我,叫犯人衛生員胡大健從鼻孔給我插胃管,戲弄折磨我。那段時間只讓我穿一條秋褲,一件毛衣,冬至那天,洗臉毛巾都結冰了,我還在那冰石板上坐著。當時小間負責的獄警叫劉斌,職能犯叫楊建新和羅明友(此二人已刑滿出獄)。

二零零九年底,又因拒絕填寫「罪犯年終評審表」,被獄頭肖彬弄到小間嚴管十七天,平時散盤在石板上,每天盤坐近十九個小時,每天只准睡四個多小時,我在四監區呆了近四年時間,這期間,獄警還強迫我照相,強迫我按指紋、掌紋,強迫我抽血驗血等等。直到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我被非法關押了九年,不到五十歲就頭髮花白,牙齒鬆動。

對我多年的非法關押和各種形式的迫害,我是決不認可的,我在監獄沒有申訴,是因為它現在是「政策代替了法律」。現在我保留對行惡者起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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