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首頁
按欄目瀏覽
按日瀏覽
廣東汕頭法院再次非法庭審許道明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汕頭市金平區中共法院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再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許道明。來自北京與廣州的兩位律師在為許道明做無罪辯護時指出:法輪功是一種信仰,是好的,正的。

許道明,年近六旬,家住汕頭市浮西社區,他修煉法輪功多年,與人為善,不爭不鬥,是社區公認的好人。許道明在法庭上也以親身經歷證實,修煉法輪功令人身心受益,證實法輪功是正法,是教人修心向善的。

辯護律師也為許道明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一審判員問律師:那你說一說甚麼是法輪功?辯護律師接下來闡述了法輪功是一種信仰,是好的,正的。

法庭只允許許道明的兩位親人在場旁聽,其餘都是社區居委人員、街道六一零人員及汕頭市六一零、國保警察、金平區六一零、國保警察一大幫人在場壓陣。非法庭審從上午九點開始,下午近二點才結束。

另外,是次非法庭審過程中有個怪現象,審判庭長需要不時徵詢身邊一審判員的意見,多次問他庭審是否可以結束了。

以下是許道明遭綁架情況: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一日上午十時許,汕頭市六一零、國保大隊、金平區六一零、國保大隊、廣廈街道派出所約五十人,闖到許道明的小日雜店,對其小店及居住處進行非法查抄,抄走了一些文字資料和光碟。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汕頭市公安局非法拘留許道明,檢察院於九月十六日非法批捕。二零一二年一月二日,汕頭市金平區法院非法庭理許道明,兩位律師為許道明做無罪辯護。法庭因公訴人證據不足,在半小時後宣布暫時休庭,草草收場。

當日前一篇文章: 也談去除「負面思維」
當日後一篇文章: 黑龍江八五二農場劉讓芳被非法判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