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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昔陽縣法院庭審王國慧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山西省晉中市昔陽縣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王國慧。法院原定於九月十三日開庭,因懼怕民眾旁聽,於開庭前兩天突然通知律師取消開庭。

在法庭上,來自北京的正義律師,針對邪黨檢察機關對王國慧的非法指控及所謂的「證據」,在審判庭上做了有理有據的剖析與駁斥。王國慧也從容、淡定地做了自我辯護。這場無罪辯護震撼在場的公訴人、審判員、法警和旁聽者。

王國慧是昔陽縣自來水公司的退休職工,為人善良、正直、熱情,工作兢兢業業,在當地有口皆碑。王國慧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三日在該縣趙碧鄉東平原村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受中共謊言洗腦毒害的人誣告,被綁架並抄家。

針對非法指控,張律師首先指出:「法院給我的卷宗僅僅一本三十頁,而現在宣讀的有兩本,每本一百多頁,這違背法律規定,使我不能充份為當事人辯護,作何解釋?」

接著張律師正面回應非法指控:九九年以來為迫害法輪功而出台的公安部、民政部的通告及兩高的司法解釋等,都與憲法相違背,不能作為迫害的依據。後法庭竟然拿出一個國務院民政局發的通知。律師說:這不是法律認可的正式文件,不能作為法律依據。審判員無言。

公訴人列出非法抄家得來的法輪功書籍、光盤、製作真相資料的設備等進行舉證。

張律師說:「首先,抄家不符合法律程序,應當著當事人的面打上封條,審理時再當著當事人的面拆封,這麼多東西既沒打封也沒拆封,如果加進其它的物品,誰又知道呢?第二,我的當事人是一個有信仰的人,家裏有這些物品很正常,正好比信仰基督教有聖經,信佛的有佛經一樣。而且我在看了這些精美的書冊和其它物品後,我覺得當事人真的是一個非常真誠善良的好人。真相小冊子流通是合法的,沒有一條法律禁止。這些拿去送人、散發,方式很平和,你要也行,不要也行,沒有任何強制行為。譬如我們在街上接到一些售樓、商品銷售的推銷廣告,能說他們是犯罪嗎?堅持自己的信仰、向人講述真相,以及製作傳播真相資料是維護信仰自由的表現,完全合法。這些純屬個人信仰行為,對社會沒有任何不良影響,應受到法律保護。」

據悉,公訴人用某人證詞進行舉證,稱王國慧散發的真相材料裏有有關薄熙來、王立軍迫害法輪功沒有好下場的說辭……律師當即回答:「這有甚麼呀,時至今日已證明薄熙來、王立軍沒有好下場嗎,都階下囚了,眾人皆知,正好說明真相資料講的都是實話嘛。」

法輪功學員王國慧也在法庭上作了有力的自我辯護,她說:「我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做人,成為一個身體健康的人,成為一個更好的人。法輪功是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高德大法。我的一切所作所為,所有的真相資料、大法資料,是為了修煉和救人,用於講清真相,讓世人明白法輪大法是正法。我懷著一顆善心救人,因為明白真相者可在將來不遠的劫難中得救,法輪大法是佛法,告訴我們人都是有來由的,並不是為了當人。度過了劫難,人類會有一個美好的未來。我救人無罪。」

三輪庭辯下來,在場所有的人都聽明白了修煉法輪功無罪,散發真相資料無罪,王國慧無罪。最後律師要求法庭依照法律規定,宣判法輪功學員王國慧無罪並立即釋放。公訴人、審判員啞口無言。目前,邪黨法院正在所謂的定刑階段。

當天的庭審整個過程,從上午十一點進行到中午一點,公訴人、審判長對當事人及律師的辯護始終理屈詞窮,沒法作出正面的合法的回應。

在此正告昔陽的法官、檢察官:司法是人類良知和道德以及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希望法官恪守憲法,尊重信仰自由,以應有的正義感和人道精神來審理此案,切莫助紂為虐,明善惡順天意,做出合法的判決和正確的選擇,無罪釋放王國慧。法輪大法已弘傳世界,伴隨天象變化人民的覺醒,這一頁邪惡迫害的歷史必將掀過。在即刻到來中共解體的那一天,相關責任人必定受到法律的追究,乃至嚴厲的天懲。

當日後一篇文章: 浪子回頭遭誣判 家人控告審判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