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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退休幹部含冤去世 中共造謠 阻人吊唁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昆明市法輪功學員王嵐因修煉法輪功,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在中共江氏集團的打壓迫害下,於二零一二年元月一日在家中含冤離世,終年五十八歲。

王嵐被迫害致死 中共造謠誣陷法輪功

王嵐去世後,中共人員不顧事實,欺騙不明真相的警察和民眾說:王嵐是因為生病,法輪功不讓吃藥而死的,把王嵐的離世企圖嫁禍於法輪功,其目的就是為這場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開脫罪責,繼續維持這場邪惡的迫害。

王嵐是被迫害致死的。從迫害法輪功一開始,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清晨五點,在全國各地對法輪功輔導站站長、輔導員的大抓捕中,王嵐也於當日凌晨五點被綁架、抄家、關押;之後在十二年的迫害中王嵐多次被綁架、強行洗腦,關押和判刑四年。王嵐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集訓監區期間,三次被關禁閉室,長期(每天十六小時)坐在小凳子上不得活動,集訓監區專管隊長楊歡、副隊長鄭頻還指使牢頭等人員將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多次放入王嵐的飲食中,使得原本精明的她出現記憶減退,精神恍惚等精神障礙,致體質衰弱,過早衰老,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王嵐出獄後又被單位扣發了退休金,使其無生活來源,加之六一零、公安國保警察還經常去騷擾……。生活上和精神上造成的壓力,致使王嵐患了癌症。開始六一零、國保人員和單位要王嵐住院,但又不給王嵐解決醫保、退休金等問題;後來單位答應安排王嵐到雲南省白魚口工人療養院康復科療養,但事後又反悔說解決不了費用問題,反過來還責怪王嵐不配合,並製造謊言說王嵐生了病,是法輪功不讓吃藥而死,邪黨把壞事都做絕了,最後還倒打一耙,其流氓本性暴露無遺。

中共阻截王嵐生前友人參加葬禮

按照人之常情,親朋好友參加離世者的葬禮,這是天經地義的,再正常不過了。可就因為王嵐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是原來的昆明市法輪大法義務輔導站站長,中共禁止她友人參加葬禮。法輪功沒有官當,站長又不是甚麼官職,沒有工資,也沒有辦公室,其就是義務的為修煉者做一些協調工作:比如幫助購買大法經書,定期組織交流會,進行修煉心得交流之類的事情。輔導站站長也同樣是個修煉的人,也是要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修煉,提高自己的心性,不實修也白搭。但王嵐的離世卻驚動了邪黨雲南省六一零各級組織和有關方面,如臨大敵一般,從上到下發通知,層層布置造謠說:「法輪功有大行動」,以矇騙各級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脅迫、監控。

王嵐去世的當天,公安國保警察就到王嵐家裏進行看守,對來家裏進行遺體告別的人員進行盤查,包括王嵐親人進出都被盤問。隨後國保警察將王嵐的遺體拉到距昆明市幾十公里的安寧市殯儀館停放「守護」。

雲南大學的一位何姓外語教師是王嵐二十多年的好朋友。公安用非法手段監聽了何老師給朋友們打電話告知王嵐去世,相約去參加葬禮的通話。隨即,雲南大學公安處就闖進何老師家中進行恐嚇,威脅其不准去參加王嵐的葬禮。之後,公安國保對接聽過何老師電話的人員一個個上門騷擾、恐嚇,威脅不准去參加王嵐的葬禮。

昆明市六一零,公安局以及昆明市各區,安寧市公安國保警察及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不法人員,無視憲法和法律,肆意侵犯公民的合法權利,限制法輪功學員的人身自由,對參加王嵐葬禮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阻攔。當局的這種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違法行為,使那些基層警察、單位領導也無奈的抱怨說:真是大驚小怪,勞民傷財,共產黨真是要完了。

一月四日葬禮的這天一大早,昆明市各區、安寧市公安國保便衣警察、連同交警在各個通往安寧市殯儀館的路口設卡盤查,殯儀館內更是裏裏外外布滿了警察(便衣),還有武裝警察,各種「維穩」人員比參加葬禮的人還多,其中還有人對到殯儀館的人員進行秘密錄像。

各轄區派出所警察、各單位領導在一些法輪功學員的家門口或者單位大門口把守著,監視著法輪功學員的行動,對準備參加王嵐葬禮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強行阻截。盤龍區、官渡區國保不法警察同時把要去參加王嵐葬禮的趙永梅、田雲波、左立新等法輪功學員分別非法劫持到玉溪市澄江縣撫仙湖,昆明市野鴨湖等地「喝茶」、「就餐」,直到下午四五點鐘才放回家。

在此,我們善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有關人員,通過這件事你們應該從謊言中清醒了,這些年來凡遇到邪黨開會等敏感日,上邊都造謠說法輪功要「鬧事」,讓你們盡幹一些侵犯法輪功學員合法權利的違法的事情,你們都說是上邊叫幹的。你們可要明白,在法律的有關條款中,指使者和執行者犯罪是要同樣承擔法律責任的。現在那些惡首都紛紛在找退路,你們怎麼還要為江氏集團賣命呢?!你們真該想想自己的未來命運了。想想自己的妻兒老小,不要一條路走到黑,做中共邪黨的殉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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