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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市中級法院枉判八名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七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湖南常德市武陵區法院對八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重刑,劉先菊十年、李芳雲九年六個月、王曉輝九年、李海軍八年六個月、劉慧平七年六個月、曾麗華七年、滿三清五年、陳陵慈三年。王曉輝、劉慧平、李海軍提出上訴後,被退回重審。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星期三上午,常德市武陵區法院再次非法庭審,劉先菊、李芳雲兩位老人因病當即退庭(劉先菊當庭因高血壓病復發,是她丈夫背著出庭的),其他六人維持原判,這六人再次提出上訴。

二零一一年五月四日,湖南常德市武陵區法院在看守所對劉先菊、李芳雲非法開庭、宣判,維持原判,劉先菊十年,李芳雲八年六個月。劉先菊再次昏迷,法院不放人。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上午,由常德市武陵區法院代替常德市中級法院轉交一份判決書給李海軍、王曉輝、劉慧平等人,沒有庭審。八名法輪功學員,除李芳雲體檢不合格被退回外,其他七名法輪功學員維持原判,準備送邪黨監獄。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常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黃軍華糾集惡警王永康、吳希勇,及武陵區所屬的各派出所惡警再次發動對常德地區法輪功學員新一輪的迫害,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有王曉輝、劉先菊、劉惠平、李海軍、曾麗華、陳陵慈、李芳雲、萬巧雲等十多人,惡警就連七十多歲的老人劉秀英也沒放過。

法輪功學員劉先菊今年五十歲,靠縫縫補補來維持生計,惡警非法抄家時,將其家中僅有的電腦,刻錄機,打印機等物品洗劫一空,連家中沒修煉的老伴也一起綁架。

當時法輪功學員王曉輝家中只有老母和一位即將考大學的兒子,老母七十四歲,一隻眼失明,另一隻眼只有0.1度,靠打臨時工來維持家裏一點生計。

法輪功學員曾麗華家中貧困,連住房都成問題,惡警非法抄家、綁架時,家中八十多歲的老母受惡警驚嚇,臥床不起。

還有法輪功學員李芳雲,丈夫去世時,留下家中就是高齡的婆母及兩個男孩,自從被惡警非法抄家、綁架後,家中已失去經濟來源。

法輪功學員劉惠平、李海軍夫婦倆被綁架,非法抄家後,惡警嚴密封鎖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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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中級法院人員簡介

鄔文生:男,常德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三級高級法官。
彭世理:男,常德市中級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三級高級法官。
趙世富:男,常德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三級高級法官。
張業梅:女,常德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三級高級法官。
李愛群:男,常德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四級高級法官。
吳宇峰:男,常德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三級高級法官。
高雲祥:男,漢族,常德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三級高級法官。
黃天伏:男,常德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工會主席,三級高級法官。
朱小林:男,常德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四級高級法官。

黃 黌:男,常德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掛職)。
彭家明:男,常德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四級高級法官。
李菊初:男,常德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四級高級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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