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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科長兩次被勞教折磨的遭遇
文/重慶法輪功學員岳春華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重慶法輪功學員岳春華女士原是重慶標準件設備製造廠的工會主席和勞工科長。在過去的十二年的時間裏,多次被非法關押迫害,曾兩次被非法勞教折磨。以下是她的自述:

我是岳春華,女,生於一九五八年三月二十七日,現年五十三歲,家住重慶沙坪壩區華岩一村。原是重慶標準件設備製造廠(又係重慶軸承公司三分廠)工會主席、勞工科長。

我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我用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修心重德,善待他人,我身體以前多種疾病消失了。道德提高了,家庭和睦,工作更加踏實,兢兢業業,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及其邪黨頭目江澤民邪惡集團鋪天蓋地的迫害法輪功,硬把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民眾推向政府的對立面,並進行滅絕人性的迫害。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近十二年裏,我多次被非法抓捕,拘留,洗腦班(中共非法侵犯公民信仰和人身權利的私設監獄),兩次勞教及被迫流離失所,妻離子散的迫害。以下是我遭迫害的事實。

合法進京上訪,被綁架關押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合法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公道話,被北京前門派出所警察綁架,隨後被單位兼管的劉渝生來駐京辦事處遣返回重慶,由新橋派出所女警察劉某某等人押送到新橋派出所,被男警察付友俊(因遭報應已死)押送到沙坪壩白鶴林看守所刑拘十九天。與我被同押送的大法弟子有張貴珍。我被調離工作崗位並被索取一千一百元(說是遣送人員差旅費)的經濟迫害。

二零零零年因我不放棄真善忍的信仰,再次進京上訪,在重慶火車站被乘警非法抓捕,由沙坪壩區新橋街道主任尹某某和派出所男警察付友俊押送到重慶井口洗腦班拘禁十幾天,再轉押到沙坪壩白鶴林看守所關押十九天,於二零零一年一月被非法勞教一年。

在重慶茅家山女子勞教所遭酷刑折磨

二零零一年我被非法關押在重慶茅家山女子勞教所一年零十八天。其間遭長期毒打,體罰站,每天早上五點鐘到晚上十二點。有時深夜一點多鐘,連續四個多月(同年五月十日到九月二十四日)因不配合女警察舒暢要求做的題,被逼七天七夜不准睡覺,一直站著的酷刑折磨。此次一同遭迫害的還有三個大法弟子。六月間酷熱天氣女警察陳真(音)不准洗漱。因我不穿勞教服,喊法輪大法好抵制迫害,被吊銬背銬蘇琴背劍兩小時,後接著女警察陳平將我雙手反背關小間七天。在超期十八天後不准回家,由新橋街道主任文某某等人直接押送到重慶歌樂山洗腦班長期非法拘禁,洗腦迫害。

酷刑演示:不許閉眼

在洗腦班遭受的精神和肉體折磨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二月份,為了強行轉化我。當時洗腦班被拘禁的只有我和趙家玉兩人。由洗腦班另一頭目謝俊文(沙坪壩新橋街道環保主任)一手策劃的(這是謝俊文親口對我說的)挨飢餓的肉體和精神折磨。每天每頓只給兩口吊命飯,沒有菜連續四個月。當時我的身體被折磨的很虛弱,醫生檢查身體時,十個指頭都抽不出血,脈非常弱,但頭目謝俊文仍不死心,緊接著在開會時會場上由李鳳久宣布加重迫害,將我關小間,頓時男警察羅某某和易某某一擁而上把我雙手反背著,把我的頭使勁往下壓,後又一個身高一米八左右的男幫教岳海東,共三人把我拖到小間進行酷刑折磨迫害。

在小間,由一群十來人的幫教,陪教輪班監視,有的高聲謾罵大法和師父。有的大聲讀誹謗大法和污衊師父的書。有個男幫教鄧大漢(井口中學教師)用拳頭打我的頭和背,用尖硬的書角使勁打我的臉;用一個大燈泡的強光在一米內直射我的雙眼,一直不讓我睡覺,連續折磨我好幾天。我的身體受到很大的摧殘。一雙眼睛在至今都模糊。當時把我折磨的暈頭轉向,神智不清,在這種高壓下,我承受不起,違心地寫了三書。

過了兩三天我清醒後,知道自己錯了,並立即聲明,對幫教陪教說我寫的所謂三書不算,那是你們迫害的神智不清所寫,我神智清醒絕不會寫的,我寫的全部作廢。法輪大法好,我還是要煉。他(她)們就繼續轉化迫害我。把我關在一房間,由四個校長(記不清校長名字)威脅我寫,要我承認轉化,哪怕一個字也行。我沒有動心,堅持自己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直到四月三十日放我所謂回家三天探親。

四月三十日我回到家中,這時我的身體迫害的不像樣了,瘦得皮包骨,頭髮白了一大半,蒼老得像六十多歲的老太婆(那時我才四十多歲)眼睛視力模糊,飯吃不下,如果我再到洗腦班迫害,恐怕不能活著回來,洗腦班的迫害太厲害了,真是人間地獄。為了不讓洗腦班的頭目謝俊文、李鳳久、羅麗萍等行惡者繼續行惡、犯罪,我被迫離家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二零零九年再次被非法抓捕、酷刑逼供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二日,在榮昌公共汽車上,被不明真相的惡人構陷,被榮昌國保大隊惡人王力軍等人把我非法抓捕到榮昌國保支隊。

因為我是合法公民,信仰自由,言論自由,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益,我沒有違反國家的任何法律。我被榮昌國保支隊王力軍等惡人非法抓捕,這是對我的迫害,所以任何時候都不配合。

在審中因我不配合,不說一句話,不寫一個字抵制迫害,惡人王力軍就抓著我的頭髮朝牆上猛撞,用書猛勁的朝我頭上打,將我背銬的雙手使勁往上提,連續迫害我好幾次,威逼口供未得逞,當天晚上就把我押送到榮昌看守所。

酷刑演示:撞牆
酷刑演示:撞牆

在看守所我仍然不配合,並絕食抗議,榮昌國保支隊和縣公安分局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五日強行非法勞教我兩年。處理決定書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等情況與我本人完全不相符,連姓名都是用無名氏,這樣處理決定根本不符合法律規定,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再次被非法勞教,遭受酷刑折磨

二零零九年五月五日,我被非法強行押送重慶石馬河女教所四大隊(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大隊)我因不穿勞教服,喊法輪大法好,被女警察葉楓唆使四,五個吸毒勞教強行用寬膠帶緊封嘴,用寬膠帶將我雙手貼身緊繞綁折磨,後被關小間,差點休克。

惡人企圖想掩蓋非法勞教我的罪證,我自己保管的處理決定書,被勞教所收了,至今都沒有還給我。大隊長舒暢欺騙威脅我說:你岳春華隱姓埋名,亂說姓名。我馬上說,我沒有隱姓埋名,說甚麼假名字,審訊我時,我根本就沒有說一句話,這無名氏是強加給我的罪名,勞教我的執法人編的。

二零零九年六月,因我絕食抗議,一兩頓飯不吃,就被大隊長舒暢,副大隊長陳彥雁(迫害法輪功的專管大隊長),女警察趙媛媛(迫害法輪功專管隊長)指使吸毒勞教陳誌(惡警利用的打手,她自己本人也這麼說,是大渡口人)、賴麗霞等人迫害我。陳彥雁將我的雙手反背銬著,吸毒勞教把我按在地上平躺著,一人壓我的雙腳,一人壓我的身上,趙媛媛和勞教陳誌用針管一管一管的把很濃的豆奶粉朝鼻孔野蠻灌。女警察趙媛媛還惡狠狠地說:看著我,是我灌的,看清楚點。從中午開始直到晚上灌了四次,肚中水灌得脹鼓鼓的,還不准大小便,雙手一直銬著。後來因灌食又不准大小便造成大便嚴重失禁,吃下的食物排泄不出大便,脹得小腹,腰部很難受,只有自己暗暗的痛苦的強忍著,這種折磨持續了一個月左右。

同年七八月間,我們四個法輪功學員不寫所謂的思想彙報,酷暑天氣,副大隊長陳彥雁不准我們洗漱二十多天。同年的下半年,我給本大隊副大隊長黃小東反映了女警陳曉琴打我一事後,副大隊長胡曉燕氣呼呼到舍室將我惡狠狠地訓斥,說你岳春華還告陳曉琴隊長打了你。我說陳曉琴隊長是打了我。她又說打了你的傷勢拿出來看,到醫院去檢查,如果檢查沒有傷,你岳春華就是誣告,要打出了傷才叫打,沒打出傷就不叫打。這是勞教所警察一貫的說法。我說按國家法律規定打人就是犯法,無論有傷無傷。

二零一零年一月下旬,這時正是從西山坪男教所抽來了李勇、王成等三個男警察,專對法輪功學員強行轉化期間。因我不蹲,不打報告等,也就是不會承認勞教所迫害。第一次把我關在四樓的學習室(只有半間舍室一般大)被女警察陶忻,陪同的任飛燕,指使吸毒勞教陳志、丁霞(包夾組長,北碚人),在場的陳世碧,丁霞,陳志,就用暴力毒打。我喊法輪大法好,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大法弟子遭惡報。她們為了掩蓋犯罪事實,去趕緊關閉門窗。女警察就猛搧我耳光,也不知搧了多少次,累了,陳志和丁霞就拳打腳踢,把我打在地上,用腳使勁踩,腳踢,用腳和手腕跪,亂扯頭髮,拳頭猛擊頭。把我再打倒在地好幾次。我坐在地上盤著雙腿,被丁霞、陳志將我的腳搬下,脫下我穿的半筒鞋,用鞋口緊緊捂著我的嘴鼻,使我無法呼吸,危險中我使勁掙扎推開了捂著我嘴的鞋,才脫離了危險。

酷刑演示:惡警毒打法輪功學員
酷刑演示:惡警毒打法輪功學員

更惡毒的她們耍流氓,丁、陳兩惡人脫掉我的褲子把幾個小紙團,塞在我的下身處,用筆在臀部處亂畫。多無恥的流氓啊。她們受中共邪黨假惡鬥的毒害,瘋狂得完全失去了理智,沒有了人性。

我被打得全身的疼痛還沒有消失,男警察王成以隊長談話為藉口,把我叫到大隊長陳彥雁的辦公室,威逼我打報告和軍蹲。我不配合,在場的吸毒勞教丁霞就對我動手動腳,我說你們打人是犯法的。男警察王成卻說有合法的暴力。在場的還有:女警察陶忻、任飛燕,吸毒勞教陳志等四五個人。

第二次是暴力毒打灌水折磨。我被第一次遭暴打的三四天,我被調舍單獨關在三樓(二、七舍室。女警察陶忻指使陳志、陳婷婷(北碚人因盜竊),鄭曉蘭輪班的監控我,不准我上廁所大小便。早六點起床開始站到晚上深夜二點半),後又凌晨三點,上床只能躺著不准閉眼,又折磨了四五天後,這時我有些恍惚了。接著一月二十六日中午就開始暴打灌水。

在她們行動之前,女警察陶忻也說有合法的暴力。陳志、陳婷把我拖到本舍室裏黑磁磚處(因那時監控看不見)我就喊法輪大法好,迫害大法弟子遭惡報。這時兩陳惡人將我抵在牆上,就一瓶一瓶的猛灌(用的生水和營養快線塑料瓶),嘴鼻耳都灌。先把我站著抵在牆上,後又把我按倒在地上坐著背抵著牆上,一邊灌水一邊暴打,用拳頭打臉,打頭,用腳踩,腳踢拳打,腳踢猛烈毒打,故意將水朝頸裏倒,寒冷天氣,全身的衣服濕透了,女警察陶忻還不死心,就叫兩個惡人把我當成拖把,一人拉一隻手在地上拖,直到把地上的水拖乾才暫停了行惡。陶忻還說下午繼續。

下午五點鐘陶忻還沒有來,兩惡人又繼續折磨迫害我,在大約七點鐘左右,值班女警陳蘭要我打報告時,我違心地答應了。一月二十七日接著就是洗腦迫害。大約二十九日,我頭腦還未清醒,還在恐懼中,受包夾鄭曉蘭的誘導,在所思想彙報中違心地寫了所謂的決裂書中的第一句。事隔幾天後,我如夢初醒。糊塗的思想漸漸的清醒了,我深刻的認識到,我錯了。信仰法輪大法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沒有錯。我是有幸修煉了法輪大法,我應該萬分珍惜。我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對不起偉大慈悲的師父為我的承受。我悲痛萬分,決心在那裏摔倒了就在那裏爬起來。於是我在所謂的思想彙報中寫出了我要繼續信仰法輪大法真善忍。法輪大法修煉之路我要堅定的走到底。

洗腦迫害二十幾天,大約三月二十九日,女警察陶忻看我沒有轉化的效果,就由洗腦迫害轉成了體罰迫害(就是所謂的整訓)。她嚴厲的要求包夾嚴密的監督我一直蹲,一直站,有一次從晚上八點半一直蹲到凌晨二點半,連續六小時的酷刑折磨,直到五月十三日才是站、坐、蹲。從早晨六點半起床(有時七點)直到晚上十二點。整個體罰迫害(也就是所謂的整訓)持續到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所外就醫釋放。

結束語

我信仰法輪大法真善忍,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做好人,以至更好的更高尚的人,修心重德,無罪無錯,就是我堅定自己信仰真善忍,按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益,進京上訪,國家憲法規定公民有上訪的權利,散發法輪大法真相資料、傳單、光碟、講真相,國家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我沒有違反國家的任何法律,我何罪之有,卻遭到中邪黨及其追隨者的殘酷折磨迫害。

這裏奉勸還在參與迫害的以及中共在在邪黨的追隨者趕快懸崖勒馬,回頭是岸,明辨是非,立即停止迫害,做出明智的選擇,快三退,誠心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為自己選擇好的未來,也是為自己家人親人選擇未來。

當日前一篇文章: 山東諸城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紀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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