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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一次被誤會
文/中國大陸大法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九日】修煉也有十三年了,可是對色心、妒嫉心、名利心一直放的不好,標準也只停留在常人的標準上,沒做出甚麼實質的壞事,但是心卻一直沒有真正的提高上來。所以前段時間在同修中有了一些誤解。

迫害前曾經有一個穩定的工作,但因修的不好,對師父的法理解的不好,導致被迫害的工作也失去。無奈之下開始打工,終於和同修合伙做了一個生意,合作之初要擴大規模,所以我和另一個(合伙人)女同修南下,幾千公里的路程,來回一週多的時間,自問這段過程,吃同桌,寢分屋,言守禮,心思一心撲在怎樣做好生意擴大規模上。

但有同修在這方面誤會我們倆。先是母親多次的嘮叨、勸告、提醒,從苦口婆心到聲淚俱下我還不覺,我說這只是生意上的合作,而且每次上那位女同修家,我都儘量帶上妻子同修或者兒子(十三歲)一起去,這點同修的丈夫(常人)都知道我在避嫌,儘管這樣多次解釋,但我的心性卻一直沒在法上提高上來。

後來在同修們之中開始有了一些傳聞,這些我都不在乎,我覺的我是清白的,謠言止於智者。但是在一次偶然和女同修到市場買東西時,無意中看到一同修,和他打招呼時卻發現對方那鄙夷的目光。我開始深思,從行為上我無愧於人,但為甚麼卻得不到同修甚至母親同修的信任,為甚麼?

向內找,由於學法不入心,對自己太放鬆,所以《修者忌》中提到的四點也只是表面不越雷池而已。但是對於色的方面,喜歡漂亮的異性,甚至想入非非;名的方面,對於證實自己有點不能自拔的程度;利的方面,更是希望付出要十倍的回報,完全失去了心理平衡;有時更是妒嫉心膨脹,害怕別人說、碰等等。我有愧於法,按照法的標準,自己的境界在那邊是掩飾不掉的。當明白這一切的原因時,我如釋重負,我知道向內找是修煉的法寶,我也不會再滿足謹於行、止於禮這個常人的標準,而是要在心性上提高真正昇華。

在此,我也提醒那些被誤解的同修或者真是犯過甚麼實質的大的錯誤的同修,千萬不要把心用在辯解和掩蓋上,無論甚麼事,只要記住向內找,用法去衡量,一切坎坷都會變成坦途的。

文章至此,我想那同修鄙夷的目光,也許正是自己內心的執著把同修正當的問候給變了味,而不是同修真的怎麼樣誤解了你,如果我們都能把自己修煉中所遇到的一切「委曲、不公、誤解」等等都當作是師尊善意的提醒和苦心的安排,這該多好呀!那還存在甚麼間隔嗎?

最後,請允許我用一句師尊的法作為結束,「修煉中無論你們遇到好事與不好的事,都是好事,因為那是你們修煉了才出現的。」(《芝加哥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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